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14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从国家层面正式启动了现代学徒制教育改革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现代学徒制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成效并不十分突出,未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更谈不上构建完整现代学徒制教育体系,当下亟需从办学模式变革、招生模式变革、教育模式变革、优选合作企业、重建职业技能认证体系、打通职业教育的上升通道等方面着手,扫除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障碍,确保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顺利实施。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困境;对策
作者简介:方一鸣(1979-),男,江苏如东人,南通职业大学讲师,研究方向为高校教育管理、校企合作。
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教育改革研究”(编号:2015SJD6450),主持人:方一鸣。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07-0076-04
“现代学徒制”是围绕着“学徒制”这一核心,以企业与学校的深度融合为基础,把现代学校教育理念融入到传统的学徒制培训的一种职业教育制度。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因其诸多优点,现代学徒制在德国、英国等西方制造业强国深受追捧,成为制造立国、技术兴国的重要支撑。
一、我国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概述
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
随后,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从国家层面正式启动了现代学徒制教育改革工作,遴选了一部分职业教育发达地区和职业院校率先试水现代学徒制改革。一年多来,试点地区和试点院校在坚持政府统筹的基础上,学校和企业间坚持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坚持系统设计,实现重点突破。逐步尝试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可以说,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通过学徒制改革的实施,政、校、企三方加强了联系与沟通,逐步实现了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的工作模式[1]。其次,因为现代学徒制要求培养的学生不仅要具备理论知识,更需要有良好的实践经验,这就倒逼高职院校加快了教育教学改革的进程。第三,由于现代学徒制是学业与择业的统一,学生在学习或学徒的过程中,企业会给予奖助学金的奖励或资质,而且由于培养的学生大多数能为合作企业所接纳,无形中解决了一部分学生的学业费用和就业问题,加速了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步伐。第四,由于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方向更具确定性,学生经过两到三年的学习和培训能够迅速的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这不仅稳定了企业的用工来源和技能人才储备,更为区域经济未来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
最重要的一点,这些试点地区和试点院校开展的尝试,为中央出台国家层面的学徒制改革实施细则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和依据。
二、现代学徒制试点遭遇困境的原因分析
虽然说,近年来开展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的来说,成效并不十分突出,未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更谈不上构建完整现代学徒制教育体系,究其原因,主要如下:
思想认识不够。国外的学徒制教育模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全体企业和国民对此认同度很高,参与的热情很高,企业也把培养合格的学徒作为自己的社会责任,而我国还未上升到这种高度[3]。此外,由于中央未出台统一的实施细则,地方政府在统筹规划这项工作时往往不能大胆开展工作,更有一些懒政的职能部门,采取观望态度,总希望上级能够给予明确指示,这些都延缓了这项工作的开展进度。此外,一些院校在实施学徒制改革时仅仅把它当成是一项解决当前教育资源匮乏、生源不足及就业不畅等问题的临时措施,缺乏深层次的改革意愿。还有一些高校在改革进程中触碰了一些保守传统教育观念人士的利益,工作遇到了阻力,暂时搁浅。
保障措施不完善。我国目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对于学徒制的界定都比较宏观,尤其是如何界定“学徒”的法律身份,是学生还是员工还是二者兼有没有明确说明。此外,政策制定上缺乏激励和惩罚机制,导致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企业没有热情参与学徒制改革,院校缺乏有效手段招揽合作伙伴。
