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603元罚单”,有避重就轻之嫌
我国目前“以块为主”的环保管理体制,具有比较强的地方性和分散性,人员由地方任命,经费也来源于地方。这一体制在实践中容易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容易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这是党中央在生态环保领域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对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环保垂直管理,正是针对地方保护痼疾的撒手锏,将打破条块分割,真正做到哪里有污染,哪里严监管。
只有如此,“603元罚单”一类的事件,才不会一再出现。面对“603元罚单”,不少人呼吁在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过程中,提高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这很有必要。但这张罚单更让我们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要确保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环保管理机制变革刚刚破题。面对极其严峻的环境形势,百姓期待变革的步伐更快些,使环保监管早日脱胎换骨,高高举起斩污利剑,持续提升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越来越强。
红网:
“603元罚单”是变相声援
如果对一家超标排污的企业罚款603元也算是“罚”的话,那么,连人们常说的“意思意思”都还未达到。尽管罚款也可能用作对相关治理成本的投入,但罚款的目的首先是一种处罚手段。当惩罚的力度不痛不痒,甚至聊胜于无,这样的惩罚不但毫无意义,而且还暴露出一种抵触情绪。而这种抵触情绪不但来自被罚对象,还包含了环保部门对被罚对象的同情和声援。
这种罚与不罚几乎没有差别的罚单,是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在合演一台“好戏”,把对这起超标排污事件的无所谓态度,以及对这种治理措施的抵触情绪,表现的毫无保留。话说罚款要罚到“倾家荡产”啥的,在治理环境污染的信誓旦旦之下,一张“603元罚单”,就是对此的嘲弄。而这种更像是在“挠痒痒”的罚款额度,在挑逗社会舆论的同时,也是对违章企业的变相同情和声援。
新浪:
不必纠缠于603元环保罚款“罚得太低”
相对而言,污染越重,才会罚得越狠。这话要反过来说,就是我们并不该时时刻刻都一味追求天价罚单,某种意义上要为603元的罚单感到庆幸才是,这意味着污染并不是非常严重,但毫无疑问,涉事企业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对于高邮这家污染企业,除了要接受603元的罚单之外,还被责令停产限期治理。显然,停止生产、接受整改的震慑力,比罚款更大。然而,这样有力的组合拳固然漂亮,却不等于整个处理过程就无可挑剔。很显然,当地在污染事件披露之初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对于辖区内的污染企业睁只眼闭只眼,而对于污染事实的调查,又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环保部门这样的工作状态和面貌让人难以放心。
所以,纠缠于开出603元的罚单是高是低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环境的改善,呼唤着环保执法部门的不懈怠、不放松。也就是说,我们永远期待环保部门一直在尽职履行法定职责,一切也都运行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只有这样,哪怕开出个6.3元的罚单也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