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源自历史,由人心向背决定

2016-05-30 10:19赵开开郑曙村
宁夏党校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意识形态中国共产党

赵开开 郑曙村

摘要:中共执政合法性源自历史,由人心向背决定,是人民的选择。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建设,必须夯实“三大”基础,建立“法理”主导的执政合法性。

關键词: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D2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2921(2016)01-0044-04

一、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来源与构成

(一)执政合法性:概念、“三大”构成基础与动态变化的特征

1.厘清概念:合法性是人民的认可与支持

合法性离不开人民的认可与支持。规范主义认为可以将包括德、善、诚、仁、义等在内的良好社会规范作为评价一个政治系统合法性的标准。规范主义代表人物卢梭注重公意,他指出:“人民的公意是合法性的唯一基础,掌握人民公意的人便成为合法的统治者”[1](P61)。经验主义则将人们对政治系统是否信任、认可、服从作为合法性的评价标准。经验主义代表人物马克思·韦伯首先明确提出了合法性概念,他认为一个政治系统是否具备合法性取决于人民是否认可与支持。重建主义在结合规范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研究范式的基础上,“重建”了“合法性”。重建主义代表人物哈贝马斯指出:“合法性意味着,对于某种要求作为正确的和公正的存在物而被认可的政治秩序来说,有着一些好的根据。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这个定义强调了合法性乃是某种可争论的有效性要求,统治秩序的稳定性也依赖于自身(至少)在事实上被承认”[2](P206)无论是规范主义、经验主义,还是重建主义,在合法性问题上都注重人民的认可与支持。

2. 三大构成基础:意识形态、政绩和制度

合法性的构成基础,即合法性的来源。马克思·韦伯将统治类型划分为三种:传统型、个人魅力型和法理型。传统型以习惯和传统为基础,魅力型以个人魅力为基础,法理型以正式制定的规则和法律为基础。传统和个人魅力存在不稳定性,正如马克思·韦伯指出:“如今,最普遍的合法性形式是合法的信念,即形式上正确的制定。”[3](P5)即“法理”(制度)是合法性的主要构成基础。戴维·伊斯顿则将合法性的来源归纳为:意识形态、结构和个人品质。[4](P317-318)意识形态是观念的集合,主要用于培养人们对政治系统的合法性情感。结构即制度,指的是用制度和法律维护合法性地位。个人品质是人们对执政者个人为基础的信任和支持。洪向华认为伊斯顿将个人品质作为合法性基础之一有失偏颇,洪向华认为合法性基础应该是,意识形态、结构和规则、治理绩效。[5]其中治理绩效指的是执政取得的成就,也就是政绩。总结以上中西方学者观点,合法性一般由意识形态基础、政绩基础和制度基础构成。

3.重要特征:动态变化,并非一成不变

合法性的最主要特征是,动态变化,而非一成不变。政权的变迁,都可以归因于合法性的不稳定。合法性的动态变化很难在短期内分辨出来,但却是在一直发生着。哈贝马斯指出:“合法性是分阶段的,前一个阶段的合法性在向后一个较高阶段的合法化过渡时,会发生合法化潜能的‘贬值”[2](P190)这种“贬值”是与人类文明进步比较下的相对贬值。历史在向前发展,合法性也需要进入更高阶段。这是合法性的特性,也是人类政治生活的特性。

(二)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来源与构成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6]。“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源自于历史,是人心向背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7]

1.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的来源:源自历史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就为中国的前途和命运而奋斗。国共合作,誓师北伐,打倒军阀,扶助农工;号召全国抗日,带领全国人民将入侵者赶出中国。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坚持一党专政,搞军阀统治,我们党则坚持建立民主政体。三年内战,我党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坚持捍卫人民的利益,最终获得了人心,获得了各民主党派、全国人民的支持和信任,赢得了胜利,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2.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的构成

(1)改革开放前,执政合法性以意识形态为中心

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具有人民性、革命性、真理性和先进性,具有巨大的魅力和凝聚力。新中国成立前,马克思主义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在革命的过程中,我们党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党完成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任务,建立了新中国。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是要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美好的理想深深地吸引着人民,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继续提供意识形态支撑。

