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度与事件结构对动词反致使化的语义制约

2016-05-28 05:51赵立霞刘振前
当代外语研究 2016年2期

赵立霞 刘振前

(山东大学,济南,250100)



生命度与事件结构对动词反致使化的语义制约

赵立霞刘振前

(山东大学,济南,250100)

摘要:生命度和事件结构都是动词反致使化的核心语义元素。事件结构影响动词表达的事件类型;词汇语义表征为包含外部致使子事件和状态改变子事件的复合事件结构,是动词反致使化的语义标准之一。生命度影响动词论元的语义角色:首先,动词的主语论元应不受生命度的限制,既可以指具有高度施事性的人或有生动物,也可以指无施事性的自然力等无生事物;其次,动词的客体论元应表示无生命事物,语料库检索结果显示此处的无生物不仅仅指具体有形的物质实体,也包括抽象事物。修饰语在反致使句式中的分布也可以证实论元语义角色的生命度限制。

关键词:生命度等级,施事性,事件结构,致使动词

[doi编码] 10.3969/j.issn.1674-8921.2016.02.001

Semantic Constraints of Animacy and Event Structure on Anticausativization of Verbs, by

ZHAO Lixia & LIU Zhenqian, p.5

Both of animacy and event structure are core semantic elements of anticausativization of verbs. Event structure determines the eventual types that verbs express, and animacy influences the semantic roles of verbs’ arguments. One of essential semantic conditions of anticausativization is verbs’ complex event structural representation, which must consist an external causal sub-event and a state-change sub-event. Then, the subject argument should not be constrained by animacy, for it refers to either human or other animals of high agency or such inanimate objects as natural forces; while the theme argument should refer to inanimate objects which include concrete physical objects and abstract things confirmed by COCA corpus. The modifiers in anticausative structures also confirm the constraint of animacy on the choice of verbs’ arguments.

1. 引言

反致使化是动词去及物化的方式之一,指某个致使(及物)动词的致使论元从句法主语位置隐去,其客体论元从宾语位置移位至空缺的主语位置,使动词转换为反致使(不及物)动词(Levin & Rappaport 1995:108; Koontz-Garboden 2009),例(1a)中的动词break的客体宾语the vase能够转换为例句(1b)的客体主语。

(1) a. The gangster broke the vase.

b. The vase broke.

反致使化涉及诸多问题,本文主要讨论动词的选择问题,即哪些致使动词可以转换为反致使动词,如例(1)中的动词break。以往研究都是从词汇或者句法等纯语言角度来试图解答这个问题(如Levin & Rappaport 1995; Haleetal. 2002; Alexiadouetal. 2006),但是并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其实它还与动词论元所指实体的生命度密切相关,然而迄今为止尚未有人从生命度角度系统探讨反致使化的动词选择。因此,本文以生命度和事件结构模式为理论基础,重点分析动词的事件结构和生命度如何影响动词论元的句法实现的语义基础,使制约动词反致使化。

2. 理论基础

2.1生命度

在以往的语言学研究领域,生命度这个概念承载着关于生命的语义信息,主要与名词的语义范畴和语法范畴有关。科姆里结合生物学的概念把名词的语义范畴表征为一个以人类为原型范畴和参照点的生命度等级序列:[HUMAN]>[ANIMAL]>[INANIMATE] (伯纳德·科姆里2010:231),在序列中离参照点越远,名词所指实体的生命度越低。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扩充生命度等级序列:人类(包括人称代词、指人或人类组织的名词)>(人类除外的)动物>植物>具体的无生命的事物>抽象事物,其中植物介于有生物与无生物之间的范畴,这与生物学的划分稍有不同(李秀明2009)。

