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素珍
摘 要: 《三星级高中英语教学中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策略的研究》是我校英语组研究的江苏省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课题,倡导将小组合作的自主学习运用到高中英语阅读教学中,通过几年的经验证明学生主动参与合作、交流与探究等多种学习活动的频率越高,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就有明显的提高。总之,小组合作学习,既能充分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又能很快让学生掌握所学的语言基础知识,并灵活地运用到阅读理解当中,从而强化学习效果。
关键词: 高中英语 阅读教学 小组合作
我校是一所三星级高中,这里的学生大多英语基础薄弱,生词量多,词汇缺乏,阅读理解能力明显不强,平时课堂上参与度不高。根据我校学生的特点,我平时在课堂上把主动权给学生,把学习任务交给学生,让他们以小组合作等形式探究问题、解决问题,主动建构知识体系。在英语阅读课中不断尝试应用合作学习,使教学生动化,让学生在合作讨论中领悟阅读的过程,掌握阅读技巧。下面我结合自身实际谈谈自己是如何在高中英语阅读教学中实现小组合作学习的。
一、按照教学需要从各个角度安排小组成员
合理地分组是合作学习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为了使小组成员在学习成绩、性格、个性等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在课堂上的小组分配可以是固定的成员(同桌2人一组),也可以是按照英语教学的需要分成的小组。我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合作方式。例如,戏剧,让各个小组成员扮演戏剧的各个角色。又如,在阅读教学话题讨论中四人为一小组,每个小组选有一个组长,负责本小组的讨论并记录讨论结果。另外,选择一位字迹较端正且负责的记录员,记录好每次讨论中各个成员的讨论所获的信息。在实践过程中,学生独立完成阅读后在小组里交流,然后每个小组选出一个代表在课堂上report,老师和学生一起点评他们的答案report是否完整准确。
二、科学合理地布置预习任务,激发学生合作意识
课前布置预习任务的目的就是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和求知欲望,使学生初步感知课文内容,了解背景知识,为正式阅读做准备。在平时教学中,我设计几个与文章内容、背景知识相关的问题,问题一定要有吸引力。之后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让每个组利用早读的时间来完成。各组分别有一名同学负责组织提问,一名同学负责记录组员的发言,最后将结果汇总。除了练习阅读能力,我平时还鼓励他们练习英语口语,并针对一些不懂不会的问题进行解答。十分钟过后,我开始提问,分别从各个小组中找出代表回答,之后核对答案,并做出积极的评价。通过对以上问题的讨论,我发现,学生已经对课文内容有初步的了解,头脑中产生问题,并产生阅读兴趣。
三、课堂预设必须吸引学生的注意,以有效地获取有关阅读信息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坚持采用较灵活的、偏重学生合作学习能力培养的启发式教学方法。老师的阅读教学设计应尽量避免学生机械地完成,应多设计能让学生开动脑筋的问题。这一步骤主要是指导学生带着问题进行搜索式阅读和跳跃式的阅读(Skimming and Scanning),以获取有关信息,了解文章大概意思。在进行速读时,学生不需要详尽地理解所读材料,只是了解阅读材料的基本信息,学生可以跳过细节,跳过不重要的思想和例子。所以我要求学生快速浏览全篇,领会主旨或抓住主要内容。每组派代表作出回答,一组回答时,其他组可有不同意见并做出纠正,我给予评判。在理解课文大意的基础上,要求学生进行第二次阅读(精读)。首先放录音,叫全体学生边听边看课文,之后让学生在小组里进行朗读,小组学生轮流阅读句子、段落,当一个学生阅读时,其他学生要记录他(她)发音或语调的错误。然后我提出几个问题让学生讨论,问题的内容按文章的顺序由简至繁、由浅入深,包括对文章大意、关键句的理解。之后进行课文讲解,让学生理解生词词义和结构表达的意义,这部分的指导主要是语言点的讲解和句子表达的语法意义。我对语言点进行对比、区别和举例,对句子的结构进行语法分析和判断。在讲授完课文后,让学生通过小组合作,用所学的句法、词汇造句。
四、阅读课后需及时复习巩固,培养学生用英语思考问题和口头表达能力
一课时阅读课结束后,学生需要对整篇阅读文章进行梳理、归纳和整理,理解重难点。所以教师布置的课后练习可以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在学生讨论之后讲解有难度的问题,更容易让学生加深印象。此外,我还指导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课外阅读,每个小组都带着老师布置的任务进行课外阅读,然后在小组里讨论共同解决问题。
总之,在阅读教学时要发挥小组合作的有效作用,小组合作学习很容易流于形式,造成无效或低效合作。阅读教学任务设置要考虑它的难易程度,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能定得太难,让学生动起来,亲身体验参与小组活动的乐趣,体会到成功的喜悦,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和自信心。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英语课程标准.学科教育,2000,(6).
[2]王坦.合作学习理念与实施.2006,(12).
[3]孙钱兔.英语课堂教学“合作学习”模式研究与实践.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