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 鼎
(宁夏医科大学体育部, 宁夏 银川 750004)
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
殷 鼎
(宁夏医科大学体育部, 宁夏 银川 750004)
运用文献资料法等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结果显示:宁夏共有12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均为回族项目或回族地区项目,级别均为自治区(省)级。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面临的困境有:经费投入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后备人才匮乏。提出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对策有:多渠道筹措投入经费,多部门联合加强重视,多方式培养后备人才,引入“互联网+”模式。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1]。2006年,国务院公布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此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迈向新台阶。宁夏是以回族为主的民族聚居地,回族群众在长期的生活中创造了诸多的文化,其中不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是文化的一部分,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传承人年迈、继承人少、难以延续等问题,如何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是当务之急。本研究立足于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现状,积极寻求其保护传承对策,为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提供借鉴。
表1 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表1所示:宁夏共有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12项,其中第一批次共有8项,第二批次3项,第三批次1项;从项目的属性来看,均为回族项目或地处回族地区的项目;从项目项群来看,武术类项目居多;从项目级别来看,全部为自治区级。对照这些项目所处地区,可以看出,这些项目大多分布于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其中尤以吴忠、固原两市居多。综合来看,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域广阔,民族特征明显,包含种类多样。
2.1 经费投入不足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数项目地处南部山区,这里经济落后,财政收入有限,有些县域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面对这种现状,政府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投入的经费基本没有。同时,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均为自治区级项目,而宁夏地处西北,用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亦有限,造成了经费投入方面捉襟见肘。此外,这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经济实力有限,项目自我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又欠缺,大部分以竞技为主,或以节日时表演为主,难以创造出经济价值。可以说,从政府主管部门到体育非物质文化自身,在经费的投入和创造方面均不理想。
2.2 重视程度不够
2006 年,为更好地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宁夏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条例》分五个章节,共计44条,阐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管理和保护,并做了相应法律规格及奖罚条例。《条例》在法治层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着积极作用。然而,走访实地调研发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深受群众的喜爱。比如,流行于宁夏南部山区泾源县的“踏脚”。从起初的遍及乡野、群众广泛喜爱参与的健身运动,发展至今竟成为了仅在节日、民运会上的表演项目,失去了原有的普及性。究其原因,一是受社会变迁的影响,人们可选择的健身运动方式多样化;另一原因就是政府对“踏脚”的重视不够,对其创新、推广工作做得不到位。对于其它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2.3 后备人才匮乏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由年轻人来传承并使之进一步繁荣,没有年轻一代的继承,许多优秀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必将随着老艺人的去世而埋入黄土,日渐凋零[2]。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中,有些年事已高,有些为家族传承。在关于传承后备人才的走访调查中,大多数传承人表达了后备人才匮乏的担忧。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年轻人的关注点和爱好,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他们不再受地区或家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而是将注意力转向了网络、外部,使得愿意继承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另一方面,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地的影响力,带来的益处也日渐甚微,年轻一代也失去了对其学习的兴趣。再者,部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坚持着家族传承的信念,传承人才难以扩大。
3.1 多渠道筹措投入经费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是一项需要大量经费去进行挖掘、整理、记录、培育的工作。特别是对于传承人的帮扶,以及传承后备人才的培养,都需要相应经费的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主要由地方政府的文化部门负责主要经费,这难免造成投入不足。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特殊性,大多数遗产项目为回族项目或回族地区项目。这种情况下,地方民委和体育部门应该从民族体育的角度看待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进行扶持。当然,仅仅依靠多个政府部门的投入还不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加强自身创造经济效益的功能。这方面可以考虑与地区的企业、旅游业合作,推广自我,并创造经费。
3.2 多部门联合加强重视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主要由地方文化部门负责。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其有着文化、体育双重属性,仅仅依靠文化部门开展保护传承工作难免力不从心。地方民委、体育部门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要有所重视,站在民族体育、社会体育的角度看待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加以保护和传承亦合情合理。另外,政府牵头组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部署所在地区的每个乡镇组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竞技队,每年定期举行竞赛、展演,推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繁荣和发展。只有多个部门联合,加强重视,多手段开展保护传承方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更好地发展。
3.3多方式培养后备人才
传承人老迈、后继无人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面临的又一严峻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首先要充分利用学校体育的优势,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学校,进行适度的改良,成为校本课程;尤其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区的中小学,大力普及成为体育课堂的特色内容,要求中小学生掌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其次,要激发广大群众的体育热情,培养群众体育文化队伍。每逢重大、喜庆节日期间,鼓励和引导群众自发组成起来,开展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竞技和表演,尤其是“舞狮”“舞龙”“隋唐秧歌”“南营武术杂技”这样的项目。在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引导群众自己动手制作“狮”“龙”等道具、配乐、套路等,形成自己的特色,避免千篇一律。在开展的过程中,不断壮大和发展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众队伍,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努力。再次,家族传承应打破门户之见,广收有意愿的传承人加以培养。
3.4 引入“互联网+”模式
网络的发展,催生了诸多旧有方式的变革。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可以大胆利用“互联网+”模式。首先,可以建立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站,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其中,使更多的人知晓和了解。其次,利用游戏平台开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下方”是一项很适合开发为网络游戏的棋类项目,其与围棋有着相近之处,完全可以开发成为网络棋牌游戏。最后,利用“互联网+”的模式,可以更好地宣传宁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影响,甚至走出国门。
宁夏作为5个少数民族地区之一,生活在这里的回族群众创造了丰富地、富有回族特征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三五”时期,宁夏将开展新一轮的生态移民工程,这一计划将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产生极大冲击。在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同时,必须意识到这一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传承保护,避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
[1] 非物质文化遗产[EB/OL].http://baike.baidu.com.
[2] 夏成前.农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困境及其救赎——以盐城地区义丰龙舞及楼王莲湘为个案[J].体育与科学,2011(5):60-63.
[3] 伍娟.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1,30(5):132-134.
[4] 鲁平俊,丁先琼,白晋湘.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状态评价的实证研究[J].体育科学,2014,34(11):16-26.
[5] 李军阳.甘肃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D].兰州理工大学,2014.
The Heritage Protection of Ningxia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YIN Ding
(Ningxia Medical University, Yinchuan 750004, Ningxia, China)
宁夏医科大学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编号:XM2015014。
殷鼎(1985- ),宁夏银川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