另外,生命度影响着施事性、意愿性、感知性和控制事件能力等语义因素,通常某个事物的生命度越高,其施事、感知、意愿和控制事件能力越高(Dowty 1991; Primus 1999:48-51)。生命度等级序列与名词的施事性之间成正比关系:人类>有生命事物>无生命事物>抽象事物,生命度等级最高的人类名词是施事的原型范畴,离原型范畴越远,施事性越低(Croft 1991:186)。施事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名词的语法范畴,特别是作为动词论元的语义角色。同时,施事性等级与生命度等级成正比关系,生命度等级越高,名词具有的施事性越强,作施事主语的可能性越大;反之,生命度等级越低,名词的施事性越弱,作受事(或者客体)宾语的可能性越大。因此,生命度也影响名词的语法范畴。

2.2事件结构

小句中的主语与宾语或者施事与受事的连接枢纽是动词(钟书能 2008),而且根据词汇投射理论,这些论元的句法实现是由动词的语义特征投射决定(Rappaport&Levin 1998:127),因为动词的语义结构编码所有和句法相关的信息,包括论元的语义和数目、论元与动词以及论元之间的语法关系。生命度作为名词的语义和句法属性之一,影响的不仅是名词作为动词论元的语义角色,还与动词的语义特征和句法表现密切相关,对与动词有关的很多语言现象具有语法制约性。

根据Rappaport等(1998: 97-134)的事件结构模式理论,动词语义可以被表征为事件结构。事件结构是对动词所表达的在真实世界中发生的事件的概念化,不同的事件结构表征不同的事件类型。她们提出语言中存在两种事件结构类型,一种是简单事件结构,包括静态动词、行为动词、内部致使状态改变动词的事件结构;另一种是复杂事件结构,包括外部致使状态改变动词的事件结构。一个简单事件结构只包括一个事件,而复杂事件结构包括一个致使子事件和一个结果子事件,且两个子事件之间具有动态的因果关系(见表1)。

表1 动词语义与事件结构表征

这些事件结构通过谓词分解的形式编码着和语法相关的语义信息,其中初始谓词BE、BECOME、CAUSE、ACT等表达动词的结构语义,决定论元x和y的句法实现, 同时说明同一语义类里的所有动词成员都有相似的句法表现。常量〈STATE〉表达动词的词根语义,用于区分同一语义类中不同的动词成员。这些信息组合在一起,显示动词所描述的事件类型、事件参与者的角色和数目,事件和参与者以及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因此,事件结构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预测动词的句法表现。

就致使转换问题而言,在表1中,只有表征复合事件结构的外部致使状态改变动词才既有及物用法又有不及物用法,其及物动词是基础词,反致使动词是派生词,两种动词本质上都是二元谓词(Levin & Rappaport 1995:108),这也说明反致使化是致使动词和内、外两个论元共同作用的结果,任何一个论元在反致使化中的作用都不容忽视。从句法的角度看,动词的反致使化就是论元的移位操作,即及物动词的客体论元从句法宾语移位至句法主语的过程。然而,事件结构并不能完全决定论元的句法实现,仅靠它无法解释为什么有些动词即使表征为复合事件结构,仍不能转换为反致使动词。这是因为论元的句法实现不仅与动词的事件结构有关,也与生命度有关。

从事件语义的角度看,反致使化意味着事件的自发性在起作用。自发性指实体无意识、无感知力或控制力地发生某种变化事件。自发与施事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如果事件参与者(既包括主动参与者也包括被动参与者)的施事性越高,事件自发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亦然。而施事性受生命度的制约,因此,生命度越高,施事性越高,事件的自发性就越低,客体论元实现为句法主语的可能性就越小,反致使化的可能性也就越小。总之,生命度等级与施事性成正比,与事件自发性成反比关系。说明动词不只包含事件语义,也是隐含生命度最为完整的语言窗口,是最能观测生命度的标尺(钟书能 2008)。

3. 生命度与反致使化的动词选择

3.1生命度与非状态改变类动词

首先,事件结构理论说明,如果动词不能表达状态改变事件,反致使化就无从谈起。不能表达状态改变事件的动词通常有以下两类:静态动词和行为类动词。静态动词(例如is、have以及心理状态动词love、hate等)表达非动态事件,其语义表征为[x BE〈STATE〉], 自然不能及物转换;相比之下,行为类动词表达动态事件,其语义表征为[x ACT〈MANNER〉],这类动词包括多种子语义类,例如运动方式类动词、击打类动词、表面接触类动词和言语方式动词等等。有的动词,例如运动方式类动词run, 只表达具有高度的施事性的人或有生动物发出的动作,其事件类型属于非状态变化的单一事件结构[x ACT〈MANNER〉],通常只有不及物用法。例如:

