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佳
摘要:近年来,得益于政策、资金的支持,黑龙江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上升。要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经济支柱性产业,黑龙江必须要很好地解决文化金融产业融合问题。产业融合需要政策指导,在现有文化金融政策的基础上,黑龙江应充分整合资源,助推成熟企业上市,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真正实现文化金融共发展、产业再融合。
关键词:黑龙江;文化;金融;产业
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文化与金融实现产业融合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势。文化金融是指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借力金融、两者相互融合发展的一种产业金融创新活动。文化金融产业融合已经成为黑龙江文化产业持续蓬勃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也是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全省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必要手段。二者能否实现合作、共赢与政府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密切相关。因此,分析黑龙江文化金融产业的政策环境,是深化文化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促进文化金融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
一、黑龙江文化产业的发展态势
近几年,黑龙江实行“文化兴省”战略,着力推进文化体制的转型与创新,黑龙江文化产业快速壮大,并展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助推重点行业、园区建设,培育文化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黑龙江多年来始终坚持着重建设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现有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示范基地10家,如大庆文化创意产业园、松雷集团音乐剧产业示范基地、冰雪大世界文化旅游区、平房动漫基地等。据黑龙江省文化厅统计,2013年,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增加值为432.3亿元,较2010年年平均增速为27.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9%。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10个分类中,黑龙江省侧重发展文化旅游、影视传媒、新闻出版发行、演艺娱乐、经贸会展、数字动漫游戏六大文化产业,其中,又以旅游和动漫产业的发展为重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5年黑龙江旅游业共创造1361.43亿元收入,较2014年增长27.7%。黑龙江动漫产量曾位列全国十强,拥有品格文化、新洋科技等知名动漫企业。处于上升阶段的文化产业主要有文化休闲娱乐产业和网络文化产业等,这两个产业是黑龙江省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二)政府资金投入不断加大
2013年,黑龙江省设立东三省首支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目前已归集资金8000多万元,为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提供贷款融资和资金补贴,这进一步拓宽了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2014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以资助建设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当年,有46家重点文化企业、11个文化产业项目成为黑龙江省财政资金扶持对象,共获得9000多万元运营资金。据省文化厅统计,2015年,黑龙江省政府先后投入1亿元资金,扶持或奖励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共30个。
二、黑龙江文化金融产业融合政策的逐步完善
文化金融产业政策是指政府基于市场经济结构之上、由政府制定并强制实施,为引导、规范、推动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超越于市场自然发展过程之上的外部干预力量的总和。基于文化产业相较于其他传统产业所呈现出的不同之处,黑龙江的文化金融产业政策在扶持、引导、规范产业发展的同时,也注意引进了一些最先进的管理方法、较为成熟的市场体系和全新的经营理念。
(一)产业政策不断出台,助推文化与金融深度合作
黑龙江根据省情制定并出台了与文化金融产业相关的规定行政措施,如《黑龙江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演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哈尔滨市于2012年制定《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研发适合哈尔滨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品种,加快促进文化企业实现直接融资,为文化产业提供保险服务,完善文化金融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极大地扩展了黑龙江文化金融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有力地推动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搭建服务平台,构建文化金融投融资体系
2014年11月,经黑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黑龙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正式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省级文化金融专业服务平台。该中心设有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发展基金、产权交易所、银行等中介服务机构,能够线上线下为文化企业提供与贷款、融资担保、并购、上市、咨询等相关的配套金融服务。该中心内的文化担保公司已为20多家文化企业提供了2亿元左右的贷款融资担保,助其完成资金周转。黑龙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通过聚集众多服务机构,为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创造了合作机遇,有利于中小文化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为黑龙江建立文化金融投融资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银行信贷产品推陈出新,规模不断壮大
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出台《关于金融支持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机构针对文化企业特点研究新型质押担保模式,推出具备黑龙江地域文化特色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在意见的引导下,省内银行积极创新信贷产品,研發适合中小微文化企业特点的贷款品种,以满足其资金需求。国开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和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签订国内首例文化产业系统性融资合作协议,推动文化金融融合。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为文化创意、动漫影视行业发放版权质押贷款。黑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文化企业发展及文化产业项目的完成提供了长期、稳定的信贷资金支持,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文化企业融资难题。截至2015年年底,黑龙江在建文化产业项目获得的银行贷款为12.5亿元以上。
