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舜
【摘要】金融抑制在我国长期存在,成为制约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通过对中国金融抑制的历史成因、在我国的表现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金融抑制实际上是政府的短期行为,长期来看并不利于金融业及本国经济的发展。金融业的发展需要进行金融深化,弱化政府行为对金融的干预,但需要保证国家金融安全以避免金融危机的产生。
【关键词】金融抑制 金融深化 金融监管 配置效率
一、引言
金融抑制,即政府对金融市场采取过多的干预行为。短期上表现为政府出于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战略的目的,对金融资本进行配置;政府的金融的过多干预实际上是一种短期行为,虽然可以借强行配置金融资源以保证国家宏观经济战略的实施,从长期来看,政府采取过多的干预将导致利率、汇率等金融价格被压制在市场均衡以下并长期偏离市场均衡,市场的真实资本需求得不到体现,金融市场参与者获取市场信息出现较大偏差,并不利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金融深化,即政府减少对本国金融市场的干预行为,依靠市场自发调节对金融资本进行配置,使利率等金融价格回归市场均衡水平,真正反映金融市场对资金的需求状况与供求关系;在金融深化实现的条件下,政策性贷款发放量减少,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信用管理体系和风险经营体系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将贷款自由发放,使得金融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到效率高、效益好的部门,实现经济与金融的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中国金融市场起步较晚,但在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金融业的发展对于推动我国的产业结构改革、调节分配结构、缩小贫富差距、进一步推进经济市场化等都有重大影响。受政府主导的影响,我国金融抑制的程度较深,但在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金融抑制的现状将逐步得到改善,金融深化将不断推进,推动中国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二、金融抑制在中国的表现
(一)我国名义利率受到中央银行严格管制
我国利率政策的调整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而非市场调节。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是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款、贴现等业务的指导性利率,商业银行无法根据市场需求对存贷款利率进行灵活定价,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需要统一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且存款利率不能上下浮动。而利率政策对利率的制定主要是依据物价总水平、通货膨胀预期大小、预期投资规模等变量因素,进行模型化的公式分析,进而以此为标准约束资本市场运转。
(二)受政策的影响金融市场的资本倾向于流向国有大中型企业
我国商业银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发放贷款额的比重远大于对中小民营企业发放贷款额所占比重。除了中小民营企业信息收集难度大、成本高,借贷风险大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原因外,优先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展的政府指导理念也是造成不同企业贷款歧视现象的重要原因,在国家信用的支撑下,商业银行通常认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贷款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三)民间非正规借贷机构活跃金融市场秩序混乱
贷款供给来源受限,大量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刺激了民间非正规借贷资本的产生和发展。在无正规监管机构的制约下,民间非正规借贷机构通过向中小民营企业收取高利息获取高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中小民营企业经营成本上升,由民间自发金融行为形成的金融市场面临的潜在风险极大,缺乏监管而导致秩序混乱。
(四)产业的金融资本配置出现二元化差异
长期以来,为实现国家宏观的经济跨越式发展战略,在政府政策的指导下优先发展第二产业,但第二产业发展的基础薄弱,为加快不具备比较优势的第二产业的发展,国家通过政策性文件调动金融资本向第二产业集中,通过金融抑制把大量借贷资金配置到第二产业,造成了第一、第二产业的金融歧视现象,形成了产业的二元化差异。
(五)银行业准入制度管制严格
民营银行不能自由进入金融市场。在金融抑制的情况下,长期以来,我国严格限制民营资本及外资进入银行业,政府对银行业准入进行严格监管。直至2014年12月13日,中国首家民营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才获批开业。
三、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多干预是中国金融抑制形成的原因
(一)建国以来政府对重工业的重点扶持是中国金融抑制形成的历史原因
中国的重工业发展基础薄弱,重工业的生产缺乏效率,资金投入的产出并不明显。若按照市场自由配置的方式,金融机构根据“成本—收益分析”并不会使金融资本过多流向重工业。政府通过金融抑制的方式,依靠制定基准利息率等手段,以极低的利息向社会收集存款,同时以低利息向重工业发放贷款,降低重工业的生产成本。在促进重工业发展的过程中,中国金融抑制形成。
(二)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的必然要求