(2) a.At the sound of the blast, students inside the school ran outside to see what had happened.

b.We rode bikes and ran.①

表面接触类动词touch、kiss, 虽然具有两个论元,但是这些动词只能表达具有高度的施事性的人或有生动物对另一实体实施的动作或行为,不表达另一实体是否受该行为的影响,其事件类型仍属于非状态变化的单一事件结构[x ACT 〈MANNER〉]。在COCA中随机检索的含有touch的100个例句中,表达“触摸”义的动词用法为20例,且主语均为人称代词、指人或者有生实体的名词;在COCA中随机检索的100个含有kiss的例句中,动词用法的句子为21例,均为及物用法,而且其中20个例句的主语为人称代词或者人名,例如:

(3) a. You can’t touch the person, but you can touch the object.

b. In public now, I can’t even kiss or hug him goodbye.

3.2生命度与状态改变类动词

3.2.1状态改变动词的分类

即使动词表达状态改变事件,也不一定能反致使化。事件结构模式理论仅仅将状态改变动词分为表征单一事件结构的内部致使动词和复合事件结构的外部致使动词两类,这两种概念化的事件结构无法充分辨析break、kill、assassiante、destroy等众多能够表达外部致使状态变化事件的动词中,哪些可以反致使化,哪些不能反致使化。Alexiadou等 (2006)在此基础上,将状态改变动词词根按照百科知识进一步细分为内部致使动词(例如bloom、blossom),施事性动词(例如murder、assassiate)、外部致使动词(例如destroy、kill)和无确指动词(例如,break、open),其中只有无确指致使动词才满足致使转换的语义条件。Alexiadou等人的研究重点是从分布形态学的角度分析致使/反致使动词的句法生成,虽然它们反对Levin和Rappaport (1995)的反致使化结论,但是对动词根词的分类仍旧没有脱离Levin等人按照致使论元的语义角色对动词的分类标准,也没有充分解决上述问题,更没有揭示出生命度在动词致使转换的作用。

我们可以从生命度的角度对状态改变动词重新分类,同时给Alexiadou等人的分类一个合理的解释。状态改变动词也可以按照动词外论元的生命度等级分为有生动词>植物动词>无生动词,大体对应Alexiadou等人对状态改变动词的分类:施事性动词>内部致使动词>外部致使动词(包括外部致使动词和无确指致使动词),序列中论元的生命度和施事性从左到右,由高到低,事件的自发性则由低到高,反致使化的可能性依次增加。

3.2.2有生动词

有生动词,对应的是Alexiadou等学者所列的施事性动词。施事性动词可以再分为两类,一类是纯施事动词,一类是施事加工具类动词。纯施事动词的主语论元只能表达施事性(常常包括生命性、对事件的意图和控制力)程度最高的人,不能表达工具或者自然因素,宾语论元虽然被指派受事语义角色,也只能表达生命度最高的人,否则就违反人类对世界的认知经验。例如,动词murder所表示的暗杀事件须是有预谋、有明确目的性的事件,必须同时具备主动和被动两个参与者,且不论是实施暗杀行为的主动参与者,还是被暗杀者,都只能是施事性最高的人,受害人绝不可能由于其内部某种属性自发发生暗杀。因此,施事性是阻碍动词反致使化的最大语义因素,指示无生命实体的名词既不能作这类杀伐义纯施事动词的主语,也不能作宾语,这类动词没有反致使用法,例如:

(4) a. The terrorist /*The bomb /*The disease/*The earthquake murdered the president/*The cactus.

b. *The president/*The cactus murdered.

