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富 吕莉敏 陈春霞
摘 要:新农村建设需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调查表明,我国目前基于留守农民需求的职业教育培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农民参加培训的意愿不强,政府不作为,制度配置、政策创新不够,颇受农民欢迎的社区教育中心发展严重受抑。要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提升留守农民的素质,就必须强化留守农民培训的政府行为,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机制;必须研究农民的需要,给予农民参加培训积极的心理预期;根据农民特点,提供更具适宜性的培训内容与方式;加强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强化正规职业院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职责;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认定工作。
关键词:留守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社区教育中心
作者简介:马建富(1962-),男,江苏溧阳人,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院长,农村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为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吕莉敏(1981-),女,江苏宜兴人,讲师,江苏理工学院农村职教研究所,研究方向为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陈春霞(1990-),女,江苏射阳人,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村职业教育。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留守农民职业教育与培训研究”(编号:14JYA002),主持人:马建富;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职业培训研究”(编号:2014ZDIXM034),主持人:马建富。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06-0050-10
“新四化”(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战略目标的推出,对我国农村已经或正在产生着越来越大、越来越深远的影响。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我国大量农业人口由农村向城镇转移,由此在农村则形成了一个新的留守农民群体,人们形象地将之称为“386199”部队。显然,这样的一个群体难以适应正如火如荼的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他们也难以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主力军。这就给人们提出了一个十分现实而又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课题,即如何改变这个群体的现状,使其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力量,让他们有所担当,有所作为。在中共中央发布的有关“三农”发展的“一号文件”中以及农业部等有关部门都提出了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申报新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起在2013的基础上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范围,试点县在由100个增加到300个。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我们课题组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对留守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一、调查对象、方法与过程
为了比较全面地了解我国留守农民及其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现状,探寻促进留守农民人力资本积累与提升的有效措施,我们课题组对江苏的苏南(苏州、无锡)、苏中(南通、泰州)、苏北(宿迁、淮安)等进行了实地考察调查。课题组在近半个月的调查中,先后考察了职业学校、社区教育中心等16所(个),召开了由各级教育局领导、中高等职业院校院校长、社区教育中心主任、农民等参加的座谈会9个,参加人数98人。
与此同时,为了更加客观、科学地反应江苏各地开展留守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现状,了解农民对职业教育培训的需求,课题组专门设计了两套问卷:一是“农民职业教育培训需求调查(农民问卷)”,调查农民学员1070人,其中,苏南、苏中、苏北参加调查的农民培训学员分别占50.47%、3.55%、43.74%;80后(25-34岁)、90后(24岁以下)分别占比22.15%和7.6%;男、女占比分别为57.29%、39.53%。“农民人力资源开发现状调查(管理者问卷)”,调查管理者286人。“农民问卷”共设计了32个选择题和2个开放式问题,“管理者问卷”共设计选择题26个,开放式问题2个。
问卷由各培训学校(机构)组织学员或者由有关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管理者,通过“问卷星”平台以在线答卷的方式完成。对于问卷调查结果,运用在线统计等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
二、留守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成就与经验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成了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主题
首先,从政府层面看,各地政府都认识到,建设新农村必须高度重视农民人力资源开发,而留守农民素质正是制约我国“新四化”推进的瓶颈,因此,提升留守农民素质,改变农民人力资本积累不足的现状成为了各级政府共同的愿望,许多地区都为此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与行动。苏南太仓市计划用3年时间培育6500名各类农业农村实用人才,为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具体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农村青年学历教育。从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200名左右学生,委托有关农林院校实施3年制大专学历定向培养,毕业后调配到村、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生产一线岗位工作,作为合作农场负责人和村后备干部力量培养;二是农村中青年农业继续教育培训。每年选派100(3年300名)名村级农技员或具有大中专学历的本村非农专业中青年,参加有关高职院校组织的短期脱产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服务水平;三是新型职业农民技术技能培训。每年遴选2000名(3年6000名)具有一定农业生产经营技术基础和一定文化水平,有志于投身现代农业产业的本地中青年农民,参加太仓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举办的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提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以及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
