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江波 樊新哲
摘要:本文在分析“动作”和“运动”的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动作与运动在实践教学中的关系,阐述基础概念分析对提高教师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质量的意义。
关键词:运动技能;教学设计;动作;运动
中图分类号:G63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16)06-0044-03
一、问题的提出
提高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质量是目前体育课程改革讨论的热点。人们分别从宏观到微观、目标到方法、教材选择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实践,这些探讨和实践对当前的体育教学课程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具体制订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计划时,如何依据课程目标确定教学内容让老师产生了困惑。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教师对水平目标“身体活动、体育活动、组合动作和运动技术”四个关键词的理解上,以及在运动技能学习方面的目标表述上无法判定它们的具体指向上。
身体练习作为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主要手段,身体作为参与练习的主要媒介,以及肢体运动是练习的主要形式,《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2011年版)》)提出身体练习是指一系列具体的体育动作或动作组合。例如,课程标准对“身体活动方法”和“体育活动方法”在水平一达到该目标时的具体描述是“身体活动动作”和“基本动作”;在达成目标的举例中,“身体活动动作”分别举例为走、跑、跳、投、抛、接、挥击、攀、爬、钻、滚动和支撑等,“基本动作”在体操、武术、游泳和民间民族民间传统项目中的举例为“站立、纵叉、横叉等”“抱拳、马步”“蛙泳的基本动作”“滚铁环、抽陀螺、跳绳等”。那么,如何区分“身体活动动作”和“基本动作”?“身体活动动作”和“基本动作”各自所列举的例子之间是否可以相互替换呢?动作和运动在《课标(2011年版)》中的作用是什么呢?
二、概念之分析
肢体动作作为构成身体练习的基本元素,它既是体育相关学科研究的对象,又是构建体育教学内容和设置课程目标的主要对象。根据《课标(2011年版)》对体育与健康课程性质的界定,中小学生进行的身体练习是中小学教育内容中具有一定要求的体育动作;体育动作一般以运动技术为基础,学生在从事运动技术学习和运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运动技能。
1.动作之分析
(1)国内现状。
在体育教学大纲时期,“动作”一词最早出现在1942年的《国术教材大纲》和1950年“教材纲要”的“整队和步伐”与“技巧运动”的具体教材中,例如:学习“国术基本动作及简易国术”“基本动作”和“简单动作”。然后从1960年开始“动作”出现在教材的分类中,如:“队列和体操队形基本动作”和“一般发展动作”。1987年大纲在十大项基本教材中,“一般发展动作”被“基本动作”替换。其中,“基本动作”作为重点教材主要包括走与跑、跳、投、攀爬、平衡、悬垂、支撑等,其比重是全年教材的首位。到1988年作为基本教材的“基本动作”被“基本运动”替换,“基本动作”则出现在教学目的任务中。如“通过这些内容的教学,能使儿童初步地掌握各种运动的基本动作和基本活动能力”。这种表述一直延续到2001年《课标》的颁布。进入《课标》时期后,《课标(2011年版)》认为身体练习是由一系列具体的体育动作和组合动作形成的。为了实现“以增进学生健康,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和能力”的课程目标,体育与健康课程在重点强调身体练习是本课程的主要手段的同时,还特别强调运动技能是学生在体育学习和锻炼中完成运动动作的能力(表1)。
