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组织部
[摘 要]
近年来,上海市闵行区委要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交接程序、严明交接内容、严肃交接纪律,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为新时期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探索了一条有效途径。
[关键词]
干部离任;监督管理;交接制度
[中图分类号] D26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8-0053-02
上海市闵行区委要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力度,通过出台《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严格交接程序、严明交接内容、严肃交接纪律,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为新时期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探索了一条有效途径。
一、主要做法
(一)统筹监管元素,以从严的标准界定交接事项。注重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对象与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的对象有机统一,突出对“一把手”的严格管理。一是明确交接主体。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工作部门、群众团体、区属事业单位和各镇、街道的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各种临时工作机构的负责人等都列入监管范围。二是明确交接时间。上述干部在提拔、交流、免职、辞职、降职、退休及其他原因离任之前,应当在接到书面通知15日内,整理经济责任有关事项并按规定切实履行书面交接手续。三是明确交接形式。离任干部所在单位成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审、财务、资产管理等负责人组成的交接小组,负责集中清查核实、梳理填报《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清册》,由离任领导和接任领导签字确认,报监管部门备案后作为划分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经济责任界限的依据。
(二)整合监管力量,以清晰的制度规范交接程序。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成立了组织、审计、纪检、财政等相应的监管机构共同参与监督,有效保证离任交接工作的执行力,统筹推进交接工作常态化管理。一是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依托职能优势,做好组织协调、执行落实和监督管理,结合离任谈话送达《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签收单》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清册》,明确任期内经济事项清理工作和离任交接等相关任务要求。二是审计局负责业务审查。做好《领导干部经济事项交接清册》的填报指导,结合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客观公正地将项目审计结果纳入年度审计报告。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登记备案。区纪委、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人保局、区国资委等部门负责根据相应职能对相关交接事项实施督查管理,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三)明确监管项目,以科学的指标量化交接内容。不断拓宽经济责任交接内容,厘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梳理了11项交接内容,确保领导干部“离”的清白,“接”的明白,有效避免前、后任领导对经济责任界定存在异议的问题。一是清单式还原履职情况。将任期内已发生但尚未处理或处理尚未完毕的经济纠纷、诉讼事项,重大经济活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等纳入交接清单,既体现离任领导履职情况、工作实绩,也帮助接任领导尽快熟悉工作,交接内容更具有实效性。二是清单式体现管理责任。结合干部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将任期内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数使用、非常设机构等情况一并列入交接清单,交接内容更具有综合性。三是清单式反映经济成效。将当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债权债务、资金结余、国有集体资产增值保值、管理使用,对外投资效益等情况纳入交接清单,既关注公共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公共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也兼顾经济风险的不确定性,交接内容更具科学性。
(四)强化监管手段,以严格的纪律保障交接实施。注重加强制度设计,将领导干部审计监督关口前移,通过经济责任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是对离任者要求书面承诺、如实移交。规定离任领导在接到任免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资料整理,盘清单位的“家底”,主动与接任领导干部办理相关手续,对交付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二是对继任者进行廉政谈话、提前预防。结合纪检部门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对新任领导干部提前“敲警钟”,告知其将担负的经济责任内容和今后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完成经济责任的新老传递。三是对违纪者进行离任审计、依法追究。对于离任交接中应交不交、故意隐瞒、手续不全等情形,严格按照离任审计程序,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查证属实的,移交纪检、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二、初步成效
2016年以来,闵行区对18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共移交固定资产58663万元、货币资金105126万元、保管和使用的公共财物65件、单位银行账户225个、在建工程项目103个、经济合同535个。离任交接制度的建立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较强的推动作用:
一是从源头上约束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体现了从严管理。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项责任归属,客观反映离任领导的工作实际,是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的有效完善。交接制度通过对关键环节的有效控制,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使财权,切实规范各项经济活动,有效实现了离任者的权力约束和接任者的责任承接,有利于督促领导干部自觉、自省、自律,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打破了“新官不理旧账”的陋习,从机制上保障了工作有序衔接。以制度的形式为前后任领导间搭建了一个面对面沟通、交流和信息传递的平台,使接任者全面了解离任者任职期间的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任期内的工作完成情况等,能够较快地进入工作角色,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有效防止因领导干部变动而造成的工作脱节、推诿扯皮。
三是实现了审计工作与反腐、改革、发展的有机统一,从根本上深化了经济责任审计。以制度的形式划分前任和后任经济责任,弥补了被审计单位家底不清、债权债务不明、经济责任无法界定区分等问题,缓解了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保证了审计部门能够集中力量,紧紧盯住公共资金使用和公共权力运行等突出风险,从而提升了审计部门的工作效能。
三、若干思考
闵行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实施效果比较明显,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新情况,如交接表附件资料过多,填报口径难以把握;接任领导尚未到位,交接手续被迫搁置等。上述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解决,以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更好地发挥离任经济实行事项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
一要加强履职培训,探索离任交接长效机制。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能力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把事后监督转为事前指导,使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任期内经济工作履职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有效解决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时间短、内容多,较短时间内难以准确把握填报要求的问题。
二要细化成员职责,探索离任交接保障机制。明确各单位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小组的职责范围,细化纪检、组织、内审、财务具体分工。针对接任对象尚未到位等离任交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切实做到对离任领导客观评价,让接任领导清楚家底,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三要扩大交接主体,探索离任交接延伸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在监督约束、管理教育干部中的长效作用,对财经、城建等风险部门、风险岗位,探索离任交接主体向科级领导干部延伸,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四要实行阳光交接,探索离任交接公开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可探索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事项逐步逐级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防止出现经济事项交接流于形式的情况。
责任编辑:赵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