其次,从职业院校、社区教育中心等层面看,它们自觉担负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职责,积极拓展自身功能,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从下表1可看出,各类培训机构围绕“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提高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职业技能”、“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综合素质”、“培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等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以留守农民为主要对象,兼顾失地农民、新生代农民及返乡农民、回乡创业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各类人员进行多层次多类型的培训(见表2),培训内容丰富多彩。
(二)基于农民职业教育培训需要的专兼职师资队伍逐步建立,为留守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创造了条件
师资队伍一直是困扰各地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因素。由于各地政府对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尤其是社区教育越来越重视,使得师资队伍的数量得以增加,结构得以优化。据问卷调查,73.08%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有专职教师,同时,专兼职教师队伍结构也渐趋合理。从表3可以看出,相关农民培训机构兼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在21%-50%的占22.73%。当然,兼职教师比例超过90%的培训机构也达到了11.89%,超过70%的更是达到了28.32%,这反应了部分地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队伍严重不足,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以政府公益性投资为主,多渠道经费来源的格局初步形成
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公益性;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异性,因此,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广大农村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自然更要求政府承担更大的责任。从课题组的调查来看,目前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出现了这样一些特点:一是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来源多渠道化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但政府拨款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占比71.6%;二是培训机构自身具有了初步的造血功能,其“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占比23.43%;三是企业,尤其是一些大型涉农企业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支持取得一定进展,占比为12.59%(见图1);四是培训经费来源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从表4清楚地看出,在政府拨款中,苏南、苏中有政府拨款支持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分别占84.62%、78.26%,而苏北只占64.33%。这一方面说明地方政府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认识重视程度不一样,另一方面,也反应了各地财力不一造成了对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支持力度的悬殊;五是越是经济发达地区,其企业或涉农企业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资助越多。表4显示,在苏南地区,受到企业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支持的占24.18%,而在苏中、苏北地区则分别只有4.35%和7.6%。
(四)社区教育中心在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中担当了重要角色,功能、地位得到广泛认可
应该说,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受到了各类培训机构的关注,职业院校、成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以及一些涉农企业等都逐步参与了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农民对各类培训机构功能发挥的评价与人们预估的或者所期望发挥的作用、扮演的角色存在较大反差。从表5可以看出,最受农民欢迎的培训组织依次是乡镇成人校(社区教育中心)(67.85%)、社会培训机构(44.58%)、乡村自行组织的培训(27.48%)、职业院校(20%)。这一结果还得到了另一调查结果的印证。当请相关农民培训管理者分别回答有关各类培训机构在农民培训中发挥作用情况时,认为作用“十分明显”的调查结果依次是:成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44.41%、行业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27.27%、社会培训机构26.22%、正规职业院校24.13%、科研机构18.53%、。这两组调查结果确实非常出人意料。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人们对成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更加认可(44.41%),而对正规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作用持肯定态度的却只占24.13%,几乎是名列最后,这个现象值得关注和反思。
(五)积极探索具有区域性、个性化特点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模式,网络建设助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
首先,各地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水平,依据新的农业经营主体以及职业农民生产经营方式的不同,基于农民对培训模式的不同需求,积极开展多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尝试,取得了积极进展。太仓市坚持以分类培育为基础,对非农大中专毕业生及中青年劳动者中有潜在意愿的对象,采取短期的“学校+基地”的形式,培育其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侧重于农业生产技能为主的培训;对涉农院校大中专毕业生,通过政策引导,加强在职后学历的学习培训,特别是研究生的培训,鼓励其成为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农业领军人物;对现有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建立经常性的培训机制,着重加强农业科技文化素质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生产经营技能和管理水平;对在本市初高中毕业生中选取的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后备力量的学生,采取定向委托的方式进行中长期培养,着重培育一批高、精、尖职业农民及高素质复合型职业农民。
