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现代学徒制的中职学前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模式探究

2016-07-04 20:52方毅瑛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16年2期
关键词:学徒顶岗岗位

方毅瑛

[摘 要] 现代学徒制是产教融合的基本制度载体和有效实现形式,也是国际上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和主导模式,通过阐述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和学前教育专业顶岗实习的重要意义,剖析在中职学前教育顶岗实习中实施现代学徒制存在的问题,从而探究在学前教育顶岗实习中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策略,思考如何更好更快地实行具有本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

[关 键 词] 现代学徒制;学前教育;顶岗实习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05-0080-02

2014年2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在我国探索和建立现代学徒制,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促进青年就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现代学徒制的内涵

“学徒制”是一种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以言传身教为主要形式的技能传授方式。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的一种职业教育制度。原是美国和加拿大解决两国大规模青年就业问题的一种主要模式,主要体现在两国高等职业教育中高水平实用人才的培养方面。“学徒制”是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学生(学徒)的培养为重心,以学校和企业的协同参与为载体,以教师和师傅的言传身教为依托。学生与企业签订学徒合同,企业指派师傅指导和监督学生在企业接受生产技能的培训。学生在学徒期间享受学徒工资,校企共同制定实训内容和培训合同,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授予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

这种模式下的实训内容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既符合企业的需要,也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学生能在实践生产环境使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学习新技术,了解最新工艺、设备、材料,感受企业的管理文化,加快由学生向职业人的转变。同时,这种模式改变了以往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知识与能力相割裂、教学场所与实际情境相分离的教学局面,是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的一场变革。

二、学前教育专业顶岗实习的重要意义

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所培养的学生是未来幼儿园和早教机构的教师或保育员,在校期间,学生接受规范而有计划的培养,学习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与保健、幼儿活动设计等理论课程,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学习和掌握弹、唱、说、画、跳等全面的专业技能,同时,还需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等。随后,为期一年的顶岗实习是他们从学生到真正幼儿教师的过渡,对他们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有助于学生进一步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岗位职责

学生在校期间的理论与专业学习虽紧紧围绕岗位,但幼儿园的现实工作环境尚未能真正体验,作为幼儿教师,真正立足岗位需要完成哪些工作,怎样做得出色未能真正感受,也很少有机会近距离观摩和体验真正幼儿教师的职业生活,所以,顶岗实习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有助于学生尽快转变角色,塑造幼师形象

职业学校的学生经常被认为是在行为习惯等方面有些偏差的孩子,而作为幼儿教师,无论是幼儿家长还是社会舆论,又对其有非常高的期望值,尽管学校在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各种德育教育和教学活动渗透对学生的职业礼仪教育,但要让学生真正把自己塑造成阳光、亲和的幼儿教师,最有效的途径便是顶岗实习,耳濡目染,在环境中成长。

(三)有助于学生寻找准确定位,做好职业规划

学生进校时对自己的人生规划往往是没有目标的,学校通过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让学生逐步对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愿景,明确方向,但这毕竟只是学生的理想状态,有时由于自己的期望值过高而导致工作后产生了一定的失落情绪。顶岗实习则能让他们基于现实岗位,不断调整自己的职业定位,从而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人生。

三、在中职学前教育顶岗实习中实施现代学徒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学徒制在学前教育专业无法完全实施,而在顶岗实习阶段实施现代学徒制是可行并在不断尝试探究中,但在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法规、政策空白

“学徒制”在德国有《职业教育法》等法律保障就业资格准入,在澳大利亚有政府拨款的政策保障。而我国尽管各级政府已开始重视校企合作,但是,当前对职业教育工學结合的规范,主要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出现,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作为教育基本法的《教育法》、部门教育法的《职业教育法》,以及《劳动法》等都只是原则性地提出了工学结合的建议,并没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约束权。法律法规、政策的空白使得中职顶岗实训中实施“学徒制”缺乏保障。

(二)存在“学校热,企业冷”现象

对学校而言,实施“学徒制”的好处显而易见,但企业的积极性往往不高,出现了“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学徒们学生的身份,让企业有很大顾虑。学徒学生具有双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员工。虽然政府提倡“招生即招工”的做法,但部分学生尚未达到18周岁,与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相违背。所签合同如果触及法律底线,企业对此比较担心。尤其在幼儿园等教育单位,而照顾和带领幼儿活动是非常细心和严谨的,学生缺乏工作经验,参加顶岗实习常常会让接受单位感觉增加了负担,导致了单位不愿意接受过多的实习生。因此,“学校热,企业冷”现象制约了“学徒制”的实施。

