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并轨的有效思考

2016-07-09 06:39张济新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7期
关键词:事业单位

张济新

摘要:国有建设单位会计指的是通常所说的基建会计,广泛应用于国家各项基本建设项目。针对于会计体系与工程的会计管理,其计量单位以货币为主,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专门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成本费用实行核算监督。经过长期的完善与实践,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并轨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关键词:国有建设单位;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并轨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随着财政改革的逐渐深入,其制度逐渐得到完善,专家学者们对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并轨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本文以二者会计体系为研究对象,并展开对二者并轨问题的论述,旨在为社会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改变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一、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并轨的可行性分析

(一)提高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入部门预算改革

进入本世纪以来国家对于财政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促使财政资金能够有效发挥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作用,真正用在惠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项目上,为促进社会发展提供财政支持。经过多年来的财政改革,在部门支出预算中加入了基本建设支出,相关部门重点加强了项目管理,对落后的资金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满足了预算编制的需要,使预算管理大为加强,更是使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效率得到了提高,便于各部门之间相互团结合作,形成统一的部门预算管理体系。基建资金与其他财政资金在拨付资金与预算编制上具有一样的机制,借助集中的收付制度,促进单一账号体系的形成,对于事业单位的资金和财务状况能够真实全面性地体现出会计预算的特点优势。

(二)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以会计主体和持续经营来看,国有建设单位会计不能满足于其前提需求,其在资金控制方面重点是控制工程概算,这是会计规范存在的弊端。如若在财务管理上建设单位与接收单位不是同一个单位,建设过程中价值工程理论得不到很好地利用,按照周期成本衡量的建设项目核算与管理,不能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深入,在实行法人责任制,与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以来,大多数核算主体被整合在一起,实现了持续经营。在财务准则上存在着不一致的要素定义,在会计核算中一些资产等信息反映有所缺陷,因此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并轨能够体现出真实完整性的会计信息。

(三)从国内国外形势来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从国内来看,从近几年党和国家对于财政制度实行改革的效果来讲,国家财政部门开展了关于基本建设管理方式的多次调整,无论是其组织管理,还是核算体系越加完善,都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要求,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不可否认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并没有停滞不前,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着改变。随着近些年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其项目管理正在逐渐融入于市场机制当中,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颁布使得会计环境得到改善,国有建设单位也在面临着巨大挑战,对其会计管理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些制度的实行,项目核算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概算很难再发挥作用,检验和考核也很难发挥其作用,此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确立,基建的资金被纳入到单一账户体系当中,这些现状都说明了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层面都具有可行性。

(四)有利于防止违规与腐败行为的发生

长期以来对于资金使用情况不是很理想,缺乏清晰的透明度,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都分散在各建设单位之中,与财政监管相脱离,加之政府对于建设中的会计成本使用情况缺乏监督,缺乏制约机制,这就给了腐败分子钻空子的机会,使其趁虚而入,为了获取个人利益,掩人耳目、谋取私利的现象经常发生。在并轨核算实行之后,对于项目资金使用有了明确的规定加以对其约束,运作越加透明化,对于滥用资金等违规腐败现象有很好的监督制约作用,保障了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双方的根本利益,保证了项目建设能够正常进行下去。

二、实现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并轨存在的难点问题

(一)从技术方法上分析难点问题

在预算合格决策上由于不一致口径的存在,为考核预算增加了相当的难度。其编制任务,一般在九月份事业单位开始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次年在会议上得以通过。在预算方面实务操作人员对于编制略显粗放一些,例如其实行“合并”机制,也就是对能够合并的项目全盘合并,这不符合精细化与科学化管理的理念要求。当年的项目没有在年初预算之中,这是因为部门综合预算没有将基建经费预算包括在其中,由于时间的限制使得当年已经立项与需要建设的项目没有在年初的预算中体现出来,这就使得为提供会计信息造成了不良影响,导致会计信息很难体现出能够被有效利用的完整真实性。

(二)从实践操作上分析难点问题

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在会计体系并轨中,针对明细的投资成本,在短期内难以形成成熟完整性的核算体系,不能真实反映出从筹集到决算、使用过程中的全面性与有效性。从这个角度来讲,二者会计体系并轨并不是泛泛而谈,不是简单的口号,口头说说而已,否则只是简单地在基建单位与事业单位各自的会计核算制度下将二者合二为一,不可能使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整体提高。还有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对并帐做了相应的准备,为核算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困难性,在现如今没有并帐的条件下,财政部门要求在取消原有基建账户之后统一在国库中集中支付,为了完成对账工作,在年底时对于决算报表进行编制,实务操作中会计人员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可能会使用原始凭证与复印件做账,使得备查账上出现前后口径不匹配的现象,从会计处理软件方面来说,现在使用的软件其某些功能无法适应并帐工作的需要,并帐的对接工作难以实现,因此从中可以看出,其软件的功能还有待于提高增强。

