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校企协同视角下的创新创业教育有助于整合高校和企业的教育和创业资源,提高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实现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价值。文章从内涵、分层培养体系的构建、实施保障三个方面,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分层培养体系进行探究。
关键词:校企协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1
一、校企协同视角下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
校企协同视角下创新创业教育是通过整合高校和企业的资源,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使其能够独立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教育。校企协同下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不仅为企业发展提供内生力,而且提高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是一种“双赢”的教育模式。
根据职能的不同可以将校企协同视角下创新创业教育分为学术型创新创业教育、应用型创新创业教育和技术型创新创业教育三类。从培养目标来看,学术型创新创业教育旨在培养进行科学研究的人才;应用型创新创业教育旨在培养实践能力强并且能够进行应用型科学研究的人才;技术型创新创业教育旨在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技术型人才。从教育效果来看,学术型创新创业教育通过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来实现教育效果;应用型创新创业教育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和应用性研究成果;技术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育效果是在实践中掌握技能服务于社会。从培养单位来看,学术型创新创业教育的培养单位是学术型大学;应用型创新创业教育的培养单位是应用型大学;技术型创新创业教育的培养单位是高职高专院校。从合作企业类型看,学术型创新创业教育的合作企业是国内甚至国际上知名的大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并掌握核心技术;应用型创新创业教育的合作企业是院校所在地区重点发展的支柱型产业;技术型创新创业教育的合作企业是生产性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
二、校企协同视角下创新创业教育的分层培养体系的构建
校企合作的定义是利用学校和企业不同的环境和资源,将课堂学习与工作中的学习结合,使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将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带回学校,以促进学校的教学[1]。根据校企合作的特点可将下创新创业教育的培养体系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通识教育层。针对广大学生展开的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通识教育,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方法,树立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兴趣,在学生中营造创新创业的氛围。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KAB创业基础》等课程。这部分课程可以由学校从事创新创业工作的老师,或者邀请企业专家,如企业界知名校友、知名企业家或创新创业专家来承担。授课形式也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除了采取传统教学方式外,还可以采用专题系列讲座、视频或实地参观等方式。通过该层次的培养,可选拔出创新创业意愿强烈且能力突出的学生,进入下个层次的培养。
第二层次,训练强化层。主要面向已具备一定创新创业知识和能力的学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的训练。主要的形式有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比赛和各类创新创业项目两种。创新创业比赛主要由创新训练计划大赛、创新设计大赛、创新计划大赛、企业模拟大赛等[2]。在校企协同的环境下,创新创业项目可以将项目内容与企业发展需求相结合,同时解决了学校的经费、实践等问题。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创新创业训练,在比赛和实践中运用所学的创新创业知识和技能,巩固了第一层次的培养效果,同时,也可发现具有产业化前景的优秀项目,为第三层次的培养打下基础。
第三层次,实践孵化层。主要针对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和专业技术的学生,由学校牵头联合企业帮助大学生团队将已有的创业项目转化为生产力。而目前校企协同下的创新创业项目的实践平台主要有以下3种:一是建立创业孵化园,通过对学生的项目进行评估和风险预测后,企业将项目引进创业园。二是高校建立创新创业基地,整合高校与企业的资源,建立创新创业者、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共享模式;三是企业在高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资助优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校企协同视角下的孵化层,一方面接受扶持的项目创业成功后,企业也会获得相应的回报,同时也可将成功的项目作为成果展示,吸引更多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形成良性循环;另一方面企业的各种人力、资金等资源将帮助学生迅速成长,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校企协同视角下的创新创业教育的3层培养体系是依次递进的,上一层是下一层实现的基础,下一层是上一层教育效果的深层体现。3个层次在校企协同视角下的创新创业教育中缺一不可且层层递进,顺序不可调换。
三、校企协同视角下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实施保障
一是校企协同建立“双师型”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一方面,高校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师资培训,或到企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另一方面,聘请优秀企业家,成功人士或技术专家等以讲座的形式参与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师资队伍将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智力保障。
二是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制度保障体系。政府层面上,应当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补充,明确学校、企业和学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形成长效机制。学校也需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保障创新创业教育的持续开展,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同时还需要专门针对校企协同合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协议对高校和企业双发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完善合作制度和效果评价等内容。
三是利用企业的人、财、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建设。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和区域特色,将企业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引入创新创业教育中,同时课程设置上要充分考虑区域和行业发展,由企业与高校共同进行课程设施,实现课堂教育与实践教学的“无缝衔接”。高校还应当积极拓展经费渠道,除了争取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费支持外,还可以争取优秀校友和学生家长的支持,保障创新创业教育的顺利开展,促进创新创业项目向社会的顺利转化。
参考文献:
[1]金辉.校企合作模式下的高校创业教育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3(21):80-82.
[2]陈洁瑾.校企合作推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J].中国高校科技,2015(3):37-39.
作者简介:仇梦一(1989-),女,陕西西安人,研究方向:创新创业教育。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改项目“校企协同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探索与实践”(项目编号:JGB2015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