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西省粮食经济学会、吉安市粮食经济学会联合课题组
加快推进农村粮食经纪人健康发展
——对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的调查与思考
文/江西省粮食经济学会、吉安市粮食经济学会联合课题组
吉安市是江西省粮食主产区,常年粮食播种面积60万公顷左右,粮食年产量达400万吨,粮食商品量约108万吨,粮食总产量和商品量均位于该省前列,素有“吉泰粮仓”之称。最近江西省粮食经济学会、吉安市粮食经济学会联合课题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和走访考察等形式,对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的现状、发展和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后认为,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迅速发展,作用愈益显现,有力促进了吉安市农村经济和粮食经济的稳定发展。但粮食经纪人在经营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及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农村粮食经纪人的作用,是粮食主产区一个重要课题,需要深入探讨研究,进一步推进农村粮食经纪人的健康发展。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呈现以下特点。
1.人员越来越多。目前,该市共有1400多户农村粮食经纪人,从业人员多达2000余人。其中,已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农村粮食经纪人有426户。此外,年收购量在50吨以下无须申请粮食收购许可证及年收购量在50吨以上没有办理资质认证的个体经营户有千余户。根据482个调查样本统计分析,近10年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得到迅速发展。从事粮食经纪人活动5年以内的有79户,占样本数16%;5~10年的有245户,占样本数51%;10年以上的有158户,占样本数33%。这支队伍绝大多数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有一定经济头脑的农民或个体运输户约占75%;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加工厂业主户约占10%。
2.收购数量越来越大。近年来,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活跃在千村万户,直接服务农民,成为种粮农民与粮食企业之间不可或缺的桥梁和纽带。据统计,农村粮食经纪人年收购总量达100万吨,占该市年收购总量70%以上。2014年全市通过粮食经纪人交售的稻谷占总收购量的68%。2015年全市早稻收购163.4万吨,其中通过粮食经纪人交售占的82%。这次调查样本482个粮食经纪人的年收购量达49.7万吨,其中售给国有粮食企业19.1万吨,售给民营企业3.6万吨。
3.经营方式越来越活。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的经营方式比较灵活,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运输型。拥有一定的小吨位运输车辆、简单的化验设备,以赚取运输费用和差价为主,是当前粮食流通的第一个环节,担当着从田间地头直接收购农户粮食的任务。每年新粮上市,该类粮食经纪人走村串户,上门收购,收购周期短。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中绝大部分属于这种类型。根据482个调查样本统计,运输型的粮食经纪人有420户,占样本数87%。二是代储型。根据482个调查样本统计,代储型的粮食经纪人有16户,占样本数3%。他们有一定的仓储条件,以储为主,赚取仓储费用。这类粮食经纪人一方面利用农户和小粮贩子没有仓储设施、难以长久存粮的劣势,聚沙成丘,待价而沽,另一方面和销区粮食企业合作,积极发展代收代储业务。三是加工型。根据482个调查样本统计,加工型的粮食经纪人有40户,占样本数9%。这类粮食经纪人拥有一定的加工设备、场地和仓储能力,固定资产投入多,财务费用高。如新干县部分大米加工厂,根据市场行情,直接买卖原粮,新粮上市抢先加工,卖个好价钱。四是贸易型。根据482个调查样本统计,贸易型的粮食经纪人有6户,占样本数1%。这类粮食经纪人以买卖原粮为主,在产区与销区之间、国有粮库之间进行多轮贩卖,赚取差价。这类粮食经纪人在省内外有相对固定的合作对象,经济实力和经济效益比较好。如泰和县嘉泰米业严达英在2015年早稻收购期间,为广东省中山市等粮食销区筹措地方储备粮4万吨,获利丰厚。
4.活动范围越来越广。随着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的发展,其经营实力不断增强,经营范围不再局限本乡本土,有的经营活动延伸到抚州、新余、宜春、南昌等地区,有的还拓展到广东、福建等外省。据调查,中储粮吉水直属库每年储备粮轮换时,30%的稻谷由当地的粮食经纪人从邻近的抚州、新余、宜春等地方收购粮食进行轮换。泰和、吉水等地部分农村粮食经纪人把当地收购的粮食销售到广东的深圳、中山、惠州和福建、上海等粮食销区,进一步拓宽了粮食销售渠道,扩大了吉安粮食的知名度。
吉安市既是产粮大市,又是粮食加工强市,得天独厚的粮食资源优势为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提供了有利条件。近年来,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对促进粮食经济发展和服务“三农”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弥合市场“空缺”。吉安市改制前国有粮食企业有360家,从业人员有2万多人,260多个收购库点遍布在215个乡镇。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截至2015年10月,该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仅剩200余家,从业人员减至不足4000人。改制后的国有粮食企业普遍存在收购网点少、人员紧缺、资金困难等实际问题。2015年全市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库点仅有58个,难以满足农民就近售粮的需要。大量涌现的农村粮食经纪人活跃在千村户万村,成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加工企业的中介与纽带,弥合了一级粮食市场的“空缺”。
2.方便农民卖粮。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大量青壮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留守农村劳动力少且年老体弱,种粮农民情愿每斤便宜5~8分钱把粮食卖给经纪人,减少劳动力不足和人力支出。特别是近年来由于粮食连年丰收,国家连续三年启动托市收购,国有粮食库存高企,并且仓容分布不平衡,卖粮难现象开始出现,局部地方排队卖粮略显常态。农村粮食经纪人充分利用其一边连着农民,一边连着企业的优势,走村串户收购农民余粮,为解决吉安市种粮农民售粮问题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5年永丰县早稻托市收购库点只有一个,全县早稻商品量12.5万吨左右,该县针对粮食多库点少的矛盾,充分发挥粮食经纪人的作用。种粮农民大量余粮通过农村粮食经纪人销售到吉水、峡江、吉州、抚州等国有粮库,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售粮不便的问题。