其次,有效组织,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网络。苏中海安镇社区教育中心在多年的农民人力资源开发中,充分运用一大网络(镇、街道、村居三级社区教育网络)、两大阵地(社区教育中心主阵地、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阵地)、三大保障(政策、经费、师资)、四大协作(与专家院校协作、与地方农技部门协作、与农业企业协作、与示范户协作)、五大模式(现场观摩、专家讲学、网络视频协会交流、个别辅导)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三、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存在问题解析
(一)农民缺乏培训意愿和有效需求,职业教育培训“不接地气”是主因
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虽然受到了各方的关注与重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常常是举步维艰,困难重重,从表6不难看出,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而其中的关键是农民缺乏培训意愿。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的素质在根本上决定着新农村建设以及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农业的推进。然而,现实中却存在着留守农民素质低与“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积极性不高”的矛盾。对于农民自身的人力资源开发,大多数处于一个“想开发年龄偏大、不想开发收入偏少、即使开发但待遇偏低”这样的“半推半就”状态。从图2可看出,留守农民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依然占38.31%,按理更应该提升自己的素质,而表7则显示有高达71.68%的管理者认为农民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意愿不强。
难道农民真的像一些培训机构管理者所认为的缺乏培训意愿吗?据调查,91.21%的农民表示愿意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真正不愿意的仅占5.05%(见图3)!从另一题的调查中也可看出,农民有着积极的参加培训的意愿。图4反映45.05%的农民表示“只要能学到一技之长,花钱也愿意”。在召开农民座谈会时,几乎所有农民,尤其是种养殖大户、农业能人、农民经纪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职业农民都表示出了强烈的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愿望。
那么,导致农民缺乏培训意愿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结合调查问卷和座谈会情况,我们可以将影响农民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积极性和素质提升的因素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工需矛盾。农民想获得技能必然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参加培训,但参加培训可能给农民带来一定的时间损耗和经济损失,用农民自己的话说“我们是学得起,误不起”,说穿了就是影响家庭增收。这就是说,参与培训的时间成本是农民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2.供需不吻合。农民往往更希望在家门口接受短期培训,培训与务农两不误。然而,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虽然是属于家门口的教育培训,但其开设的专业常常又满足不了农民的需求;县职教中心虽能满足培训需求,但离家太远,往往相隔几十公里,交通、食宿等给农民培训增加了经济成本,农民自然就不乐意去参加培训。
3.教学培训设施陈旧。目前乡镇社区教育中心的硬件设施与教育现代化水平不相适应,多数社区教育中心依然是20世纪80年代的旧平房,培训设施短缺。如果是进行政策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培训没问题,但要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就需要专业人才和实训器材设备。目前农村地方政府投入的重点是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仅仅是涂刷、修补,地方政府没有或者说极少将投入重点放到成人教育中心校(社区教育中心),表8反映“教学设施太简陋,不适应培训需要”的占22.34%。
4.文化程度低,接受能力有限。在表6中,48.25%的培训机构管理者认为“农民文化程度低、学习能力差”是他们开展培训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以至于有28.6%的农民感觉“培训内容听不懂”(见表7)。
5.培训“不接地气”,正规职业院校提供的培训不受欢迎。无论是在调查问卷中,或者是在访谈中,都普遍反映到一个问题:农民更愿意参加社区教育中心组织的培训,而参加正规职业院校组织的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正规职业院校虽然培训“正规”,教学设施、办学条件好,但其所开展的培训“不接地气”,无论是其所开设的培训专业或是设置的课程内容,与地方产业发展、与农民需要不相吻合。表7显示,农民认为“培训内容不符合自己需要”的占41.03%,“课程设置不合理”占22.24%。
(二)部分地方政府不作为,投资不足是影响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关键
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能否卓有成效地开展,政府行为是关键。然而,从调查情况来看,虽然有38.46%的被调查者认为地方政府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非常重视、积极主动”,但依然有高达46.15%的受访者认为地方政府对于农民培训工作“比较被动”,更有9.79%的被调查者认为地方政府对于农民培训工作是“敷衍了事,流于形式,没有实效”(见表8)。
地方政府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不重视、不作为,集中表现为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投入不多,影响培训机构办学的积极性,影响农民参与培训意愿的提高。许多社区教育中心,尤其是苏北地区反映,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严重不足。调查表明,认为经费完全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仅占10.84%,认为严重不足的占37.76%,苏北地区则高达42.69%(表9)。即使有些培训是政府买单,实行免费或减收培训费,但部分农民还希望政府连同他们参加培训的时间也购买了才好,也就是除了免费培训,还希望每天发一定数量的培训补助费。
正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教学设施的改造。一些社区教育中心反映,其使用的多媒体多是有关学校淘汰下来的,电脑也是普通学校更新换下来的,都超过了使用年限,使用效果较差。问卷调查表明,培训机构管理者认为培训设施“比较充分”的仅占18.88!,而认为“很少或没有”的却高达23.78%。
