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国有企业在阳光下发展

2016-06-29 08:05肖楚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6年8期
关键词:企业文化阳光发展

肖楚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4-000-02

摘要“阳光”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来说,是民主集中的模式,是公开透明的环境,是公平公正的氛围,也是积极向上的心态;构建以“阳光”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就是力求用理念、制度、规范以及丰富多样的行为载体,让企业在上述“阳光”的模式、环境、氛围、心态下运作,以期企业能够健康、规范、有序地发展。

关键词阳光 企业文化 发展

“阳光”对国有企业产生的是一种由内而外的影响,这一企业文化建设也当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既需紧紧把握“阳光”核心这一虚概念,又需充分结合企业运作、员工管理的实际情况;既要做到将让“阳光”普照到工作的每一个角落,也要实现让“阳光”深入成为每一名员工的价值认同和目标理想。国有企业应对此展开积极探索,通过“阳光”型企业文化建设,保证企业阳光用权、阳光监督、阳光用人、阳光工作,推动企业更加健康、规范、有序地发展。

一、阳光用权: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

国有企业往往肩负着事关国家发展、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其内部上至领导班子,下至一个基层管理人员手中握有的权力,都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这种权力姓“公”不姓“私”,必须在“阳光”模式下使用。因此,国有企业应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领导集体办公会议研究商定,绝不能出现“一言堂”现象;并且所有事项均在会前完成内部调研、征求意见等准备工作,让相关人员有表达意见的机会,充分体现了民主管理的理念。同时,应积极顺应新时期的信息化趋势,完成了“三重一大”电子监察系统的落地工作,运用“制度+科技”思路强化了企业决策信息的监控、预警和记录。

一个企业内部的权力,除了体现在重大事务的决策上,还体现在对基层、对员工意见和需求的回应上;这是权力与责任相称的一种体现,也是能让员工更好融于企业、参与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保障。国有企业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前往基层调研,与一线员工面对面交谈,了解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需求,倾听他们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员工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阳光用权,就是在公司内部营造一种民主、开放的环境,让无论是企业领导,还是普通员工,都能够用好权,能够树立作为公司主人翁的意识,能够为企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阳光监督:纪委监督与群众监督

结合我党目前防腐拒变的形势与要求,对国有企业全面实行“阳光监督”势在必行。所谓“阳光监督”,就是要建立合理的监督体系,将企业的运作、权力的行使都置于一个公开透明的环境下,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公司纪委应是监督主力,要坚持从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入手,尤其要围绕招投标、合同管理、选人用人等敏感度高、群众最为关心的工作,着力加强内部审计,出现问题有方向地追责、有针对性地解决。

同时,国有企业应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度,在企业基层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信箱,开展两满意调查,并定时召开座谈交流会议,充分发挥员工的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群众的批评、征求群众的意见,形成公开透明的运作环境。

阳光监督,就是要在企业内部打造一个全面无死角的“保护网”,将公司运作、个人作为都置于这张网下,运用防胜于治的思路,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地开展,每一名干部、员工都清清白白地干事。

三、阳光用人:用人唯贤与标杆学习

事在人为、业由人创,选人用人问题关乎人心向背,更与企业发展的兴衰息息相关。国有企业一定要将选人用人作为企业要务之一来抓,以开拓的眼界、公正的尺度,努力营造“阳光用人”的良好氛围。在选人用人工作中,企业应坚持搞五湖四海,反对小圈子,绝不将地域、背景纳入选人用人的考虑范畴;应遵循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将各方面的优秀人才集聚到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大业上来。在员工后续的培养、提拔过程中,企业应坚持按规则、程序办事,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干扰,并积极为员工创造公平公正的展现自我、竞争上岗的平台。

除了常规的员工招聘、干部提拔外,企业还应注重树典型、立标杆,将肯干事、能干事,为群众所认可的员工树立为学习模范,既起到了对员工个人的肯定、鼓励作用,又能够在员工群体中营造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氛围;并利用日常的新闻宣传工作,深入挖掘或通过群众推荐,塑造员工队伍、建设工作中积极进取、阳光向上的人物典型,定期进行专题报道,激发企业内部正能量。

阳光用人,就是在企业选人用人的过程中,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唯才是用的原则,并在员工培养过程中积极为员工创造展现自我、互相学习的机会,为德才兼备的员工创造更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阳光工作:组织温暖与员工活力

员工激励,在新时期的员工管理中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传统任务型、指令型的工作氛围,或者简单的物质激励,已不能真正地凝聚人心;员工在创业、共事的过程中,更多地会去思考自己的工作是否有价值、是否愉悦,也会更在意企业是否能够激发自己的积极的状态,是否给予自己一个“家”归属感。要实现这些,最终靠的就是企业文化。如果企业文化能够引导员工阳光工作,能够给予员工阳光般的温暖,又何患人心之不齐呢?

国有企业应以工会组织为依托,定期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的服务职工活动,像节日慰问、夏季送清凉、员工素拓等常规活动;还可以创造性地设立了工会小组,让员工能够更加灵活、自主地组织户外活动,增进交流。若企业年轻员工较多,还应积极组织各类座谈会、联谊活动,帮助他们尽快融入集体,加强对彼此的了解;并在传统的“传帮带”基础上,可利用活动为已工作两三年的青年员工和新招员工提供交流机会,帮助新员工快速适应工作、融入公司集体,也更好地将公司青年员工群体凝聚在一起。

阳光工作,简而言之就是要让员工在工作生活中觉得积极、快乐,对公司有归属感,能够在业务工作之余,感受到集体对个人的关注、关心,并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果实。

2016年是 “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有企业应持续围绕中心工作,努力营造公平、公开、透明的阳光氛围,引领广大员工积极树立阳光心态,进一步凝聚内部力量,努力开创企业和员工和谐共赢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着力开展“阳光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和谐稳健发展[J].现代企业文化,2012(29).

[2] 以民主监督实效建设阳光企业[J].现代企业文化,2015(30).

[3]开展“阳光心态、灿烂人生”活动提升企业凝聚力方法初探[J].东方企业文化,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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