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诸如就业、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保障制度仍不成熟,为维护转型过程中的社会稳定,政府只能通过金融抑制,对金融资本的配置进行干预,使资金流入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行业领域,促进该行业领域的发展以保证经济体制的平稳转变。例如,如果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利率立即脱离政府管制而完全实行市场化,由于监管体系的缺失极易引发金融危机而造成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再例如,国家为减少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的失业人口,必然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过度吸收劳动人口而造成国有企业人员冗杂,生产经营成本加高。为维护劳动人员在岗就业,降低大中型国有企业负担,政府只能通过金融抑制,以低息贷款降低大中型国有企业的生产成本。
四、中国金融抑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从一定程度上看金融抑制曾对促进我国重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如上文提到,虽然承担着较大的金融成本,国家通过金融抑制将金融资本大量配置于重工业,对我国重工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而我国重工业的发展也曾为我国国防事业做出贡献。
(二)金融抑制使得名义利率长期低于市场利率
不利于贷款来源—储蓄的吸收,同时无法正确反映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以及金融信息。政府以温和的通货膨胀刺激经济的发展。
(三)但从长期来看金融抑制是政府的短期行为
长期的金融抑制导致金融市场秩序的混乱,金融价格扭曲,不利于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金融抑制承担的金融成本过高在长期的利率管制的情况下名义利率无法真实反映资本价格造成企业投资缺乏效率。在基准利率的限制下,名义利率长期低于市场均衡时的利率,导致可接受低利率贷款的企业生产成本降低,由此导致企业对提高企业生产投资效率的激励较小,造成金融资本集中在低效率、低回报的生产中。在金融抑制情况下,我国银行业准入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现有银行缺乏金融自主权。在缺乏民营银行等非国有商业银行竞争的条件下,我国银行业容易形成垄断,造成金融资本配置的低效率,降低了社会总福利。另一方面,现有银行贷款受政策性影响过大,进一步造成了金融资本配置的低效率。
(四)贷款来源受限
民营中小型企业生产资金来源面狭窄,承担的金融成本过大。由于商业银行贷款偏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中小型企业的借贷无法通过正规的金融渠道得以实现,因此只能从其他非正规渠道融资,如民间借贷,但这部分借贷由于利息过高,企业承担的金融成本过大,利润空间被压缩,加之监管缺失,这类融资方式并不受国家保护,因此容易引发高风险。
(五)在非正常低利息率情况下产生居民补贴企业的畸形现象
在金融抑制情况下,存款者实际获得的收益与市场决定利率条件下获得的收益相差较大;相对企业而言,资本价格较低可以看作是居民收益差值被国家用于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展以及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
五、金融深化的理论在中国的应用
(一)国家逐步放宽对利率与汇率管制
渐进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增加其他市场因素对利率影响比重,减小基准利率对名义利率的影响。金融机构根据自身资金持有状况以及资金市场供给需求状况调节利率水平。
(二)取消政府对金融资本的配给行为消除由政府引起的企业金融歧视
政府逐步放宽政策性因素对资本配置的影响,减少对各行业、产业的金融干预,金融资本根据市场需求自由流动,使各类企业具有相同的金融获得权与市场参与权。
(三)完善法律法规强化银监会 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功能
我国金融市场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证券市场和银行业等金融监管体系并不完善,监管行为也未落到实处,易引发资本的投机行为。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确立,使金融行业规范发展。
(四)成立专门进行金融信息收集管理机构
加强金融市场参与双方信息的对称性,将金融危机产生的概率降至最低。针对中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信息较难获取的问题,可以由市场引导,成立专门进行金融信息收集、管理的机构,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及风险评估体系,减少资金流向到信息不确定的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整个社会的发展效率达到最大。
六、结论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市场化改革的不断加深,金融抑制现象已经开始改善,国家逐步放宽对金融市场的管制,形成以市场为主导,金融资源自发配置的机制。我国逐步形成以经济发展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以金融市场推动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在金融深化的改革中,为避免金融泡沫的产生、引发金融危机,在国家尚未完全具备金融深化条件时,政府应在逐步放宽对金融市场的干预的同时保证国家的金融安全,金融改革应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不应一蹴而就地进行金融自由化,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而承担更高社会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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