【摘要】水电工程赶工索赔管理对于工程建设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双方因为对施工时间无法形成统一的意见,常常出现工程完工却无法竣工验收的情况。目前我国水电工程赶工索赔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因而在建设过程中经常出现问题争端。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本文中着重讨论了水电工程赶工索赔管理的相关事项。
【关键词】水电工程 赶工索赔 工程管理
水电工程的建设往往具有大规模、高投入、周期长等特点。而水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由于不同的原因导致建设初期窝工以及建设后期赶工的情况,这其中的影响因素包括自然条件限制、施工方案调整、其他标段影响等。同时窝工和赶工的情况不像变更项目一样是显性因素,这就给赶工索赔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而,水电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赶工索赔时应当严格按照索赔程序以及原则进行,认真完成资料整理和索赔计算的工作,从而提高水电工程赶工索赔的管理水平。
一、水电工程赶工索赔的处理原则
(一)赶工索赔应当以订立的合同为基础
水电工程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了赶工索赔事件,应当认真研究订立的合同条款,以合同的内容为基础来进行赶工索赔事件的处理。
(二)赶工索赔管理应当注意资料的整理
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注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赶工索赔事件的资料一般包括索赔论证、承包人及发包人等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与进度问题相关的资料。对于施工建设开展的会议,施工单位应当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工作,并且在会议结束后,应取得与会者的签字或盖章,以此作为正规文档凭证。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的记录施工日志,日志内容主要包括发包人或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指令以及施工人员的施工情况,同时还需要对每天的验收工作进行记录,确保施工中的业务往来文件能够完整准确的保存下来。一旦在施工现场出现突发事件,也需要认真的登记事件发生的时间以及事件的处理结果。而施工中聘用的施工人员及租用的设备应当列入清单,妥善保存。施工资料同时还应当涵盖在施工过程中耽误的工期,以及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的工程损失,这些导致施工成本增加的事项都应当认真登记,作为日后处理水电工程赶工索赔事件的有效依据。
(三)赶工索赔管理应当及时的进行索赔处理
一旦出现赶工索赔事件,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及时的进行处理。如果赶工索赔事件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就会直接耽误承包人的资金周转,从而对水电工程施工进度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通常将赶工索赔事件拖延到后期处理,都会造成索赔矛盾恶化的现象,这是因为赶工索赔事件较为复杂,往往与施工结算、责任承担、质量验收以及工程利息都有着密切的关系。赶工索赔的延误到后期处理常常会牵涉到大量的索赔文件以及说明资料,这些资料由于数量较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赶工索赔事件的处理难度。因而,对于赶工索赔事件的处理工作应当尽量及早处理,防止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二、水电工程赶工索赔的处理程序
如果发包人无法按照合同条款来履行个人的义务,那么造成的施工损失及承包人的损失应当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进行赶工索赔的处理程序主要分为七个步骤:
第一,承包人应当在损失产生后的28天之内告知工程师自己的索赔意向。
第二,承包人在告知工程师自己的索赔意向后,应当在28天之内提交自己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当详细记载赶工索赔的原由以及计算出的索赔经济损失,同时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施工记录以及文件说明,证明赶工索赔的合理性。
第三,工程师被告知索赔意向后或者索赔报告送达后,应当在28天之内进行回复,如果工程师对索赔报告有不同的意见,应当提出让承包人提供更详细索赔证据的请求。
第四,如果工程师收到了索赔报告以及相关的证据文件,但未能在28天之内做出回复或者未提出让承包人提供更详细索赔证据的请求,那么就默认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该索赔事件。
第五,如果索赔事件未能被及时处理,导致索赔事件对后续施工产生了影响,那么承包人应当进行阶段性索赔处理,阶段性索赔处理的时间间隔一般是由工程师决定的,在进行阶段性索赔处理时,承包人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索赔累计金额以及中期索赔的申请书,同时,在该索赔事件处理结束后28天之内,承包人应当及时的向工程师提供最终索赔报告,最终索赔报告主要包括最终计算的索赔金额、索赔事件的延续记录以及索赔事件相关的资料文件。
