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古代文艺美学中的民族传统

2016-07-12 12:23李艳玲云南经济管理学院650300
大众文艺 2016年11期
关键词:古代

李艳玲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650300)



浅析中国古代文艺美学中的民族传统

李艳玲(云南经济管理学院650300)

摘要: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是中国美学中的重要研究对象之一,民族传统是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所具有的鲜明特征。这种民族传统表现在多种方面,包括兼具文艺欣赏和实用性,功利主义倾向以及流露出一种超然的人生态度,并且在塑造形象上强调“形神兼备”等等,这些特征也令中国古代文艺美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关键词:文艺美学;古代;民族传统;鲜明

美学作为一个学科概念,最初诞生于西方。美学引入中国后,中国学者不断发展中国美学中的独特魅力。在中国美学中,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是极其引人瞩目的。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古代文人给我们留下了数不尽的文化瑰宝。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之所以这么吸引着我们,与其背后植根于中国土地的传统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要代表,但又兼具吸收佛道两家思想,因此自成一套体系,形成一种与西方存在很大差异的东方文化艺术特色。无论是在文艺作品的思想表达、艺术理想,还是在创作手法和表现手法乃至审美情趣上,都有着自己的特征,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中国古代文艺美学具有鲜明的民族传统。

一、文艺中的实用主义倾向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中,在文人的创作中很多都体现出他们的理想抱负,表达出一种鲜明的实用主义倾向,也可以说是一种功利主义倾向。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实用主义倾向甚至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从原始时代开始,最初的文艺创作就已经和实用与功利联系起来。例如在六七年千年前半坡中,处于新石器时期的半坡人在彩陶绘画创作中就有“口含鱼”的图案。除此之外,仅仅从字体的发展也看出这种倾向。中国文字属于象形文字,从文字的起源看起,但从“美”字来看,“美”可以看作是“羊”和“大”的结合,而羊在中国古代传统中是非常高级的食品。而“大”字本身也来源于人体的形态,《说文解字》中也有云“大像人形”。从这一层面来理解,我们可以认为“美”就是人得到了羊的意思,因此会获得快乐、满足之感,也是人类生存的需要。所以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发展与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目的是分不开的。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社会生产力逐步提高,原始社会时期的文艺大多都和朴素的生活劳动、采集渔猎等相结合,到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初期,文艺创作中逐步体现出初步的宗教意识,这种宗教意识主要表现在人与神灵的沟通,希望通过与神灵沟通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境界,这些艺术创作尤其在青铜艺术中比较鲜明。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文明程度自然就会提升,因此文艺创作也逐步和社会政治、伦理纲常等结合,以达到一些政治、教化等方面的目的。这一时期最鲜明的标志就是著名思想家和教育学校孔子所提出的“尽善尽美”。《论语·八佾》中有云:“子谓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儒家学说强调文人的“入世”,而所谓的“入世”就是与政治的结合,将文学艺术的创作与政治、社会的需要联系起来,诗、乐都是修身、培养情操的手段,可以用来培养儒家所倡导的一系列道德标准,以此实现政治理想,达到政治目的。因此《论语》中有这样的论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和“不学诗,无以言。”这些无不反映出文艺创作的实用主义倾向,并且后续的封建时代,几乎成为所有文人追求的标杆。

《礼记·乐记》可以认为是儒家文艺美学的成就之作,从社会现实的角度,解析文艺对社会的功用。其实在整个中国古代社会,都在倡导文艺作品需要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最常见的莫过于劝善惩恶。而这不仅仅是儒家在倡导,其他学派例如法家墨家等亦是如此。尤其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因为法家学派本身就有很强的实用主义倾向,因此作为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韩非,他认为文艺作品的评价标准就应当是是否对社会有作用。从这种美学的基点出发,在文艺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上,显然是重内容的,形式只是为了服务内容存在。这种思想发展到后期,也逐步将文艺作品与社会理想的追求结合起来,这就形成“把文学作品与仁政和民本思想结合,文学作品所要体现的就是追求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开明的政治”。从现代文艺发展的角度来看,我们虽然不能将作品是否对社会有用作为唯一评判文艺作品好坏的标准,但这仍旧是我国古代文艺美学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优良传统,是值得后人认真思考和探究的,也是我们在进行文艺创作时需要考虑到的重要因素。