施事及工具类动词的主语论元可以指施事性高的人,也可以指工具。虽然工具本身是无生命实体,没有感知力和控制事件的能力,自己不能发出有意识的动作,但是在现实世界中,工具的使用必须由高度施事性的人操作才能实现。因此,工具名词作为句法主语时,须被指派施事语义角色,如(5a)中的施事主语“刀”在现实世界中是无法独自切开蛋糕的,必定是人以刀为工具完成切蛋糕事件。另外,人只能操控有形的具体的实体,无法操控并使用闪电等自然力,所以表达自然力的名词不能作为动词cut的主语,客体论元the bread就不能为句法主语。

(5) a. The baker/ The knife/*The lightning cut the bread.

b. * The bread cut.

有生动词虽然也表征为复合事件结构,但是其客体论元的状态改变事件不具有自发性,须由施事性高的人或有生物使用某种工具才能完成。故而它们只允许狭义的施事作主语,没有反致使用法。

3.2.3植物动词

植物动词是指典型的内部致使状态改变动词,因为这类动词通常描述植物的自然变化。按照Levin和Rappaport (1995,2005),内部致使概念本身就是指某种实体的内部特征导致自身发生某种变化,也就是说对状态变化事件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实体的内部属性,而不是外部致使力量,符合这种特征的实体通常是现实世界中的植物。例如,Mackoon等(2000)在COCA语料库中随机检索出典型内部致使动词bloom的73个不及物句中有63个主语是植物。植物开花通常被视为植物的自然属性,当然光照、雨水和气温等外部自然力量也是导致植物发生变化不可或缺的间接原因,但是自然力属于人类默认的常识性致使因素,极少在言语中被话语者突显表达,所以(6b)中阳光或者施事性高的园丁作主语,通常是不能被人的认知经验接受的。

(6) a. A good number of heritage irises are fragrant and some even bloom again later in the season.

b. *The gardener /Sunlight bloomed the cactus.

Mackoon和Macfarland在COCA中检索了71个内部致使动词,其中既包括原型内部致使动词bloom、blossom,也包括erode、wilt、rot等描述自然现象且有少量及物用法的低频内部致使状态改变动词。在这些少量的及物用法中,其主语外论元须受严格的语义限制,不能表示有生命的人或动物,只能是自然力(风、雨、热)等,且须带修饰语。例如:

(7) a. Early summer heat blossomed fruit trees across the valley.

b. The onset of temperatures of 100 degrees or more, on top of the drought, has withered crops.

c. Last July, the intense sunlight wilted the begonias.

d.This past summer, extremely moist conditions rotted the tomatoes.

3.2.4无生动词

无生动词和有生动词最大的区别,在于无生动词的外论元被指派语义角色时不受生命度等级限制。无生动词有原型动词和边缘动词之分,即能反致使化的外部(无确指)致使动词和不能反致使化的外部致使动词,对应于Alexiadou等人所列的外部致使动词和无确指致使动词。从类型学角度看,原型动词在绝大多数语言中都能反致使化,体现语言共性;而边缘动词则具有语言类型差异,例如kill、destroy在英语中不能反致使化,在希腊语中则具有反致使用法。从生命度的角度看,两种致使概念本质上都是广义的施事,既包括施事性程度高的人或有生动物,也包括自然力、客观环境等无施事性、感知力或意志力的无生命事物。从事件的角度看,它们都指某种外部致使力量或者某个实体对另一个实体直接施加影响,导致后者发生某种改变。

原型动词break具有去施事性的能力,既包含狭义上行为方式不明确的施事者,还包含无生命性、无意识的工具或者自然力等其他致使原因,这样动词所表达的事件可以在狭义施事者的有无之间选择。即使致使论元表示的致使事件通常没有明确的行为方式,致使论元也能在句法结构中被隐去;当致使原因是自然力时,人们极易将某物体“打破”理解为自发事件,如(1b)中的客体论元“花瓶” 为无生命实体,不具备有意图地实施和有目的性的控制事件的能力。

