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斌
国有企业在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也面临进一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经营风险、廉政风险管控,加强对国有资产有效监管的重要命题。巨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以近三年来的发展实践作参考,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创新机制,实施了纪检、监察、审计、法务、下派监事组“五位一体”的大监督运行机制。这一实践探索对国有企业破解企业领导人员监督难具有重大的启示作用。
一、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的背景与立足点
(一)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方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企业在高速发展的阶段,经营业态多,使国有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经营风险、廉政风险。在国有企业现行体制下,必须加大机制创新,强化监管。
(二)适应企业转型升级需要,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要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主业优势强、内生动力强、管控能力强、核心竞争力强、政治保障强的现代企业群体。为此,国有企业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行体系上。
(三)创新机制破解企业监督难题,正面回应群众关切
当前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制约和监督方面仍然有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因此,以改革的思维创新机制构建立体式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也抓住了国有企业监管的核心和重点。
二、注重顶层设计高起点构建大监督体系
(一)分步推进构建“五位一体”大监督格局
集团公司以战略的眼光,审时度势,注重顶层设计,通过分步走逐步构建大监督体系:第一、二步先后将审计室、法顾室从公司财务部、办公室成建制转到公司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第三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于2012年9月份,创造性地提出了国有资产当期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相结合、下派监事组与党风督查组合二为一的制度,成立了4个下派监事组(党风督查组)派驻到下属12个事业部、6大中心,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立体化。通过这三步走将纪检、监察、审计、法务、下派监事组的职能全部集中在纪委、监察、审计、法务部,形成了“五位一体”立体式大监督格局。公司纪委作为“五位一体”大监督的主抓主管部门,通过持续不断地创新实践,逐步实现了对子企业监事“外派”“全覆盖”“专职”“内设”。2015年7月,集团公司又在浙江省省属企业中率先实施下属企业纪委书记集团统一委派制度,并与下派监事组监事长、副监事长交叉任职。在强化集团纪委对二级纪委垂直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二级纪委与下派监事组“干部互兼、工作互融、作用互补”的大监督运行新机制,体现了集团公司在国企深入改革新形势下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和首创精神。
(二)不断深化下派监事监督机制的创新实践
集团公司成立下派监事组在省属企业里属于先行者,也是创新大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的重要抓手。经过近四年的探索、实践、创新,形成了以下派监事组为纽带,发挥公司下派监事组与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上下联合)、与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外部协同)、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审计法务部(内部融合)、下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上下联合)的作用,实现了对子企业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监管和全员参与的大监督体系。
(三)努力形成“企业特色”的大监督体系
集团公司纪委从加强融合内部工作、整合外部资源入手,逐步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大监督体系:重点突出、各有侧重、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一是从构建主体上着力突出了全局性。大监督体系不仅涵盖下属所有事业部、中心,还包括在杭州、宁波的外埠单位,其基本框架的构建做到了全范围的监督覆盖。二是从构建要素上着力突出了系统性。既有专业监督如审计监督、法务监督等,也有集团管控监督、党风监督、行政监督,达到系统的有效的监督目标。三是从构建模式上着力突出了特色性。五支监督力量直接受集团公司纪委的领导,其履行职责不受派驻单位的干扰和制约,增强了监督的权威性。
三、不断完善大监督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力度
(一)实现了对企业经营管理和领导人员廉政建设的双重监督
1.坚持把发现和防范企业廉政经营风险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发挥专项检查在督促和帮助企业预警和防范风险、健全和完善制度、增强和提高管控能力上的作用。检查的重点始终坚持集团战略落到哪里,监督检查跟进到哪里的战略。五支监督力量联手先后开展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合同管理、风险应收账款、党政风等专项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有关风险提示和建议加以警醒。
2.坚持把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成果作为推进企业廉政建设的主要抓手。集团公司纪委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要通过整改问题来促进企业防范经营风险、领导人员防范廉政风险。例如,就下属单位一业务员挪用公款一事,集团公司纪委不仅及时组织审计专项调查进行跟进,联合下属单位纪委调查,而且要求从体制上、制度上系统解决管理问题,并从集团层面要求各单位引以为鉴,防范经营风险和廉政风险。
3.坚持以大监督联席会为抓手实现监督问题共议,监督信息共享,问题整改共抓。集团公司纪委形成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大监督联席会,不仅五大监督体系人员参加,还吸纳公司职能部门参加。通过大监督体系的运作,建立起监督检查计划互相协调、信息互相通报、成果共同分享和问题协同促改的大监督运行机制。
(二)加强了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的廉政监督
1.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的决策行为。下派监事组对在“三重一大”的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存在没有会议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等问题,集团公司纪委统一印制“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本发放到各单位。明确要求明晰“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规范运作,做到企业重大决策有据可查。今年又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起草了《巨化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管理规定》。
2.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的用权行为。集团公司下发二级企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采购,制造业单位不分管营销的“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后,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集团公司纪委发挥下派监事组在派驻单位办公的有利条件,监督企业领导人员认真履职,按照规定明确工作分工。
3.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掌握、了解企业领导人员的作风建设。集团公司纪委联合下派监事组(党风督查组),除在每年底开展党风政风抽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了解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外,还通过访谈、调研等及时掌握了解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情况。
(三)推进了监督机制转型进一步加大监督成果的综合运用
1.主动作为实现了监(下转第页)(上接第页)督工作的转型。一是由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转变。特别是下派监事组的设立,改变了以往监督部门都在所在单位的局面,使监督更加客观、公正、有力;二是由单一监督模式向综合监督模式转变。集团公司纪委能集中专业人才和监督力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信访调查和督促指导,使监督的力度更大、广度更宽、频度更高。三是实现由间接监督向直接监督的转变。目前下派监事组成员都在派驻单位上班,监督工作也更具直接性。
2.突出监管加大了监督成果的综合运用。一是对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决策层,在集团网络会上及时提出经营风险,为集团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谋;二是对涉及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及时提醒约谈,要及时制止发现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苗头性问题;三是对涉及企业管理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形成风险提示库,防范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3.围绕中心推进了寓服务于监督中。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加强对下属单位内部监督工作的指导,参与制订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并督促规范运作;二是搭建交流平台。推广传播下属单位在招投标、合同管理、信用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先进管理经验;三是搭建运行平台。目前已基本形成“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风险问题——及时揭示披露——督促整改规范——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风险管控”的工作方式,实现了对廉政风险的闭环管理,更进一步强化了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
四、推进国有企业大监督格局的启示和感悟
(一)监督工作到位也出效益,也是生产力
实施“五位一体”的大监督运行机制,不仅是维护出资人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企业领导人员廉政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安全运行的重要途径,更加具备效益,同时也是生产力。
(二)进一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集团公司通过各监督主体紧密配合,认真履职。这不仅使监督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提高监督的当期性、有效性,而且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现、快速上报、持续跟踪,显著提高企业监控和化解风险的水平。同时也进一步强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
(三)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集团公司的探索和实践证明了大监督机制可以使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合力,从而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工作上的交叉和重合的情况,避免出现监督真空。同时也增强了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更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为巨化集团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