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在+Pron.+手上”格式的构式化研究

2016-07-25 08:05罗美君阳利新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湘潭40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系湖南长沙4005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独立性

罗美君,阳利新(.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湘潭 40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系,湖南长沙 4005)



“V+在+Pron.+手上”格式的构式化研究

罗美君1,阳利新2
(1.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湘潭 411105;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系,湖南长沙 410205)

摘 要:“独立性”是构式最显著特征。格式的意义越虚化、越主观化、意义的推断越需要依赖认知机制,格式“独立性”越强,构式化程度就越高。“V+在+Pron.+手上”格式的三种变体形式的“独立性”依次增强,构式化程度也呈现出由低到高的连续统状态。引起格式构式化的动因主要有:格式的重新分析、“V+在+Pron.+手上”介宾结构的去范畴化以及语义概念的抽象化。

关键词:“V+在+Pron.+手上”格式;独立性;构式化

对“V+在+Pron.+手上”格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上位格式“在+L”上。其中王一平[1]、侯敏[2]等从动词角度进行过研究;戴浩一[3]、俞咏梅[4]和宋文辉[5]从认知的角度探讨格式的认知机制;沈家煊[6]、张国宪[7-8]和雍茜[9]从构式的角度揭示构式语义与动词整合的特征。鲜有研究探讨具体处所“L”构式,特别是“V+在+Pron.+手上”格式;从构式角度的探讨强调动词与构式语义的互动,而忽略研究格式“独立性”程度问题、“独立性”程度的衡量标准以及引起格式“独立性”或构式化程度差异的原因。本文的研究致力于解决上述问题,以期能多角度地、全面地研究“V+ 在+Pron.+手上”格式。

一、“V+在+Pron.+手上”格式类型及其语义、句法、语用特征

(一)“V+在+Pron.+手上”格式类型

(1)如果蒙住他的眼睛,把他平常用的铅笔、纸烟放在他的左手上,信息传入右脑,他可以正确地使用它们。

(2)众多资本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上。

(3)他气愤地说:“天国的事业就坏在美国人手上!”

例(1)是指通过“放”这个动作,“铅笔、纸烟”在他的左手上了;例(2)的语义凸显“众多资本通过‘聚集’而由少数人掌控”;例(3)凸显“天国的事业因为美国人而失败了”的语义。这三个句法格式都可以码化为“V+在+ Pron.+手上”。从例(1)—(3)的形式上看,“V+ 在+Pron.+手上”格式是一个抽象的上位构式,包含了例(1)—(3)这三类子构式。从语义上看,“V+在+Pron.+手上”格式内部的三个子构式虽然语义存在着细微的差异,但这三个子构式并不是杂乱无章的聚合体,而是遵循一定规则的句法语义系统。我们认为,这三类子构式之间呈现出构式化程度的差异,也就是说从例(1)至例(3)的演变,格式变得越来越像一个构式,构式化的程度逐渐增高。为了行文的方便,我们把这三类格式标记为格式1、2、3。

(二)格式1的句法语义特征

(4)洗液如果落在手上和脸上,必须立即用大量水洗涤。

(5)然后他们抓住我的右手放在我左手上面。

从事体位移后所存在的位置看,空间位移构式凸显事体最终的处所位置“手上”,因此相比其它三类构式,这一类构式用于表述事体的实际位移,具有了从甲地移至乙地的现实空间。例(4)描述了“洗液”最终的位置在“手上”;例(5)描述“右手”通过移动“放”到“左手上”。“洗液”和“右手”都因为动作的发生而产生了空间上的变化。“V”是事体产生空间位移变化的前提条件。在句法上,“手”可以受到具体方向的“左”或“右”修饰,如例(5)。再如:

(6)如果蒙住他的眼睛,把他平常用的铅笔、纸烟放在他的左手上,信息传入右脑。

此句中的“手”也受到了方向性的名词“左”的修饰。正是因为位移的结果“手上”是具体客观的处所,所以可以受到“左”或“右”的修饰,也可以无修饰语如例(4)。例(4)主要强调“洗液”的最终位置“手上”,而不需要指出是具体哪只手。从例(4)和例(6)可以看出,格式1中的组件“Pron.”不一定是必须成分①例(5)因为前面的受事是“右手”,因此这一例的Pron.必须是“左手”。除此类情况外,几乎所有格式1中的Pron.都可以省略,而不影响句法真值。,删除它,不影响句法真值。这类构式客观描述事体运动的轨迹,在语篇中起到客观陈述事实的语用功能。

