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章 何平 蒋薇 杨远国 王涛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师德失范行为的表现不再显得血腥与残暴,而是变得温和与隐蔽;对师德失范行为的理解,已不能仅仅局限于是否违背老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而还要看能否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约束与调整。师德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教师自身的心理健康状况是师德失范的根源。本文从品德的心理结构、个性倾向及中小学教师人格异常的表现入手,站在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产生的心理原因。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 职业道德失范行为 心理学透视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morality lost fan behavior no longer is bloody and cruel, but be gentle and subtle; morality lost fan behavior understanding, has not only limited to whether the breach of teacher's professional ethics requirements, and depends on whether the constraints and adjustment of teachers' professional ethics. Ethics lose reason of fan is, but teachers' mental health status is morality loses Fan's origin. The from the psychological structure of morality, personality tendency and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teachers' personality abnormal manifestations of, stand in the angle of psychology, discusses the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teachers' Professional Ethics Anomie behavior psychological reasons.
Keywords: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teachers; professional ethics; psychological perspective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一、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
目前,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解,已不仅仅局限在外在的道德规范体系上,而在“外在的行为规范与行为准则通过‘内化形成教师的观念意识与行为品质”方面已达成共识。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提高不能局限于外在的道德規范体系的建构,更要重视教师道德观念与行为品质的养成。外在的行为规范体系是衡量教师职业行为的标准,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客观性指标,因而教师的行为是否是道德的只能依靠主观上的判断。
无可争议,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并不能把它简单称之为“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从行为结果上看,那些对学生造成严重伤害的的行为如打骂学生、残害学生、甚至对学生进行性侵害的行为虽然是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如果不能用道德去约束、调整,而必须用法律去制裁时,就不能看作是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只有那些有可能对学生造成伤害或伤害较小的行为才可称为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如惩罚过度、体罚、变相体罚等。
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也并不都是道德的行为。那些刻板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被动地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不能称为道德的行为。高尚的师德素养要求教师的行为不应是简单符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要求,更应该体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地践行师德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动性,使自己的行为自觉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那些未能达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即是“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如不关爱学生、不爱岗敬业、没有为人师表等。
因此,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是教师在职业过程中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并能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约束与调整的行为。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表现
高尚的师德素养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内在动力,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根本保障,没有崇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是不可能培养出品质优良的学生的,因此,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状况一直倍受关注。为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现状,我课题组对毕节市辖区内23所中学、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共计1440名在职教师进行调查与访谈,发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依然普遍存在,只是显得不再血腥与残暴,而是以更为隐蔽的方式充斥于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过程。
