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丽
[摘 要]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对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提出了新的规范性要求,书院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发展提供了施展平台。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现状发展堪忧,引导高校辅导员在书院制下提升职业能力已经迫在眉睫。本文拟通过对新型书院制模式的学生工作内容总结,结合国内部分目前正在实行书院制的高校辅导员职业发展现状,基于SWOT法探索辅导员个体职业发展的可行路径,为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和队伍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 书院制;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SWOT法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6) 10-0037-0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高等教育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实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三大功能。书院制在国内部分高校的试行,便是新形势下国内高校适应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进行的有益探索。对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在新型的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下,辅导员如何提升职业能力,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是一个崭新的命题。
一 书院的由来及内涵
书院最早出现在唐朝,作为教育制度形成兴盛于宋朝,“天下四大书院”之说便来源于此,朱熹制定的《白鹿洞书院学规》,标志着书院制度的最终确立,并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1]。西方最初的书院来自于牛津、剑桥的住宿学院制,牛津的默顿学院是最早的住宿学院。随着住宿学院制在英国经历的漫长发展,书院制已经成为西方一种历史悠久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
国内部分高校目前施行的书院制是一种新型的学生管理制度,它以一定的物理空间为平台,以学生为主体,以辅导员为主导,以学业导师、班导师、社团导师、就业导师为补充,力图将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有机结合,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达到提高教育质量,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书院制是对传统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是新形势下适应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学生管理制度的有益尝试。
二 书院制下高校学生工作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教育的质量,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的功能,也能同时使辅导员全身心投入到学生工作中,增强辅导员职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目前国内部分高校试点施行书院制的学生管理模式,比较有代表性的高校有西安交通大学、复旦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审计大学等。通过调查了解,目前实行书院制学生工作的主要内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方面。
1 教育类工作
教育类活动开展的逻辑起点是人具有“可教化性”(“可逆性”)。通过教育,引导与激励学生向善、向至善发展。教育类活动旨在育人。沁园书院此类工作主要包括班团组织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党团组织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辅导员在开展此类活动时要采取鼓励而非强制的手段与方法努力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的学生活动,去感染学生、吸引学生、力求让更多的学生在活动中受到影响、得到教育。用“下任务、讲效率、对上不对下”等方式强制学生参与,只会徒留形式适得其反[2]。在开展教育类活动中也需要计划、组织、领导与监督等形式上的管理,但这种管理只能是为活动服务,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高校学生管理。比如辅导员组织所带班级学生开展“四进四信”团日活动,不能仅通过召开班会组织大家学习了事,宜通过组织学生走出教室、走出课堂、走进社区开展相关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助力“四进四信”。
2 管理类工作
管理是指通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及创新等手段,结合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环境、时间这六要素,以期高效地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 管理存在的逻辑起点在于组织成员的行为必须得以恰当地规范、控制与约束,才能有效实现组织的目标。实现组织目标、提高组织效益,是管理目的之所在。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事,其次是人。书院此类工作主要包括学籍管理、学生宿舍管理、评奖评优、资助工作、学生党建、团建等事务性管理工作、危机事件处理、新生军训等。辅导员在开展管理类工作时,应以法律法规及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准绳行使管理职权,坚持目的正当、实体正当和程序正当原则,对学生事务活动进行公开民主、规范法制管理,应尽量杜绝以情代理、以情代法的情况发生。比如对学生作弊事件的处理,辅导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对学生作弊处理的结果,绝不能为学生作弊说情。如果学生作弊确属无奈,则应在执行学校处理决定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3 服务类工作
服务是指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服务以他人的需要为前提。书院开展的服务类工作主要有心理健康咨询、学困帮扶、提供通识教育讲座、开设文化礼仪学堂、青年成长体验营、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等。辅导员在开展此类工作时,应根据事情的性质决定提供服务的类型。不管是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做好学生服务类工作最考验辅导员的职业品德和责任感,尤其在学生需要帮助时,辅导员务必坚持服务至上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切忌敷衍了事。
4 发展类工作
发展是事物从发生开始的一个进步变化的过程,是事物的不断更新。是指一种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是前进的变化。书院开展的所有工作都是为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在这个意义上说,书院学生工作都是发展类工作。尤其体现发展特点的书院工作主要有学生党员培养与发展及辅导员自身的职业能力提升。学生党员从共青团员培养推优到党员发展对象认定,直至转为正式党员,每一个过程都是不断发展的过程。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对照《能力标准》,不管是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提高还是日常事务管理能力的提升,都是辅导员辛苦工作取得的成果。辅导员科学研究能力的增强更是工作经验上升为理性思维的体现。
