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乡镇综合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016-05-14 10:17刘源泉
当代农村财经 2016年7期
关键词:乡镇

刘源泉

摘要:近年来,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积极探索乡镇综合体制改革。通过铸造理念、优化管理、科学统筹等,力促乡镇综合体制改革“破茧成蝶”。

关键词:乡镇;综合体制改革;“碧江模式”

近年来,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积极探索乡镇综合体制改革。通过铸造理念,成立“乡镇规委”,提升改革创新力度;优化管理,实施“小部制”瘦身改革;科学统筹,深化产权改革;素能培训,推进乡镇执法,提高改革执行力;促进就业,实施“雁归工程”;建立体系,健全风险评估;转型升级,打造示范园区;激活内需,建设美丽乡村。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力促乡镇综合体制改革“破茧成蝶”。

一、碧江区乡镇综合体制改革基本情况

碧江区辖4镇5乡4街办,9个乡镇占据全区“半壁江山”。在乡镇综合体制改革中,以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坚持“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紧紧抓住乡镇这“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前沿阵地”,探索出全国乡镇工作转型升级的“碧江模式”。

自2015年8月实体化运作以来,碧江区严格按照“精简、统一、高效”思路,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具体办公,组织实施检查督办。对上保留、对内统筹,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一使用,将原有7站8所整合为“三办三中心”,架起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连心桥”,解决“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良好格局。

对被省列入全国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坝黄镇,专门出台《关于坝黄镇党政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关于支持坝黄示范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关于赋予坝黄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科学设置行政机构9个(党建办、法制办、安监办、计生办、规划办、群众工作办、综合执法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经济发展改革办)以及事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监测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林业环保站、村镇规建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扶贫办),增设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办。采取委托、授权等形式,依法下放产业发展、社会管理、民生事业等权限7类147项,目前成效显著。

二、碧江区乡镇综合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多方协作。

1. 成立乡镇规划管理委员会。统筹各乡镇(街道)成立规划管理委员会,落实编制、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制定集中建房五年规划、实施计划;召开规划委员会议,完善建房程序审批,严控农村农田建房,有效推动城镇规建;建立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让人社、公安、房管、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数据信息实现共享,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城建步伐。

2. 打造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围绕设施化、科技化、景区化、市场化建设目标,以市区蔬菜保供、生猪养殖为主导,推进“企业+基地+合作社”模式,探索“企业+村级组织(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利益联结机制,以“生态、高效、循环”为理念,推进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发展,为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效涂上浓墨重彩一笔。

3. 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点。围绕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等项目化、实物化,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因地制宜打造美轮美奂山水园林村寨、民族特色村寨等靓丽乡村,规划编制,收储土地。

4.改革农村产权。深入推进农村“四权”确权颁证,激活农村沉睡资本,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效益的“三资转化”。简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的确权手续,缩短流程。

5.实施“雁归工程”促创业就业。深入实施“雁归工程”,完善就业创业数据库,严格执行工作动态月报告。召开推进会、专题会、培训会,组织专门队伍为“归雁”讲解创业就业优惠政策,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创新服务方式,调动综合要素,撬动“雁归”活力,助推经济发展。

6.探索乡镇综合执法制度改革 。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能放则放、按需下放”原则,探索建立部分执法权限和事项委托(交办)乡镇执法,走出“一支队伍管全部”综合执法模式。规划编制机构,成立临时机构,把创建、村管、国土、民兵、派出、工商、安监、综治、司法等部门纳入综合执法队伍,由分管领导带队,重点开展安全领域、违章建筑、整脏治乱、社会稳定等方面执法,有效打击违法,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7.探索小部制改革。制定《铜仁市碧江区乡(镇、街道)机构运行机制“小部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从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落实验收、总结提高四阶段有序推进,精简机构,优化岗位,促进工作转型升级,实现“1+1>2”效果。

8.探索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重大项目、民生工作、社会管理和诱发性事因等问题作为风险评估重点内容,凡涉及公共、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坚持以民生、社会、资金链、干部能力、舆论炒作及诱发性问题等六类风险点为切入口,成立项目建设服务组跟踪服务,制定应急预案,处理突发风险,营造和谐氛围。完善预警排查、调解优化、评估落实,全力构筑预防、缓解、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以新思路、新办法掌握维稳主动权,推动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安居乐业。

(二)统筹谋划,规范操作

1.宣传造势。借力报刊杂志、广电网媒,加大对外宣传报道力度。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举全区之力支持试点乡镇改革,现场落实项目建设、部门帮扶、下放权限等相关工作。

2.规范行为。印发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融入支持政策项目办法内容,作为改革总蓝图。

3.不断完善。理顺区级、部门和乡镇之间的机构关系,做好下放权限交接,确保“下得去、接得住、管得好”。根据试点乡镇承接能力简政放权、大力放权,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增加下放管理事项,健全完善乡镇功能。

(三)围绕中心,促进发展。

1.抓好乡镇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高规格重新编制乡镇发展规划,重点抓好城镇、村居、产业、交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编制规划“五位一体”发展。坚持“以城带乡(镇)、以乡带村”思路,抓好小集镇、中心村建设,加大特色食品、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建设,推进绿色发展,打造美丽乡镇。

