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1年,法国人托克维尔与他的友人博蒙踏上了美利坚的土地,他此行名义上是要考察美国的政治制度。回国后,托克维尔写成了他的不朽名著《论美国的民主》。
对乡镇的考察是他美国之行的第一站。托克维尔之所以首先考察美国的乡镇,一方面是由于乡镇是一种最自然的人类组织状态,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乡镇,而且乡镇的组织构成了一个国家的制度状况的基础;另一方面,按照托克维尔自己的看法,乡镇自由是"在各种自由中最难实现的",因为它"最容易受到国家政权的侵犯",由乡镇组织的状况可以想见国家制度的状况。
在当时的美国,乡镇的人口规模大约为2000~3000人,相当于现今中国一个村的规模。立法与行政工作几乎完全是在被统治者面前完成的,在乡镇一级实行的是直接民主,没有乡镇议会。在任命行政官员后,由选举团对他们进行全面的领导,工作程序非常简便,而乡镇的行政官员都要按照本镇居民早先通过的规则办事。官员若想对既定的事项作出更改,或拟办一项新的事业,就要请示他们权力的授予者。比如,某日他们打算创办一所学校。几位行政委员就要找一个日子,在事先确定的地方召集全体选民大会。在大会上,由行政委员提出具体的事项,然后由大会对所有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确定办事规则、地点及经费的筹集等等,然后交由行政委员去执行。这使托克维尔感到耳目一新。
为什么美国人能够安享乡镇自由呢?这与美国的法律和政治制度有很大的关系,但更离不开美国的民情。用托克维尔的话来说,"在美国,乡镇不仅有自己的制度,而且有支持和鼓励这种制度的乡镇精神。"所谓乡镇精神,大体是说乡镇居民对本地公共事务的参与、决定以及对乡镇的依恋、热爱。托克维尔说:"新英格兰的居民依恋他们的乡镇,因为乡镇是强大的和独立的;他们关心自己的乡镇,因为他们参加乡镇的管理;他们热爱自己的乡镇,因为他们不能不珍惜自己的命运。"这样,乡镇生活可以说每时每刻都与自己休戚相关,每天每日都在通过履行一项义务或行使一项权利而实现。"这样的乡镇生活,使社会产生了一种永往直前而又不致打乱社会秩序的稳步运动。"正是美国居民对乡镇事务的参与和热爱,造就了新英格兰幸福甜美的乡镇生活。
后来,托克维尔在书中总结出了一点,美国之能维持其制度,应归功于其地理环境、法制与民情,但法制重于地理,民情重于法制。制度与文化,被托克维尔称为"民情"的东西,构成了一个社会的两种主要特征。
(摘自世纪中国网,本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