(2)改革开放后,执政合法性以经济绩效为中心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能为人民提供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取得了巨大成果。经济迅猛发展,中国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奇迹般地发展成为世界上的主要经济体,引领世界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物质生活不断丰富。经济发展还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在世界上拥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经济上的显著成绩,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使中国人民更加拥护中国共产党。

(3)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支撑着执政合法性

毛泽东同志指出,要用“民主”跳出“兴亡周期律”。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制度,在根本上,就是用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身的权益。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使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治理国家。通过政协会议汇集全国意愿和智慧,发扬政治民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使人民在基层直接当家作主。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系列民主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保障,给人民吃了一颗“定心丸”,支撑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

二、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问题提出的意义

(一)有助于争夺执政合法性话语权,建构中国特色的执政合法性的话语体系

在“2015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中,王岐山论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自信、执政合法的自信。中国共产党执政60多年,执政能力、执政成果和人民支持率都是站得住并且站得稳的。即使是放在西方话语体系里,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也是不容置疑的。西方对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颇有微词。合法性在西方演变成了只要在程序上合法就具有合法性。更具体一点,合法性演变成了人民手中的选票。自以为掌握话语霸权,动不动就拿一人一票妄加指责。实事上,是否合法不仅仅体现在表面程序上,还要看历史,还要看实际,还要看本质上的人心向背。表面程序上的合法,不一定能体现内容实质上的合法。金钱操控下的选举,体现的不一定是民心民意。

(二)有助于深化认识和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增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自信

研究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有利于深入地认识和了解中国共产党及其执政合法性。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有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着先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有着强大的实践落实能力。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始终捍卫人民的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赢得人民认可与支持的原因。不了解中国共产党的人,会对中国共产党执政产生不正确的认识,怀疑党的执政合法性,在言语、思想和行动上对党造成不好的影响。对党有不轨之心的人,会扭曲党的历史,蛊惑人民反对党,动摇党的执政地位,污蔑党的合法性。正面论述执政合法性,有利于正确认识和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及其合法性,有利于增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自信。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相信,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党执政是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合法性经得住推敲,执政地位经得住风雨,不怕任何国家、任何政党、任何人的任何阴谋诡计。

(三)有助于执政党树立和保持合法性意识,不断加强合法性建设,赢得人民的持久支持,实现长治久安

正确的认识合法性,才能更好地建设合法性。打江山就能坐江山,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就是深刻的教训,看似应然的事情并不一定实然。执政合法性是动态变化的。过去执政具有合法性,现在执政具有合法性,未来不一定能执政,那时合法性也就无从谈起。要居安思危,树立并时刻保持清醒的合法性意识。执政合法性与执政能力有着直接的联系,研究执政合法性有助于提高执政能力。提高执政能力,可以更好地应对出现的危机和困局,可以更好地抓住机遇迎接新的挑战,可以获得人民的持续支持和信任。提高执政能力,首先要从严治党。“党对人民的承诺就是党的使命,党的使命决定了必须从严治党。”[7]从严治党,提高执政能力,有利于加强执政合法性建设,有利于中国共产党政权的稳定,有利于实现长治久安。

三、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建设:挑战与对策

(一) 当前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建设面临的挑战

1.绩效合法性困境的挑战

经济发展是有客观规律的。在基数小的时候能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发展,经济基数越来越大,经济发展的速度就会降下来。把合法性主要寄托在经济上,这时,就很可能会陷入绩效合法性困境。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候,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执政合法性不存在挑战。一旦经济发展速度开始放缓,不能满足人们增长的物质需求时,执政合法性就面临危机挑战。

2.贫富分化和腐败的挑战

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政策是正确的。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控制好先富和后富的良好接轨。先富的已经实现了充分富裕,而需要实现后富的却一直陷入贫困中。不仅如此,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引起人们的不公平、不满情绪,也会降低人民对执政党的认可度。当前,有些官员忘记了人民公仆的身份,把自己当成了“官老爷”,利用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谋私利,不维护反而损害人民的利益,性质十分恶劣。腐败问题,已经影响到经济发展,影响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利于中国共产党政权的稳定。

