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斌仪 钱东平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2016年,推进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推动江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充分发挥金融在“三去、一降、一补”中的重要作用。要紧密结合江苏经济金融实际,通过金融创新、金融资源整合、防范金融风险,推动金融业为江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勇挑重担。
一、充分发挥金融先导作用,
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应有之义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通过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其中金融改革创新具有先导作用,也是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最为有效的政策工具。
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去产能”。过剩产能行业、企业积压了大量低效率的金融资源。多措并举优化此类金融资源配置,可以直接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和工业增效升级。简单地说,就是“该投的坚决投、该退的坚决退”,通过金融资源的“一进一出”,有效实现“去产能”和工业增效升级。一是继续加大信贷资金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投入力度,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重大技术装备、工业强基工程等的信贷支持。二是坚决压缩“僵尸企业”贷款,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相关贷款,倒逼僵尸企业退出,支持化解过剩产能。三是通过不良资产处置支持“去产能”。信贷资产退出僵尸企业,必然带来不良资产的快速上升,因此必须有效提高不良资产的消化能力。要研究制定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和抵债资产处置新政策,建立完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新机制。四是打开金融资产投入通道支持“去产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并购贷款、发行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等筹集资金,支持保险资金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
以创新金融工具运用推动“去库存”。化解房地产库存的金融政策,表现为“一控一增”。“控”就是适当控制房地产开发贷款,确保贷款企业资本金到位、开发项目市场前景良好。“增”就是针对库存房地产,有效增加房地产消费贷款,重点在于针对住房消费需求的金融工具创新与运用。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政策,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差别化实施房贷利率。二是探索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和鼓励农村居民城市购房新政。综合运用财政补贴、房贷利息抵扣个税、信贷支持等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棚改居民进而有条件的农村居民按揭购房。三是创新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MBS)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资金,有效增加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供给。四是探索发展住房融资租赁市场。借鉴金融市场融资租赁模式,支持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开展住房融资租赁业务,通过“以租金抵房款”的方式,鼓励消费者长期租赁、到期返售,有效满足短期无力购房者的住房需求,有效解决积压类房地产企业短期现金回流。
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去杠杆”。企业债、地方债高企,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有可能加剧风险“乘数效应”,成为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导火索。而“去杠杆”本身又有挤出风险的可能,因此必须分类施策,坚持主动、稳妥、可控的原则,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一是有效降低企业债务风险。“有保有压”推动企业债务“去杠杆”,提高企业信贷资金投入的针对性、有效性,有效推进“破圈剪链”,支持政策扶持类企业,压缩退出“僵尸企业”。通过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债券+股权”融资、债转股等多种方式,调整优化企业负债结构,有效降低企业债务风险。二是稳妥置换地方债。要科学测算、积极争取地方债发行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地方到期债务置换,帮助地方政府有效解决到期债务压力,尽可能置换成长期、低息债务。同时,通过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棚改信贷资金、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发展PPP模式等方式,拓宽地方政府和平台企业融资渠道。三是积极防控民间金融风险。整合并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规范各类民间融资行为,抓紧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推动“降成本”。降低企业成本涉及“七大成本”,其中降低财务成本的核心是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重点是提高资金可获得性和配置效率。一是切实解决贷款难问题。一方面调整完善金融监管政策,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另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方式、优化信贷流程,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地方政府可通过推动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设立企业转贷基金等方式,帮助企业实现转贷、续贷。二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打破以信贷为主的融资体系。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结构性融资、发行企业债,以及VC/PE股权融资、资本市场上市等方式,多渠道融入资金。三是坚决查处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金融监管部门要联手地方物价部门,整顿、规范金融机构中间业务,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严禁存贷挂钩、浮利分费、借贷搭售等变相收费行为,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以扩大金融有效供给推动“补短板”。金融“补短板”,并不是简单地增加金融资源供给,而是强调金融供给的结构性、有效性。事实证明,低效乃至无效的金融供给,反而会导致产能过剩、资产价格泡沫、流动性泛滥。因此,必须提高金融资源供给的针对性,有的放矢“补短板”,重点加大金融对薄弱领域、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一是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建立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服务体系,通过政府建立引导基金和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拓展多样化的科技企业股权融资渠道,通过发展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投资、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流入科技创新企业。二是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组织,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以及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三是探索发展新兴金融。金融主体和金融业务创新,是提高金融资源供给有效性的重要补充。支持发展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主体,引导社会资本转化为金融资源,让更多“活水”流入实体经济,有效增加金融供给。
二、客观分析面临形势,
准确把握金融服务江苏供给侧改革着力点
推动金融业有效服务江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正确认识江苏“三去、一降、一补”面临的形势,科学把握金融业切入供给侧改革的着力点。
准确把握过剩产能结构性矛盾,兼顾好“去产能”对银行业的风险。江苏过剩产能行业集中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四大行业,“去产能”任务主要体现为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目前,全省粗钢产能1.45亿吨,总量居全国第二位,其中合规产能达1.31亿吨,到2018年底化解过剩粗钢产能任务约为1400万吨。水泥粉磨产能约2.6亿吨,水泥熟料产能约6610万吨,相对江苏市场需求量而言,过剩产能化解压力不大。平板玻璃产能7700万重量箱,居全国第五位,近年来实际产量连创新低,主要体现为结构性过剩。船舶产能2830万载重吨,需化解过剩产能330万载重吨。
