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磊
[摘 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双向互动和与时俱进,有力推动了中国经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运用和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社会主义资源配置方式理论、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智慧
[中图分类号]F0-0;F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6)08-0047-05
恩格斯指出:“人们在生产和交换时所处的条件,各个国家各不相同,而在每一个国家里,各个世代又各不相同。因此,政治经济学不可能对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世代都是一样的。”[1]进程波澜壮阔、成就举世瞩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和发展,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与时俱进、正确指引及其双向互动密不可分。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改革开放新的实践有机结合,既抵制否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又克服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有力推动了中国经济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发展,为世界各国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贡献了中国智慧。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消灭私有制、生产资料社会占有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一个基本特征。以苏联20世纪50年代《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受“本本主义”和“苏联模式”影响,改革开放前我国一度追求“一大二公三纯”、“越公越好”的所有制经济,将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看作“水火不容”,把农村社员自留地等看作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割掉的资本主义尾巴,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党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问题倒逼和“摸着石头过河”中不断解放思想,增进对我国生产力水平具有多层次性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性及其所有制特征的认识,逐步放弃“公有制单一论”和“国有经济绝对优越论”等旧思想,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认识不断升华。从生产资料所有制来看,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经历了从“允许存在”到“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再到“重要组成部分”的过程,直到党的十五大和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由此,非公有制经济从社会主义“体外”进入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体内”,对繁荣城乡经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优化经济结构、改善人民生活等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进行了创新性探索和突破:在农村搞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实行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的权利组合格局;在城镇企业探索实行股份制等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强调“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实现的主要形式”,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十八大均强调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突破了盲目崇拜单一公有制的“马教条”束缚,也摆脱了全盘私有化的“洋教条”侵扰,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起到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上又有新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并列,提出二者“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针对“去公有制”、“去国有化”等错误认识,强调“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推进国企在不改变公有制性质的同时建成能更好面对市场竞争、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现代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针对非公经济发展面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和市场冰山、融资高山、转型火山等问题,又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要求各级政府优化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消除民企在市场准入和要素获取等方面的隐性壁垒和歧视性政策,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潜力、活力和创造力。同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等重要论断,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理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从法治角度进一步冲破所有制歧视和所有制偏见,推进了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的依法监管和服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同时,顺应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时代要求,提出“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形成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户享有承包权、新型主体行使经营权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新格局,拓展了社会主义国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犹如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两翼,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缺一不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取长补短、平等竞争、融合共进、健康发展,是契合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正确制度安排。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资源配置方式理论
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消灭商品生产,对社会生产实行有计划的调节。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经济调节的主要规律,价值规律不是生产的调节者而仅对个人消费品流通起调节作用。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一体制在一定历史时期产生过积极作用,但信息成本和激励成本极高,劳动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缺乏自由流动和有效竞争,长远来看阻碍了生产力解放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党科学区分生产关系的两个方面即所有制和经济运行方式,在试错和反思中逐步确立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市场这一资源配置方式没有姓资姓社之分”、“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不能消灭商品经济,而且只有采取市场经济的形式才能使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等认识。在认清旧的分工还没有消失、个人劳动仍主要是谋生手段且难以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个人劳动专业化与需求多样化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普遍存在的基础上,党摒弃“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和‘洪水野兽”等狭隘片面的观念,为市场和资本正名,以双轨、渐进的务实方式推进改革。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制度安排,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等阶段,直至党的十四大报告划时代地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本质上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它融合了社会主义的优势和市场经济的长处,既是对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超越,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资源配置方式理论的原创性贡献。此后,党坚持讲辩证法、两点论,抵制“政府万能论”、“重回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完美论”、“唯市场化”等错误观念和政策主张对我国改革和发展的误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一方面,扩大和增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把市场能办好的事交给市场,极大促进了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和财富创造的源泉充分涌流。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克服市场“看不见的手”的内在缺陷与我国市场秩序不规范、规则不统一、竞争不充分等不足,解决政府“看得见的手”权力过大、审批过杂、干预过多、公共服务缺位、宏观调控和市场秩序治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在竞争性市场价格机制和受市场硬约束的企业产权制度双重缺失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在所有制改革和市场机制培育的统一中推进的。它没有把所有制和市场机制割裂,不同于西方经济学对改革命题的理解,与接受华盛顿共识的转轨国家形成鲜明反差,也超越了此前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框架和实践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上又有新发展。伴随实践的拓展和认识的深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内涵是:市场决定绝大多数产品(关系国家重大安全等领域的商品除外)的价格,决定生产要素的流向和流量,决定企业的优胜劣汰。究其实质,是使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等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命题的提出,因循了“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的一般规律,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同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作用的边界,鲜明提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这推动了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在宏观调控、市场失灵等方面起主导作用,推进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更加高效的协同融合,缓解了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并存的种种矛盾和负面效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的内在要求,明确提出“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从法治层面推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有序运行。