3. 意识形态合法性式微的挑战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全球化趋势,新自由主义、新干预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外来思潮涌入中国,冲击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五花八门的思想浪潮的冲击下,马克思主义信仰开始淡化。马克思主义信仰日益滑落表现在:马克思主义信仰比重在逐渐减少,马克思主义的魅力和凝聚力作用在逐渐降低。西方利用文化入侵,用民主、人权干涉别国内政,实行“和平演变”。思想和意识形态上的动摇,最终会反映到社会和政治生活中,造成不稳定甚至动荡的局面,不利于执政地位的稳固。

4. 法理合法性不足的挑战

以法理为主要基础的合法性有着强大的优势,法理合法性可以在经济疲软而陷入政绩合法性困境的情况下,在其他合法性基础疲软的情况下,仍支撑着执政党的合法性。我国建立了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根本政治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但是,民主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还不完善,运用制度和法律治国理政的能力稍显不足,全社会内制度和法律意识尚欠缺。

(二) 加强执政合法性建设的对策

1.树立民本绩效观,强化政绩合法性基础

要努力保持经济的发展速度。虽然一般难以避免政绩合法性困境,但绝不能放弃政绩合法性基础。一个政党碌碌无为,不能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是无法得到人民的长期拥护。要树立民本经济绩效观。民本经济绩效观要求以利民作为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努力将既有的经济资源转化为人民的幸福生活。当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到一定程度,人民对经济物质的需求度就会相对降低,那时经济发展减速对执政合法性的影响就相对减弱了。

2. 缩小贫富差距,打击权力腐败

针对贫富分化问题。首先,重点救助贫困家庭。通过政策,直接给予贫困家庭一定的经济物质支持,并帮助其解决经济来源问题。其次,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保护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取得的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本着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带动更多的“后富”。通过法律途径,调节过高收入,补助低收入,逐步缩小貧富差距。最后,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通过政策和制度来保障公平,使每个人,无论官民,无论贫富,都有平等的发展和竞争机会。

针对权力腐败问题。对权力腐败必须坚持零容忍。坚持以重刑使之不敢腐。无论权力大小、无论官职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必须受到严惩。坚持以制度法律使之不能腐。建立健全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用制度约束权力,用法律规范权力。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政府政务要公开,信息要透明化,使一切权力运作都能受到监督。坚持以思想教育使之不想腐。在思想上加强教育,使政府官员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

3.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巩固意识形态主导地位

首先,要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邓小平曾讲过:“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8]马克思主义信仰不能丢失。其次,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尤其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剖析马克思主义的时代价值。宣传马克思主义,强调马克思主义的优势。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在继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最后,揭示历史虚无主义的虚伪面目。西方是借助文化思潮入侵他国,目的是扰乱他国而从中获利。要大力批判历史虚无主义,谨防西方对我国和平演变。

4. 建立以法理合法性为主导的执政合法性

法理型合法性是现代社会合法统治的必然趋势和最终归宿,[9]要及早建立法理基础主导的执政合法性。现代国家具有民主化、法制化、理性化等特點,实现法理型执政合法性相应的要做到民主执政、依法治国和治理现代化。第一,民主执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建立参与程序和保障制度,使人民能够方便、有效地参与政治生活。发展政治民主,坚持完善民主选举、决策和监督,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第二,依法治国。建立法律权威,完善法律体系,培养法律意识。要善于运用法律,提高依法治国的能力。第三,实现治理现代化。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发挥制度治理优于人治的作用,坚持按制度办事。培育制度治理思维,不断提高运用制度治理国家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毛寿龙.政治社会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2][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M].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

[3][德]马科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M].张乃根,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4][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M].王浦劬,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5]洪向华.试论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基础[J].理论探讨,2007(02):41.

[6]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J].共产党员,2004(10):06.

[7]王岐山会见出席“2015 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外方代表[N].人民日报,2015-09-10(1).

[8]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4.

[9]郑曙村.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转型及其路径选择[J].文史哲,2005(01):149.

Abstract: Legitimacy of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governing the nation originates from history and determined by the feelings of the people,is the peoples choice. Strengthening ruling legitimacy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must reinforce the “three greatness ” basis,establish the leading ruling legitimacy according to the rule of the law.

Key words: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the ruling legitimacy;ide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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