二、“无声之乐”的最高审美追求

“无声之乐”其实就是《道德经》中所说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是老子提出的中国文学理论中的一个美学概念,它所推崇的是一种自然的美,非人为的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所追崇的最高理想境界,也是最高的审美追求。从字面意思来看,“无声之乐”所指代的美学境界,实际上属于音乐美学的范畴,但也同样可以适用于文艺美学的审美追求。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来看,在中国古代的道家思想中,由以老庄为代表的思想家认为音乐的最高审美就是“无声之乐”,但从理论上来说,音乐是不能脱离声音而存在的。因此“无声之乐”就是一种理想境界,只能通过想象、象征等方法去体会,因此也就具有最为纯粹而完整的美,即“大音希声”。当“大音希声”表现在造型艺术上,就会转变为“大象无形”。

在“五声之乐”思想的影响下,中国古代文学在遣词造句进行创作时,强调一种“言不尽意”,追求的目标则是“言外之意”。对中国文化产生重大影响的道家和佛家,在这方面都是强调“言不尽意”。如果追溯一下言意之间的关系,在其被刚提出时,言意之间的关系本来属于哲学中的一种认识论,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文学创作的一种理论。早在先秦时期,儒家与道家在这一方面的观点是不一样的。儒家思想讲究言能尽意,道家则正好相反,强调言不尽意。到魏晋时期,魏晋玄学中的言意之辩延续了这种争论。佛教,尤其是其中的禅宗,和玄学一样都比较强调言不尽意。这些争论对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文学本身是一门与语言相关的艺术形式,因此言意之间的关系到文学创作的最终价值和意义的取向问题。纵观中国古代文学的创作,其主要受到言不尽意的影响,但并没有因此而否定语言本身的作用,并且同样肯定文学创作的意义。指明要求在运用文字进行创作的时候,既要体现语言文字的作用,但也不能限制于语言文字的表达方式,要借用多种文学手法例如象征、比喻等,寻求一种超脱于语言文字本身的审美情趣,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意境之说,而这也是中国古代艺术意境的美学基础和理论来源。通过写实的创作来领会到想象中的意境,这就是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所希望达到的最高境界。

三、形象塑造中的“形神兼备”

文艺创作中,艺术形象的塑造在中西方是各有不同的。在西方的创作中,重视“典型”和“代表”的作用。而在中国古代,对于艺术形象的创作则注重自己独特的美学原则,最突出的莫过于“形神兼备”。“形神兼备”不仅需要将艺术对象的外在形态表现出来,还需要展现出艺术作品内在所蕴含的气质。如果用哲学的眼光来看待“形神兼备”,我们可以理解为现象与本质的问题,任何事物都具有现象与本质两方面。在艺术形象的现象与本质方面,即形之美与神之美。在中国古代文艺美学中,更加注重神之美,认为对艺术形象的外在刻画是为了表现内在的美感。从外在和内在之美关系衍生出的审美,同样受到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影响。庄子重神,在他看来,人的形体外在如何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精神内否能够达到与道合一,做到真正的清静无为,这才是最重要的。除庄子外,北宋著名文学大家苏轼也有类似的观点,强调形象背后的内在含义,而作品是否能传神是尤为重要的。

在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认为要达到真正的“传神”,对于形象的刻画也不能忽视。只有把握好塑造对象的特征,将其充分描写,才能实现“传神”。所谓的“神”实际上是虚构的,需要依托一定的“形”才能够表现出来。这也就是中国古代文艺创作中的一个基本的美学原则。

中国古代文艺美学中的民族传统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在研究古代文艺美学的时候,必须与古代思想文化传统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理解到文艺作品的美学原理,让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瑰宝在今天可以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胡健.以无为本——论中国古代文艺美学的奠基[J].聊城大学学报,2015(04).

[2]齐桂荣.理学美学视域下朱熹的文艺批评观探究[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6).

[3]张晶.文艺美学:从奠基走向深化之途[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5(07).

[4]张晶.中国古代文艺理论的美学属性[J].社会科学战线,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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