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邓媛(1988-),女,汉族,重庆人,助教,文学硕士,西南大学,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摘 要:以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对立统一为基础,思想政治教育的灌输与渗透也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在具体的教育情境中,灌输以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为中心,突出主体的主导性;而渗透则以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为中心,突出客体潜在的主观能动性。两种教育模式虽然相互区别、对立,但目的是同一的,并且只有将两种方法结合才能更好地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思想政治教育灌输与渗透的对立与统一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既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又要充分把握马克思主义思想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对立统一;灌输;渗透
中图分类号:G4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2-0100-03
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中非常重要的观点,被列宁称作辩证法的核心、实质。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开篇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1]所谓对立统一,即事物间既存在差异同时又存在联系,正是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思想由来已久,并非马克思首位提出,古希腊哲学家、中国古代思想家对此早有论述。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正如不同音调组合出音乐的和谐一样,世间万物的和谐也是由相互排斥的东西结合而成的。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万事万物有一个合适的度,处于两个极端的中间才是最好的状态,他将这一理念推演至其政治哲学之中,认为中间政体即共和政体是最好的国家形式。而中国古代思想家同样看到对立事物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所推崇的中庸之道便是对对立统一规律一种较为朴素的归纳。例如《老子》中讲到,“万物负阴而抢阳,冲气以为和”。阴阳的对立统一才合成世间万物。又如,“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难依于易,大作于细”,“不为大,故能成其大”,“无为而无不为”,“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去之,必固与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无一不是在强调事物间相生相克,相互区别甚至排斥、制约而又相互联系、协调甚至相互依靠、促进的复杂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因,也为我们提供了分析事物变化发展的方法。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践中,对对立统一规律的把握,有利于研究者更好地分析思想政治教育现状,同时也有利于教育实践者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
二、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对立与统一
理论界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论述先后经历了“单主体说”、“双主体说”、“相对主体说”、“主体际说”等等。无论哪一种论述,实质上都揭示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之间相互区别而又相互联系,即对立与统一的关系。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对立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对立是由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基本矛盾决定的,即受教育者现有的思想道德水平与社会所要求的思想道德水平之间的矛盾[2]。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二分不能简单等同于哲学意义上主客体的二分。哲学意义上的“主体—客体”一般是指“人—物”间的对立,主体是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而客体是物,不具有主观能动性。然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都是人,都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需要对两个主客体概念加以区别。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对立在广义上是指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施动者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受动者的区别与对立,即二者在性质上的差别。这里主要强调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所具有的主体性,包括主导性、能动性、创造性、前瞻性等。其中主导性是主体性的核心,是人在实践活动或认识活动中成为主体的充分必要条件,只有在实践活动或认识活动中具有主导性的人才能成为主体[2]。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则强调客体性,包括对象性、被动性、被支配性、受控性等。哲学上所讲的客体(物)的客体性主要包括对象性和“物性”,其中对象性是客体的本质属性。受教者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具有对象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受教育者是客体。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表现为潜在的能动性,因此调动受教育者的潜在能动性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的关键,也是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在一定条件下统一的关键。
(二)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统一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统一表现为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都是人,具有人所有的共性,在这一意义上,二者具有同一性。其次,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是相互依存的,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正是因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思想政治水平未能达到社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作为社会要求的代言人,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双方各取所需,相互依存。最后,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种转化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对于同一个人而言,在不同时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身份互换,如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在接受教育时是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在毕业成为教师之后,从事思想政治专业课程讲授,则成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又如高校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是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存在,但在参加各类辅导员职业培训时则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存在。另一种形式是存在于同一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之内,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外化出的教育内容完全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所吸收、内化,最终形成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在思想、政治、品德等各方面的统一。
