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春娟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办园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民办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并表现出越来越强的发展势头。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民办幼儿园教职工人数为81.4万,占幼儿园教职工总数的64.2%,专任教师为52.3万,占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的61.1%。民办幼儿教师已成为我国幼儿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们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一道肩负着培养新生一代的神圣使命。
民办幼儿园的兴起与发展,增加了教育投资,拓宽了办园之路,为广大幼儿提供了更多的接受早期教育的机会,缓解了政府对幼儿教育事业投入的不足,满足了广大家长的需求。但是,由于政策、体制和管理等诸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国民办幼儿园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师资队伍不稳定,教师流动性大,优秀教师流失严重等是民办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教师流动是一种职业流动,是社会流动的一个表现,有它深层次的社会学原因。由此,本文将从社会学理论出发,并结合实践中民办幼儿园教师流动的案例,对民办幼儿教师流动这一现象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社会流动理论
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流动指的是社会成员为改变其社会处境和社会地位人为地造成自己或其他社会成员在社会秩序或地理空间上的位置转移过程。在现代社会,职业地位的作用日益重要,它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收入、声望和权力,成为个人社会地位的综合象征。因此,社会流动常被具体化为个人职业地位的改变。
社会流动虽具有积极的作用与意义,然而,它还具有反功能,因为社会流动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合理的社会流动是那些促进社会良性运行的社会流动,它包括量与质的合理性两个一般标准。量的合理性需要有充分的社会流动与充足的社会空缺位置,且流动量保持在社会需要和社会承受力之间。质的合理性是判定社会流动是否合理的关键,体现为机会平等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任何社会地位所提供的流动机会应向所有合乎条件的人开放,而不是向其中一部分人开放。唯有合乎上述标准,合理有序的社会流动才能实现。反之,社会流动便会陷于不合理与无序状态,给社会运行带来负面影响,从而阻碍社会的和谐发展。
量与质的合理性是合理社会流动的两个一般标准。从量的方面来看,民办幼儿园的蓬勃兴起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社会位置的空缺,吸引了大批教师的流入。然而,由于宏观调控与合理流动机制的缺失,造成教师流动在不同区域或不同级别的幼儿园之间出现失衡的现象,多数民办幼儿园教师难以进到当地公办幼儿园及其他事业单位,不能享有与当地公办教师平等的流动机会。因此,从合理社会流动的一般标准来观之,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流动在质与量的方面体现出不合理性。
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在与民办园园长以及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访谈过程中了解到,目前绝大多数民办幼儿教师具有较强的流动意愿,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打算从事与幼儿教师无关的工作。一些接受笔者访谈的教师表示,如有可能,还是离开自己目前所在的民办幼儿园另谋职业,或者希望能够进入有编制的公办园。
民办幼儿园的教师来的来,走的走,正好像一句古语所说的那样: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在与园长的交谈过程中,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就是师资队伍稳定性的问题。民办幼儿园人员流动过于频繁不仅导致了民办幼儿教师队伍的动荡,阻碍着民办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给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带来了不良影响。
二、社会分层理论
社会分层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把社会成员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社会集团和高低有序的不同等级,产生社会分层的原因是社会差别与社会地位的存在。确定人们的社会地位差别的指标是多种多样的,这样便产生了对社会分层多种形式的划分。概括起来,社会分层的指标即区分人们的社会地位差别的标准不外两大类:第一,以外显地位为划分标准。例如,以人们所从事的正式职业为标准。第二,以潜在地位为标准。例如收入、教育程度、技术水平等。前一种划分主要是为了描述人口在社会垂直分层中的分布状况以及人们活动的时空范围。后一种划分则是为了了解人口的内在素质的垂直分布状况及其对人们的影响。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民办幼儿园教师流动的动因与结果是社会分层。社会分层的实质是社会不平等,主要体现于经济、声望与社会权益的不平等。作为社会分层的重要属性,这三者成为了引发民办幼儿园教师流动的重要因素。在这三个因素当中,除了经济因素之外,社会权益的不平等也是导致民办幼儿是教师流动的主要原因。所谓社会权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一个人在履行职责时所具有的社会权力;二是一个人在是社会中享有的合法利益。教师作为一种职业,其社会权力除了公民所享有的一般权力外,就是他的职业本身所赋予他的权力——专业权力。这种权力是由教师专业活动的需要决定的,一般表现为教育、教学与学术研究等职业方面的自由和自主权,以及获得相应的职称与职务、争取业务进修机会、参与学校管理等。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的社会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像我们幼儿园有很多同事都没有职称的,评优、评先也轮不到我们,这些都主要面向公立园教师的,我们都无权参与。职称可以说是对一个人工作能力的认可,不能参加职称评定,感觉我们民办教师要低人一等一样的。我们和公办幼儿园教师做着同样的工作,但却要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心理觉得很不平衡。因此,我们民办幼儿教师希望政府还是能够对我们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通过访谈笔者了解到,民办幼儿园教师无法参加职称评定,几乎也不能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一样参加各种专业的进修培训,因此,可以说社会权益事实上的不平等降低了民办园教师的社会地位,使其心理严重失衡,利益受损和权力的相对剥夺感加速了民办教师的流动。
三、社会角色理论
“角色”一词源于戏剧,按其本意,是指演员在戏剧舞台上按照剧本规定所扮演的剧中人物。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些学者将它引入到社会学中,从而发展为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之一。一般认为,社会角色是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待、是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
在现实社会中,角色不可能单独存在,总是与其他的角色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称之为角色集。任何一个人总是同时承担着多种社会角色,而他的角色又与其他人的社会角色发生广泛联系,这些都构成了角色集。每个人都是一个角色集,即人人在社会这个舞台上要同时扮演许多角色。由于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行为模式,当一个人同时扮演两种以上的角色,而这些角色的行为模式出现不协调时,就容易导致角色冲突。
民办幼儿园教师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具有多重角色。首先在教育系统内部,幼儿教师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其角色具有多重性,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基本角色:保教者、同事和家长合作者。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幼儿教师已经不再是传统观念上的教师,社会各界对幼儿教师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却又不断发展变化的角色期待。在这样的形势下,由于主客观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幼儿教师,尤其是男性幼儿教师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导致角色冲突,进而导致教师产生职业倦怠,相继而来的就可能造成教师的流失。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男性教师不仅在流动率上相对比女性教师高,并且在流动去向的选择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说明,男性幼儿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所面临的角色冲突比女性教师更为强烈。已有研究也表明,一般来讲,男性教师的流动率要比女性流动率高,因为男性在家庭的分工和对挑战性工作的偏爱,追求丰厚的工作报酬,促使男性教师的流动率大于女性。从幼儿教师群体的性别构成来看,女性占据着主导地位,即使有一些男性加入了这支队伍,但通常都会在一段时间之后悄然离开,很少会有男性以幼儿教师这一职业作为自己未来的职业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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