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乡”的繁体字为“鄉”,属会意字,从下图可知,其字形的左右两边像是面对面坐着的两个人,中间是盛满食物的器皿,合在一起表现的就是二人相向进食,共同享用食器中的食物的情状。由此可以得出“乡”的本义就是主宾相向而坐进食,后又引申为朝着某个方向。
下面,且看“乡”字的演变过程:
在原始社会中,一个部落的人共用同一个器皿吃饭,故“乡”成为一个部落范围的代称。尤其是在进入阶级社会后,“乡”成为一种行政区划单位,所辖范围历代不一。据史书记载:“周制中,12500家为1乡”。《说文解字》中则说:“乡,国离邑民所封乡也。啬夫别治封圻之内六乡六卿治之。”翻译过来就是:乡,是与国都相距遥远之邑,是百姓开荒封建之乡,由乡官啬夫分别管理。国都四周划分成六个乡,由六个乡官管理。
“鄉”从乡,从食省,从邑。“乡”为“系”的变形,是纺织丝线的意思;“食”为种植粮食;“邑”为区域范围。这都表明了“鄉”是种桑养蚕,生产丝绸、布匹和种植粮食的地方。“鄉”字中间的部分可以看作“良”的变体,寓意为乡里居住的是善良、淳朴、诚实的良民。简化后的“乡”则以曲折笔画写就,犹如弯曲的小道,表示着浓浓的思乡情结。
古往今来,每个人的心里,都认为自己的家乡是最美好、最亲切、最值得怀念和最令人牵挂的地方。中国人把回家过年当作一年中的大事,成功者可以衣锦还乡,向父老乡亲汇报成绩;失意者则希望回到故乡平复心情,待来年东山再起。
可见,“乡”在人们的心里,自始至终都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