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 郑文
摘 要:为了了解现行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实施现状,以期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提供科学依据,采用单盲法,随机抽取云南省某高校的60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发现,被调查的学生中,实际参保人数为558人(93%),远远高于愿意主动购买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人数和比例,学校医院医疗水平低、保障范围需要扩大,待遇水平亟待提高。最后得出结论,即应加快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与其他医保制度的统筹衔接;加大保障力度,扩大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方的管理,从而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现状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5-0057-04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结构、健康需求、疾病谱的不断变化,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在进行相应的变革。为解决城镇学生、儿童等非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2007年,国务院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决定启动试点工作。这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向全民医保目标推进的重要步骤,对于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9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采取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首次将云南省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本文对云南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现状进行了研究分析,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位于中国西南的边陲,下辖8个市、8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城镇人口1 618万人,占全省人口35.2%,乡村人口2 978.6万人,占64.8%(2014)。2014年,高等教育招生25.66万人,在校生81.13万人,毕业生21.26万人,其中,研究生招生1.05万人,在校研究生3.1万人;普通本、专科共招生17.59万人,在校生57.7万人,毕业生14.2万人;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20.33万人。由于经济基础、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云南省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极其不平衡,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高寒山区等仍然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区域。因此,云南省各高校年招录的新生中,大约有20%~30%左右的生源来自于贫困地区的贫困生。2008年9月1日,云南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云南省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所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本科生、非在职研究生都收益于此项制度。大学生医疗保险保障了云南省大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减少了大学生及其家庭的疾病经济负担,消除了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体现了社会公平性,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自2008年至今,根据大学生医保的实际运作情况及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事实,云南省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资费构成进行了相应的调整。2015年每人每学年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最初的80元,调整为每人每学年120元;参保后包括了享受普通门诊、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计划生育、住院就医、因故身亡等医疗保险待遇。被调查院校的本校门诊治疗,药费、治疗费医保报销80%,自付20%。院外转诊治疗为医保报销50%,自付50%。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生/学年,超额部分由学生自付。学年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除去按政策规定须自付的部分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60%;住院起付线分别执行100元、300元、600元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由2008年的1.6万元提高到3万元。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个人自负医疗费2 000元,个人自负费用超过2 000元以上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统一为90%,报销不设封顶线(云人社发[2013]188号文件)。
一、资料来源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以云南某高校在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根据年级分层。其中,大一新生、大二学生、大三学生、大四学生、研究生占比分别为30.1%、34.4%、12.8%、10.1%和12.6%。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57份,回收问卷633份,其中有效问卷600份。
(二)研究方法
调查以问卷法和访谈法为主,根据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设计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包括被调查者基本情况、参保情况、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情况、补偿情况。问卷经专家讨论后以单盲法进行随机抽查,以保证调查结果客观真实。
(三)统计分析
采用Excel 2010软件录入数据,经检查与整理,用Eviews 6.0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主要采用描述性分析。
二、研究结果
(一)基本情况
被调查学生中,男生263人,占调查人数43.83%,女生337人(56.17%)。450人家庭所在地为农村,占调查人数75%;其余为城镇人口(见下表)。
(二)调研数据分析
1.超过半数的大学生对现行医疗保障制度不了解,被动参保。根据调查,大多数学生认为自己健康状况良好或一般。被调查600个学生中,只有 34人(5.7%)认为自己健康状态差;40人(6%)认为自身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同时,愿意主动购买大学生医疗保险为120人(20%),不愿主动购买为480人(80%)。实际参加大学生医保人数为558人,占调查人数的93%,远远高于愿意主动购买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比例,调查中没有参加大学生医保的人数仅为42人(7%)。在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原因分析中,家长决定、自我希望和从众等不是主要原因,434人(72.3%)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是因为学校的统一组织和要求。有个别同学存在重复参保的现象,即有个别家庭所在地是农村的同学,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同时,被强制要求参加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大学生医保制度的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亟待提高。34.67%的同学对大学生医保的报销手续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认为报销程序烦琐。对医保报销范围非常满意、满意、一般的同学分别是19人(3.17%)、79人(13.17%)和270人(45%),177人(29.5%)不满意,55人(9.17%)非常不满意。同时,对医保报销比例,只有140人(22.33%)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被调查学生中,75%的同学家庭所在地为农村,通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相比较,对云南省大学生医保制度的报销比例相对满意。医保报销上限,即医保制度医疗费用的封顶线,30.83%的同学对医保报销上限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认为现有医保报销上限,难以对大病、重病提供有效的保障。