第六,当索赔申请报告以及最终索赔申请报告被送达至工程师后,工程师应当在42天之内完成审核工作,同时工程师需要和发包人以及承包人进行沟通,达成协调一致的决定,并在42天之内将索赔处理决定告知承包人。
第七,当索赔处理决定被送达至发包人以及承包人时,双方应当在14天之内将处理意见回复给工程师。如果发包人以及承包人能够认可工程师的决定,那么,赔偿的金额应当按照双方协议在付款证书中进行支付,而如果发包人或者承包人中的一方对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那么,任意一方都可以将索赔事件提交给争议调解组进行处理。
三、水电工程赶工索赔的资料整理以及费用计算
(一)赶工索赔的资料整理工作
在水电工程赶工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中,资料的收集以及整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赶工索赔事件的资料相当于法律程序中证据。施工承包方一定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明确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完成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赶工索赔费用的计算工作
水电工程赶工索赔费用的计算工作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窝工费用计算,另一方面是赶工费用计算。窝工费用的计算方法通常会在招标文件中有详细的描述,同时窝工费用相比较于赶工费用,金额较少。例如:在施工过程中耽误的人工成本每24个小时计算为1个工作日,机械设备的窝工费用计算也和人工成本的计算相似,每24个小时计算为1个工作日,同时窝工费用的计算只记录在一类费用中。计算窝工费用时应当以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基础,通常施工单位会按照合同中记录好的计算方法和工程监理确认实际窝工时间,以此求出窝工费用。
而赶工费用通常会高出窝工费用,同时赶工费用的计算方法相比较于窝工费用的计算方法也更为复杂,因为赶工费用的计算方法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赶工费用的计算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赶工过程中增加人工费用的计算。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水电工程在赶工过程中势必会延长施工时间、提高劳动强度,这就会导致人工费用上升。人工赶工费用一般包括多种工人的加班费用。在法定节假日要求工人加班应当补偿工人3倍的工资,而在公休日加班则应当补偿工人2倍的工资,正常工作日的加班则应当补偿工人1.5倍的工资。
第二,赶工过程中增加设备费用的计算。在赶工过程中,承包人在加大人力投入的同时也会增加设备的投入。设备投入的增加必然会导致设备的磨损,从而会增加建筑设备修理费用,减少设备的使用寿命,这在无形中提高了水电工程的建设成本。通常设备费用包括投入设备需要向企业上缴的多种费用、建筑设备超负荷运转导致的设备损耗费用、与设备进退场相关的各项费用。相比于设备超负荷运转导致设备耗损的费用,进退场费用和购置设备的费用存在的争议较小。设备的耗损费用由于计算难度较大,因此往往存在争议。在实际计算中,建筑单位可以将实际投入设备的费用和中标时设备预计费用进行比较,从而对设备磨损程度进行分析,计算得出设备的磨损费用。
第三,赶工过程中增加材料费用的计算。由于发包人会提出在原有工期前完成施工任务的要求,因而,工程师往往会改变施工计划,提高施工进度。由于施工计划的改变,材料费用的投入也会增加。在计算材料费用的金额时,需要认真计算新增各种材料的数量,并调查现阶段的材料市场价格,同时也需要考虑相关的税率,保证材料费用计算结果准确科学。
第四,赶工过程中增加临建设施费用的计算。在赶工过程中,施工计划的变动必然会增加临建设施的数量,因而,建筑单位需要比对实际临建设施的费用与中标时临建设施的费用,从而得出赶工过程中增加的临建设施的费用。
第五,赶工过程中增加财务费用的计算。赶工需要加大资源的耗用,这必然会增加资金流量。但是在计算财务费用时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建设单位难以界定哪些资金投入是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而哪些财务费用又是在赶工过程中增加的。因此,建设单位一般会按照中标文件中规定的资金流量计算出相应的财务费用,再用计算结果与实际财务费用相比较,从而求出财务费用的增加量。
四、总结
水电工程常常会由于赶工导致施工成本增加,为了妥善的解决赶工索赔事件,相关部门应当明确职责,提高水电工程赶工索赔管理水平,从而保证施工工程能够顺利的完工。建设单位还应当有效的控制外在因素,使施工的工期安排能够更加合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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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郑荣(1977-)男,广西桂平市人,中级经济师,中级政工师,二级建造师,初级会计师。大学本科,管理学士,主要从事水利水电施工单位党群工作、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