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娟玲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发生变化,传统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进步的需要,特别是对具有实践性特点的中职计算机课程而言,深化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对以任务为导向的“自主-合作”学习模式在中职计算机教学中的运用问题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
关键词: 中职计算机 计算机教学 合作学习 应用研究
各地区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距导致学生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学生计算机技术十分熟练,所以会在计算机课上玩游戏和上网,但有些学生却很少接触电脑。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看,中职学校大多是没有考上高中学校或是想学技术的学生,他们正处在成长过渡阶段,情绪容易受到外界干扰,学习中的自控能力较弱。计算机是实践性、技能性较强的课程,要经过反复的操作任务才能提高计算机水平,传统说教的式教学方式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1.基于任务的自主合作学习含义
基于任务的自主合作学习是将任务作为驱动力和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解决问题能力为目的的一种学习模式。其本质是应用任务引导方式,重视学生分组合作,培养学生自主和合作的学习能力,增强团队交流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和保持学生参与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和活跃性,让学生掌握学习主动权而成为学习的主人,开发学生的能力。这种学习模式强调的是学生在情境交流、会话协商的过程中学习知识与技能,整个学习过程均在任务的驱动下开展,在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学习。
2.自主合作学习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
2.1合理设计教学目标
中职计算机教师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出可以体现教学目标的教学内容和适合学生合作学习的任务。安排学生进行合作学习之前,教师应该先给学生讲解对应的知识,让学生掌握学习内容。比如在EXCEl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让学生自主开展一些比较基础的操作练习,之后教师给学生发一个样例,要求学生制作出相同的EXCEl表格。学生在操作这个任务的过程中,可以分组进行讨论和学习,如果小组遇到了难题,就可以让成员上网查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而另外的成员则继续进行讨论分析,这样就可以逐渐增强学生分工合作的意识,培养积极探索的精神。
2.2增加学生动手机会
在计算机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适当增加学生自主动手操作的机会,不能直接解决学生在实际操作中提出的问题,要让学生自主思考。如果学生在分组学习后仍然没有解决掉问题,教师可以给学生提供思路和方法,选择集体解答的形式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强化计算机课程教学效果。
2.3进行奖惩
对学生进行科学合理奖惩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表现活跃而且合作意识较强的学生,教师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让学生可以体会到进步的喜悦。教师要批评表现不积极的学生,还可以通过建立竞争机制调动学生的学习动力。值得强调的是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奖惩时,一定要注意充分考虑学生的自尊,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给予学生足够的尊重。
3.加强自主合作学习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实践策略
3.1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教师可以应用多种教学方式,不论是哪种类型的教学手段,都要体现出教师的主导作用,合作学习的教学模式也是这样。教师在中职计算机教学中,应该采取合理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分组,在学生面对困难时要及时处理,协调好小组成员之间的关系,激发学生学习计算机课程的热情和创造性。教师发挥好主导作用,为学生创造出优良的学习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3.2适当分组
一般的分组方法有两种:一个是异质分组,还有一个是同质分组。异质分组就是把知识水平和学习风格差异大的学生归为一个小组,同质分组正好相反,是把知识水平和学习风格相近的学生分成一个小组。相关调查研究已经证实:异质组和同质组相比,学生更能展现出自身的学习优势,对学生相互之间学习可以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中职教师在计算机教学中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特点和计算机课程的特性,采用异质分组的方法让学生合作学习。
3.3完善教学评价方式
教师应该在学生合作学习后对其进行评价,比如评价学生学习的进度,可以地划分成总结性和形成性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又可以区分成个人和集体的评价,根据评价主体的不同还可以区分成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和分组评价。有关实践表示对学生合作学习进行合理的评价可以让教学活动顺利地开展,还能够培养学生合作学习的能力。
4.结语
自主学习能力是个体终身学习和发展的基础,合作精神是当代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基于任务的自主—合作学习的教学模式通过营造组内相互合作、相互竞争的学习氛围,为学生搭建一个交流协作的对话平台,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计算机的积极性。学生在任务的驱动下,可实现自我监控和调节,强化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合作技能,培养人际交往的能力,可以积极促进学生自学能力和合作技能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刘亚楠.合作学习在中职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3.
[2]刘亚楠.基于任务的小组合作学习在中职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1,08: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