3.校医院医疗质量亟待提高。针对常见病(感冒、发烧、胃肠不适等)的就诊选择,调查的600名大学生中,62%首选校医院;18%首选综合性医院;13%首选社区医院或乡镇卫生院;7%首选私人诊所。调查统计显示,42.3%的学生对学校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情况认为一般;25.1%的学生表示基本满足其医疗需求;1.7%的学生表示完全满足;22.9%的学生表示不能满足;8.2%的学生表示完全不能满足。在对学校医院不能满足其医疗需求的原因多项选择中,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和校医院医生诊疗水平低占据了主要原因。37.83%的同学对转诊程序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
三、相关讨论
(一)在“全民医保”背景下,应加快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与其他医保制度的统筹衔接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客观基础之上,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医保制度已初步形成,为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虽然近年来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国的全民医保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医保制度和体系中存在着城乡分割、部门分割、管理与运行机制落后等诸多矛盾。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的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指明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长远制度设计将从现行的分散化、碎片化逐步走向统筹性和一体化。
受多种因素影响,短期内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三项基本保障制度的统一还不现实。目前,在农村出生的大学生在城镇就业,先后就经历了我国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种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筹资水平、保障范围、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也有着很大的不同,由于对政策的执行和理解不同,个别同学还存在着重复参保的现象。在我国已经进入全民医保的背景下,医保制度改革和体系建设应加快医保制度间的统筹和衔接。首先,可以对某一行政区域内的三种制度实施统一的经办管理,整合有限的资源,逐步提高政府对农村居民和包括大学生的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对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实现制度的整合,然后逐步实现制度的统一。
(二)加大保障力度,扩大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云南大学生医疗保险是学生个人缴费与政府资助相结合,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险制度,即主要对大学生的大额医药费或住院费用进行补助,门诊每人每年按标准包干使用,健康体检、计划免疫、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费用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之内。这样做的目的是考虑到防止大学生大病小医,大病、重病不能得到正常的医疗救治,缓解大学生及其家庭大病致贫的突出问题。
在补偿机制上突出以大病统筹为主,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特征趋同,两个制度同时面临着相同的问题,即在经济状况比较好的地方,参保人有能力支付门诊及“小病”的相关费用,主要担心是“大病”的疾病经济负担,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险制度满足了其相关需求。相反,在经济状况差的地方,参保人的支付能力薄弱,门诊费用及看“小病”都支付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补偿比例也要因地制宜,适当向门诊及“小病”倾斜,避免因“小病”拖成“大病”带来更大的医疗经济负担。被调查大学生两周患病率29%,略高于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24.1%);同时,近一年调查人数中住院率为3.7%,远远低于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数据住院率的9%。作为一个相对健康,会罹患“小病”、常见病但住院率非常低的特殊的参保群体,也要避免其长期参保而不受益的情况,保护和提高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目前的大学生医保排除了健康体检、计划免疫、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偿,反映了我国卫生系统目前重医疗、轻预防的现状。世界卫生组织目前正积极推广由治病向健康管理转变的医疗模式。《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也已经指出,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作为国家健康财富的投资,政府和高校应发挥学校教育组织性、计划性、目的性的特点,利用学校完备的教育设施、实习基地,不仅关心大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提高,还要照顾受教育者身体的健康成长,主导大学生的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把健康体检、计划免疫纳入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学生形成良好的互动,把疾病、“小病”控制在源头,树立健康观念,自愿采纳有利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三)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方的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现代医疗保险系统中,政府对医疗保险机构、参保人及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管理与控制的主要手段就是医疗保险的政策方式及程度。大学生医保制度的政策设计,通过设置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共付比例和保障范围,达到了费用控制的效果。但是,如果过分强调对参保人的控费,不利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而且,医疗卫生服务作为特殊的服务、特殊的产品,医疗服务领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往往使大学生参保人在卫生服务利用中处于比较被动的位置,因此需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方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控制。
以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为代表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除了保障对象、保障范围、筹资机制、支付机制的不同外,率先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医院的分级诊疗和转诊制度。原则上学生生病先到校医院就诊,因病情需要院外诊疗,不能处理的危重及疑难病例,由经治医生开具转诊单或转院等级表,持相关证件到指定的医保定点医院诊治或住院,出院时凭相关单据报销。在政策的引导下,大学生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量明显增加。同时,被调查学生对校医院和转诊程序的满意度不高,反映出需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调查中大学生对转诊程序的不满主要集中在转诊过程中的重复挂号和排队现象。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需要对转诊程序和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不仅使大学生参保人,更要让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认识到双向转诊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综合医院的双向转诊衔接工作,提高协调配合能力,建立专门的转诊管理机构,共享信息管理平台,对转诊学生进行有效的专门管理,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医疗服务。转诊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不仅会增加大学生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度,对解决我国普遍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也具有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曹素玲.高校大学生医保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思考[J].社会保障研究,2014,(6):35-39.
[2] 万丽君,等.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12):172-173.
[3] 徐玲,孟群.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之二:卫生服务需要、需求和利用[J].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2014,(3):193-194.
[责任编辑 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