随着化解过剩产能的推进,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将进一步暴露。以船舶行业为例,2015年全省船舶企业手持订单量、新承接订单量分别为5666万载重吨、1213万载重吨,同比分别下降18.8%和44.9%。当年九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船舶企业信贷规模约为230亿元,不良贷款总额9.37亿元,不良贷款率3.9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47个百分点。随着全球船运市场深度调整、江苏省330万载重吨过剩产能的化解,以及部分船舶企业已实际处于停业状态,船舶制造行业信贷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从上述分析看,金融支持“去产能”,既要进一步推动信贷资源的优化配置,也要密切关注“去产能”带来的金融风险“挤出效应”。要抓住江苏省过剩产能结构性特征,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重点支持过剩产能行业内的高端产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要顺应过剩产能化解和企业转型升级需要,创新发展“基金+贷款”、“租赁+贷款”等新型融资模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大力发展并购贷款业务,鼓励组建银团、联合授信,重点支持产能过剩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在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同时,支持金融机构相关不良贷款优先核销处置,有效缓解金融机构风险压力。
分类把握“去库存”压力,因地施策提供金融支持。2015年全省商品住宅登记销售面积95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13%,存量去化周期为18.7个月,较2014年缩短了4.9个月,总体仍处于高库存警戒线(15个月)以上。但城市间房地产市场存在不平衡现象,其中南京、苏州去化期都在12个月以内,常州、连云港、无锡、淮安、泰州五市去化期在24个月以内,其他六市则超过了30个月。
针对省内库存压力不平衡现象,金融支持“去库存”必须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对于南京、苏州等低库存压力城市,要严格执行首套房首付比例暂不下调的信贷政策,积极探索发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有效解决公积金余额不足的问题。对于其他高库存压力城市,要适度把握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投放节奏,从源头上控制住房开发供应;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引导和鼓励棚改居民通过市场购买存量商品房进行安置;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房地产企业开展住房融资租赁业务,金融机构要给予信贷倾斜,以住房租赁融资置换部分个人按揭贷款,推动更多居民以租代购,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
高度关注各类债务风险,多措并举打好“去杠杆”组合拳。江苏经济总量较大,经济下行环境下,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防范高杠杆领域的风险压力。近年来暴露出的宜兴、丹阳等地区域金融风险,其本质是企业负债过高、担保圈互保链风险传递,以及地方政府举债压力加大、腾挪空间有限。从企业负债结构看,江苏虽有405家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并购融资合计3800多亿元,但与全省贷款余额8.1万亿相比,股权融资比重不到5%。从地方政府负债看,债务总量居高不下,债务结构严重不合理,短期债务偿还压力巨大。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为1.49%,但实际水平应远高于此,随着“去产能”、“去杠杆”的深入推进,不良贷款风险将进一步释放。从全社会金融风险状况看,民间融资、非法集资高发,且涉众面广、涉案金额大。2015年1月~11月全省非法集资新发案件444起,涉案金额74.3亿元,参与人数5.08万人,关停跑路P2P网贷平台67家。非法金融风险给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压力。
化解各类债务风险,必须善于创新和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做好“选择题”、打好“组合拳”。一是选准直接融资着力点。把发展直接融资作为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的重中之重,鼓励企业扩大股权、债券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投贷联动业务,提高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对企业融资的服务能力。二是稳住大型企业债务风险。建立大型企业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和银政企联动处置机制,借鉴申达集团、长航油运债务重组成功经验,协调并支持金融机构一致行动、抱团取暖,以时间换空间,努力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有效控制银行不良贷款风险。三是抓住地方债务置换机遇。继续争取并利用好地方债发行机遇,争取置换更多存量债务,同时必须严控新增债务,高度关注隐形债务苗头,逐步缓解地方债务压力。四是严防民间非法融资风险。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联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规范农民资金互助社经营行为,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惩戒机制。
构建多样化融资服务体系,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虽然2015年以来国家已五次降息,贷款基准利率累计下调1.25个百分点,但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成本仍居高不下。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费、咨询服务费等直接成本,以及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贷过桥等间接成本,大大增加了企业的隐性融资成本。在旧有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服务体系中,高负债企业仅有的生产性利润,基本让渡给了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中介。
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必须抓住关键环节,解决关键问题。一是完善担保再担保体系。发挥省再担保公司的政策性服务功能,构建以再担保公司为龙头、优质担保公司共同参与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有效缓解融资担保难题。二是建立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充机制,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的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银行、担保再担保公司、企业风险共担,提高信贷可获得性。三是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推动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通过转贷过桥、比例还贷、财政奖补等方式,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四是规范金融机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银行信贷“七不准”规定,对存在不合理收费的金融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突出“补短板”重点领域,增强金融对社会民生的服务能力。江苏省“补短板”的重点集中在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农业发展和民生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田水利、城市公共设施、城乡交通和港口机场、重点能源项目、信息通信工程等;扶贫开发主要以6%左右的乡村低收入人口、6%左右的经济薄弱村、苏北六个重点片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为帮扶对象;农业发展核心是推动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和外向性农业发展;民生工作重点在低保、救急、养老和困境儿童保障。上述领域既是当前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也是未来增加金融有效供给、挖掘金融服务潜能的重点领域。
围绕上述重点,要坚持以金融创新服务“补短板”。一是创新金融资源的有效供给方式。在继续保持信贷合理增长的同时,重点推进基础设施领域的融资方式创新。大力发展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行公共项目收益权支持证券,创新项目融资方式。大力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吸引成本低、周期长的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养老服务等领域。二是创新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程。建立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落实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加强扶贫开发贷款管理,建立专项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创建贫困户、贫困村金融档案和评级机制,提高金融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创新试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抓住国家批准江苏省“10+3”县(市、区)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机遇,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优化贷款流程,降低贷款利率,重点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规模农业、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让沉寂多年的农村土地、住房资源活化为可用资产,为“三农”发展提供最为直接、最为有效的金融供给。
