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2016-09-05 10:05邓炜婷
国际商务财会 2016年5期
关键词:税务机关优惠政策优惠

邓炜婷

【摘要】近年以来,国家一直致力于扶持和鼓励高新科技产业和创新创意企业的发展,并制定了许多相关的优惠政策,并希望这些政策能够有效地帮助相关产业和企业减轻费用负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则是优惠政策的其中之一。但由于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备案手续较复杂和繁琐,许多企业因此放弃享受优惠。本文主要通过对国家新颁布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分析,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阐述了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遇到的困难,并提出相关的解决办法和应对方法。

【关键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归集税收优惠

【中图分类号】F276.44/F273.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里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中的其中一种,由于实操时比较复杂,在日常进行研发活动时会计核算上已需要归集相关费用,对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因而往往被企业忽视,错误的认知使企业放弃办理税收优惠,没有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国家为大力扶持高新科技产业发展和鼓励企业创新,逐渐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令受益的企业面更广。国家税务总局已在2015年11月2日起废止了2008年颁布的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旧政策通知,并与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发布了财税119号(2015),即《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新政策在原有旧政策上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项目、费用具体范围以及适用企业等作出了更详细的要求,并自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下面笔者将具体分析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比较新政策与旧政策的不同要求,并结合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分享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办法,供企业参考借鉴。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阐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税前扣除费用的计算与旧政策一致。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则,加计扣除50%本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若已形成无形资产则摊销150%无形资产成本,且均在税前扣除或摊销。在研发活动的具体定义方面,在新政策中对研发活动作出更加明确清晰的定义,简单地说只有获得创新技术知识、或创造性运用知识以及有实质性改进产品技术工艺的,才能被认可为研发活动,才可享受税收优惠。此外,新政策对适用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增加了一项,除了旧政策要求的企业必须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外,必须是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二)新政策中研发费用具体范围的分析

此外,新政策也明确了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等。每项费用都有相关清晰的解释,帮助企业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判断实际发生的费用是否属于研发费用税收优惠的范围。新政策与旧政策对比,放宽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例如,旧政策要求必须是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人工费用才能归集为研发费用,但在新政策中,除企业内的研发人员以外,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也可归集为研发费用享受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政策中明确规定了若企业委托从事研发活动的是境外机构或个人的,产生的研发费用哪怕符合规定的范围,也不能享受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在新政策的特殊事项处理中,明确提出企业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费用也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实际上也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可看出政府对新兴创意产业的大力支持和鼓励。新政策对创意设计活动进行了详细且明确的定义,创意设计活动的覆盖范围较大,从动漫行业的设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到工业设计等均有涉及,受众面较广,企业可自行参考政策中的创意设计活动要求,只要符合新政策中的创意设计活动的定义,其产生的相关费用,则可进行费用归集,办理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3.新旧政策中研发费用适用企业的对比

与已废止的旧政策比较,新发布的的政策里也明确规定了享受优惠的适用企业。旧政策的要求相对较简单,除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以及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外,均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但新政策在旧政策要求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不能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属行业要求,主要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行业。税务机关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判断企业是否属于上述行业,若属于上述行业,企业将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因此,建议企业有意开展研发活动前,可先自行查阅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适用企业范围,若不符合则不需考虑后续研发费用的归集等办理税收优惠备案的其他要求问题,节约企业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实际操作需注意的问题

(一)研发费用的核算

旧政策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专项核算,新政策的要求是设置辅助账,目的都是把研发费用与其他日常费用加以区分,也方便企业归集研发费用,也便于主管税务机关检查和核实费用情况。不同研发活动项目分别区分归集,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对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并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本年度实际发生额,使研发费用开支一目了然,便于相关机构核对检查。由于企业日常的费用较多,可利用现今财务软件的便利性和灵活性设计出符合企业日常会计核算的辅助账。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建议企业财务人员在会计科目中增加辅助核算项目或备注项目,在制作研发费用相关的凭证时,若确定所产生的研发费用符合税务局政策规定的范围,则可以用相关的项目号标注,以此与其他日常费用加以区分,不同的项目号代表不同的研发项目,待需要时再运用财务软件根据已标注好辅助核算项目的分录生成相应的辅助账,补充并完善有效凭证,提高财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便于企业根据不同的研发项目归集费用,便于企业查询研发项目的具体费用情况,也便于主管税务机关了解和核查企业的研发费用情况。

(二)研发活动的界定

旧政策对享受优惠的研发活动也有严格的界定,但新政策中详细列举了不能享受优惠的研发活动,只要不在其所列活动清单范围内,都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不能享受优惠的研发活动主要是针对一些创新知识有限,设计创意欠奉的活动,如产品的常规性升级、售后支持活动、简单改变产品材料或工艺流程、对人文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等。由此看出,企业必须是稳扎稳妥地从事真正的研发创新和创意设计活动,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简单的产品升级或工艺改良并不符合政策的要求,绝对不能成为研发费用加计税收优惠政策的受惠对象。

