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宏
摘 要:本文从非盈利性组织的内涵和特点说起,对我国社区化社会保障的形成进行了阐述,并对非盈利性组织参与社区化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简要分析,最后总结出了几点建设意义。
关键词:非盈利组织 社区化社会保障 参与
社会保障制度的良好实施不仅与一个国家体制的完善相关,更是一个国家文明昌盛的体现。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非盈利组织不断成长,它是社区化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对社会保障有重要的影响。
一、非盈利组织的內涵和特点
社会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使现今社会逐渐分化成政府、市场和非盈利三个领域,他们对应的组织载体分别是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非盈利组织。非盈利组织是社会成员之间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组织在一起,共同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它存在的目的不是盈利,而是致力于社会公益服务,满足社会民众的需要,处理个人及公众关心和关注的各种社会性问题,救助弱势群体,增进社会和谐与文明。
非盈利组织通常有四个特点:一是非盈利性,即不以盈利为目的。事实上,非盈利组织也是盈利的,不同的是,他们不以经营性活动为主业,不把盈利作为利润进行自我分配,而是把它们用于与组织的目标一致的公益项目,服务于社会,尤其注重对弱势群体的服务。二是非政府性,它没有行政级别,是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组织,属于民间组织,实行民间管理,可以接受政府的支持和援助,但政府不能以此进行干涉。三是组织性和自治性,指它作为独立的组织形态,不依赖于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建立,有自己正式的规章制度,具有独立的决策权和自我管理能力,可以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在内部管理和对外工作中都是自治自主的。四是志愿性,这是非盈利组织重要的精神资源和主要的动力源泉。非盈利组织的成员自愿接受一定程度的时间和资源的捐献,他们作为志愿者参与并开展社会工作,自愿为他人服务。
二、社区化社会保障的概述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建立的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的生活保障系统,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保障的对象是社会全体成员,通过从生育、疾病、工伤事故、失业、养老直至死亡这一生命过程实施各种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摆脱生存危机,改善和增进他们的福利,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皆有所养”,为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社区是指以一定规范和制度将个人、群体、组织结合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组织是社区基本组成部分,由于每个社区中各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联结方式以及它们与社区环境的关系不同,使得每个社区形成不同的结构,各有特点。社区化社会保障的制度就是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及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提出的,以社区作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主要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主要特征是保持统一制度下的社区特色,由当地政府、企业部门和非盈利部门针对本社区出现的问题进行社会保障。这一特色给予社区很大的自由空间,让社区可以自行调配各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自然形成由当地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非盈利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合作机制,协调本社区的社会保障供求关系,满足社区的需求。
三、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化社会保障的必要性
社会保障的实施,既不是简单的政府行为,也不是单纯的商业保险活动,它是各类社会形态共同参与的过程。在整个社会保障过程中,政府、市场、非盈利组织有机结合,通力协作。政府站制定法律法规,实施宏观领导,制定规划。市场主要致力于经济发展。非盈利组织则作为社会保障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链接政府与广大民众,在政府和市场无法协调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一直由国家承办,但由于财力、人员有限以及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体制的存在,在实施过程中,保障范围无法做法全面,很多需要保障的对象没有得到惠及,一些农村和偏远地区,除了一些特殊人群及民政保障对象外,其他的民众需要自己来承担社保费用。而垄断的经营特性,使其没有竞争意识,造成了服务质量较低的现象。所以,单纯依靠政府来实施社会保障就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失效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引入新的力量来协作完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在增加资本、配置资源、服务社会等方面承担了部分的职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市场的本质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与自身利益有矛盾的时候,会选择保全利益、放弃阻碍自身发展的因素,因此,有时候弱势群体和产业的权益并不能很好的得到保障。因为政府无力、市场无效问题的存在,非盈利组织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凸显出来,它弥补了由于政府和市场缺陷而造成的社会保障缺失和不到位的问题。
四、非盈利组织参与社区化社会保障中的意义
第一,非盈利组织可以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非盈利组织具有非政府性、自治性与公益性的特点,独立于政府体系之外,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程度低,做事更灵活、专业、高效,更具使命感,可以重新梳理和激活原先社会保障中的缺漏和盲区,灵活、及时根据不同的形势做出快速的调整和应对。这些特点,使非盈利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服务时既可以节约成本,更迅速完成目标,同时可以完善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而且非盈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也可以促进政府和企业的职能转变,推动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非盈利组织的灵活性也给服务领域开发创新带来了更多的可能。
第二,非盈利组织根源于基层,更有利于弱势群体救助。非盈利组织发源于民间,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成员来源于社会保障的社区基层组织,并且组织也要求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非盈利组织最大的特点是贴近人民群众,他们植根于基层,有利于掌握因社会公共物品供应不足、信息不对称、分配机制失衡等因素而造成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的弱势群体的现实状况,能够直接地开展社会救助、福利服务等工作,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环境,保障底层人民的最低生活要求。非盈利组织的灵活性又使工作人员可以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调整保障方案,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障服务,更有利于救助工作的进行。
第三,非盈利组织可以整合社会力量,为民众参与社会保障搭建平台。社会保障是一项庞大而持续的工程。目前,社会保障部门在协助政府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中,由于任务繁杂、人手不足,已经显现出精力不足,时间对接不上的问题。而对于非盈利组织来说,为了实现自己的使命与宗旨,不受政府或市场的干扰,他们一般会组织大量的志愿者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到社会保障服务的队伍中去。这样既能整合社会力量去完成社会保障工作这项大工程,又能让民众自身参与到社会保障的过程中去,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增强社会责任感。在一定意义上,非盈利组织既是社会保障工作施行的主要力量,也为更多的社会成员参与社会保障提供了平台,有力地整合了社会力量,增强了社会凝聚力。
五、结语
我国的非盈利组织广泛存在于各个社区中,应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化社会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发展,对于他们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要积极给予帮助和解决,使其能最大程度上帮助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不断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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