在我国,单独围绕“动作”进行研究的文献很少,基本上集中在对“动作技术”和“动作技能”的相关研究上。只有许崇高在2001年依据学习元认知理论,提出了“元动作”的概念,并用元动作概念区分了动作的结构与层次。他认为“元动作”即“动作的动作”(meta-motor)。这一解释包含有两层含义:元动作是“动作的元件”或“动作的构件”;他从生物学的角度确定元动作就是“最初的动作”或“动作的原型”,如胎儿在母腹内的“活动”和初生儿的吸吮、抓握、探究动作。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我国学校体育在对“动作”的使用上有三层意思:第一,动作指向人的基本运动能力,它是由不同的“元动作”构成,例如走与跑、跳、投等,这类动作统称为“身体活动动作”;第二,动作指向构成不同运动项目的基本元素,例如武术中的抱拳、马步等,这类动作统称为“基本动作”;第三,动作按照能体现教学内容性质的身体练习“形式”来理解。
(2)国外现状。
在国外,首先发表有关“动作”(Motor)研究的资料是Tiedemann对他儿子从出生到两岁半动作行为发展的描述,例如,他描述了孩子从“抓、握反射”到自主性“伸”“够”动作的转化过程。在随后形成的“动作行为”研究领域中,动作主要使用Motor和Action两个词来表述,如动作发展中关注“Motor”;动作控制和动作学习中关注“Action”。
Arthur E.Chapman认为“肌肉是身体运动的主要内在动力”。“Motor”的英文原意是“发动机”。用Motor表示动作,其含义是指向由原动肌收缩带动关节而引发的功能性肢体运动行为,意指相同肌肉不同力量、不同肌肉相同力量所形成的不同肢体表现。如不同年龄儿童在投掷沙包时,上肢动作会分别表现出“砍切”“撇”和“鞭打”等不同的动作(Motor)特征。这些动作特征的出现,说明个体在不同年龄阶段的身体活动中参与动作的肌肉以及肌肉的力量是不同的。可见,国外在关注儿童基本动作发展研究时,主要是关注参与动作的原动肌,以及肌肉的力量,即由肌肉收缩带动关节而引发的最原始、最自然的肢体运动。
如果动作发展研究领域中Motor指向通过肌肉收缩带动关节而引发的肢体运动的话。那么,动作控制和动作学习两个研究领域所关注的动作“Action”,其含义就更引深了一步。Magill认为“动作学习是寻求理解人类怎样学习动作技能、有特定目的的动作以及如何促进动作学习”;Payne认为“动作控制研究的是影响人类动作的神经学因素”。“Action”的英文原意是“作用量”。Magill认为“Action”是指由身体、头和肢体活动构成的指向目标的运动。综合以上意思,本文认为当Action表示动作时,其表达的是由于个体神经对肌肉控制的不同,所形成的不同的动作行为,例如个体在投掷沙包时,上肢会表现出“抛”“投”“掷”和“撇”等动作特征,这些动作可能会出现在“原地正面投”“原地侧向投”和“移动中投”等现象中;同时,为了完成特点的目的,“抛”“投”“掷”和“撇”也是人体进行动作学习的对象。
由于Motor指向原动肌自发收缩后引发的功能性肢体行为,而Action是指向个体神经系统控制肌肉后所形成的有目的的肢体动作行为。所以,Motor是Action的基础(基础是指事物发展的根本或起点),Action是Motor的基本表现形式,即Motor指向功能性动作,Action指向基本动作。
综合国内外对动作的理解,本文认为大纲时期和课程标准中所涉及的“动作”是指向“Action”,也就是体育课程的学习内容;当教师围绕运动学习内容进行学情分析时,教师所分析动作是“Motor”。基于动作(Action)是基于功能基础上骨骼肌在神经系统协调作用下的结果,其具有习得性和目的性的身体行为(如不同的肢体动作和走、跑、跳、投、接、滚翻、支撑等)属性。所以,在体育教学中,动作学习与动作控制是建立在了解个体动作发展特征基础上的行为现象。
2.运动之分析
“运动”这个具有体育课程特点的词语,在学校体育中无处不在。上文提到教学大纲1988年把作为基本教材的“基本动作”用“基本运动”替换,并且《课标(2011年版)》四个学习方面中设置了运动技能学习方面。也就是说我国体育理论对运动的理解,既有从教材角度进行的描述,例如田径、球类和体操等,也有从构建课程目标角度的描述。那么,如何理解“运动”在不同语境下的含义呢?