(三)社区教育中心作用发挥与其地位不相称,边缘化问题亟待引起关注
从前面的比较分析已可看出,社区教育中心在农民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作用得到了最为广泛的认同。从目前江苏情况来看,社区教育发展态势良好,但一些问题不容忽视,社区教育中心所发挥的作用与其目前所处的尴尬地位极不相称。
1.体制不顺。社区教育中心和县职教中心虽属于一个系列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但在管理权限上,社区教育中心仍隶属于乡镇中心小学管理,而且缺乏法人地位、经费不具独立性。社区教育中心如果可以作为职教中心的乡镇分校或直接像乡镇初中一样隶属于县局,管理的通道就顺畅多了。
2.运行不畅。社区教育是“大教育”,只有构建一个能统筹、协调社区内各种教育因素的组织机构,才能有效开展社区教育。一些地方虽然逐步建立了诸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但没有真正形成综合协调的职能,各自为政现象比比皆是。
3.经费不足。目前,农村社区教育中心普遍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现象。“政府拨一点、社会集一点、自身挣一点”的多渠道筹措社区教育经费是一条主要渠道,但仍然不能满足社区教育活动的需要,给社区教育工作和活动的开展造成一定困难。
4.队伍不强。教师队伍优劣是影响社区教育培训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社区教育培训规模扩大、内容增多,与师资队伍老龄化、素质不高已成为一对矛盾。一方面,结构不合理。从年龄结构看,专职教师年龄普遍偏大,退休、老弱病残居多,中青年教师较少;从专业结构看,许多专职教师来自于原普通中小学的数学、语文等学科教学以及教育管理工作的老师,有社区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非常少,专业教师缺乏,满足不了社区教育师资需求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兼职教师队伍不稳定。社区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兼职教师承担,但对兼职教师的聘请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与随意性,社区教育中心与兼职教师之间没有建立一种长期的、稳定的合作关系,兼职教师往往随着教育培训课程的增加与删减流动,多为一次性授课,兼职教师队伍变动快,不稳定,不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教育教师队伍和社区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制度缺位,政策缺陷,制约了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开展
一些地方为推进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逐步开始从制度配置、政策创新的层面开展工作,但是,制度配置不足,政策不落实依然是制约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的关键,严重影响了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以及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如,2011年苏北泗阳县人社局财政局转发省市文件,其中所有条款没有涉及组织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的处理意见。为了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学校采用先垫付培训经费、办证经费的方式进行培训,可是待到奖补钱打到农民“一折通”小本上再想回收垫付费用,竟然比登天还难,垫付的60多万元费用至今一分也未能收回。这个问题说明了什么?政策的制订既没体现对培训机构付出的认可,也对当前社会风气和欠发达地区的人性估量不足。
四、提高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有效性的策略与建议
(一)要将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作为政府行为强力推进,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成长机制
1.加强顶层设计,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作为未来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重要功能与新的增长点。农民是新农村建设和“新四化”推进的根本力量,没有农民的改变,没有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就没有未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在未来,要将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作为国家的战略来考虑,予以充分重视。一方面,要赋予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完全意义上的公益属性,从政府层面给予高度关注与支持;要将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列入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专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要实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向人大年度汇报制度,加强对各级政府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年度考核。另一方面,要将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作为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新的增长点。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一大批基层组织负责人、一大批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农民经纪人、一大批家庭农场主、一大批种养能手、科技示范户、一大批活跃在农村发展建设各领域的能工巧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和面貌。
2.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环境,建立职业农民人才成长机制。对于有志于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各类人才,一方面要持开放欢迎的心态,另一方面,要根据人才类别,给予不同的政策支持,特别是要建立有助于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制度环境。太仓市的经验值得借鉴。根据太仓市相关文件:鼓励和支持涉农专业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对在本市合作农场从事三年以上生产经营的涉农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给予50%的一次性补助;每年在初高中毕业生中选取部分有意向的学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每年补助一定生活费。毕业后,在该市相关基层农业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至少满5年,学习期间所用培养费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接收单位(合作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承担50%。;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学生取得职业农民证书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含农、林、牧、渔)三年以上,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并建立在新型职业农民中招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制度,使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进入基层农技人员队伍。