3.利于掌握粮源。改制后的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网点少且相对集中,农村粮食经纪人上门入户将分散在各地农民家中的余粮集中运到国有粮食企业交售,缓解了企业人手不足和收购网点少的矛盾,拓宽了融资渠道,减少了收购费用,加快了收购进度。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及市县地方粮食储备库多位于城市近郊,周边粮源不足,受人员、网点、运输工具等条件制约,粮源筹集难度大。农村粮食经纪人根据农户和各类粮食储备库的实际需要,为筹集粮源提供了有力支持,既解决了当地粮源不足问题,又能调剂地区余缺,平抑粮食价格,维护粮食市场正常流通秩序。据调查,中储粮吉安直属库保持稳定关系的农村粮食经纪人有50多人,分布在安福、新干、永新、吉安县、青原区等县区。2015年早稻收购期间,农村粮食经纪人为该库轮换提供粮食近4万吨,占轮换收购量的88%。
4.拓宽增收渠道。农村粮食经纪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地农民或村干部季节性兼营户,由于有稳定的销路和合理的利润空间,他们为农民开辟了致富门路。据调查,约80%的粮食经纪人从事季节性收购,按平均每百斤5块钱的收益计算,每位农村经纪人收入普遍在3~5万元,经营量较大的年收入在10万元左右,超过平时在家务农的收入。有的农村粮食经纪人直接参与粮食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活动,不仅使农民能够了解国家粮食政策和粮食行情,也让产购双方及时传递相关信息,促进了粮食生产。万安县一江秋米业公司成立了富晒大米生产合作社,引导农民种植富晒水稻,每百斤稻谷收购价高出其他品种20~30元,助推了农民增收。
5.推进新技术应用。粮食购销市场化以来,农民卖粮的习惯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不晒粮、交售“水谷”的现象普遍存在。农村粮食经纪人等各类粮食收购主体有的到田间地头收购没晒干的“水谷”,经过烘干机烘干后再出售到粮食收储企业,因此极大地推动了烘干机等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与使用。2015年中晚稻收购期间,吉安市遭受66年不遇的冬涝恶劣天气,农户的稻谷普遍无法正常晒干,新干、峡江、泰和、吉水等县的粮食经纪人深入到农户田间地头,把农民的湿谷送到烘干机上进行烘干后出售,减少了农民的损失。新干县在2015年中晚稻收购期间,全县烘干稻谷近3万吨,直接挽回农民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同时,农村粮食经纪人把农村劳力、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以及粮食产加销各环节有机联合起来,通过实施粮食生产合作组织,提高了粮食生产专业化程度,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动重组和优势整合,实现了农村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了粮食生产的整体效益。
尽管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得到稳步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与不足,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整体素质不高。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大部分是由当地农民转化而来,文化程度比较低,初中水平占70%以上。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较差,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相对落后,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多数农村经纪人精明不开明,目光短浅,服务意识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纪人的发展。
2.运作不规范。农村粮食经纪人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组织,基本处于单打独斗的状况,其购销经营活动随意性较强。多数农村粮食经纪人是自发形成,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知之甚少。对粮食行情把握不全面,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尤其是从事季节性粮食收购业务的农村粮食经纪人,大部分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属地工商部门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和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其购销经营活动往往不受法律保护。本次调查样本482户农村粮食经纪人,其中已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只有181户,仅占样本总数的37.5%。
3.制度不健全。尽管农村粮食经纪人在粮食流通产业中的地位作用毋需置疑,但国家至今没有出台关于粮食经纪人监管的法规制度,现有的一般性规定也不能适应粮食经纪人迅速发展的需要,吉安市也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尽管吉安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下文要求加强粮食经纪人的监管,但由于没有具体的法规制度,粮食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缺乏有效管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粮食经纪人有序发展。
4.自律不严格。由于农村粮食经纪人总体素质不高,职业道德和经营管理知识参差不齐。有的粮食经纪人对粮食政策业务、购销知识掌握不全面,诚实守信观念淡薄,依法经营意识不强,在购销过程中,存在短斤少两、压级压价、欺行霸市等行为,侵害农民利益;当粮价下跌时,盈利空间压缩,有的粮食经纪人收购意愿减弱,加剧粮价下跌;当粮价上涨时,有的粮食经纪人抬价收购,待价而沽;有的甚至唯利是图,掺杂使假,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干扰粮食正常流通秩序;有的粮食经纪人质量把关不严,储存运输条件简陋,影响粮食品质安全。
5.规模不强大。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普通现象是:个体多、联合少,单一收购多、多种服务少,临时性和季节性多、常年经营少,单打独斗多、抱团作业少,传统收购多、现代营销少,尚未形成稳定的市场力量。绝大多数农村粮食经纪人自身没有建立积累机制,基础设施简陋,自身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其服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根据482个调查样本统计:年收购量250万吨以下的149户,占样本数31%;年收购量250~500万吨的136户,占样本数28%;年收购量500~1000万吨的94户,占样本数20%;年收购量1000万吨以上的101户,占样本数21%。
