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琦
2015年11月23-27日,廣东省教育厅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地申报、认定的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分10个小组进行抽查,共抽查了广州市第86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中、深圳市福田区景秀小学、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北师大(珠海)附中、中山市石岐杨仙逸小学、阳江阳西县方正小学、汕头市潮南区陈店湖西学校等39所学校。抽查分两类,对于地方中小学,实地考察方式包括听取学校汇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作推荐说明、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个别专访、问卷调查等环节。根据专家抽查情况确定拟认定名单,一个地区有抽查不合格学校,则该地区上报的示范校均不予确认。对于省属学校,专家组经材料评分、实地评分、评议投票等环节,逐轮淘汰确定拟认定名单。2015年地方中小学拟认定200所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属学校拟认定7所,接下来将进入公示期。
现代学校制度最显著的特征是依法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依法治校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教的客观要求,是学校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必由之路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2014年10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省依法治校工作步伐,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广东的工作部署,省教育厅在总结我省前段时间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及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省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印发的《广东省依法治校工作评价标准(试行)》(粤法治组〔2012〕2号)的要求,制定了《广东省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以上文件即是本次抽查及认定的依据。同时也制定了详细的认定评分操作说明:对于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有章程及制度、规范管理、民主监督、权益保护、效果检验等5个一级指标,章程建设、决策活动依法规范、校务公开、学生权益保护、宣传效果等16个二级指标及相应的55个三级指标;对于高等学校,有章程及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民主监督、权益保护、效果检验等5个一级指标,办学活动规范、教职工民主管理、学生权益保护、建立学校争议解决机制、学术自由等18个二级指标及相应的77个三级指标。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积极参与示范校创建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精神落实到办学的全过程和各项具体工作。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在依法治校示范校抽查工作中介绍了他们的工作成效。(1)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依法制定了《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章程》,还制定了与《章程》配套的各种规章制度,涉及学生管理工作、课程与教学管理、科研与教师发展、行政管理、总务后勤管理等方面。(2)校内管理体制完善。形成了校长负责制下的便捷、高效、求实、创新的“四线四层”管理框架(“四线”指德育线、教学线、科发线、教辅线,“四层”指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操作层)。(3)办学活动依法规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校风、教风、学风良好,教学质量一流,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誉。(4)民主管理机制健全。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家长委员会、家长义工团,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会议。(5)师生权益受到保障。教师可通过教代会、教师代表座谈会、校长信箱参与学校管理;设有校长信箱和学生接访活动,广开学生言路,让学生申诉,维护合法权益。(6)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把师生的学法、用法作为先进教师、文明学生评比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 龙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