2.大力发展支柱产业。确定经济建设、公共服务等民生保障项目,部门帮扶,奖惩兑现,一月检查,半年小结,年底“算账”,强化责任,有序推进。

3.加强社会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强化信访维稳,舆论引导文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等的申办率,保障民生。

三、碧江区乡镇综合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运行机制与职能转变存在矛盾。

1.权利、责任不统一。尚未制定部门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与乡镇协调力度不够、管理缺位。存在职能泛化现象,政治、经济、社会等事务无所不包,土地、环保、规划、城建等部门习惯给乡镇分任务、下指标,而将实际处置权、执法权上收,令乡镇承担无限责任、享有有限权利,权责不统一,发生“越位”、手段“缺位”、担责“错位”。

2.事权、财权不一致。区级财政只给乡级拨付保证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而一些专项工作新增任务经费是以区直部门拨付,各部门以乡镇为单位分配任务,自己督导,且很少在安排任务时下拨经费,使乡镇事权财权不匹配,增加乡镇负担。

3.乡镇维稳压力大。农村矛盾纠纷多,乡镇面对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有心解决、无权处置,境地尴尬。

(二)队伍建设与形势要求尚有差距。

1.进人渠道窄,岗位普遍缺人。乡镇干部一般只出不进,很少有人愿留乡镇,造成进人渠道狭窄,岗位普遍缺人缺编,不少干部身兼多职,疲于应付。

2.干部交流少,晋升空间小。乡镇干部在同一乡镇工作15年以上者达50%以上,基本是干了一辈子都在原地踏步,晋升空间小,进取热情随年龄增长衰减。

3.干部待遇差,生活条件苦。区县财力有限,津补贴少,乡镇干部待遇相对县直机关差别较大。有的乡镇事业干部与行政干部同工不同酬,平均相差400余元。工作缺乏交通工具,摩托下乡自出油费。办公居住条件滞后,影响工作热情精力。

(三)乡镇财力与工作需要不能对接。

1.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不足。一些乡镇只好四处“化缘”,把精力放在找项目、跑资金上。在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群众自筹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要想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完成,只能挤占其他资金或举债建设,新债务时有发生。

2.维稳工作经费并无固定来源。平均每个乡镇一年用于维稳开支都在10万元以上,多的超过60余万。这些开支无来源,只好挤占其它资金,日常工作难以展开。综合考核体系与乡镇实际脱节,为应对考核检查,部分乡镇把一些能综合进行的工作分开部署,设置多套机构,准备多种档案,无形中增加乡镇负担。

四、深化乡镇综合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整合资源,防止一放就乱。

积极探索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评定,以乡镇编制总数为基数,适当增加较高职级岗位核定比例。加强规划委员会实体化运转和下放行政综合执法权限,加强知识培训。制定配套办法,建立与乡镇协调配合工作机制,防止一放就乱,定期完成其它乡镇执法机构。

(二)搞好队伍建设。

1.提高待遇。加快事业编制干部工资改革步伐,落实各种补贴,年终目标考评奖励与行政干部一视同仁,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做好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放宽直接从事农技服务评定条件,鼓励优秀人才到一线服务。谋划统筹解决乡镇干部住房问题,全面摸底住房状况,依托城镇选择基础较好乡镇试点,探索“集中统一、分片联建”形式,提供土地、税收等政策扶持,降低成本,让乡镇干部买得起、住得下,力争用3至5年时间解决乡镇干部住房问题。

2.优化队伍。加大乡镇干部选拔力度,确保能进能出、优势互补。加强乡镇与部门、贫偏与发达乡镇干部间交流,从一线事业干部、优秀学生村官中招选公务员,补齐乡镇干部空缺。设置一定数量的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为工作时间长的优秀普通干部提供更多晋升机会,促其安心工作。

3.加强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提高乡镇干部政策法律、农业科技、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等知识能力。

(三)加大对乡镇财政支持,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

1.明确支出责任。属区县、乡镇同管事务,要充分考虑乡镇承受能力,尽可能降低乡镇财政负担;属跨乡镇公共事务,要合理确定分担比例,保证基本办公经费,加大当地经济社会、生产条件改善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把乡镇维护农村稳定、应对突发事件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

2.提高保障能力。省市、区县财政公用事业费支出预算,要进一步向乡镇倾斜并区别对待。偏远乡镇公用经费标准要高于一般乡镇,一般乡镇公用经费要高于区县部门,并根据财政实际状况,提高人均公费标准。

(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励大胆工作。

1.实行分类考核。因地制宜“一乡一策”,设置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考核指标,其权重要根据难易程度有所差异。对贫困山区乡镇,宜以生态观光农业、林特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考核为主;对毗邻城区、开发区乡镇,可着重考核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经济发展指标。同时,大幅度提高乡镇富有个性特色的创新工作在考核中的权重,力求全面务实。考核指标既要突出经济建设重点,又要凸显个性特点。对不属乡镇职权范围内的任务,不搞“强迫式”分解落实。对实行“以条为主”管理的部门工作,只考核乡镇协调配合是否到位,取消自定“一票否决”事项。

2.扩大社会评价。在通常考核基础上,吸收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考核评价,既征求区级部门意见,又更多听取村组和服务对象意见,使考评结果更符合实际情况。

(作者单位: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政府督查室)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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