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公共安全之首,是社会公众重点关注的问题。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管理面临相当大的困境。笔者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为切入点,探讨政府、企业、媒体和社会公众在危机管理中应该各自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食品安全 危机管理 政府 社会公众
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从“毒豆芽”到“毒大米”,从“三鹿奶粉”事件到“双汇瘦肉精”事件,事件背后的真相令人心惊,社会舆论纷纷指责,将矛头指向了监管部门的不法厂家,食品安全事件俨然成为了当前社会高频突发事件。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关系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国家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信心和决心。本文将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管理为出发点,探讨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危机管理相关概念的界定
1.危机的内涵。对于危机的定义,目前存在着许多的争议。其中,斯格(Seeger, 1998)等学者认为危机是“一种能够带来高度不确定性和高度威胁的、特殊的、不可预测的非常规事件和一系列事件”。关于危机的定义众说纷纭,但是国内外学者对于“危机”的理解都存在着一个共识,即“危机”意味着两层含义,一是“危险”,二是“机会”,危机事件的发生总会对社会带来或大或小、或重或轻的影响,但同时危机也会意味着转机和机会。因此,只要正确有效地处理好危机事件,不仅会得到处理危机事件的宝贵经验和教训,同时也对社会起着警示作用。
2.公共危机管理的概念。公共危机管理,也称政府危机管理,是指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时,为减少消除危机的危害而采取的对策和一系列管理活动。
二、食品安全问题的概念和特点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身体健康的重大食物中毒、食源性病害等突发事件。食品安事件作为公共卫生危机事件中的一种,同时也作为一项特殊的公众消费品,既具有公共卫生危机的一般特征,也具有独特的特点:
1.涉及面特别广。食品的流通从生产厂家到消费者大致要经历这样一个阶段: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消费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便会涉及到原材料供应商、生产企业、销售上,甚至是消费者等多个方面,涉及面较广。
2.危害特别巨大。食品安全是公共安全之首,一旦食品出现安全问题会对公民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比如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会导致食用这种奶粉的婴儿患上肾结石,瘦肉精会导致心律不齐,甚至诱发心脏病,这些都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查处特别困难。由于食品安全问题涉及供应、生产和流通等多个环节,食品生产工业属于轻工业范畴,生产流程简单,入行门槛低,因此许多相关企业的规模较小甚至无照经营,使得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机管理
1.加强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提高政府的危机处理能力。政府作为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主体,在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起着组织、领导和控制等多重职能,因此,提高政府的危机处理能力在公共危机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提高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可以从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1建立危机管理预警机制,加强监控和防范。通过建立科学严密的危机管理预警机制,可以对危机事件风险源、危机事件征兆进行不断地监测,判断危机事件发生的速度、规模、损害程度以及发展的趋势,加强对潜在危险因素的监控,避免危机事件的发生,或者通过提前介入的手段将危机的危害降到最低。所以,危机事件预警系统的建立对政府危机管理具有关键性作用。
1.2完善危机处理应急机制,提高行动效率。垂直型政府组织结构使得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出现反应过慢、决策滞后的问题,同时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具有突发性、群体性特点,庞大的组织机构、低下的工作效率、滞后的政策决策很有可能使得危机处理错过宝贵的黄金时间,从而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通过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能够使相关统筹各方力量,迅速决策、积极应对,最大程度避免和控制危机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和后果。
1.3建立危机管理的善后和反馈机制。危机的善后和反馈机制在危机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目前看来却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建立完善的善后和反馈机制,不仅能够反映出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以便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也能跟公众建立沟通联系,接受公众批评建议,了解公众需求,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危机处理能力。
1.4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建设,规范整合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杜绝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根本武器,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同时,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比较分散混乱,使得很多不法商家有机可趁,打起了法律的擦边球,也使得许多的食品安全问题的界定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建立严格规范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能够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利于监管工作开展。
2.增强企業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企业作为食品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承担相应责任。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根本目标,面对高额利润的诱惑,部分企业作出违背商业道德,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以损害公共安全为代价而牟取暴额利润。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被掩盖,使得有关部门监管难度加大。因此,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加强食品安全问题监管最重要的就是加强食品生产相关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鼓励他们勇于担起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从源头上制止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发生。
3.强调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在如今的自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相当自由,但同样各种谣言的传播也更加自由,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公众反应激烈,对事件高度关注,渴望得到任何有关于危机事件的相关信息,这也创造了更有利于谣言传播的环境。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中,如何引导舆论健康、正确传播,遏制谣言产生,以及阻断谣言传播也成为了一个重大问题。而作为政府和公众信息交流重要渠道的新闻媒体,在整个过程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在食品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后,广大新闻媒体应做到坚持报道全面性和真实性,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既要是让公众了解关于危机事件的详实信息,又不能在现有事实的基础上妄加揣测,使得社会舆论向一个错误的方向发展。
4.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民危机意识。回首我国过去发生的重大的食品安全危机事件,从危机的爆发到危机的处理过程中,公众都处于一个相对被动的地位。因此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公民食品安全意识至关重要,帮助公众树立危机意识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坚决拒绝不安全食品。食品安全问题危害巨大,关系到全社会共同利益。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充分执行其政治职能、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带领社会各界共同为食品安全问题的管理而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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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彦东,李云,桑启源. 我国食品安全危机再思考[J]. 八方论坛.
作者简介:李蕙君(1991—),女,四川安岳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