(三)格式2的句法语义特征

(7)勒豪宾馆实际上还有另外一个赞助人,但是整个企业经营都落在我的手上。

(8)如果让公共事务掌握在别人的手上,我个人会感觉更安全些的。

这类构式不是指事体具体位移的空间,而是通过隐喻认知机制,把对客观位移的识解投射到抽象的概念域,来认识虚拟空间位移距离。从虚拟位移空间的“终点”上看,例(7)和例(8)中“V”是实现“在+Pron.+手上”终点“位置”语义的前提。“落”和“掌握”是“企业经营”和“公共事务”实现“在我手上”和“在别人手上”的前提。此格式中的“手上”不是客观具体的“手”,而是通过与前面代词结合,通过隐喻的映射,表达抽象的“由Pron.掌握”的语义。因此,“手”不能受“左”或“右”的修饰。再有,格式2中的“Pron.”不能省略。一般情况下,我们不说“整个企业经营都落在我的右手上”、“公共事务掌握在别人的左手上”或“整个企业经营都落在手上”。例(7)凸显“整个企业经营都由我来掌握”的语义;例(8)的语义指“公共事务由别人来掌握”。

格式1中“在+Pron.+手上”是表具体终点的介宾结构,而格式2中的“在+Pron.+手上”意义开始隐喻化,不再指事体位移的具体终点,而是可以用来描述抽象的“终点”位置,意义从空间上的存在隐喻化成抽象的“掌握”。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看,“在手上的东西”也就是“拥有了(掌握了)某件东西”。格式2强调表达“由某人掌握某事体”的语义,介词短语的隐喻用法,使得结构式具有了强调“由某人来掌握”的语用推理义。

(四)格式3的句法语义特征

(9)孔令侃驰骋商场,有恃无恐,万万没想到一个跟头折在蒋经国手上。

(10)我看这笔生意就毁在这家伙手上。(汉语口语常用格式例释)

我们认为,当“在+Pron.+手上”不能再表示抽象的“终点”位置时,诱发格式3发生重新分析,整个格式语义随着变化,“V”论元的语义色彩改变。这一类格式中“V”一般都具有贬义性消极语义特征,用来描述不良的动作行为。“在+ Pron.+手上”通过转喻的指代作用,指代能造成此种不良后果行为的动作“发出者”。整个格式表达“不良行为后果由某人造成”的语义,具有了能表[+原因]的语义特征。例(9)的语义是“孔令侃失败了是由蒋经国造成的”;例(10)的语义是“生意毁了是由这家伙造成的”。格式3中的介宾结构“在+Pron.+手上”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域,由于转喻的认知作用整体指代了“动作发出者”,因此,格式3中的“Pron.”不能省略,“手”同样不能受表方向性的词汇修饰,如“左”或者“右”。

二、“V+在+Pron.+手上”格式的构式化程度及成因

(一)“V+在+Pron.+手上”格式的构式化程度

Goldberg指出:“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意义配对〈Fi,Si〉,且C的形式(Fi)或意义(Si)的某些方面不能从C的构成成分或其他先前已有的构式中得到完全的预测。”[10]也就是说,构式的意义不能完全由其构成成分推导,构式本身也有意义。他认为“独立性”是构式最显著特征。朱军[11]也认为格式意义“独立性”的成因有:格式意义的虚化、主观化和喻化①喻化指构式具有隐喻义或转喻义。,也就是说格式的意义越虚化、越主观化、意义越依赖认知机制的作用,格式构式化程度越强。

我们结合Goldberg对构式的定义和朱军对格式“独立性”的探讨,来考察“V+在+Pron.+手上”格式的“独立性”程度。格式1客观陈述了事体空间位移的轨迹,用于描述“事体从甲地通过动作转移到真实的手上”的语义。格式1的语义可以从其构成成分和句法结构推导而来,因此我们认为它还不是一个构式,而是句法结构。

魏红、马秋燕[12]认为在语义上,构式化程度高的格式具体表现为具有主观义、隐喻义。我们认为,具有转喻义的格式,构式化程度也高。虽然格式2是一种客观陈述抽象的位移“终点”,但从是否具有隐喻义上看,格式2的构式化程度比格式1高。格式3因为介词短语的转喻用法而使整个构式起到强调“参与者作用(原因)”的语用功能。但格式2和格式3的“独立性”程度也存在着差异,如:

(11)试问,证券商的命脉均握在其手上,谁敢主动提出来呢?