学徒制与现存的职业资格制度不匹配。西方的学徒制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教育制度,更是一种劳动职业资格制度。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就是围绕着一系列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展开的[4]。而我国现有的职业教育却未能密切围绕职业资格证书,甚至有些学校一味追求通过率而使用通过率极高的行业或中介机构的证书替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技能证书。这些都是与现代学徒制的育人理念相违背的。
利益驱动因素不一致。国家推动学徒制教育改革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社会劳动者,解决当前社会经济转型遇到的用工矛盾;学校参与学徒制改革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要求,提高育人水平;企业参与学徒制教育是为了稳定用工关系,储备劳动力。因此,国家和高校的利益驱动因素基本一致而与企业却有错位,这也导致了合作过程中企业的积极性不高。
三、破解现代学徒制试点困境的对策研究
笔者认为,目前不宜出台国家层面的实施细则和方案,因为国外的学徒制制度的确立也是经历了长期的实践检验,仓促出台不能充分考虑地方特性,反而会限制学徒制在中国的生根和发展。目前,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下一步全国推广提供一手数据和实践经验。
(一)变革政府主导办学模式
目前来看,学徒制最大的障碍在于企业的积极性不足,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将学徒制试点工作与企业的目标和诉求相结合,简而言之就是把政府、院校、企业捆绑为一个利益共同体。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其实已经为我们指明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向。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比较具有代表性。浙大城市学院投资方有三个,其中浙大以品牌投入6000万元,杭州市政府投入6000万元,浙江省邮电管理局投入5000万元校产[5]。股民为什么每天盯着股票的走势图,为什么关切所购股票企业的发展,因为和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只要实施了院校的股份制改造,就可以将政、校、企三方的利益捆绑,让三方成为一致行动人。
考虑到目前院校都是规模庞大,动辄固定资产数十亿,可以参照浙大城市学院的做法,不需要把整个院校整体实施股份制改造,而是各个独立学院分别实施,这样可以降低改造成本。由国有投资集团代表政府出资至少三分之一,院校主要以固定资产或品牌价值、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入股三分之一以上,确保院校的控股权,企业以资金、厂房、设备或技术入股最多三分之一,其中资金不少于50%,三方根据股权比例选派代表建立真正意义的院校董事会,将各自利益捆绑,彻底解决利益因素驱动点不一致的问题。调动企业参与高职院校改革和创新的积极性。
(二)放宽当前招生录取限制
目前高校的招生模式任然基本延续几十年的高考录取模式,即使在一些试点注册制的学校中第一考量的还是学业测试。这种录取模式其实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徒制试点的生源规模。
国家应该放开试点学校或者学徒制试点专业的招生限制,面向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农民工等等,尤其对中西部地区生源更应该放宽标准,变原有的纸面考试为综合考量,不一味关注考生的学业成绩,而应重点考察生源的诚实肯干、吃苦耐劳的精神,这样下来,既能拓展院校生源,又能为企业员工培训提供方便途径。
此外,针对学徒来源会出现的良莠不齐的状况,招生时以专业大类招生,不分方向,或干脆不分专业,设定一个学年的过渡期,主要考察非高考来源生源是否能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过程,过渡期后,考察合格的顺利分专业继续学习,不符合学徒要求但是能基本完成学业的转入其他非学徒制专业学习,其他的根据情况进行分流。
(三)调整单一人才培养模式
要充分认识学徒制改革实质是学业与就业的统一,同时也要考虑就业是一种双向选择的过程[6]。必须变革现有的教育模式。统筹将公共基础课程和职业道德和素养的培训在第一年级完成,这是一个准学徒制阶段,也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一年级结束,学员将选择不同的企业进入真正的学徒制学习,从此变成双重身份的学员。
此外,为了配合招生模式的变革,高职教育的发证模式也应该有所变革,可以在学徒制试点专业实施学历+学徒+技能证书、学历+技能证书、单学历证书、单技能证书等四种发证模式。
顺利完成学校和企业共同学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取得三种证书,其他的视情况分别发证,对于上述提及的其他分流学员可以对其进行单技能证书培训,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发证。
对于已经和企业签约进入学徒班学习的学生,为了制约他们对职业不忠诚的问题出现,毕业时可以先发学徒证及技能证书,设定2-3年的学徒考察期,考察期满发放毕业证书,这样既不影响学生就业,又能最大限度的限制学生随意跳槽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仔细遴选学徒制试点合作企业