针对以上书院辅导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辅导员个人的特点,结合书院的实际情况,辅导员对照《能力标准》,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能力提升路径,提升自我的职业能力,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势在必行。
三 书院制下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路径——基于SWOT法分析
近几年,关于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甚至专家化的研究越来越多为辅导员提升职业能力,实现自身职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2014年3月27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以下简称《能力标准》)将辅导员职业定义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3]。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辅导员作为教师,具有教育的职能;作为干部,具有管理的职能。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和工作定位都具有双重性。《能力标准》同时将高校辅导员分为三个等级,明确规范了高校辅导员的九项职业功能及所面对的工作内容,也具体提出了高校辅导员需要具备的职业能力和相关理论和知识。可以说,《能力标准》为高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了工作职责和范畴,明晰了工作边界,也为辅导员提升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指出了路径和方向,为实现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SWOT分析法是英文单词Strength(优势)、Weakness(劣势)、Opportunity(机会)、Threat(威胁)的缩写,又被称为强弱危机综合分析法,这种分析方法是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各种主要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会和威胁等,通过调查列举出来,并依照矩阵形式排列,然后用系统分析的思想,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起来加以分析,从中得出一系列相应的结论。在职业生涯决策的过程中,SWOT分析法可以转换为对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分析,以及对外部环境的机会和威胁分析,并综合自身的优势和劣势,认清周围的职业环境,对职业进行决策[4]。高校辅导员个体提升职业能力实现职业发展的SWOT分析法是最简单且实用有效的一种分析方法。
书院辅导员在用SWOT法对自身的职业生涯进行分析时,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 构建辅导员个体SWOT矩阵并进行分析
辅导员个体通过分析辅导员职业环境的机会与威胁,认清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并根据这些因素构建自我的SWOT矩阵。通过矩阵,辅导员可以清晰地看到自身的竞争力和发展机会,同时也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面临的外在威胁。
辅导员在进行SWOT分析时,可以采取多种方法来确定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机会与威胁。特别是自身的优势与劣势,这两个因素是影响和决定个人职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必须认真、客观地对自己进行分析。一般针对辅导员职业匹配方向的自我认知主要包括兴趣、性格、能力、价值观等几方面,可以通过进行自我测试与他人对自己的评价结合来实现。
2 制定辅导员个体职业发展策略并将分析结果付诸实践
辅导员在完成内外因素分析后,可以根据SWOT矩阵分析法制定出相应的策略,以发挥优势因素,克服劣势因素,利用机会因素,化解威胁因素。根据这些分析基本可以确定辅导员个体的职业发展道路。以下以一名南京某高校工作5年的辅导员张某的职业发展规划SWOT分析为例,详细阐述辅导员个体如何运用SWOT分析结果实现个体的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见表1)。
总体鉴定:通过上述分析,总结出张某在书院从事辅导员工作具有性格优势、能力优势、专业优势和机会优势,建议她今后在从事辅导员工作过程中应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分管如奖学金评定、资助专项等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内容,成长为一名日常事务管理专家,更好地服务学生、贡献社会。
3 定期对自我职业发展规划进行评估
由于SWOT分析法主要是针对某一时段个体的内在与外在因素的分析而做出的决策,而分析中的各个要素都是动态变化的,并非一成不变。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自己工作阅历的丰富,都会导致个人的奋斗目标发生变化。因此,辅导员需要时时审视内外环境的变化,不断对拟好的规划进行评估和修订并适时调整前进步伐,从而做出更准确的职业决策。
书院制为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大有可为的平台,《能力标准》进一步丰富了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内涵,规范了辅导员的工作范围,明晰了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边界,并将逐步引导辅导员系统学习辅导员职业的相关理论知识、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制度等,为辅导员主动提升职业能力指明努力方向,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成就感,实现辅导员的个体职业发展。
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不仅有利于实现辅导员个体的职业发展,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有利于正确定位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增强高校学生工作的实效,落实以学生为本,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进而实现大学服务社会的功能。
参考文献
[1]孙培青.中国教育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204-260.
[2]李华.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双重角色困境与协调路径[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71-77.
[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教思政司2014(2)号, http://www.gov.cn/xinwen/2014-04/14/content_2658616.htm
[4]来云,鲍昭,等.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1(3):1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