(一)在依法执教上的行为失范
为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国家、主管部门和学校都制定了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要求教师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然而在实践中,有的教师法律意识淡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剥夺学生受教育权利、不让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被罚款等现象依然存在,严重违背了“依法执教”的要求。这是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表现是有的教师被动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缺乏应有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教育教学过程不是程序化的生产流程,它是教师具有创造性的劳动过程,对规定的被动遵守与执行,这将为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产生创造条件。
(二)爱岗敬业方面的行为失范
爱岗敬业要求教师要热爱自己的岗位,尊敬自己的事业,并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但在实践中,教师虽然也备课,有教案,也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并还有相关佐证资料,但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已。调查中,对“您选择从事教师职业的原因”问题的回答,选择“工作的偶然性”的占23.82%;选择“谋生手段”的占12.92%;选择“无其它选择,无奈之举”的教师占了总人数的8.33%。可见,爱岗敬业已成为空谈。
(三)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方面的行为失范
尽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然存在教师讽刺、挖苦、歧视学生甚至是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但已经不是教师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方面行为失范的主要表现。教师在关心学生、教书育人方面的行为失范主要表现为:不能平等地对待学生,因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家庭背景的不同和学生性别的不同有所偏爱和歧视;不能公正和全面地评价学生,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甚至排座位;不能全面了解学生,只关心学生的学习成绩,不关心其它方面;不能公平地对待学生,“因个别学生的错误批评处罚全体学生”;不尊重学生人格等等。如在对“对于班级里成绩较为落后的学生,您会”的回答中,36.32%的教师无法做到“尊重教育规律、循循善诱”,帮助学生获得应有发展。
(四)在为人师表上的行为失范
在为人师表上,大多数老师能做到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但也有部分教师依然存在着装奇异、举止粗俗的现象;有些教师不关心集体,不团结、尊重同事,常常会因为工作中的不愉快造成同事间的矛盾冲突;不尊重家长,因学生错误而训斥、侮辱家长;有时以辅导学生为名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有39.10%的教师认为“有偿家教”是教师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
(五)在终身学习方面的行为失范
终身学习即要求教师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老师们都普遍认识到“终身学习”的重要性,但访谈时,当问到“你每天花多少时间看书学习”时,大多数老师都表示“没有”或“很少”。许多老师认为自己无论从学历层次、还是从知识水平来说,进行中小学学科教学已经足够,而且现在的学生学习不够努力,上课也不认真听,对老师的教学的科学与否从不怀疑,更不要说判断对错,因此没有必要为此浪费时间与精力。可见,教师在终身学习方面同样存在行为失范的现象。
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心理学透视
由于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关注,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问题变得相对温和且隐蔽,但可以肯定的是教师职业道德整体水平存在下滑现象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下降,将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影响国家未来的发展。如何提高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许多专家学者对此作了大量的研究,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为师德建设作出卓越的贡献,然而师德滑坡的趋势依然不减,不得不发人深省。
个体的行为,首先要受到其心理状态的调节,才会接受道德的约束,没有健康的心理状态,就不可能有正常的行为表现,更不可能有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道者,路也”,“德者,得也”,“行道,有得于心,谓之德。”教师职业道德即是行教师职业之“道”,将之与自身的个性品质相结合,并以自身特有的方式来体现其观念意识与行为品质,它不但具有外在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对教师职业行為的约束性,同时,也体现了教师个体内在的自主性与自觉性。作为教师来说,只有具有健康的心理状态,才能形成良好的师德。不健康的心理不可能成为师德内化的土壤。教师的消沉自卑、郁闷焦躁、怨天尤人、厌恶学生、喜怒无常、虚荣猜忌、冷漠无情等负面心理直接表现为师德的缺失。
肖汉仕教授认为:心理健康的基本含义是指心理的各个方面及活动过程处于一种良好或正常的状态。心理健康的理想状态是保持性格完美、智力正常、认知正确、情感适当、意志合理、态度积极、行为恰当、适应良好的状态。3教师健康的心理状态是形成良好师德素养的基础,如果心理健康状况存在问题,必然影响良好师德素养的形成。
(一)从品德的心理结构看师德失范行为问题
1.道德认知水平