首先,企业有培养人才的内在需求。目前来看,很多的学徒制试点院校的合作,都是关系好的企业在帮学校完成“学徒”的培养,这就失去了改革的意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学徒制应该是从企业的发展角度考虑,为企业培养能够适应事业长远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而且,只有企业有了急需人才内在需求,才会有热情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7]。
其次,企业要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企业的规模决定了将来开展学徒制培养的人数和规模,也决定了将来接纳这些学徒就业的能力有多强。而企业的知名度则会影响学徒制班的招生,和将来对这部分学徒的岗位吸引力。以德国为例,2012年德国500人以上规模企业开展学徒制的比例高达96%,而9人及以下规模企业开展学徒制的比例仅为38%。与这一数据相联系的还有学徒完成学徒制后在本企业的留任率,同年德国500人以上规模企业的学徒留任率为79%,而9人及以下规模企业的学徒留任率仅50%[8]。所以,选择规模的知名企业,就无需担心合作是否能进行下去以及能持续多久。
第三,企业要有较强的科研和培训能力。现代学徒制要求合作企业全程参与招生、教育教学、考核、就业等人才培养的各个过程。如果企业没有较强的科研力量,没有良好的师资配备,没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可能也无法培养出合格的学徒。而在欧洲国家,对于参与学徒制教育的企业审查条件其实是很严格的,包括企业的硬件、企业教师水平、教学计划、教学水平反馈等等都有一套审查标准。我国的企业在这方面应该向欧洲国家的企业靠拢[9]。
(五)重新构建职业技能认证体系
目前的职业技能认证主要以人社部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主,辅以相关行业或部委的职业证书,虽然从2013年开始,国家已经在逐步清理一些不合规的考核发证项目,但是,目前情况看,行业协会或社会机构挂靠或冒用相关国家机构滥发证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而且就目前人社部门的考试来看,通过率也太高,其中水分可想而知,还不乏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充当中介的角色,包百分之百拿证,这些都已经极大地影响了国家职业技能认证体系的权威性。因此,必须尽快实现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认证鉴定体系,甚至上升到准国考的高度,严格发证的各个环节,确保鉴定质量,保障学徒制改革培养出合格的人才。另外,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技术和设备优势,将一部分鉴定工作转移到企业进行,或者在严格审核的情况下委托或授权企业发证,也有利于企业积极参与学徒制教育。
(六)打通职业教育上升通道
从学徒制试点一年来看,很多地方的学徒制招生并不如想象中火爆,甚至出现了招生困难,其中一个很大原因就是目前的职业教育通道基本到大专层次就戛然而止,而大部分升入高中的学生梦想至少是能取得一个本科文凭;此外,很多已经在职业院校学习的优秀学生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方式转入其他普通本科高校继续自己的学业,这种转换的过程其实已经逐渐丢弃了业已接受的职业教育理念和素养,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逐渐丧失。这就是为什么职业教育发展这么多年,中国还这么缺乏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因此,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必须打通职业教育学生从中职、专科、本科甚至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实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混搭,建立人人皆可成才的“立交桥”[10]。这样才能彻底解决职业院校、学徒制试点的招生和人才培养问题。就目前来看,至少应该允许一部分符合标准的高等职业院校率先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院校,让社会和市场来检验他们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七)国家修改相应法律或规定
由于“学徒制”改革也只是近几年才正式提起,再加上国家立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劳动法、合同法及配套的法规中都找不到“学徒”的法律定义,也就无法确立法律赋予学徒的权利和义务。而现实生活中,学徒这一特定人群已经在慢慢壮大,一旦出现劳资、工伤、医疗、保险等各方面的问题时都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这对于保护学徒的合法权益,保障学徒制的实施无形中设置了障碍[11]。因此,当下急需要做的就是国家立法部门立即着手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以司法解释、补充条款、部委规章的形式先解决学徒的法律身份问题。
相信,解决了以上的问题,各地的学徒制试点可以顺利实施,国家层面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出台也就成了顺水推舟的事情。否则没有试点的基础上仓促推出全国实施细则必定无法适应我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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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扬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