三、黑龙江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目前,黑龙江已初步建成推动文化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实现文化金融产业做大做强、走向国际,黑龙江的配套政策尚存在较大完善空间,解决文化产业投融资资金不足是政策调整的重中之重。
(一)推动文化金融产品创新,构建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文化金融体系
黑龙江特色文化品牌的开发离不开资金的长期支持,而大多文化企业却较难获得银行贷款,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第一,黑龙江文化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多为中小微企业,信用程度不高,抵押物有限,文化产品的价值难以统一,致使其很难得到银行青睐。第二,许多黑龙江特色文化品牌具有季节性、阶段性运营的特点,这导致资金回收的周期相对较长,银行不愿向此类文化企业发放贷款。第三,文化企业经营风险普遍较高,存在项目资金投入周期长、项目失败率高的风险,银行往往不愿意介入这些高风险企业。由于无法从银行获得长期信贷资金支持,一些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文化企业正面临生存困境,运营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黑龙江文化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
因此,打造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文化金融产品、探寻新型信贷模式、构建特色文化金融体系是黑龙江文化金融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诉求和必备条件。首先,政府要引导银行研发适合文化企业的信贷产品,如未来收益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贷款和产业链融资等,对那些做得好的银行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荣誉。其次,政府实施的文化产业资金扶持政策应落到实处,适当降低专项资金、项目补贴、资金奖励的门槛,尽可能惠及众多中小微文化企業。再次,构建黑龙江文化专营银行。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银行转型成为专业的文化产业信贷银行,通过建立差别化利率定价机制、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文化产业专营银行可掌控整个产业发展动态与未来趋势,在一定程度上监测文化类贷款风险,进而扩大贷款受益企业范围。
(二)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是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变现需要产权交易中心、融资担保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文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公正而客观的评估,并提供合理的量化依据。虽然黑龙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已挂牌成立,但中心成立时间短,其运营还需政府的宏观调控与政策的倾斜。在完善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方面,黑龙江首先应引导产权交易中心为文化金融合作提供专业服务。黑龙江现有1家省级、7家市级产权交易中心,其中,专为文化企业服务的产权交易机构仅为2家,服务领域有限,无法满足众多文化企业融资需求。政府应加快制定和完善文化产权转让制度,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扩大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数量与规模,为文化资产变现、融资提供制度保障。其次,优化融资担保制度,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与民营担保机构针对文化产业特点开发特定担保业务品种,在沿用应收账款、企业股权、版权等质押反担保措施的基础上,设计广告收益权、知识产权等质押反担保新品种,规范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合作,为文化企业获得贷款提供资金和信用保障。再次,扶持壮大文化企业小额贷款公司,为文化企业开辟直接筹资之路。文化小贷公司能够深入文化企业,掌握企业的真实运营情况、并随时跟进,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黑龙江应在政策、税收、租金等方面适当向文化小贷公司倾斜,从政府层面出发进行规划设计,宏观监测风险,激励文化小贷公司成长壮大。
(三)政策扶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助推企业上市融资
截至2015年9月,黑龙江已上市文化企业共4家,完成了资本市场融资。就文化企业的总量而言,能够实现上市直接融资的企业真是微乎其微。2014年,黑龙江出台65条措施助推经济实现稳定增长,其中有专门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奖励资金办法,也有对实现境内外上市的企业相关补助金额的规定。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激励文化企业挂牌上市有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也为文化企业指明了一条融资的新渠道。在这些措施的基础上,黑龙江应继续完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风险补偿体系,多关注初创期、成长期的文化企业。此外,相关部门应积极接洽企业研讨发行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进行私募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帮助更多黑龙江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四)大力培育黑龙江文化产业保险市场
作为金融业三大支柱之一的保险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较为缓慢,自从2011年保监会与文化部确定了由三家保险公司试点运营11个试点险种之后,保险业就再没有较大的举措。黑龙江近几年着重推进文化团体转企改制工作,现已有276家文化单位成功实现转制。企业转变性质之后,不能再依托原有体制的庇护,亟需寻求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这些企业也就成为保险公司的潜在客户源。黑龙江保险机构应根据不同文化企业的特点,开发文化企业专属保险产品,如为博物馆业打造文物意外损坏保险;为文化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针对演艺行业研发演出延误、道具损坏、完工责任、知识产权侵权保险等具有文化产业特色的险种。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转型成为文化产业专业保险公司,明确服务理念,设计多样化、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合理制定费率。此外,在条件成熟时,保险资金也可考虑投资文化企业的股权与债权,分享文化产业的发展成果,加快文化保险产业融合的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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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伟建.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与发展模式研究[J].艺术教育,2015(09).
[3]郑敏,周小华.走向开放的中国文化金融政策环境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4(21).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产业融合视角下黑龙江文化金融服务的兴起与创新》(项目编号:15JYE13)。
(作者单位:黑龙江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