认知过程是心理产生与发展的基础,认知水平的高低影响着认知的正确与否,更影响心理的健康水平。在师德修养的过程中,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认识,对教师职业价值的认识,对教师自身行为意义的认识,直接关系着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的发展。如果把教师职业道德仅仅看作是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外在要求,看作是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领导对教师行为的约束与控制,而不是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在职业过程中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教师自身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的自然表现,则将会形成对规范的被动接受与执行,难以达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行为的内在要求。在调查中,教师在对“教师职业”仅仅是“一种工作名称”(占总数的45.20%)是“一种谋生手段”(占总数的12.42%)、“有偿补课”是“教师的正当权利”(占总数的35.60%)等的不合理认知,将会影响教师在工作中无法全身心投入,将成为师德失范行为产生的隐患。
2.道德情感状态
情感是行为的动力,积极的情感推动行为开展,而消极的情感则阻碍行为的进行。教师在工作中良好的、积极情感状态有助于推动教师积极思考、主动工作,如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对学生的关心、对同事的真诚、对家长的尊重以及对不良情绪的调控等等,将成为教师开展工作的不竭动力。相反,消极的负面的情绪情感将严重阻碍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成为教师工作的阻力,如焦虑、失望、挫折、愤怒等。调查中,79.13%的教师会“因生活中的烦恼而影响工作”,43.06%的教师与学生相处时体验不到快乐,而“在与学生交往中”55.90%的教师体验到的情绪是失望、焦虑与愤怒,且有34.35%的教师不会自我调节不良情绪,这些情况将为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创造有利条件。
3.道德意志水平
道德意志是指个体自觉地克服困难,去完成预定的道德目标,实现道德动机的心理过程。它是调节道德行为的内部力量,通常表现为在行为过程中克服困难时的积极进取及坚忍自制等特征。教师职业之所以是繁重而艰辛的,是因为社会中不同的主体对教育有着高于现实的要求,却没有对从事这一职业的教师群体予以足够的支持与关心,相反,常常会对教育过程中的某些违规违纪的特殊的个案大肆炫染和夸张,甚至迁怒整个教师群体,这使得教师在现实中要承受来自生活、工作及自身成长与发展的强大压力,这将会导致教师面临种种困难,从而影响教师的教育教学中行为。因此,作为教师个体来说,必须能正视这些现实,积极面对压力,在困难中磨练自己的意志,形成坚强的道德意志品质,才能更好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自觉地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要求。
一个人是否具有较为稳定的心理素质的一个评判标准即是看他是否具有较为稳定的心理特征。许多教师在工作时能自觉地表现出对师德规范的遵守,却在日常生活中“泯然众人”,反映了教师意志品质的不坚定、易于动摇的特点,致使自身的道德素养始终无法完善和发展。在访谈时,大多数教师表示“如果有机会将不会从事教师职业”。
4.道德行为表现
道德行为是在道德意识的支配下的各种行为,它体現了个体的整体道德风貌。内部的心理状态,常常通过外在的行为表现出来,心理是否健康的一个重要评判标准是看外在的行为表现与内部的心理状态的一致性程度,看个体的外在行为表现是否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也只有通过其行为来体现。不合理的道德认知将导致不良的道德体验产生,影响良好的道德情感的形成,不良的道德情感又将成为道德认知的巨大阻力,增大教师面对压力、克服困难以实现道德目标的难度,从而使教师无法有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出现,导致师德失范行为的产生。作为教师来说,应根据社会要求,以外在的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为标准来衡量自身的行为,并将这些规范和准则内化自身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在行动中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地使自身的行为符合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准则的要求,体现“知行合一”的最高境界。
(二)从个性倾向看师德行为失范问题
个性倾向是个体在行为中表现出的心理倾向,是由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价值观等构成的行为动力系统。教师在职业行为中,对教师职业的不感兴趣(“如果有机会将不会从事教师职业”),合理需要得不到满足(“收入低,得不到认可”),职业动机不正确(“选择教师职业只是为了谋生”),没有职业荣誉感(“教师只是一种职业称谓”),价值观念错误(“没有成就感,无法实现人生价值”)等等,都不可能让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水平得到提高,师德行为失范无法避免。
(三)从人格异常上看教师职业道德失范
调查发现,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在强迫、偏执及精神病性症状的表现分别为33.47%、18.33%和17.57%,这些都属于人格异常问题。人格异常有人格缺陷和障碍性人格两种。人格异常是指人格结构和人格特征偏离正常,对环境适应不良,明显影响其职业和社会功能,是在无认知和智力障碍的情况下出现的异常的情绪反映、动机和行为活动,是人格发展的内在不协调。中小学教师的人格异常主要表现为强迫型人格、偏执型人格和冲动型人格。人格障碍是指明显偏离正常且根深蒂固的行为方式,具有适应不良的性质,其人格在内容上、质上或整个人格方面异常。人格障碍可能是精神疾病发生的素质因素之一。调查表明,有17.57%的教师存在精神病性症状,这说明在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存在着相当部分可能引发精神疾病的老师。这些人格异常的教师不但不可能有高尚的师德素养,更有可能对学生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危害,在教育教学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就不言而喻了。
心理健康水平是师德修养的前提和基础,健康的心理状态有利于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水平,不健康的心理只能为师德失范创造条件。师德修养是教师道德认识、情感、意志、信念、行为和习惯诸要素从无到有、从低到高、从旧质到新质的矛盾运动过程,也是教师心理素质不断得以提高的过程。不管是师德认知水平的提高,师德情感的陶冶、师德意志的磨练、师德信念的确立,还是师德行为和师德习惯的培养都不可能离开教师健康的心理状态。在师德建设中,我们不能抛开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来讨论教师自身道德素质的发展,也不可能脱离教师的心理发展来单纯讨论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一个教师只有在教育实践中不断选择自己的行为,不断磨练自身的意志,做到坚持不懈,才能使自己的品德修养不断提高,达到更高的境界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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