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综述

2016-06-17 02:13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研究发展中心康斯贝李东昊
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 2016年5期
关键词:所有制混合国有企业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研究发展中心 康斯贝 刘 猛 钟 培 李东昊



2015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综述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研究发展中心康斯贝刘 猛钟 培李东昊

国有企业是我国推进现代化建设、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全局,引导国有企业直奔问题、大刀阔斧地推进改革,科学谋划,做好顶层设计,思路之清晰、步伐之稳健、执行之严格,可以说是前所未有,这为今后几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文总结了当前国企改革的主要任务,详细梳理了2015年国企改革方面的重大事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系统地分析了国企改革对我国军工企业所产生的影响。

国企改革的主要任务

当前,我国正在设计并开展第二轮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革。按照中央和有关部门部署要求,本轮改革的主要任务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

一、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办法

研究和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就是明确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中所承担的使命和作用,进而理清企业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深化改革的方向,这对于有针对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实施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根据对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的界定,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三、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除少数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和投资运营公司外,其他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步伐,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向非国有资本开放重点投资项目,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

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

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改组和组建试点工作。着重探索政府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有效授权,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完善监管体制。改组和组建后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服务于国家战略,发挥资本投资运作功能,成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新核心科技和商业模式的重要平台。

2015年国企改革重大事件

2015年,我国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和配套方案相继出台,各省市及多家大型国有企业纷纷提出了改革思路,推出了改革措施,愈发引起资本市场的关注,可以看出,国企改革已逐渐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一、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正式实施

2015年1月1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长期以来,国企薪酬水平总体偏高,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为人诟病。此次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促进中央管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首批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涉及72家中央管理企业的负责人,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而这仅仅是个开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表示,要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全面薪酬制度改革。这也就意味着,不管是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还是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都要实施薪酬制度改革。

二、两家试点企业“混改”方案获批

2015年2月,《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方案》和《关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方案》相继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国资委原则同意了中国医药集团和中国建材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方案的有关内容,并明确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的基本原则,要求坚持依法合规,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国有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的平等保护和共同发展原则,实现各类股东权益的最大化,要求纳入试点范围的公司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履行相关审核程序。

三、政府工作报告为国企国资改革指明了方向

2015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作出了部署,明确了2015年国企国资改革的重点工作。

针对国企国资改革,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有4个方面的看点:一是将分类推进改革放在首要位置,表明分类改革工作是基础和前提,预示着中央企业功能界定分类的方案将加快出台;二是要求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打造市场化运作平台,明确了体制改革的路径和目标;三是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表述从2014年的“加快发展”变为“有序实施”,这一转变说明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一哄而上,要讲程序、守秩序;四是改革和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其中,经营者主要指总经理和职业经理人。

四、国企改革进入政策密集推动阶段

2015年5月开始,国企改革相关文件再度密集出台,政策环境开始明朗,改革部署进一步明确。

2015年5月18日,国务院转发《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了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1+N”个方案,并指出,2015年将“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制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企混合所有制等系列配套文件”。5月25日,国资委发布《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其中特别提出,2015年将指导地方国资委研究制订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6月4日,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要求,中央企业要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推动相关子企业整合发展,并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推动资产证券化,用好市值管理手段,盘活上市公司资源,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6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两份文件,再次给国企改革“定调”,同时彰显了中央对国企“做大做强”的决心和方向。

五、合并重组成为国企改革的重要路径

进入2015年,随着资本市场的日益活跃,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有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中的参与度快速提升。截至目前,已先后有50多家国有企业披露了重组预案。其中,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南车集团公司合并重组为中国中车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合并重组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央企并购事件备受市场关注。同时,地方国企也加快推进整合工作,北京、黑龙江等地纷纷着眼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功能分类等方面出发制订了地方性方案。

国资委表示,我国企业正在迎来与全球企业接轨的重组时期,兼并、分立、剥离等各类重组动作的频率都可能会提高。而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在国家战略、市场规律双轮驱动下,具备竞争对手国际化、产业发展有潜力等条件的中央企业间的强强联合也将频频出现。

六、顶层设计及配套方案陆续出台

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公布,对我国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进行了整体规划。随后,《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系列配套方案陆续出台。

多项重磅政策相继下发,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据悉,中央层面后续还将出台多个配套文件,包括: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方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方案、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案等,而随着这一系列文件的陆续出台,国企改革的目标、步骤、方向、重点都将明朗化,国企改革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国有企业改革对军工企业的影响

结合2015年出台的有关国企改革的各类政策意见,以及本轮国企改革的主要任务,预计国有企业改革将对我国军工企业发展产生以下4个方面的影响。

一、分类实施考核

当前,国资委对军工企业集团的考核主要按照2012年12月29日最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执行。《暂行办法》中提出:“确定军工企业等特殊企业的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可优先考虑企业业务特点”。

按照顶层设计提出的分类标准,大部分军工企业都会划归“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的范围。对于该类国有企业,顶层设计明确,在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同时,要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的考核。由此可见,此次改革将更加突出军工企业完成国家战略性、特殊性任务的责任和定位。

预计国资委将逐步完善对下属中央企业的考核体系,军工企业所面临的考核体系也将发生改变。当前,军工企业在深入推进市场化转型的进程中,要充分释放活力,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营业收入平稳、快速增长,为后续长远发展积蓄力量;同时,也要保持战略定力,清晰、充分地认识国家赋予的职责,在重大任务面前讲政治、讲责任,不能将经济效益看作一切,还应充分履行社会职责。

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包括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领导人分类分层管理,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和内部用人制度改革等。这些要求将对军工企业的科研管理、经营开发等工作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据了解,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已经开展了“子集团”建设工作,在9家下属单位开展董事会选聘经理层人员试点。而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结合此次集团公司新一轮管控模式调整,如果董事会建设等工作在下属各研究院推动实施,将对军工企业现行的管控模式带来较大的转变。在市场化用人机制方面,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系统推进,军工企业也将面临着员工“身份”转变的问题,市场化的用人制度将对现行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带来新的挑战。

无论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需求,都要求军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能够自主面对市场、高效运营的市场主体。结合军工企业未来发展实际,军工企业要在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建设、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提出具有军工企业特色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模式和市场化的用人模式,做到有所思考、有所准备,为即将到来的相关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

虽然国家对于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态度变得更加谨慎,但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融合发展也是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大势所趋,且在上市公司等领域,实际上已经实现了混合所有制。

结合当前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十三五”时期发展的现实需求,军工企业可将“优先股”、“特殊管理股”等理念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在梳理划分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引入民营资本,利用“优先股”、“特殊管理股”,确保军工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保留军工企业在重大事项中的决策权利。在对外投资方面,军工企业也要积极把握国家发展趋势,重点向高新技术、生态环保,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进行投资,探索实施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模式,利用军工企业的品牌影响整合优质非国有资本,为后续长远发展拓展新的空间。

四、提高国有资本盈利上缴比例

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提高到30%的要求,必然会影响军工企业后续的盈利分配制度。2014年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大幅提高了军工企业的运营成本,而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将进一步降低军工企业的留存收益,这对军工企业更加科学、有序地规划后续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军工企业要按照既定目标,不断增加营业收入,提升盈利能力,在努力“做大蛋糕”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和资本运营能力,更加科学地预估和管理流动资本,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留存收益的使用,做好现金流量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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