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民族乐器,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早在殷商时代史书就有关于笙的记载。笙是我国民族乐器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也是能够演奏和声的吹管乐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无笙不成乐(队)。何以如此呢?
一、笙有平衡各声部的作用
笙本身的作用在融合音色方面是独一无二的。毋庸置疑,笙的和音就是融合乐队音色的完美表达。笙的柔美音色也是其它乐器所不能比拟的。由于簧片发音原理,吹、吸都能发音,这就使得在旋律的演奏中,笙的音色既轻松流畅又毫无痕迹。
笙的音色在民族器乐合奏中具有强烈的“磁性”和“粘性”是民族管弦乐中相互包容、融合的桥梁和纽带。笙的加入并使用和声演奏,弱化了其它乐器的个性鲜明的音色,使其相互吸引、依附,使合奏音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成为非常协调动听的合奏音色,增强了感染力,增强了试听效果。因此,笙在乐队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二、笙有固定音高的作用
笙是固定音律乐器,不易变音,因此有着固定音高的作用。而弦乐(特别是板胡)的音准控制是不易把握的,它在受力度、情绪等多方因素的影响下音高都会发生变化。尽管专业演奏员功底深厚,耳音好,也须谨慎而为之。而笙却不用担心这些问题,不仅自己可以得心应手的进行演奏。而且还可以对其他乐器起到“校音器”的作用,特别是使弦乐音准不易错位大,即便不准也可以根据笙的音高迅速调整。过去的豫剧乐队中笙的位置和板胡挨着即是这个道理。
三、笙能起到衬托互补的作用
由于笙的制作形式和特殊的发音装置,使得笙的演奏技法、技巧多种多样。即可以演奏旋律;又可以双声部演奏,也可以副旋律演奏;既可以繁简演奏,又可以节奏型演奏;既可以吹单音,也可以吹双音、三音和多音,还可以运用“呼舌”、“喉舌”等技巧来丰富和声效果,帮衬其它声部,弥补不足,增加整个曲子听觉上的厚实丰满和立体感,从而给听者一个十分沉稳的音乐效果。
四、笙是豫剧音乐的必备乐器
河南老式方笙的音位设计也是独具匠心的,12个笙簧中,光“1”、“5”两个音各占三簧,一个低音“5”和两个通八度的中音“5”;一个高音“1”和两个同度中音“1”占整个簧数的一半,并把这两个音排在方便演奏的重要位置上。因为,河南豫剧是地方戏,具有北方人的性格特征。唱词发音是中州韵,唱腔激越、节奏鲜明,使得一些乐器很富有地方特色。而且河南豫剧音乐多是宫调式和徵调式(“1”和“5”为主音)。就流派而言,豫东调唱腔高昂豪放,曲调多在5~2之间活动,落音也多在“5”音上(即主音为“5”);而豫西调则唱腔缠绵、委婉,使用音域多在1~5之间,落音多在“1”音上(即主音为“1”)。这恰恰与“1”和“5”为主音的笙完全吻合。
笙自明、清已广泛用于民间乐器合奏和一些戏曲、说唱的伴奏。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前豫剧乐队称“老三手”的乐器分别是:大弦(月琴)、耳线(小皮嗡)、三弦。到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即吸收14簧笙加入乐队,曾用于定调、校音及演奏旋律。由此可见,笙和豫剧板胡作为豫剧伴奏的主要乐器的时间上几乎是同步的。这两件乐器的加入,使豫剧乐队更加科学,更加合理,为豫剧音乐的编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豫剧音乐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现在的笙已经发展到了24簧、36簧、42簧等,而且系列化,音域在三个八度以上。这无疑拓展了笙的演奏范围。由于半音阶完整,使笙转调更方便,表现力更为丰富,适应各种乐队的演奏需要。
就多年来本人对笙的演奏经验来看,笙在乐队中尽管重要,但必须注意处理好主奏乐器板胡之间的关系。笙与板胡在河南豫剧乐队中可以说是“黄金搭档”,是胡辣汤和油条的关系(河南人爱吃的早餐食物)。但是切忌笙不能与板胡争鸣。因为笙的高音音质轻柔,清秀缥缈;板胡的高音瓷实明亮有穿透力,两件乐器同在高音区就容易打架。因此要互相避让。如笙在高音区演奏,板胡则多用中音;如板胡在高音区,笙则吹奏中音或者和声。这样的互相衬托,不但互补,而且音色比较厚实。在豫剧伴奏中,板胡演奏的“4”音实际效果比“#4”低比原位“4”高。这是个广受音乐界争论的问题,但至今仍无定论。而作为地方戏,这恰恰凸显了河南地方戏特色,被民众所接受。但却和以音准为优势的笙发生了矛盾。如何解决?板胡奏“#4”或者原位“4”时,笙要避让,吹奏和音。
过去豫剧乐队编制较小,笙多走主旋律加大音量,让音色厚实。现在乐队编制大了,配置全了,不再大齐奏了,而是分组,分声部演奏,这时的笙与板胡多是交叉演奏。如豫剧《清风亭上》,在序曲中主题音乐第一遍由板胡演奏,第二遍则由笙单独演奏一遍。这种交叉演奏的方式作为对比手法经常使用。另外笙也多采用节奏型伴奏。多用于欢快、热烈的音乐中。还有一个问题是经常遇到的,更应该引起注意,那就是演员“凉弦”(演唱的音不准)的问题。遇到此类问题,好多业余小乐队的处理方式是笙停止不吹,任由弦乐跟着演员的音高跑,结果最后音越来越偏离正常的轨道。尽管有别的音准乐器,比如:电子琴、琵琶等,但不容易拉住乐队。正确的处理方式是:笙标着板胡加大音量,把演员拉回来。
参考文献:
[1]马振.笙在民族乐团中的作用[J].北方音乐,2013,07:151.
[2]周鑫效.继承传统 突破创新——浅谈笙在乐队中的作用[J].才智,2009,29:171-172.
作者简介:张海山(1980—),男,河南遂平人,中国笙学会会员,,河南民族管弦乐学会会员。1997年考入河南省艺术学校,主修笙专业。2000年进入河南豫剧院二团工作至今,现资聘三级演奏员,参加演出剧目《程婴救孤》、《三哭殿》、《清风享》、《下陈州》、《苏武牧羊》等近百部。先后随团出访法国、美国、意大利、土耳其等十几个国家和港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