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法人》记者 李梦晨
在线旅游行业瓶颈难破
文 《法人》记者 李梦晨
近期,传言融资失败的移动旅游平台“淘在路上”突然下线,令在线旅游行业引发了不小的震动。
大批用户亦对此不满,称通过“淘在路上”预订的酒店被拒绝入住,而用户预付的钱款也并未支付给酒店方,“淘在路上”甚至一度“失联”。
根据“淘在路上”于6月23日发布在官网上的通告显示,由于受到资本寒冬的影响,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所以从6月23日起暂停电商业务,并开始进行债务整理及清偿工作,所有员工已经被强制离职。“淘在路上”同时表示,将进行资产重组,谋求新的转型。
就《法人》记者了解的情况,有为数不少的“淘在路上”用户,在购买产品后发生无法使用以及退款无法索回的情形。诉求退款的帖子在不少论坛均可以找到。《法人》记者也尝试拨打“淘在路上”客服电话,拨通后始终是录音电话,表示客服繁忙,无法接听。
在携程等先行者获得成功后,途牛、同程、驴妈妈等一大批OTA(Online Travel Agent即在线旅行社)纷纷涌现。但在市场趋于饱和之后,各家运营状态却是截然不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王婧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说,目前,BAT纷纷涉足在线旅游行业,腾讯结盟同程、艺龙,百度曾入股去哪儿,阿里则打造阿里旅行,独占一方的携程亦在同业中收购或参股去哪儿、艺龙,战略投资途牛、同程。OTA行业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
从市场角度来看,“淘在路上”的下线,不过是中小在线旅游网站的一个缩影,随着OTA行业格局的逐步清晰,或有更多中小在线旅游网站面临被收购或退出的境地。
在线旅游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今天,用户体验和盈利模式的瓶颈并未有太大突破,严重的同质化竞争,加之互联网巨头的纷纷切入,中小平台的日子将会越来越不好过
“淘在路上”APP于2014年4月正式上线,其前身是起源于2011年的“在路上”。“淘在路上”主打目的地产品,标榜着“为自由而行”,让用户在旅途中真正实现100%的自由。
2015年11月30日,“淘在路上”宣布O2O子公司“淘旅行”完成工商注册,据相关报道,“淘旅行”由吉祥航空和“淘在路上”共同合资成立,通过整合机票、酒店和目的地商品等建立机票+X休闲旅游平台。其当时的负责人向媒体表示,“‘淘在路上’和‘淘旅行’是两家完全独立运作的公司,未来‘淘在路上’和‘淘旅行’将谋划分别独立上市。”
就OTA平台的盈利方式,王婧对《法人》记者解释道,现在除了少数可以通过门票及商户的预订服务获得一些收入外,大部分旅行类APP 基本没有收入或者暂时没有考虑盈利。
以携程为例,携程的收入来源有酒店预订代理费、机票预订代理费等,这些是从顾客的订票费中获取的,其收入的途径也是采用了盈利折扣返还和差价两种方式。王婧进一步说道:“我认为广告投入、预订服务、用户留存率是盈利的主要因素。”
关于“淘在路上”失败的原因,在王婧看来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首先,携程、去哪儿联姻之后,携程系在休闲游领域已经倾注了更多精力,进一步挤压了休闲游创业的生存空间;其次,对“淘在路上”团队而言,在与巨头的竞争中,引入战略投资、加强和其他旅游平台的合作是其破局的关键;最后,随着携程与去哪儿联姻,使得携程系在在线旅游市场一家独大,“淘在路上”的生存空间被不断挤压,最终融资失败。
王婧进一步对《法人》记者说:“相关媒体所描述的‘淘在路上’由于融资失败而导致停业的消息无论是否属实,资金链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都是尤为重要的。”资金链断裂可能会使得企业停产、甚至无法维持正常运作,最终造成破产或倒闭。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周蒋锋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资金链是一个企业正常运营的血液。资金链一旦断裂,直接危及企业的持续经营。”
他进一步解释道,当一个企业的核心业务趋于成熟,经营风险会逐渐减小,但是,以资金链为主的财务风险会相应增大。从企业财务会计和风险管理角度来看,通过现金流量表,企业经营者应当了解现金流量的影响因素,评价企业的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为其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关于“淘在路上”以公司的名义发布转型清算的公告,周蒋锋表示,企业清算分为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分别受到《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制。
二者的联系表现在: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当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公司法》第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清算的性质、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等方面。如解散清算属于企业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周蒋峰表示,“淘在路上”以公司名义发表的声明表示“未来公司将进行资产重组以谋求新的商业转型”。但目前尚未看到由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织处理“淘在路上”的清算事宜。由此判断,“淘在路上”目前处于解散清算的过程中,尚未发展成破产清算。
那么,消费者如果想进行退款维权,应采取哪些措施?
周蒋锋认为,应该做到如下几点:首先,消费者可以与移动旅游平台协商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消费者也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以上是消费者在通常情况下的维权途径。如果企业进入清算程序,以上方法往往难以成功,消费者需要根据企业清算规则来及时维权。
其次,消费者与“淘在路上”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构成消费者与企业的债权债务。消费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当及时向“淘在路上”的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消费者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之后,清偿公司债务,其中包括与消费者的各种债务。
最后,如果“淘在路上”发展为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已知债权人即消费者,并予以公告。同时,人民法院会指定“管理人”处理破产清算事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因此,在企业清算过程中,消费者在维权时,应当及时申报债权,确保在企业解散清算或破产清算中,按照法定顺序获得清偿。
对于旅游APP运营企业来说,如何吸取教训,规范运营,保持良性发展,王婧认为,未来旅游行业的更新和竞争格局势必对旅游APP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她就旅游APP的运营方面提出三点建议:首先,当下APP运营应该更加注重用户体验。不能一味地推广、宣传自己,留住用户才是APP运营的目标;其次,擅于习惯分析竞争对手,清楚用户在哪里、旅游行业前景在哪里、对方有哪些方面可以值得借鉴、有哪些错误是自己必须要避免的等等;再次,做好站内优化设计。包括页面色调、布局,页面标题、关键词、描述,以及页面功能、图片、特效、站内相关导航链接的布局等等。
周蒋锋同时建议道,旅游经济是体验经济。作为旅游APP运营商,必须想方设法满足用户需求,提升用户体验,确保用户利益。旅游APP可以分为攻略交流类、行程预订类、航班信息类、酒店预订类、语言翻译类等多个类别。无论何种旅游APP,运营商都希望增强用户的情感依赖和使用粘度。
“那么,不妨从确保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切入,打消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周蒋峰最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