(三)岗位轮换与岗位持续不协调

由于缺少顶层设计的人才培养保障体系,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教学随意性大,学校和企业的教学义务没有得到较为明确的规范,同时,企业以利益为导向,缺乏人才培养规划。如在幼儿园,教师的配备上往往尽量稳定,园方根据年段和班级设置,配备相应的实习生和指导老师,而岗位一旦确定,最好不要轻易换岗或轮岗,以便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但对学生和学校而言,顶岗实习是教学的一部分,为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要尽量让学生在不同的年段、班级进行实践,这又给实习单位增加了工作负担。

(四)理论学习不能保证实践工作的需要

幼儿园一日活动对教师要求极高,实习中必须每天高度关注幼儿,绝对不能出现任何闪失。同时,实习生在教学过程中要掌控好整个班级的秩序,也需要对幼儿的状况都深刻了解,必须具备深厚的理论与技能功底。这时,学生便有一种纸上得来终觉浅的感受。

四、在学前教育顶岗实习中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策略

(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责任

建立依法治教的法律体系,从法律形式上完善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运行,使职业教育真正有法可依,是现代学徒制顺利运行的重要保证。需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明确政府、学校、企业的权利和责任,学业与就业的要求及保障;明确规定企业可以从初中毕业生中直接录用“学徒”或“学徒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派幼儿园园长或老师定期来学校做辅导,并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接受职业训练,要充分发挥学生、学校、企业的积极性。

(二)校企合作,贵在真诚

“学企合作,共同发展”是人才培养的原则,也是合作的基础。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需要深入幼儿园工作才能了解岗位所需、所想,认识自身的不足。而幼儿园的师资来源大部分都需要依靠中职学校或中高职联办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出来,因此,只要双方真诚合作,共同协商管理方案,建立目的明晰的培训标准,并对任职教师和指导师傅进行资格规范,让学生在实习期间得到专业的指导,从而实现互利共赢,这是确保“学徒制”顺利实施的首要条件。

(三)实行定期岗位轮换或选岗轮换制

学校应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尽可能促进学生在多个岗位实习,建立定期岗位轮换制或选岗轮换制。选岗轮换制可以通过考核的方式,让学生经历不同的年段,学习相关知识,提升实践能力。

(四)工作与学习共同推进

实习是学习的另一种方式。学生在幼儿园实习,就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锻炼。一方面,學生可以从中发现自身的不足并及时补充;另一方面,幼儿园也可以从中发现有潜质的可塑之才,为幼儿园的发展储备人才。为了实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指导老师可不定期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会,与学生交流做法和想法,分析讨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也可对工作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加以剖析,实行案例教学。

(五)施行教师、师傅、学生的“三位一体”教学模式

专业教学的实践性很强,任课教师与学生都需要在教与学中锻炼成长。因此,适当让任课教师与学生一起到幼儿园跟班学习,与指导员形成三者组成的“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在相互学习中任课教师打破专业课、实习课的严格界限,理论学习与示范操作交替进行,真正成为“双师型”教师。学生也在看、听、学、记、干的互动中提升了职业能力。

综上所述,基于现代学徒制的顶岗实习的实行和发展,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学生必备的技能和素质提供真实直观的环境。作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幼儿园最清楚他们现在和将来需要的老师该具备哪些技能,从而使得学习变得更为有效。现代学徒制可以将个人职业发展、企业人才培养、国家财政投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同时,若要在学前教育专业中成功实施完全的“现代学徒制”,我们需要国家制定政策,统筹行业的力量,争取社会各方支持。

在借鉴了国外先进的现代学徒制以后,我们也必须深刻反思,而且可以更加明确我们现在已经具备的条件与亟须完善的地方,以及对于中国——这个有着特殊国情的国家,应该如何更好更快地实行具有本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

参考文献:

向丽,章颂军.我国职业教育推进现代学徒制的现实困境及路径探索[J].职教通讯,2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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