3.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解除新型职业农民的后顾之忧。逐步建立完善涉农企业、农场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收入与其认证等级挂钩制度;逐步建立与完善由个人缴费、合作农场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职业农民养老制度、医疗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
4.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新型职业农民自主创业。要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给予更多的以金融支持为核心的财政支持,根据职业农民所取得的技术等级、学历等给予相应的政策和不同的授信额度;要鼓励和支持高层次新型职业农民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并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为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开辟绿色通道。
5.政府强力推进,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有助于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惠民政策。如政府购买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服务,加强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量化对政府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执行力的考核,杜绝统计数字式培训信息上报等。
(二)研究农民需要,给予农民参与培训积极的心理预期
农民是现实的,要根据时代要求和农民特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培训内容,突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从而满足农民求实、求知、求富的需求,如能根据其特点开展培训,实现其参加培训的心理预期,那么,这样的培训就会受到农民的欢迎。所谓农民的需求,按农民朋友的话说,就是“最直接的教育模式,农民与教师面对面;最有力的教育形式,农民与职业面对面;最有效的教育方式,职业与收入面对面”。
首先,研究农民需要,给予农民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开展农民培训,首先必须研究新型职业农民的愿望。课题组调查表明:88.59%的农民“强烈希望”或者“比较希望”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见图5),而且,这些有意愿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都认识到作为一个现代农民必须具备的素质,以及具备这些素质的实现路径(见表11),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对职业教育培训的潜在需求。
其次,研究农民参加培训的动机与目的。农民参加培训的目的与动机多种多样(见表12),其根本目的是通过“提高技能”、“提升素质”等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
再次,要充分考虑农民培训需求的差异性。农民培训需求强烈,需求类型和层次各有不同。如,家庭农场主参加培训,主要希望能够多安排外出参观取经,培训内容包括优质稻麦种植、特种水产和特种经济动物养殖、经济植物种植、农村惠农政策、农业信息化、市场信息营销等方面知识;种养大户参加培训则更重视收入高、回报率高的特种经济动物养殖和经济植物的种植技术等内容;普通农户参加培训更多强调稻麦种植、畜禽养殖技术、卫生保健、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短平快、少投入、高收益的种养加技术及市场营销最受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村组干部和普通农户的欢迎。
最后,培训必须反映农民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趋势性的需求特点。如,一类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主正在快速发展中,如何通过职业教育培训,培育家庭农场主就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亟需进行相关的研究和行动。
(三)根据农民特点,选择和提供具有适宜性的培训内容与方式
1.培训内容必须基于农民需要。农民参加培训的目的决定着其对培训内容的需求。根据课题组调查以及座谈会了解到的情况,农民对职业教育培训内容的需求主要可以概括为:一是设置多种专业供选择,满足农民从事种植、养殖各业及向其它行业转移的需求;二是增加投入少、见效快、收益高的项目技术培训;三是对农民培训内容分层次,并在生产过程中对农民进行分类指导;四是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科学育苗,合理施肥和适时治虫以及茶叶栽培、水草种植、螃蟹饲养、蔬菜栽培、大棚搭建与维护等课程都是现阶段农民喜闻乐见的培训题材。一些地区的培训经验表明,农民参加培训以实效为出发点,因此,培训机构要坚持各类培训相结合,如“菜单式培训”主要是结合地域特色,“安排式培训”是针对文化素质,“任务式培训”是学校常态化培训的表现方式。只要各种培训方式相结合,一定会收到相应的效果。从表13可看出,对于留守农民来说,他们急需获得有关种养殖的新知识、新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知识,分别占68.97%和36.64%;同时,对他人取得的成功的经验也尤为感兴趣(45.61%)。
2.培训组织形式要方便农民。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要尽可能送教下乡,要改变目前的一些不合理规定,如规定一些培训项目必须到市、区一级进行培训、考核。第一,要推进培训师资进村。组织培训教师进村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现场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第二,要推进媒体资源进村。综合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农民培训直通车、农村“大喇叭”和农民科技书屋等载体,将农民急需的技术、信息及时送进农村,交给农民;第三,要推进人才培养进村。要把涉农中专等各类教育培训班尽可能办在村里,以村为培训单位,培育一批实用技术人才,形成一个主导产业,让每家每户都有一个生产明白人。
3.培训方式要适合农民特点。从表14、表15可看出,在培训方式和农民喜欢的授课者中,现场教学(占45.7%),农业专家(占48.13%)和农民骨干(占33.83%)最受农民欢迎。“现场教学”这种实践性教学组织形式农民最容易接受,而农业专家、农业能人讲课最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内容也最贴近实际,农民易学易懂。有培训者提出开设“四合一”课堂,就是将课堂教学、生产实践指导、科研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四种教学手段共同为同一门课程的教学服务。
