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的构建与公民参与意识的培育

2016-05-14 11:41李志芸
学理论·下 2016年4期
关键词:公共领域哈贝马斯

李志芸

摘 要:公共领域是哈贝马斯民主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范畴,它是调节国家和社会(市民社会)的独立领域。公民以平等的身份加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形成公共舆论进而和公共权力相抗衡。作为公共领域的主体,公民的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对公共领域的建构是非常重要的,现代公共领域要注重通过培育公民文化,加强制度建设和健全大众媒介组织加强公民的参与意识和批判能力,实现二者的双向互动。

关键词:哈贝马斯;公共领域;公民参与意识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4-0032-02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作为其政治思想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贯穿了他整个思想的始终,已经成为研究哈贝马斯绕不开的入口。公共领域虽不是哈贝马斯首创,但却是因为他而成了学术界讨论的热点话题。哈贝马斯借鉴了阿倫特作为行动领域的公共领域概念,强调公民的言论自由,希望通过公共领域跳出束缚人与人交往的藩篱,唤醒人们的独立性和政治参与热情。可见,公共领域从一开始就与公民的政治参与紧密联系在一起,公共领域作为公民自由交往的领域,为公民发表意见提供了平台,也只有当公民积极参与其中,公共领域才能真正体现自身的价值。

一、公共领域的概念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是哈贝马斯申请教授资格的论文,目的就是分析自由资本主义公共领域的发生、社会结构、政治功能及其在社会福利国家的转型。公共领域即公众舆论领域,指有判断能力的公众所从事的批判活动,它体现了公共精神和善良民众的意志和意愿。

公共领域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关系。从字面上看,大部分人会认为二者是对立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确实是相对而言的,是相区别的,但二者之间也有一定的联系:私人领域当中包含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1]35。这个观点可以从哈贝马斯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概念界定中看出来“资产阶级公共领域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1]32从这个意义上讲,私人领域大于公共领域。二是公共领域的功能。现在提到的公共领域一般是指“政治公共领域”,但政治公共领域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产生于文学公共领域。随着国家机器越来越独立于君主政体的个人领域,“城市”中出现了与宫廷文化相对立的“文学公共领域”,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咖啡馆、沙龙及宴会上进行公开批评,他们讨论的话题由文学和艺术扩展到经济和政治方面,由“阅读群体”转变为了对公共事务进行批判的群体。

二、公共领域与公民参与的良性互动

民主制度要想真正体现公民的意愿就需要人民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决策中。哈贝马斯认为进入公共领域的私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财产,二是教育。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主体从一开始就是阅读群体,只有通过阅读掌握了信息才能更进一步展开批判。而财产和教育则是互为前提的,拥有财产才能接受教育,受教育阶层也是有产阶层,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才更有机会拥有更多的财产,所以它们划定的人格范围大体上是一致的。简单说,就是有产者才可以进入公共领域。进入现代社会,虽然在实践中由于政策制度、个人学习生活环境、个人行为处事能力等的不同导致参与程度的差异,但相比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现代公共领域的主体已经扩展至全体公民。公民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和公共领域的建构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

首先公民参与为公共领域的构建奠定了基础。公共领域的核心就是与公共权力相抗衡,维护公众的利益,这是建设民主制度的关键环节。如阿尔蒙德所说,“民主制度是这样被描述的,即,在一个社会里,官方重大决策的能力是分布于全部国民之中的。普通人应该积极地参与政府事务,知道决策是如何制定的,并使自己的观点公之于世,为人所了解。”[2]所以在公共领域的建构中公民的角色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公民积极参与到关乎公众利益的重大事务的决策中,公共领域才是有意义的存在。

其次公共领域的构建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平台。公共领域是公民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领域,如果公共领域建构得比较完善,亦即公民参与渠道多样畅通,公民便会更多参与到公共领域进行讨论批判,形成对公共事务公共决策有影响力的公众舆论。公民的讨论能否达到对公共权力进行批判的目的取决于这些意见的价值,只有经过理性的思考争论形成的公众舆论才能真正起到制约公共权力的作用,这一能力不是天生的,不是一朝一夕能形成的,公共领域的构建正好为培育公民的参与意识及公民的批判能力起了积极的作用。只有“公民”而非“顺民”才能保持公共领域应有的张力,发挥公民与国家之间调节器的作用[3],反过来有着比较完善的公共领域建制的社会才能培养更多有参与意识和批判能力的公民。

三、我国公民参与意识的发展状况

(一)公民意识的发展简述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范畴,不能把它和源自欧洲中世纪的‘市民社会的独特发展历史隔离开来,使之成为一种理想类型,随意应用到具有相似形态的历史语境当中”[1]1。中世纪后期,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使城市重新复苏,催生了为自由而斗争的新的群体——商人阶级、市民阶层——市民社会的主体。“市民”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中公众的中坚力量,可以说资本主义市民阶层的形成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出现的先决条件。但是在中国,“家国天下”的观念深入人心,没有国家和社会的分离,没有西欧的“市民社会”,加之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专制统治培育出的是地位卑贱、以君为纲的“良民”,与这一土壤相适应的是“臣民意识”,人们缺乏平等、自由的精神追求。新中国成立后,在宪法中确立了“公民”地位,国家赋予了人们公民身份,显然这个身份是自上而下的接受,而不是像西欧社会那样是自下而上争取得到的,所以人们的“公民意识”相比西方是较消极的、被动的。