边缘外部致使动词不能反致使化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动词是因为其客体论元的高度生命性阻碍了动词的句法转换,例如动词kill,虽然按照动词的词根语义,和murder、assassinate都属于杀伐类动词,不过不同的是,kill的致使论元没有生命度限制,除人或人类组织外,也能够表达无生命的工具、植物或者自然力。从COCA语料库随机抽取含有动词kill的100个表达杀死义的例句中,有91个例句的主语论元是施事性最高的人或人类组织,剩余九个例句的主语论元表达非生命性实体,89个例句中的客体论元也同时为生命度最高的人和人类组织,只有两例中的客体论元为非人类的动物。这说明它要求客体论元也须是生命度高的人或动物,高度的生命性意味着高度的施事性,那么动词kill所表达的“杀死”事件由于客体内部属性所致的可能性就会很低,所以动词kill没有反致使用法。

还有的边缘动词的致使论元和客体论元均不受生命度的影响,却由于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知识解,要求致使论元在句法结构中必须得到突显表达,例如动词destroy虽然致使论元和客体论元均可以指生命度高的人或动物,也可以指无生实体,但是根据我们的百科知识,有生命实体被毁灭不同于顺应自然规律的死亡,通常暗指人为原因造成,即使是无生命实体被毁坏,也不可能是由于自身的内部属性导致的自发事件,直接原因通常指某种外部力量,所以破坏原因必须在主语位置得到突显表达,客体论元不能前移至主语位置,动词反致使化就不可能实现。从COCA语料库中检索含有动词destroy的100个例句,全部为及物用法,其中九个例句的客体论元指示人或人类组织,还有一例指植物,其余为无生命物,例如:

(8) a. ...“that he’s preparing to destroy me?”

b. ...because he’d claimed earthquakes would destroy California in 1982 due to a planetary alignment.

c. The virus, which is endemic to Africa, can destroy a farmer’s entire crop in a bad year.

在汉语中,对应kill、destroy语义的汉语动词通常表达不幸或者不好的遭受义,所以它们的客体论元作主语时通常使用被动语态,例如,“总统被杀”、“房屋被毁”类似的被动结构,却极少出现反致使用法,例如“总统杀了”这种反致使结构是不能被我们接受的。

由此可见,论元的句法实现同时受制于动词的事件结构以及生命度。动词生命度等级不同,对论元的语义角色和数目的要求均不同。按照动词外论元语义角色的生命度等级,状态动词也可以成为人类动词、植物动词、无生命动词,其主语的施事性依次由高到低,而事件的自发性依次由低到高,动词去施事的可能性则由弱到强(见表2)。

这里的无生命动词是相对于只允许人类或工具做施事主语的动词而言,无生动词的主语论元不仅可以指示施事性高的人类或动物,也包括施事性程度低的自然力等无生命事物。

4. 生命度与反致使动词的选择限制

4.1动词的客体论元的语义选择

有的文献(Levin & Rappaport 1995; Pinon 2001)提到像break这样原则上可以反致使化的致使动词也不能随意去及物化为反致使动词,例如:

(9) a. The gangster broke the promise/the contract.

b.*The promise/the contract broke.

这些文献解释动词break的客体论元的语义选择

表2 状态改变类动词

是限制动词不能随意反致使化的主要原因,虽然致使动词的客体论元通常表示无生命的实体,但是只有有形的无生实体发生状态破损不需要施事,抽象事物则须带施事,尤其是人类法律条文或契约须由人实施破坏行为。然而,本文从COCA语料库随机抽取含有“打破”义break的100个例句中,反致使句有29例,且客体主语均为无生命实体。其中就有四例是以人类法律条文或契约作主语的反致使用法,例如:

(10) a. ...a 25-game winning streak and a No. 02 national ranking, their bond never broke. But their hearts sure did.

b. That’s when the mistress’s mind finally broke. At first she wanted to have little Rubina whipped and her wounds salted,

c. ...heard an electric whine through the handset and then that connection, at least, broke.

d. ...deeply divided by its sects and ethnicities—can reinstill the fear that the protests broke.