为进一步发挥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作用,促进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推进粮食经济跨越发展,必须在强化认识、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完善制度建设、改进行政职能管理、加快诚信守法经营体系建设、增强行业指导服务等方面下功夫,为农村粮食经纪人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1.农村粮食经纪人发展壮大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做好农村粮食经纪人工作是粮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发展”。因此,全社会要摒弃以往社会上对农村粮食经纪人的“粮贩子”、“投机钻营”、“无商不奸”等不良印象及错误认识,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粮食经纪人,有利于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解放生产力,有利于落实国家政策,是一项兴企、便民、利农的事业。要大力宣传农村粮食经纪人的作用与地位及好做法、好经验,为农村粮食经纪人定名、正名、扬名。大力宣传农村粮食经纪人对促进粮食主产区粮食流通、保障粮食安全以及服务“三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农村粮食经纪人健康发展需要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国家相关部门应尽早出台粮食经纪人管理制度和法规,地方相关部门明确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做到制度健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在此之前,可以先就粮食经纪人活动中的证照发放、粮食最低收购价界定、税收、增值税抵扣、农用车上路收费等问题,出台一些临时性的单项政策。二是建立粮食经纪人培训制度,系统讲解粮食生产形势、粮食政策变化、粮食质量标准、粮食检验知识、科学储粮保粮知识以及从业标准和职业道德等知识,突出政策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粮食经纪人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的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三是严格粮食经纪人购销程序,完善收购手续,严格粮食质量标准,坚持优质优价,切实维护粮食政策的严肃性。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经营体系和信用数据库,制订信用等级考核评定的操作流程和奖惩机制,搭建服务平台,规范农村粮食经纪人的诚信经营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粮食经纪人良好的社会信誉。
3.农村粮食经纪人健康发展需要依法规范管理。要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粮的职责,从落实依法管粮的高度对农村粮食经纪人履行管理职能。一是按照“宽进严管提质”原则,对所有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经营者进行登记,纳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范围,按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为本区域内的农村粮食经纪人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帮助农村粮食经纪人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定的粮食产销关系,及时提供市场供需动态、价格信息,以发放诚信卡、大客户奖励等方法为农村粮食经纪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强化粮食行政执法力量,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审批和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对粮食经纪人的组织、引导和监管责任,不断增强粮食经纪人政策观念和法律意识,规范其购销行为,提高综合素质。四是以市或县为单位,统一为粮食经纪人办理上岗证件,明确权利义务、公开举报电话等,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粮农监督。对于粮食经纪人不法行为,一经发现和举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调查核实,对情况属实的严肃处理,切实保护粮农合法权益。
4.农村粮食经纪人健康发展需要相关政策扶持。农村粮食经纪人作为农村的一种新兴职业,需要政府部门对农村粮食经纪人给予必要的关心与支持,在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给予保护和扶持,使其政治上有地位、社会上有荣誉、经济上有效益、法律上有保障、素质上有提高。一是从财政相关教育、培训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作为培训农村粮食经纪人的必要经费,不断提高经营素质和能力。二是在贷款、税收、运输规费等方面,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减轻粮食经纪人经济负担。三是在粮食收购设施、粮食检化验仪器、粮食烘干机设备的配置上,适当给予经济补贴,调动粮食经纪人完善设施设备的积极性。四是对农村粮食经纪人开辟“绿色通道”,严禁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扣车等违法行为。
5.农村粮食经纪人健康发展需要行业指导服务。按照“市场引导、个人自愿”的原则,引导农村粮食经纪人加入粮食行业协会。各地粮食行业协会要在争取政策支持、发布粮食信息和市场行情动态、业务知识培训等方面加强行业指导服务,提高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的专业素质、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粮食行业协会要通过协会的各项活动,使粮食经纪人队伍逐步形成自律机制。同时增加粮食经纪人之间、粮食经纪人与各类粮食企业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他们之间长期合作关系建立,扩大经营规模和效益。行业协会还要通过制定、公开行业公约,加强全社会对农村粮食经纪人的监督、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内部相互监督以及农村粮食经纪个人的自我约束,在吉安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中逐步形成讲道德、懂政策、重承诺、守信用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