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超限运输引入刑罚的重要性

2016-05-14 01:08袁志野李响
魅力中国 2016年7期
关键词:刑罚交通运输

袁志野 李响

摘要:随着我们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公路运输在交通运输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被公认为公路头号杀手的“超限运输”屡禁不止,严重的阻碍着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大量的社会危害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关键词:交通运输;超限运输;刑罚

一、超限运输危害巨大

1.造成公路面过早出现破损,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涉嫌构成破坏公共财产罪。实践证明,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是造成公路损害的直接原因。根据有关权威研究分析,超限运输对路面的损害程度是呈几何级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公路的损坏会增加40%,超限二倍的车辆行驶一次,其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正常车辆行驶16次。

2.造成公路桥梁的损坏,涉嫌构成破坏公共财产罪。超限超载的大型车辆,由于其车货总重及轴载质量大大地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甚至直接造成桥梁坍塌的恶性事件,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2012年8月24日,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发生断裂坍塌,正在行驶的4辆货车从空中摔下路面,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调查公布最终报告,其事故主要原因货车超载,专业证实,当时桥上4辆车已超出该段桥梁设计载重的数倍,是塌桥的直接原因。

2012年7月18日,一辆载重超过160吨的超载货车在通过北京怀柔宝山寺白河桥时,该桥发生坍塌,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经济损失超出1500万元。

3.造成大量的国家财产损失,涉嫌构成破坏公共财产罪。由于大量的超限运输车辆超负荷碾压作用,使得公路的行车带过早地出现坑槽、拥包和沉降带等现象,严重地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为确保公路的正常使用,公路的管理机构不得不提前进行大中修,致使公路的使用寿命为之缩短,无形中增大了公路的投入和产出比,经济效益大大地降低。

4.造成公路生态环境的破坏,涉嫌破坏环境罪。由于超限运输车辆总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其排放的废气相应成倍的增加,严重地污染公路的绿化环境。另外,由于装载过多等原因造成货物遗漏、抛油等现象的发生,又造成公路路面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5.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由于超限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极易出现轮胎爆裂,刹车失灵,转向失灵、抖动,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现象,造成交通事故频发,具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二、行政处罚震慑力弱,对超限治理作用有限

多年来我们对超限的治理一直采取行政处罚手段,实践证明这种处罚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总体效果不够理想。

1.行政处罚相对于刑事处罚而言,严肃度较低,不能给人以震慑。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虽然对违法者都有惩戒和教育的双重作用,但侧重点不同,也就导致了对案件的重视程度不同。行政处罚注重的是对违法者的教育,制裁只是教育的一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才是行政处罚的真正目的,只要客观上达到了这个目的,行政处罚的作用也就达到了。而刑事处罚,更注重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当然在制裁的过程中也包含着对违法者的教育,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但要给予制止和纠正,而且必须要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

2.行政处罚经常存在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行政处罚适用的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依据虽多,但细化不够,多数处罚标准制定过于粗放,导致执法者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在执法过程中滋生腐败,重罚款轻纠正,常常以罚代管,执法人员徇私枉法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影响了超限运输治理的效果。

三、发达国家早已将超限运输引入刑罚,我们可以引以为鉴

超限运输是伴随着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行为,是全球性的问题,各国在治理上也采取了多种措施,比较先进的是:我们的邻国韩国和大洋彼岸的美国,他们早已将超限运输引入了刑罚。

1.美国治理超限运输采取三种处罚方式。一是对违章车辆发出违章传票,确定罚款金额和路产补偿金额并将驾驶员和运输企业列入不良记录档案;二是强制卸载或均载(移动货物到轴载不超限);三是对严重超限超载或屡次违章者采取司法行为,包括刑事诉讼,短期拘留直至多达一年以上的监禁。

2.韩国法律规定,超限行驶者或者强迫驾驶员超限运营者可处罚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万元韩币(约合人民币1.5万元)以下罚款,擅自改装车辆或妨碍检测者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7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2万元)罚款。超限车辆一经发现,可由公路管理部门直接引导至法院接受法律惩处。

四、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将严重超限运输列入刑罚范畴

应尽快建立健全交通管理的法律体系,明确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或参照标准,制定超限超载车辆的公路赔补偿制度。规范公路行政执法体系,明确执法范围、职能,细化各级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确保公路治理超限运输有法可依。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的同时应学习美、韩两国的先进理念,将严重超限运输行为的列入刑事处罚条款,明确超限运输行为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受到刑事处罚,以此震慑不法企业主,使之不敢进行此类不法行为,从而逐步消除超限运输的念头,从而杜绝超限运输。

四、结语

超限运输治理是一个极为复杂而艰巨的过程,涉及问题多,治理难度大,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我们应主要依靠公路运输系统各部门的紧密协作,通过严格的政府管制,不断健全现行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并将超限运输行为引入刑罚,引起社会上广大车主的重视,用刑罚震慑货运车主,让车主“不敢超”,杜绝超限运输行为,最终达到保护公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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