那么客体论元的语义选择是否影响动词反致使化呢?根据检索结果,抽象事物作及物动词的宾语直接宾语比作反致使动词的主语的几率更大。及物句式更容易用来描述抽象事物的状态改变。同样,动词open的反致使用法中,客体主语为抽象事物的例句也很常见,且都是动词的隐喻用法。可见,只要客体论元表示无生命实物,无论是有形实体还是抽象事物,含有break、open这类动词的句式都是符合语法规则的。

4.2生命度与修饰语的分布

修饰语在反致使句中的分布也可以验证生命度对动词的施事性、自发性的影响。反致使句法结构中不能出现任何施事性介词by或者with引入的施事或工具短语,例如:

(11) a. *The window broke by John / by the storm/ with a stone / by the earthquake.

b. *The door opened by the teacher/ by the wind/ with the key/ by the key.

c.* The boat sank by Bill/ by the bomb/ by the storm/ with a hammer.

表示人类的施事性短语无论用哪个介词引入反致使句法结构都是错误的,甚至致使性介词from引入的施事论元也不合乎语法,如(12);施事倾向的副词如deliberately, intentionally也不能出现在反致使动词句式中,如(13):

(12) a. *The vase broke from* John.

b. *The boat sank from *Bill.

c. *The door opened from* the visiter.

(13) a. *The window broke *intentionally /* deliberately.

b. *The door opened *carefully/*carelessly.

目的小句也是识别生命度的重要线索。施事行为通常具有目的性,而目的和意图只有具有思维的能力的有生实体才能做出。目的小句,必须受施事控制,所以目的小句在反致使句式中也是非法的。反致使句式不允许客体论元对目的性小句的逻辑主语PRO词汇控制,如(14a)中vase无法控制目的性小句to PRO awaken a sleeping child的逻辑主语PRO,因为花瓶是无意识和思维能力的无生实体,对吵醒睡觉的婴儿这一事件不具备目的性和控制力;同理,(14b)中boat无法控制目的小句to PRO collect the insurance的逻辑主语PRO,因为船也是无意识和感知能力的无生实体,本身无法有意图和自主性地领取保险费。

(14) a. *The vase broke to awaken a sleeping child.

b. *The boat sank to collect the insurance.

句法检验法说明任何合法的反致使句式都不能出现施事性短语。但是反致使句式可以引入表达致使原因的非施事性修饰语,例如介词from引入致使者或者致使事件是可行的,特别是无生命事物或自然力,如(15):

(15) a. The window broke from the pressure / from the explosion / from Will’s banging.

b. The snow melted from the warm weather.

c. The door opened from a gust of wind.

5. 对汉语致使转换研究的启示

生命度是人对现实世界中事物的认知,而事件结构也是人对现实世界中事件的认知,这些认知集中体现在不同语言的动词中,这些体现既有语言共性,也存在语际差异。所以生命度和事件结构对英语动词反致使化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适用于汉语致使转换研究。汉语中的句子多数为主动语态,且主动句也倾向于用生命度高的人或动物名词作施事主语,生命性越弱,名词作受事宾语的可能性越大。英语反致使句的客体主语通常是无生命物,而汉语反致使句的客体主语通常也是无生命物(也包括抽象事物),例如,“花瓶打破了”、“格局打破了”。

从事件角度看,汉语动词表达的事件类型也分为单一事件和复合事件两类,按照动词事件结构分类与英语动词的分类基本吻合,汉语致使转换动词的词汇语义特征也须表征为复合事件结构。

从构词法的角度看,汉语的致使转换动词构词更复杂,英语的致使转换动词绝大多数是单词素词,在词库中就已生成;而汉语同类动词多数是动结式双词素词,例如,“长高、打破、变大、变小”等等。单词动词在汉语致使及物用法中受到很多限制,比如,“*他破了花瓶’,“*他干了桌子”,“*他净了污垢”等都是不符合汉语用法的,但是这类动词的不及物用法较为自由,比如,“花瓶破了”“桌子干了”“污垢净了”等等都符合汉语用法,这点正好和英语形容词转化的动词的及物和不及物用法相反。由于文化差异,英汉两种语言中很难找到完全对等的致使转换动词。例如,《围城》(2003)钱钟书中的第一句话“红海早过了,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凯利英译为“the red sea had long been crossed, and the ship was now on its way over the Indian Ocean...”, 反致使用法“红海早过了”在英语中则须译为被动语态结构,而包含“开驶”的反致使句在英语中则译为系表结构。另外汉语中没有对等的施事性或致使性介词,汉语反致使动词不能被任何介词修饰语修饰,否则就只能转换为被动形式,例如,“窗玻璃被狂风刮掉了”。