与此同时,要重视发挥现代媒介在农民培训中的作用。目前,网上学习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推崇。网上有许多农业科技知识,如果能根据广大农民的学习需求,收集、组织一些内容,制成微视频形式,有文字、有图片、有讲解,或根据农作物生长的各个环节点制作成多个短片,那么,农民就可以利用空闲时间来学习,较为方便。特别要注意推进远教富民培训。利用村村建立远程教育网络平台优势,组织实施“远教培训富民工程”,实现远程教育、科技培训和信息咨询一体化,降低农民教育培训成本。
4.培训时间契合农业生产特点。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农民一般也只有在相对农闲的时候才有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而且,每次培训的时间不宜太长。调查表明,近一半种养大户希望接受一事一训,77.94%的农民希望接受一周以内的短期培训,每期培训班最好分2次组织,以每年3-4月份和9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培训1次为宜(见表16)。在村头田头开展现场培训,时间上以种植前或病虫防治(防疫)前开展培训最好。
(四)加强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强化和拓展其在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中的功能
社区教育中心所组织的培训之所以最受农民欢迎,是因为其办学更“接地气”,其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安排等更加符合农民学习特点与规律,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社区教育是真正属于农民的教育,是真正的平民教育。既如此,我们认为,应该对社区教育中心的定位及功能进行认真的反思,一方面要大力提升社区教育中心的地位,另一方面要赋予与其作用发挥相称的地位,并将对社区教育中心发展的重视化作具体的行动。
首先,要将社区教育中心的发展作为政府的行为,纳入地方政府发展规划。各地要根据本地特点和农民需要,制定社区教育中心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行动纲领,进行必要的制度配置和政策创新;在社区教育中心发展的特殊时期,给予更多的可操作的倾斜政策;要加大政府助推社区教育中心发展的力度,将社区教育列入政府考核,促使各行政村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各项社区教育活动。
其次,要加大对农村社区教育中心建设的财政投入。从省级政府层面来看,要有一个关于农村社区教育中心发展经费来源的指导性意见,如根据农村发展的新形势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需要,一方面按常驻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最低教育经费标准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由县统筹,划拨到社区教育中心,另一方面,要实行差别化的农村社区教育中心经费预算政策。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力的差别性以及农民需求的差异性,确定各地社区教育中心的经费预算。如,经济不发达地区按常驻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最低教育经费标准进行财政预算,而经济次发达地区按照1.5-2元,经济发达地区按照最低2元的标准预算,而且实行财政预算保底不封顶。当然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财政预算,还可以根据各地人均年收入进行更加科学的预算。投资是关键,对于依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办学条件较差的农村社区教育中心,给予它积极的财政支持,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其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作用,这是一个真正利民利国的举措。
第三,充实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要从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角度充实农村社区教育中心专兼职教师队伍,保障社区教育活动得以高标准、高质量的开展。一是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要逐年对现有的专职教师进行分批培训,满足现代农民对职业教育培训需求。二是由于社区教育工作者在职称评定等方面很难与中小学教师竞争,今后应将社区教育与中小学教育教师的职称评定分开,以调动社区教育中心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的稳定。三是建立农民教育培训专家师资库,为农民教育提供师资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建立“土、兼、专”结构合理的农民培训师资库。目前,我国从事农民教育培训的教师中,乡土教师的比例过小,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培训学校、机构,在已经形成的培训师资队伍的基础上,挖掘和选拔农民中经营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农民土专家,建立农民培训专家和技术指导人员师资库,在弥补培训师资力量不足的同时,增强农民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另一方面要挖掘民间技艺人,吸收其进入培训师资队伍。
(五)强化正规职业院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职责
在“新四化”背景下,有关职业院校应对自身定位尤其是功能发挥与拓展进行研讨与反思。作为正规的职业院校,其办学条件,无论是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政府投入等等,较之于社区教育中心优势明显,但为什么其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作用的发挥却是微乎其微,职业院校不是最受农民欢迎的教育呢?毫无疑问,职业院校应该是真正的立足区域、服务区域发展的应用型教育。在未来,一方面要将职业教育培训作为其发展的重要一翼,另一方面,要根据区域第一产业发展需求与特点,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自身的重要职责,特别是要担当起培育高层次新型职业农民的重任。农村是广阔的天地,现代农业大有作为,有关职业院校完全应该而且可以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中有所作为。
(六)尽快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工作
新型职业农民较之于传统农民有许多不同的特征,作为新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其素质要求也是不同一般的。为了培育高质量的新型职业农民,更好地经营现代农业,同时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地位的提升,要尽快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的资格认定工作。要为受训农民建立培训档案,以作为新型职业农民使用、考核评优的依据;同时,可以从资金助学、时间保学、措施奖学等方面加以激励;要推行积分管理,不培训的不扶持,不培训的不重用,按照积分作为在农业生产贷款、承包经营、项目申报以及奖励评估的依据。
责任编辑 王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