三、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对立与统一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对立与统一是建立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对立与统一基础之上的。正是因为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间存在的这种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关系,导致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在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进行教育活动的时候需采取既要联系客体又要区分主客体身份,既要从客体实际出发又要坚持主导地位的双管齐下的方法。因此,宏观上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应是灌输与渗透并行的两种对立而统一的方法。首先,灌输与渗透是两种相对立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灌输,强调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中心地位,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中,教育者主要通过正面的、直接的、系统的教育,对大学生施加影响,使之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形成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而渗透,则强调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中心地位,在我国高等教育中,教育者通过构建一定的环境和氛围,使大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熏陶,从而形成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价值取向。灌输主要依靠真理的说服力,依靠理性力量,而渗透则有赖于感染力,倾向于情感力量。其次,灌输与渗透又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两者之间相互作用才能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效果,两种教育方法的目的是相同的,于是在这一意义上两者达到统一。不可否认,仅依靠灌输或者仅依靠渗透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若仅强调灌输,只注重教育者想要达到的目的,生搬硬套马克思主义教条,而忽视被教育者的身心发展状况和实际成长需求,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则被架空,所有理论成果只会沦为一纸空谈;若仅强调渗透,放任被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未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自由选择,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阵地,必然使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导致思想政治教育成果化为乌有。
高等学校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基地,承担着青年学子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责任。现阶段,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党团组织建设等方法展开,基本体现了灌输与渗透双管齐下的模式。
(一)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
思想政治课程是大学生的必修课,主要通过集体讲授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我国高等学校的思政课课程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在思政课教育情境中,授课教师作为教育主体处于中心地位,因此课堂教学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上属于灌输模式。学生根据教师的讲授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了解基本国情,培育科学发展观,认识国家的前途命运,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确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思政课的教育效果一般是通过闭卷或开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评估。然而,对于大部分学生而言,通过一到两周的突击记忆,便能顺利通过考核,至于学生对思政课的教育内容实际内化了多少,并不能完全通过考试量化。同时,即使学生完全掌握了教学内容,也无法确认学生是否在实际生活中将所学知识外化为自身的思想道德行为。因此,尽管思政课程能够从宏观上系统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能够从一定程度上以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引领学生,但仅仅依靠课堂教学的思想政治教育成果难以量化,难以对学生形成客观的思想政治状况评价。
课外实践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课堂教学的不足。课外实践主要包括社会实践和校园活动两种形式。在课外实践中,学生按照社会、学校要求,结合自身创造力、想像力开展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实践中锻炼能力、提升素质,在实践过程中切身体会、内化社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调整、规范自身思想、行为,将课堂所学真正外化于现实活动之中。在课外实践的教育情境中,学生处于教育情境的中心地位,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去自主感知、吸收思想道德规范,从而达到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因此,课外实践属于渗透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二)党团组织与学生组织
高校党团组织是以党员教师为中心,紧密团结优秀党员、团员学生的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高校党团组织内部,教师处于思想政治教育中心地位,通过党团课培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优秀大学生进行思想理论教育、先进性教育;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培养、锻炼、发掘、吸收先进分子,壮大组织队伍。因此,在党团组织内部的教育情境中,思想政治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而言是灌输式的。然而在高校党团组织外部,通过党团组织自身内部建设树立先进学生典型,通过发挥先进典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学生群体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向模范看齐,实现潜移默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因此,在党团组织外部,党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对大学生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时又是渗透式的。
高校学生组织是指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学生班级等大学生群众组织。学生在学生组织中,通过开展、参与种类繁多的校园活动、社团活动、班级活动等,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因此,学生在学生组织中处于教育情境的中心地位,能够充分发挥学生自身在教育活动中的想像力和创造力,充分调动学生自身在教育活动中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实现渗透式的思想政治教育。
(三)学生管理与服务
高校教师如辅导员、班主任在进行学生管理的时候是处于教育情境的中心地位的,在对学生的学习、生活进行管理的同时,以正确的思想政治道德观引导学生,以规范的校规校纪严格要求学生,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因此学生管理活动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灌输式的。然而,在学生服务中,如在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或是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学生的实际成长情况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关注重点,如何在服务学生的同时引导学生正确地看待自己、看待环境,如何让学生在接受帮助的同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关切。当然,具体学生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因此在高校学生服务活动中,学生处于思想政治教育情境的中心地位,通过帮助、服务学生使学生自觉或不自觉地认同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实现渗透式的思想政治教育。
灌输与渗透,无论在哪一种思想政治教育情境之中都不是绝对割裂的,这也是对立统一的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做到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党团组织建设与学生组织建设相结合、学生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才能更为有效地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同时,每一种教育手段自身也并非绝对的灌输或绝对的渗透,都或多或少地需要结合相对立的手段实现自身更好的教育效果。例如,在课堂教学中,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传统的讲授、灌输方法虽仍然占据课堂教学的主导地位,但为了更好地适应学生的接受习惯,思政课堂教学也通过借助课件、视频等电子设备,加以课堂讨论、学生展示等形式,结合青年学生关注的与思想道德相关的时事、网络话题,使课堂气氛更加生动活泼,调动学生的参与性与积极性,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课堂环境中自然而然地领悟教育内容,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的。又如,在学生服务中,在解决学生现实的心理或经济问题的同时对学生进行思想渗透,但与此同时不能放任学生思想自行蔓延扩展,形成不良心理因素或养成拜金、享乐的生活作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以教育主导者的身份把握在服务学生过程中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其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9.
[2]何良伟.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探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