三、主动推进金融业改革创新,
增强江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驱动力
金融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核心是要提高金融供给效率,以有效金融供给支撑“三去、一降、一补”。随着中央一系列改革政策的出台,江苏金融业应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改革创新,努力为供给侧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高地方金融业综合服务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强做大地方金融业,才能提升金融供给的规模和水平,让金融服务更接地气、更具能力。要抓住国家逐步放开金融市场准入的有利时机,重点推动两个层次的地方金融机构建设。一是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组织。积极申报筹建民营银行,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以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地方国有担保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加快形成组织多元、服务高效、风险可控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二是加快推进地方金融资源整合。与广东、浙江、北京、上海等省市相比,江苏地方骨干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稍逊一筹。要下决心整合国有金融资源,理顺管理体制,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骨干金融企业强强联合,探索以相互参股等方式整合资源、共赢发展。鼓励有实力的民营资本参与金融业发展,重点支持江苏民营投资控股公司(苏民投)发展,带动各类地方金融、准金融机构组建设立,推动江苏地方金融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主动争取国家级金融改革试点,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广度和深度。2016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层面将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其中金融领域的改革是深水区、攻坚战,也是江苏金融业创新发展、寻求突破的良好契机。一是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以全国人大批准的“10+3”试点县(市、区)为重点,在全省完成确权颁证的所有地区,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二是开展“投贷联动”试点。积极争取银监会将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等法人商业银行,列入“投贷联动”试点范围,积极发展“股权+债券”业务,为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创新金融服务。三是争取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借鉴上海、天津自贸区金融改革、浙江台州小微金融创新、武汉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等试验区经验,支持泰州市申报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以金融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争取一系列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在泰州先行先试。四是支持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已列入2016年银监会工作重点,2016年银监会还将出台《金融债务重组管理办法》。要发挥江苏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和优势,主动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为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去产能”、“去杠杆”创造良好条件。
多渠道拓展直接融资方式,显著改善金融供给结构和质量。拓展直接融资工具和渠道,有利于改善企业负债结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分散金融体系风险,关系“三去、一降、一补”的各个方面。2015年,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和企业债券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比重为27.4%,与金融市场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相比仍然偏低。2016年国务院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结构的实施意见》,江苏应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企业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抓住注册制推行、上海交易所推出战略新兴板、新三板分层转板等战略机遇,推动更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二是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和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发展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交易试点,推动苏州股权交易中心投入运营。三是探索开展股权众筹试点。鼓励文化众筹、消费众筹、奖励众筹等平台建设,选择合格平台开展非上市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试点。四是鼓励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引导各类保险资金支持江苏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鼓励保险资金通过PPP模式、共建产业基金等方式,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股权类投资。
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为供给侧改革创造良好金融环境。江苏金融形势总体稳定,但对不良贷款双升、企业互保联保、非法集资多发等各类金融风险,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始终坚持“抓发展”和“防风险”两条腿走路,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入手,从源头上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进一步明确“双牵头”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省政府明确,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共同牵头建立全省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省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这是江苏的创新举措,也符合中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关键要把这一“双牵头”机制落到实处、抓出实效。要强化工作班子,制订工作细则,在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分类管理、风险处置、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拿出有效办法,付诸实际行动。二是进一步完善大型企业债务风险联动处置机制。总结推广江苏处置县域金融风险、大型企业债务风险方面的成功经验,改进和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切实落实《重点企业金融风险监测处置办法(暂行)》、《江苏银行业风险项目授信联合管理公约》,抓紧制定《企业互保债务风险监测及大额金融风险处置办法》。发挥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和中央驻苏金融管理机构的联动协调优势,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三是进一步强化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部门广、联动要求高、影响范围大。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早介入、快处置。当前要突出投资理财、P2P网贷等重点领域,细排查、严防控,坚决遏制非法集资上升态势。从长远看,要坚持以防为主,持续开展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广大群众的金融知识和风险警示教育,从源头上预防非法集资的发生。
(查斌仪: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钱东平: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银行一处处长)
责任编辑:高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