(三)不适应多元化投资主体的趋势

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投资主体逐渐呈现多元化,因此对于国有建设单位的建设投资不再是事业单位的一种资本性支出。其筹集资金的渠道也越来越呈现多元化,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与财政补助收入在资本性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对于资本性支出来说,由于不同的资金来源决定了会计核算方式的不同,事业单位与国有建设单位共同承担责任,致使对于资产成本费用方面存在着不同的确认、报告方式等内容,导致信息的不清晰和不完整性。

三、关于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并轨的几种措施

(一)将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合并

针对于基本建设的收入与支出在现今实行的会计准则中被列举了出来,所以对于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并轨,会计体系并入到事业单位当中,实行一套帐显得非常有可行性。事业单位可以行使建设单位部分会计权利,能够很好地解决部门之间对于预算与决算这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适应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事业单位根据资产负债表对于资产类的处理,添加建设结余项目的相关内容,为反映出余额情况,取消“结转自筹”的项目,在收入类添加基建拨款的项目内容,对固定资产与还没有开展交付使用的项目进行核算,为方便开展精细化的核算,设置增加有关项目,在工程如期完成之后,实行将在线工程转变为固定资产,最终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将国有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囊括于其中。

(二)两种制度整合并轨思路方案

当前事业单位还没有完全形成完善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没有对现有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因此还需要事业单位自身单方面提供信息。要以现行的会计制度作为主体,事业单位与国有建设单位相互借鉴吸收,制定出具有特色的会计科目,对科目内容进行修订、调整与补充,在经费费用上形成统一的核算规范制度,建立一种全新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会计科目体系的调整设置

不同于以往的行政事业单位,因基本建设的工期比较长,其建设支出与行政事业单位有所不同,因此在科目设置上,采取有效的设置,国有建设单位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值得事业单位效仿与充分借鉴。下面简单介绍了几种会计项目的调整设置。

1. 资产类项目的调整设置

对于资产类项目的并轨主要采取分级处理的形式,即以一级科目为主,在一级科目基础上再增加二级科目,其一级科目,也是最首先需要解决的项目是正在建设中的工程、工程建设所需的物资、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预付工程款五大一级科目。

在建工程科目将其纳入到建设中与未完工的工程投资大范围之中,保证计价可以被确认的前提下,并依据借记本科目,对工程支出进行预算处理,贷记相应款项科目,工程结束时对于结算工作在完成审计工作后,根据审计中核对的金额,对固定资产科目进行借记处理,加以对本科目进行贷记处理。

工程建设所需的物质科目会计核算是指工程中所承担需要的材料、设备的实际成本。针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不在本科目核算范畴之内,而是在“在建工程”下设的“设备投资”当中。在物质购买时对本科目实行借记处理,在领用物资时贷记本项目,对“在建工程”下设的明细科目实行贷记。项目结束后进行决算的时候,通过“在建工程”中反映出项目中消耗的材料设备成本。

转出投资是指不属于事业单位与国有建设单位的专用设施,而且建成的配套项目不属于经营性项目,针对这些专用设施而投入的成本。针对本科目除了事业单位与建设单位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还需要与拥有相关设施使用权的单位及时沟通,在得到一致认可同意下,采取合理的资金投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对设施的保护,保证不破坏第三方的资源,保证其利益不受到损害,确保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2. 负债类科目的调整设置

在负债类科目中应付工程款是其一级科目,应付工程款是指针对于根据建设合同,根据工程进度应该支付的成本而实际还没有支付成本的基建款项。对于本科目的调整设置其明细核算根据施工企业名称进行。基本建设借款是负债类科目的二级科目,在核算中对于特殊情况时的借款,其明细核算应该按照借款单位名称来进行。

3. 收入类科目的调整设置

收入类科目的调整设置以基本建设拨款为主,对本年度的基本建设所需的拨款核算。在年末时将“基本建设拨款”的剩下的款项转入到用于余额处理的“基本建设结余”科目之中,在结转后保证本科目没有余额的存在。注意一点的是对于本项目的明细核算以具体的工程项目为主,以支出功能分类作为辅助项目。

四、结语

从本文的论述可知,第一个部分从四个方面对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并轨的可行性进行了简单的论述,第二、三部分分别是对二者并轨存在的问题与实现并轨的几种措施。从目前现状来看,国有建设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并轨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为了推进二者的并轨,还应把握当前的经济发展态势,通过科学的决策,使双方获得最大效益。

参考文献:

[1]李海燕.浅谈事业单位在建工程的会计处理方法[J].中国外资,2013(02).

[2]陈敏,沈俊玲,肖海英,陈菁菁.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解读与思考[J].会计之友,2013(05).

[3]周国光.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政策思考[J].交通财会,2013(07).

[4]王淑霞.行政事业单位基建并账原理与方法思考[J].会计之友,2015(03).

(作者单位:辽宁东戴河新区财政局)

猜你喜欢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方法研究
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三化”管理研究
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研究与思考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科学化与精细化趋势分析
探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对会计工作的实际影响
浅析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分析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的完善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