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思颖 潘伟烽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人员密集场所在迅速的增多,怎样才能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实时的消除该场所的安全隐患是关系到密集场所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笔者在文章中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探讨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预防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和该场所所在地方经济发展。。
关键词: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预防对策
就常见的安全事故来看,很多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大型火灾事故都是在这种人员比较密集的场所发生的。所以,这些场所需要有良好的消防安全管理,这是关系到该地区安全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现状
(一)物防不到位所谓的物防不到位主要是指,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建筑物在没有得到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核、验收批准并通过消防安全检查许可的情况之下就私自使用或作为生产场地进行生产。这是造成火灾比较明显的因素。
(二)人防不重视人防不重视主要指的就是人员密集场所的从业人员尤其是管理者没有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对于容易引起火灾的相关因素不重视。单位消防管理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不仅体现了相关管理人员的自身消防安全意识过低而且还体现了相关单位对消防安全的教育的疏忽。由于人的消防意识不高,所以对消防器材的安装和维护就没有积极性,有的人甚至将这些器材和设备破坏,比如随意的占用疏散通道、卸载消火栓、将灭火器拆下来另作他用等等。这样的违法行为将会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单位的消防安全。
除此之外,从单位内部管理上来讲,有的人员密集场所所使用的管理人员不是很固定,时常更换的管理人员对整个单位的消防设备和环境了解不足,而且他们的职业素质普遍不是很好,参加的消防安全培训过少,常用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不够,所以在火灾事发现场基本上不能及时的指挥人员进行疏散;在外部管理上,当那些场所片面的追求利益的时候,没有及时的控制可能造成消防安全问题的因素,火灾现场不及时的引导疏散人群,加上有的客户也没有较强的消防意识,极可能出现随意扔烟头等易导致火灾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势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技防手段差,防火工作缺乏主动性,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违章行为屡有发生有些单位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管理上过于随意,比如,该维修或者检修的设备无法得到及时的修缮,消防疏散通道无人管理,管理人员的安排不符合实际的需要导致很多的工作岗位无人坚守,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没有保障就允许上岗以及各种可燃材料和物品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不合理放置等等。究其缘由,单位内部还是没能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致使消防工作管理措施不到位。
2 当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人员密集的经营场所在没有得到消防部门验收的开业许可就私自营业,这是该场所可能出现火灾的先天性隐患。这样的场所大部分是位于人员流动较多的沿街房内或由其他建筑改造而成,不仅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查而且在建筑的设计和装修上完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这也属于难以整改的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有一部分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在过度重视场所所获得经济利益的情况之下将消防安全意识疏忽掉,不仅减少应该具备的消防经费支出而且还有意无意的疏于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妨害了单位的消防安全。再加上有的人员密集场所并没有较好的消防安全管理。大部门的员工都没有基本的消防安全培训,既不懂常规的消防安全常识,也不懂如何在火灾出现的情况之下使用消防设备以及往疏散通道逃生;消防设备在疏于管理的情况之下有的被随意的卸载挪用,有的已经出现功能的老化,不能正常使用。
(三)由于人员密集场所一般都有一些空调、影响电视等电器设备,而且无论是场所内的摆设器具还是买卖的产品等等大部分都属于可燃性的物品,这样的环境是火灾最容易出现的。而该密集场所要是再不具备规范统一的电器线路敷设的话,在人员流动量比较大和不规范用火可能性较大的场所,出现火灾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
(四)有些人员密集场所在进行修建的时候为了避免消防部门的审查不过关影响营业的情况直接选择那种原先就通过了消防部门审核许可的场所来进行翻修和扩建。而在该修建的过程中,建筑物的设计没有充分的考虑到消防安全,比如选用富丽堂皇的可燃性装修材料,电路的铺设和防火隔断等基本的设施都不符合标准等等。这些违章操作的行为破坏了原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若是出现火灾的话,火势将会无法得到控制,势必造成更大的损失。
3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
(一)强化消防监督检查职能。消防监督检查就是从宏观上控制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各种缺陷和不足,及时的为可能出现的火灾打预防针。消防监督工作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其主要职能就是从根源上处理人员密集场所的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上的不足。在处理的过程中,对所有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宏观的引导,从整体上增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监督这些场所的建筑物消防设计和装备是否符合规范,检查国家消防安全标准是不是得到严格的遵守;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微观上来讲,在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的工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抽样性检查和错时检查,并借助集中整治的有利时机,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坚决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二)强化行业系统管理职责,着重解决消防工作的内部调控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消防监督管理的公安消防机构要积极督促当地各个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安全管理真正纳入行业管理工作之中,切实承担起所属行业或系统消防安全的领导和管理责任。要加强同当地的工商、文化、安监等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消防监督检查信息通报制度,切实形成行业联动的整治合力。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制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由政府与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签订整改责任书,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签订整改承诺责任书,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不稳定苗头,预防和遏制火灾发生。
(三)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着重解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认真梳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可以调用的人力资源,落实全员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形成依托单位日常行政管理架构的消防安全责任链。引用质量过程控制办法,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工作步驟,完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设计和落实。在管理的过程中要采取比较恰当的措施来主动消除火灾隐患。
(四)强化整治火灾隐患机制,着力解决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的构建。要启动重大火灾隐患评估论证机制。成立比较专业的重大火灾隐患评估小组,对重难点火灾隐患进行评估论证,为政府决定提供依据。要利用行政处罚杠杆,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同时,对处罚的情况以政府名义通过当地党报和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通过公众的监督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杠杆的约束效益,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效能。
4 结束语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任何一个细节上的疏忽大意都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从以往的火灾案例中不难看出,我们目前面临的火灾形势是非常严峻的,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绝非一人之事、一时之功、一蹴而就,需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社会单位、公民的共同努力,只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推动的良性互动机制,才能更好地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才能更好地创造平安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才能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