(二)公民参与意识的“自在”阶段

在人们认识到自己的公民身份、公民意识之前,自然也没有公民参与可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生态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刺激了人民自我权利意识的觉醒,“八二宪法”更是再次确立和丰富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但传统的公民参与还只是局限于政治选举、政治投票,而且人们更多的将其视为“义务”,而非“权利”,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参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当一部分民众仍然信赖政治权力的权威性,只是盼望“包青天”类的官员,缺乏一定的自我判断能力和通过自己的参与投票改变现状的信心。

(三)公民参与意识的“自为”阶段

“自在”阶段的公民参与意识更多的是政策的引导激发,是比较消极的被动的,人民还没真正意识到自己参与的重要性,大部分是“被參与”。1988、1989年相关法律法规的通过,使得城市和乡村居民可以参与到自己所在地区的公共事务管理中,公民参与意识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得到了极大提高。目前我国村民、居民的参与虽然还只是低水平的参与,但从我们自身取得的成就和国外的经验看,应该对我国公民的参与充满信心。而新世纪以来公民参与意识参与热情的高涨更加证明了这点。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得构成公共领域要素之一的媒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公共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触发点,公共领域在新的时代也有了新的面孔——网络公共领域。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电子政务也逐渐兴起,很多不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都在相应的门户网站公布,人民的知情权进一步扩大。加之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开放性,公民可以以网民的身份更加真实的发表意见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关注。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促使公民更多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等政治领域中,通过网络空间公民的参与意识与批判能力正逐步得到提升。

四、提升公共领域中的公民参与意识

(一)培育公民文化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产生的,主要的机制包括英国咖啡馆、法国沙龙和德国宴会、语言协会等。城市贵族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在这些场所谈论文学、艺术、科学等,讨论共同关心的问题,通过文学领域的讨论、批评,他们不但实现了自我启蒙和公共启蒙,而且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意识形态的根源——物主和私人的统一有了深刻的认识,为政治公共领域的产生奠定了基础。我们并不需要照搬资产阶级的“咖啡馆”“沙龙”,但资产阶级的文学公共领域中蕴含的“文化”思想对我们有一定的启发。在公共领域中塑造公民文化会对公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公民文化是政治学的概念,在政治学中相应的有政治文化,政治文化的核心就是公民文化,阿尔蒙德将政治文化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蒙昧型、服从型、参与型。参与型政治文化就是理想的公民文化,即公民具有足够的政治认知能力和参与能力,并且积极地参与政治事务,培育公民文化的重点就是要培养公民的政治认知能力和参与能力。虽然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有助于我国公共领域的构建和激发公民的参与意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一些网民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不负责任的对公共事件妄下断言,有些甚至是故意煽风点火、误导民众,所以通过塑造公民文化培育公民理性的批判能力,使他们更加清楚自身的公民责任和政治责任,在讨论公共事务时发表有效的意见,并且真正是自己的意见,如果公民具有了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力,那么公共舆论就不易成为政府的操纵力量,就可以尽量避免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政治功能的转型和消解,充分发挥公民的批判能力,促进公共舆论的形成,加强公共领域和公共权力对抗的力量。

(二)拓宽公民参与渠道

我国公民的公民身份不像西方那样是在经历了贸易的发展、启蒙运动之后自觉地认知,而是由国家赋予的,中国特色的历史和传统文化决定了我国公共领域的构建离不开政府的参与,而扩大公民参与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趋势。公民要想真正参与到政治领域和公共事务的讨论中,离不开一定的参与渠道。

首先,要加强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可以尝试把公共领域的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因为代表人数毕竟是有限的,由于各种原因可能有些人的利益并没有真正被代表,就可以利用互联网收集各方的观点、意见、建议等,提案组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整理分析可以对提案进行完善,并最终影响国家决策。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虽然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但成果也是要肯定的,村民、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都得到了提高,所以我们要坚持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这一制度。

其次,健全大众传播媒介组织。大众传播媒介主要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阅读群体同样是通过报刊等载体阅读、了解政治事件和公共事务进而展开讨论批判。媒介的公开性、广泛性等特点不仅为公民提供了及时的信息,也为公民发表意见提供了便捷的窗口,以互联网为例,随着政治功能网络化,网络问政、电子政务的兴起,领导干部和群众的在线交流越来越多,所以建立健全这些传播媒介,增加公共决策过程的透明度,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这些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和公共事件中,在参与中不断提升公民的批判能力。

参考文献:

[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2]阿尔蒙德,维巴.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态度和民主[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201

[3]李昕.公共领域建构中的公民精神重塑——中国公共领域的可能性与现实性研究[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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