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也 陈婉萍 徐子淇
摘 要 随着时代进展,高校内少数民族学生优惠政策实施和传播的环境都产生了变化,由此也引发了新的问题和讨论。本文试图从传播学视角来切入这一议题,以杭州三大高教园区的学校为例,探讨政策传播过程中难以预测的、与政策设计之初的意图有所偏差甚至完全相背离的反馈与结果,并依据现实中确实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一定的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 少数民族大学生 民族交往 政策传播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6.08.080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the environment for the implementation and dissemination of preferential policies for minority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as changed, which has led to new problems and discussion. This paper attempts to communic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issue, in Hangzhou, the three major Higher Education Park school, for example, explore the policy communication process is difficult to predict, design and polic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intention to some extent deviation even completely contrary to the feedback and results, and basis in reality does exist in the shortcomings and problems, puts forward some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for the further perfection of preferential policies.
Key words minority college students; national communication; policy transmission
1 高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实施现状
在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义务教育法中,都明确规定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中专门设立民族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教育方针政策,研究处理特殊问题。本文将侧重阐述与少数民族高校教育、少数民族高校生活相关的优惠政策。
1.1 高考加分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七十一条中规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对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各級人民政府和学校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高考加分”政策。通过适当放宽招生的录取标准和条件,以增加少数民族学生在发达地区高等院校学习的机会,是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最直接的策略。
1.2 资金补助
我国自2001年开始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助学金是高等院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实行经济援助的政策之一,学生经过审核以后可以选择申请一般资助基金和特殊资助资金,少数民族学生通常有优先获得资助名额的优惠。以浙江工业大学为例,学校向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提供1000元/人的助学金,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学生提供1500/人的助学金;学校领导和老师会在新生开学时召开贫困生慰问会,除了给予家庭特别贫难的少数民族新生800元/人的资金补助,还与他们近距离接触,替他们排忧解难。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少数同学也设立了专款专项,其中包括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2500/人,分两学期发放。成绩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能获得国家助学金——5000/人,一次性发放,并可以申请就读地助学贷款,这在更大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问题。除了助学金这种直接的经济支持外,学校还向少数民族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他们有机会凭借自己的能力赚取生活费。
1.3 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为保障穆斯林的清真饮食习惯,多省市有专门立法,保障清真食品的供应和管理;为了保障少数民族欢度本民族节日的权利,法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有关少数民族的习惯制定放假办法。
以此为基础,大学校园中主要的保障少数民族学生风俗习惯的措施有:(1)设立清真食堂,维护穆斯林学生的饮食习惯。(2)为少数民族重要节日举办庆祝活动。如遇工作日,允许少数民族学生在这一天请假去参与民族节日活动。(3)设立生活指导老师,亲近学生,及时解决学生的烦恼。
1.4 成绩考核标准的调整