(12)当初我就栽在他手上,你要多加小心啊!(汉语口语常用格式例释)

例(11)语义是“‘他’掌握了证券商的命脉”;例(12)语义是“‘我’失败是由他造成的”。两例都强调句尾焦点“在+Pron.+手上”介词结构。两例都是已经喻化的构式。从语义上看,“V+在+Pron.+手上”格式通过句尾焦点“在+Pron.+手上”介词结构的隐喻和转喻的作用,使得“V+在+Pron.+手上”格式变成了一个多义格式。

Traugott指出,从历时的角度看,主观化是一种语义—语用的演变,即意义变得越来越依赖于说话人对命题内容的主观信念和态度[13]。构式历史形成过程在共时平面呈现出差异性。格式2和格式3的语义不能完全由其构成成分推导出来,整体语义大于部分语义之和,已经是两类构式了。但是从构式表义的主观性程度上看,格式3的主观性>格式2的主观性。例(11)注重客观陈述“证券商的命脉”状况,而例(12)通过句末的感叹句可以看出,前句着重强调“‘我’对‘他’的主观看法”。

再有,格式3的语义更加虚化。虚化指的是语言中具有实在意义的词演变成无实在意义且具有语法功能词的过程。“在+Pron.+手上”中“手上”由具体存在方位词演变成无实在意义的词,和前面的“Pron.”一起转喻指代“参与者”,“Pron.+手上”结合更加紧密,中间不能插入方向性修饰语。格式2中的“Pron.+手上”也不能插入方向性修饰语,但相比格式3,其语义虚化的程度低。格式2描述事体经过抽象“位移”后,有一个潜在的抽象位移“终点”—“手上”,而后经过隐喻的作用,表达抽象的“掌握”义。而格式3的语义不蕴涵抽象“终点”义,“在+Pron.+手上”直接转喻指代了动作行为的发出者。从是否蕴涵“终点”上看,格式3比具有抽象“终点”的格式2的语义更加虚化。如:

(13)辣椒涂在手上也能够“辣”人,就跟被火烤了一样。

(14)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把基层党建工作摆上日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15)我第一次教毕业班,心里难免紧张,学校每年的荣誉不能毁在我的手上。

例(13)“涂在手上”是指在手上确实涂了辣椒;例(14)指“基层党建工作由各级党组织掌握”,“手上”是抽象的“终点”,因此语义比例(13)虚化;例(15)指“学校每年的荣誉不能被我毁了”。这一例的“我的手上”已经不能表示抽象的“终点”,而是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原因]语义特征,语义和方位介词的本义相去甚远,格式3的语义更加虚化。正因为如此,相对于前两例,格式3中的“在+Pron.+手上”在句中可以省略,而语义真值不变。我们可以表达“学校每年的荣誉不能毁”,但是完全不能说“辣椒涂”或者一般不接受“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把基层党建工作抓”这样的句子。

根据上文分析,我们认为“V+在+Pron.+手上”格式的构式化程度如表1所示:

表1 “V+在+Pron.+手上”格式的构式化程度

从表1可知:格式3的语义虚化程度最高,是主观表达说话者观点态度的格式,是“V+在+ Pron.+手上”句法格式的变体,已经是一个典型的构式。格式1客观描述事体位移后存在的位置,意义实在,是一个典型的句法结构。格式2的语义虽然开始虚化,但还是一种对事体的客观陈述,其构式化程度介于格式3和格式1之间。“V+在+Pron.+手上”格式的三个变体形式的构式化等级可以描述为:格式3>格式2>格式1。

(二)“V+在+Pron.+手上”格式构式化的成因

1.格式的重新分析

“V+在+Pron.+手上”格式三种变体的构式化演变过程,也是“V+在+Pron.+手上”格式语义发生虚化的过程。虚化的机制主要是重新分析。吴福祥指出语法演变的内部机制主要有重新分析和扩展[14]。重新分析是指一个句法结构的底层结构改变但并不涉及它的表层表现形式的任何改变。“V+在+Pron.+手上”格式中“在+Pron.+手上”介宾结构语义的虚化,诱发格式发生重新分析,整个格式呈现出构式化等级差异。“在+Pron.+手上”结构由表示实际存在的终点,演变到抽象的“终点”,再到不能描述位移,诱发格式发生重新分析,语义由客观陈述事体的轨迹演变到客观陈述“由某人掌握某事”的语义,最后虚化成“不良行为后果由某人造成”的语义,如例(13)—(15)。