(三)在税务机关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备案

税务机关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备案的办事指引非常清晰,企业可以在税务局办事大厅、税局联系电话以及网上办事大厅查阅相关的办事指引,只要企业前期的研发费用归集做得准确和清晰的话,只需按指引要求准确提交相关资料和填写相关表格,税局办事人员可现场办结业务,节约企业办税时间。企业取得税务局确认的优惠备案回执后,则可以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此项研发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必须与税局的备案回执一致,不可多也不可少,金额不一致的话申报时税局系统则不予通过,也将影响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四)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流程的简单总结

三、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与应对方法

(一)研发项目的鉴定与税务机关的后续核查科技部门的鉴定

新旧政策中都没有规定需取得科技部门鉴定后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旧政策中明确提出若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时,需科技部门回复相关意见,新政策中提出税务机关有异议时转请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但在以往的惯常操作中,主管税务机关人员都建议企业先取得科技部门的鉴定批复才申请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因为若办理相关研发项目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后,科技部门才认定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不符合政策要求并不予通过鉴定的话,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后将要求企业补交税款并予以罚款,所以先备案再申请鉴定的做法,容易使企业蒙受极大的税务风险,新政策中亦然,若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研发项目有异议,且科技部门也鉴定研发项目不能享受优惠的,企业将面临后续的补交税款和罚款。为有效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以往做法都是企业先行在相关的科技部门提交研发项目的申请,申请通过后才到税务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以广州的企业为例,在以往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即广州市科信局)每年3月20日至4月20日都会在网站开放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的申请通道,企业只需按科信局网上的要求准确上传和提交相关资料后,科信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所提交的研发项目情况进行鉴定,若鉴定通过科信局将出具相关的鉴定报告,而且鉴定报告一般都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出具给企业,此外科信局也会把相关的鉴定结果适时反馈给相关税务机关。但新政策的要求是税务局有异议的话转请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并不是企业自行去申请鉴定,这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办理税收优惠的成功率,但是实际上并没有降低对企业相关的要求。建议企业仍然和往年一样,按照科技鉴定部门备齐资料,以防税局核查,新政策中也明确主管税务机关要对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检查面不低于20%,若税务机关检查后发现企业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不符合通知规定,也将对企业处以相应罚款。建议企业可留意相关科技部门的网上公告,若也有可供企业提前鉴定研发项目的机会,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先行进行鉴定,获得科技部门的鉴定报告后再办理税收优惠备案,便于应对税局可能的后续核查。

(二)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

在新政策中明确规定了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费用都难以归集或者无法取得税务机关要求的费用凭据,此情况在中小型企业中尤为突出严重。但在现今经济发展中,中小型企业是创意设计和创新研发活动的中坚力量,国家也正大力支持和衷心希望其迅速发展和进步,研发费用加计扣税税收优惠政策也主要为这些企业减轻税收负担而努力完善和有效实施,但由于中小型企业在各个方面例如政策敏感度、财务管理能力和资源协调分配等远不如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所以能够享受到加计扣除政策的中小型企业在现今阶段还是比较少。建议中小型企业合理和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自身负担。在实际操作中,中小型企业可从较容易归集的费用着手,如企业人员人工费用、模具开发费用和新品检验费还是比较容易归集,相关的费用凭据也较容易取得,中小型企业可在日常工作中对此类费用进行核算,设置辅助账来以此区别其他费用。申请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尽管归集的费用可能有限,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企业的税费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三)错过时间没有及时办理优惠备案

由于各种原因在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发现企业原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但没有办理优惠备案的,或者资料未准备齐全错过办理时间的,企业现无需再为错过了享受税收优惠的机会而懊悔。在新政策中明确提出了若企业符合规定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予以办理备案手续和追溯享受优惠,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此外,企业可充分利用此宽松政策,若部分研发费用是预付费用,未完全确定费用的最终金额的,企业可待费用确定后再到税务机关办理优惠备案,追溯享受优惠,不用再为跨年或未完全确定的研发费用而苦恼其处理的办法和是否被相关税务机关认可的问题。

创意设计和创新研发活动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有利于提高国家的经济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因此,国家一直致力于扶持和鼓励高新科技产业和创新创意企业的发展,并制定了许多相关的优惠政策,并希望这些政策能够有效地帮助相关产业和企业减轻费用负担,节约企业资源,使有限的资源更好地运用到研究开发新产品中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正是诸多优惠政策的其中之一,也是最直接地减轻企业税务负担,帮助企业能够节约资金和费用成本。所以,中小型企业不能以实操复杂为由放弃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应充分把握和利用此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节约费用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此外,高新科技行业和创新创意产业均主要以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为主,其中许多中小型企业由于会计核算不完善,而且财务管理能力较弱,所以不能准确和完整归集研发费而没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中小型企业需加强财务管理,和多了解相关的税务政策知识,积极办理税收优惠。此外,相关的政府部门可针对中小型企业多做相关的优惠政策宣传或者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使享受税收优惠的实际受众企业数量更多,使相关的优惠政策更好地有效实施到位。最后,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企业积极充分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将更有利于提升企业自身形象,更有利于企业做好纳税筹划,更有利于企业节约费用成本,更有利于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并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建喜.创新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应用[J].会计,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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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薛薇.由国际经验看我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完善[J].国际税收.2014( 11).

[6]王再进.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实施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研管理.2013(1).

[7]杨洪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效果及影响因素分析-以上海民营科技企业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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