如何结合生命度、事件结构等不同视角,准确界定汉语致使转换动词的语义范畴,并揭示汉语致使动词与反致使动词之间的派生方向是否与英语动词相同,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6. 结语

事件结构和生命度都是动词反致使化的核心语义元素。反致使化的语义基础之一就是动词语义须表征为复合事件结构,其中动词的主语论元表征致使子事件,客体论元表征为状态改变子事件。致使动词的主语论元只限于具有高度施事性的有生实体(尤其是人类)时,状态改变事件自发发生的几率非常小,动词通常不能反致使化。主语论元不受生命度限制时,意味着客体论元有可能自发发生状态,动词反致使化的几率就增加。

客体论元也受生命度等级影响,只限于高度生命性的人或者动物时,客体论元自发发生变化的可能性非常小,客体论元通常无法前移至主语位置。所以反致使动词的客体论元通常是无生命的事物,不过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本文通过语料库检索,发现客体论元所指的无生物不仅仅包括具体的有形实体,也包括抽象事物。

附注

① 文中例句(2)到(10)选自当代美国国家语料库(缩写为COCA),选择依据是动词的本义,排除动词的引申义或者其他词性;(11)到(15)选编自Levin和Rappaport(1995:135-53),Alexiadou 等(2006)。

参考文献

Alexiadou, A., E. Anagnostopoulou & F. Schafer. 2006. The properties of anticausatives crosslinguistically [A]. In M. Frascarelli (eds.).PhasesofInterpretation[C]. Berlin & New York: Mouton de Gruyter.187-221.

Croft, W. 1991.SyntacticCategoriesandGrammaticalRelations[M].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Dowty, D. 1991. Thematic proto-roles and argument selection [J].Language67(3):547-619.

Hale, K.& S. J. Keyser. 2002.ProlegomenatoaTheoryofArgumentStructure[M]. Cambridge: MIT Press.Koontz-Garboden, A. 2009. Anticausativization [J].NaturalLanguageandLinguisticTheory(27):77-138.

Levin, B. & H. M. Rappaport. 1995.Unaccusativity:AttheSyantx-LexicalSemanticsInterface[M]. Cambridge: MIT Press.

Levin, B. & H. M. Rappaport. 2005.ArgumentRealization[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McKoon, G. & T. Macfarland. 2000. Externally and internally caused change of state verbs [J].Language76(4): 833-58.

Pīnǒn, C. 2001. Modelling the causative-inchoative alternation [J].LinguistischeAreitsberichte76: 273-93. Primus, B. 1999.CasesandThematicRoles:Ergative,AccusativeandActive[M]. Niemeyer: Tubingen Press.

Rappaport, H. M. & B. Levin. 1998. Building verb meaning [A]. In M. Butt & W. Geuder (eds.).TheProjectionofArguments[C]. Stanford: CSLI Publications. 97-134.

伯纳德·科姆里. 2010. 语言共性和语言类型(沈家煊译)[M]. 北京:北大出版社.

李秀明.2009.生命等级的提升和降低——修辞新创结构的构成规则之一[J].修辞学习(5):11-19.

钟书能. 2008. 生命度——构建语言意义的核心因素[J].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4):24-30.

(责任编辑吴诗玉)

[中图分类号]H3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921-(2016)02-0005-06

作者简介:赵立霞,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句法学、语义学。电子邮箱:lisa2016@126.com刘振前,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心理语言学、二语习得。电子邮箱:zhenqianliu@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