2.“在+Pron.+手上”介宾结构的去范畴化

语言层面上“去范畴化”指在一定条件下范畴成员逐渐丧失范畴属性特征的过程。[15]“去范畴化”过程中存在几种典型的特征:一是句法形态上,某些典型的句法、语义特征逐渐消失;二是在语义内涵方面,存在着语义丧失、转指和抽象泛化现象;三是句法、语义功能的变化致使原有范畴产生一定的转移。格式1中方位短语“在+Pron.+手上”表示某物实际存在的地点和位移的“终点”,是“在+Pron.+手上”介宾结构原型用法。格式2中的方位短语由于隐喻的认知机制,用于描述抽象的“存在”和位移的抽象“终点”位置,介宾结构“在+Pron.+手上”不再具有典型的介宾结构特征,“手上”不能受到方向性修饰语修饰。格式3中的方位短语由于转喻的认知机制,直接指代行为发出者,此时,“在+Pron.+手上”完全丧失了介宾结构在句中的语法功能,在句中可以省略,而不影响句法结构的真值意义。“在+Pron.+手上”从典型的介宾结构到完全丧失其介宾结构的语法功能,这是介宾结构“去范畴化”的过程,也是“V+在+Pron.+手上”格式三种变体形式的构式化等级从格式1<格式2<格式3逐渐增强的过程。

3.语义概念的抽象化

“概念抽象化”是指句法结构所要表达的语义概念体现出由具体向抽象引申的过程。“V+ 在+Pron.+手上”格式具有的三种语义体现了概念语义逐步抽象化的连续统过程,如例(16)、例(17)和例(18)。

(16)或者自己将唾沫唾在手上,再抹到自己脸上,歇斯底里地大骂:“我不是人!我不是人!

(17)总之,各级党政领导对反走私斗争一定要紧紧抓在手上,常抓不懈,务求必胜。

(18)哪一任地方领导也不想将这个脓包烂在自己手上,但这个脓包越来越大,总有烂掉的一天。

例(16)描述“唾沫”实际的位移,最后“唾在手上”,格式的语义直观、具体。例(17)“斗争”通过动作“抓”而由“各级党政领导掌握”,“斗争”发生了抽象化的“位移”并具有了抽象位移的“终点”,属于心理空间范畴,语义不再直观可见,较之例(16),语义更抽象、更间接。例(18)不是描述事体的位移或者是终点,而是阐述“脓包是由自己造成”的语义,具有了[+原因]的语义特征。总之,“V+在+Pron.+手上”格式语义经由空间范畴、心理空间范畴和原因范畴的演变,其抽象化程度呈现梯级递增,格式的语义也越来越不能从其组成成分推导出来,不具有直观性,因此构式的典型性程度也逐渐增加。

格式的语义虚化、主观化和喻化的程度和其“独立性”呈正相关,也就是说格式语义越虚化、越依赖说话者的主观态度和越具有多样性语义特征,格式的构式化等级程度越高。“V+在+ Pron.+手上”格式所包含的三种子构式的构式化程度呈现出连续统状态。格式的重新分析、在+ Pron.+手上”介宾结构的去范畴化以及语义概念的抽象化使得格式从典型句法结构逐渐演变成典型构式。典型构式的语义具有不可推导性和依赖性,是语义虚化了的句法结构。

参考文献:

[1]王一平.介词短语“在+处所”前置、中置和后置的条件和限制[J].语文建设,1999(5):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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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戴浩一.时间顺序和汉语的语序[J].国外语言学,1988(1):10-20.

[4]俞咏梅.论“在+处所”的语义功能和语序制约原则[J].中国语文,1999(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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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刘正光.语言非范畴化:语言范畴理化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61-62.

责任编辑 温优华

The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alization of “V+zai(在)+Pron.+shoushang(手上)”

LUO Mei-jun1,YANG Li-xin2
(1.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Xiangtan University,Xiangtan,Hunan,411105;2.Business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Hu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Changsha Hunan,410205)

Abstract:“Independence”is a notable feature of constructions.The more grammaticalized,subjective,relied on cognitive mechanisms the meanings of constructions become,the more constructionalized and inde⁃pendent the constructions become.“V+zai(在)+Pron.+shoushang(手上)”has three varieties,displaying a con⁃tinous state of constructionalization.Reanalysis of the construction,decategorization of“zai(在)+Pron.+ shoushang(手上)”and abstracting of sematic concepts are contributed to the constructionalization of the pat⁃tern.

Key words:“V+zai(在)+Pron.+shoushang(手上)”;independence;constructionalization

中图分类号:H 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883(2016)02-0064-05

收稿日期:2015-10-29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4YJC74006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湘教通247号)。

作者简介:罗美君(1981-),女,湖南绥宁人,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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