许多高校在学业成绩的考核上,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不同的评分标准,如降低及格分数线;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乘以一定比例系数再加入总排名计算中等等。同样以浙江工业大学为例,学校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成绩有不同的评分标准。对于英语成绩在40~60分区间内的同学,可以乘1.5的系数,使得英语成绩达到合格的标准;但是如果学生的英语成绩是59分,则自动调整到60分。在批改考卷的操作中,部分授课教师在主观上也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地放宽一些评分标准。
2 当前高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1)优惠政策实施缺乏审核与监督。在真正进入大学之前,因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而引发的种种“高考移民”、“高考改民族”风波,已经成为多年来热议而不绝的现象。进入校园后,粗放的助学金和补贴发放方式也应引起警惕。在这一过程中,经济上富余的学生连带拿到“好处”,而对真正赤贫的少数民族学生来说,助学金又很可能只是杯水车薪。至于非少数民族的真正贫困学生,有限的贫困生补助名额则要靠努力申请甚至是争抢才能得到。这几种现象造成的不公和资源浪费是可想而知且触目惊心的。
(2)优惠政策在无形中塑造出的少数民族学生不如汉族学生的刻板印象,阻碍了跨民族交流,催生民族边界。政策隐含的 “保护弱势群体少数民族学生”的讯息,也使汉族学生在将少数民族同学放在对等位置上看待的问题上产生了偏差,陷入“既想尊重对方又难以真正交心”的局面。
(3)政策信息传播的模糊造成了漢族学生对优惠政策的误解。少数民族学生的优惠政策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便有章可循,但在当下却少见主流官方的政策解读和引导。某些学生就因不了解政策提出、设计和实施的渊源,也不清楚受惠对象的背景情况,而产生“新疆人有钱拿”,“少数民族学生考试有加分”这种粗浅的,并且还不一定完全真实的印象。这种心理首先就是对政策的抵触和不信任,后成为激化不满、引发矛盾的导火索。
3 对少数民族学生优惠政策完善的建议
(1)学校应大力丰富校园文化活动,适当举办一些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角的活动和比赛。少数民族大学生多能歌善舞,在各种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中表现突出。活动的筹办和参与能在各个层面上促进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的沟通与合作,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和集体荣誉感,以最自然的方式在他们之间建立起仅靠上课难以建立起来的情谊,增进了解,拓宽交际网,加快少数民族在新环境下的文化认同与心理适应,使他们更加热爱集体,热爱班级,热爱学校。
(2)学校应对少数民族学生开展“再教育”和“补充教育”。不少高校对少数民族学生开设了预科班并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为少数民族学生向普通本科教育阶段的平稳过渡起到了良好的桥梁作用。但从长远来看,短短一年时间的预科教育对缩小少数民族与汉族大学生间知识文化的差距仍是杯水车薪。因此,学校不妨在大学四年期间为少数民族学生持续开设补习班,以固定的频率,如每周一次地给予针对性辅导,让少数民族学生可以及时跟上汉族学生的学习进度,在其他共同的课程上更加游刃有余。
(3)优惠政策的实施应打破单一的以民族成分划分的标准,兼顾到民族间的地域差异、经济水平差异、文化差异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避免“一刀切”。不简单地以民族身份差异作为评判标注,因其他差异造成的弱势群体也应该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把优惠政策的实施重新落实到“帮助有需要的弱势群体身上”。目前,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受惠主体仅局限于单一民族身份,同在大西北接受教育的少数民族和汉族学生,都面临着自然、经济条件落后,教育资源匮乏的窘境,在高校招生标准上却被差别对待,这实际上是造成了不公。
(4)学校应为少数民族学生设定专门的心理咨询老师或辅导员,当他们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人际交往等各方面遇到问题时能及时而有针对性地指点迷津。同时采用个别面谈、电话、邮箱、书信、QQ、微信等多样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方式,帮助少数民族学生不断调整自我,以更加积极向上的心态融入到校园生活中去。
(5)认知是形成认同感的基础和前提,高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增强学生对非本民族文化的认识。从问卷的分析也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与少数民族同学交往越密切的同学越可以理解优惠政策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基本不会产生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是对汉族不公的心理。因而真正认同感的培养必须融入学生的理性认知和情感体验。高校可以组织学生到博物馆、纪念馆、民族村等地进行参观体验,让他们多接触和了解少数民族的文化,促进汉族学生对少数民族学生一些特有习俗的理解和尊重,进一步营造同学间和谐、团结的气氛。
(6)为了实现教育公平,高校对少数民族各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优惠措施都应在阳光下运行,避免暗箱操作。不论是高校的招生,还是入学后助学金、困难生的申请,都应严格化、公开化、透明化。民族成分的确认和家庭实际情况的阐述都应按照严格的审核程序进行,并公开接受校内所有同学的监督,如有不实可向招生办、辅导员等举报,避免其他家庭生活水平不错的学生伪造信息,通过这个渠道便利地获得学校补助,出现“搭便车”的不良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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