《课标(2011年版)》指出:“运动技能是指……它反映了体育与健康课程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的基本特征,是课程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实现其他学习方面目标的主要途径。其中小学阶段,注重体育游戏学习……在初中阶段,要注重不同项目运动技术的学习和应用……无论在小学阶段还是初中阶段,都要重视选择武术等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项目进行学习。”从以上表述可以看出运动在不同语境下的含义:首先,作为反映体育与健康课程基本特征的运动技能,主要是体现“身体练习”作为体育健康课程主要手段的层面上,也就是说,身体练习作为运动技能学习的主要形式,其主要体现了身体在参与各种活动中所具有的“运行移动”“运转、转动”“肢体活动”和“物体的存在形式及其固有的属性”的普遍特征。其次,“注重不同项目运动技术的学习和应用”中的“运动”则是指向体育课程中具体的运动技能学习内容。以上分析结合对运动的基础分析基本涵盖了身体受到的各种外力和内力,以及“运动”主要描述的是个体行为的时间、空间和时空特征的观点,我们可以得出课程标准中“运动技术的学习和应用”中提到的“运动”谈的是个体技能形成过程中的各个肢体动作的具体问题。
所以,本文认为:运动是指个体在身体练习过程中,肢体在内力和外力作用下,由躯干、头部以及特定肢体或肢体联合参与的体育游戏、运动技术和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的综合行为特征。即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按照课程目标要求进行的各种身体练习统称为运动。
三、动作与运动的关系
Arthur E.Chapman在分析运动的基础时说:“除非在肌肉收缩的某个阶段它是与外部环境有联系的,否则,运动绝对不会发生。如果没有外力推动,那么,身体各个部分只能改变它们的定位,但是身体的总质心不会跑到新位置上去。”结合以上对动作和运动的分析,本文认为动作和运动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表2)。
四、分析动作和运动概念对体育教学的意义
1.帮助教师形成整体的运动技能教学思想
首先,了解学生的动作(Motor)发展特点是进行教学的基础。这种情况在小学低年龄阶段的教学分析中出现,也就是教师在教学之前对学生进行学习基础分析时,教师要了解学生将要学习的基本动作在现阶段的发展特点,也就是形成该动作原动肌对关节和骨骼的控制形式,确定学生现有基础和教学目标之间的差距。其次,把动作理解为Action时,这里的动作是运动技能领域的学习内容。这个学习内容包括基本“身体活动动作”和“基本动作”,前者是指体现各个关节功能的肢体动作行为,如上肢的抛、挥等,下肢的踢、摆等,后者是指体现人类基本运动能力和构成不同运动项目的基础动作,如走、跑、跳和篮球的拍球、足球的运球、体操的前滚翻等。这类学习内容的目标是动作的规范性,包括动作轨迹、动作力量、动作幅度、动作时间等七要素。再次,如果动作(Action)学习的目的是指向规范性的话,那么运动就是不同动作(Action)进行组合后形成的身体活动行为,其教学目标是围绕身体活动行为的空间、时间和时空特征进行设计的。
2.有助于教师依据目标确定教学内容
通过对动作和运动的分析后得出:“掌握运动技能和方法”目标构成是以“动作”为基础,以“运动”为形式,形成了以“身体活动、体育活动、组合动作和运动技术”为核心的、递进的各水平阶段的学习目标体系。在不同水平阶段的教学内容的选择上,由于水平一的“基本身体活动方法”目标是指在身体结构基础上形成最基本的行为动作,所以,其教学内容为:走、跑、跳、投、抛、接、挥击、攀、爬、钻、滚动和支撑等。教师围绕这些基本动作进行教学时,可以围绕这些基本动作的特点设置一些比较简单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目标,以体现出该基本动作的行为特征,所以在教学目标的制定上以体验为主。其次,水平二目标中的“体育活动”是指常见的球类游戏、体操、游泳、冰雪、武术和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等,当这些体育活动出现在水平学习目标中时,其教学内容是指那些能体现不同体育活动特点的“基本动作”和“技术动作”,例如:篮球游戏的“拍球、抛接球和投篮”。再次,水平三“组合动作”是对两个以上带有目的性基本动作的组合学习,例如:山羊分腿跳跃中的“跑”和“跳”是两个基本动作的组合学习。最后,水平四“运动技术”是指为了提高单个动作和组合动作在身体练习过程中的稳定性和高效性,以生物力学原理为依据展开的教学。
5.为分析同一教材在不同水平阶段的教学重、难点提供依据
身体练习是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主要手段,学生达成学习目标是围绕教材进行不断地练习后形成的。教材作为含有教育价值的材料,在体育教学中一个教材经常被不同阶段的教学所选择,由于不同阶段的学习目标不同,该教材在不同阶段进行教学时的重、难点也不同。以投掷沙包教材为例:投掷沙包的动作结构由助跑、引臂、用力和缓冲四个阶段组成。由于水平一的目标是“学习基本的身体活动方法和体育游戏”,也就是说水平一选择投掷沙包作为教材时,学生要学习的内容是组成该运动的不同的基本身体动作,即上肢的“投、掷、撇、扔、挥击、甩、推等基本动作的方法”。也就是说在水平一投掷沙包教材在水平一阶段的教学重点是“上肢不同轨迹动作(投、掷、撇、扔、挥击、甩)是如何形成的”,其难点是“上肢不同轨迹动作形成过程中,各个关节运动中的先后顺序把握”。也就是说:同一个教材出现在不同水平阶段时,其重点和难点要分别围绕个体的“具体动作行为特征”和“肢体行为的空间、时间和时空特征”进行分析,如表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