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少群
保本微利关键是科学的机制设计与专业的风险管控
□文/丁少群
丁少群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是现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模式稳定运行的基石。在这里,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大病保险的费用成本(不包括赔付成本)主要包括网点建设及办公设备费、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费、人员工资及培训费等。不同地区因参保人员构成、定点医疗机构的分布及医保服务要求的不同,管理费用占比也大相径庭。但管理费用中最重要的,通常都是人员工资及培训费的投入,一般占大病保险管理成本的60%以上。对医保服务(包括审核、巡查、一站式服务等)要求越高,需要商业保险机构投入的专职人员就越多、培训量就越大。同时,从事大病保险的专职人员工资和福利每年应有合理的增长,与社会平均水平保持基本一致,而这一点通常会被一些社保机构忽略。大病保险收入扣除赔付成本、管理成本后的盈利率多大才是合理的呢?根据调查,保费收入3%-5%盈利率比例较为合适。商业保险机构应如何实现“保本微利”?首先,社保部门与保险公司双方应以“共赢”而非“零和”为前提,通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