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充分发挥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双重优势,形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协同配合的格局,在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中更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理论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
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分配关系是由所有制关系和资源配置方式决定的,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除阶级差别、城乡差别、脑体劳动差别而实行按需分配,按劳分配是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在分配领域的理论实现和逻辑必然。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公式,按劳分配要求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物质资料。改革开放前,我国一度认为消费资料只能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导致人浮于事和“磨洋工”现象比较严重,出现“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平均主义分配现象,抑制了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和社会活力的充分迸发,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负激励效应。
改革开放以来,党在深化“不讲效率的公平导致普遍贫穷,不讲公平的效率难以持久”的认识基础上,冲破“收入差距等于两极分化”等观念障碍和认识误区,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分配方式上,党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不断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在公平与效率的制度安排上,我国经历了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再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演进过程。在理论和实践探索中,党从多个维度发展了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在制度层面确立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机制层面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路径层面确立部分先富带动后富,在原则层面确立“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注重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发展史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是对马克思关于“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是建立在社会所有制基础之上通过按劳分配实现的个人消费品平等占有状态”的思想观点的创新性发展。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的,“最能促进生产的是能使一切社会成员尽可能地全面发展、保持和运用自己能力的那种分配方式”[2],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把初次分配的权力交给市场,充分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同时更加注重分配公平,促进经济社会包容性发展,努力将收入差距调节到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推进了发展的社会主义本质具体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分配理论上又有新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区分,提出“着重保护劳动所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这意味着基本分配制度实现形式的新变化:各种要素参与分配的份额不仅取决于要素的投入,更取决于要素的贡献和供求状况。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这提出了超越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目标,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经由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深化了我们对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制度根本特征的认识。针对导致收入分配不合理的种种因素,我国正着力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改革,推动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增长机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推进个人综合所得超额累进税制改革,深化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促进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等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等。
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有利于突破思想观念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激发市场活力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动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缓解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实现更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有机统一,彰显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价值追求,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
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任务是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使社会主义生产力达到并超过资本主义的水平。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是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生产不断增长,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然而,囿于历史条件、时代任务等限制,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政治经济学理论重在批判资本主义经济的内在矛盾和阐明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没有也不可能详细论述。囿于发展环境、发展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和经验难以适用于中国,我们也不能削中国实践之足以适西方理论之履。改革开放前,我国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建设实践进行了开拓性探索并取得部分成果,但“在相当长的时期,政治经济学对社会主义经济的研究主要限于生产关系的研究,而没有把生产力作为对象”[3],一度因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存在误解而回避生产力研究、批判“唯生产力论”,误将许多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做法当成资本主义因素来批判,限制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福祉的提高。
改革开放后,党打破前人的理论禁锢,在思想认识上充分确认“社会主义的本质既有生产关系的规定性,又有生产力的规定性”,提出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硬道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等重大论断,强调生产力解放和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决定性意义。由此,发展成为中国的时代主题和第一要务,成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实践指向和历史任务。立足中国国情和发展实际,党以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中心,探索形成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发展理论。这些理论成果科学回答了什么是发展、怎样实现发展、发展为了什么、发展成果由谁享有等一系列问题,有力推动了中国特色自主创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中国特色城镇化等道路的开拓创新和中国经济戏剧般崛起,与那些甘当西方主流经济学指导的小学生、沿袭西方主流理论进行转型和发展却出现经济停滞乃至崩溃的国家形成鲜明对比。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地方探索相结合,在经济发展理论上又有新发展。着眼新的发展任务、环境、条件和实践,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强调“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深刻地作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标识了新时期我国发展的历史坐标和逻辑起点,明确提出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具有原创性和时代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些新思想新实践揭示和适应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的新特点,顺应了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求,从认识论、方法论、行动论等多个维度开拓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新境界,指导和推动了中国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破解“成长的烦恼”和穿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更快速度、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作为鲜活实践的经验总结和规律性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深化和升华了人们对自然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大大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主题、理论体系和实践指导功能,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发展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创造性实践和政策性发展。
现实的经济改革和发展绩效最有说服力,没有一种抽象的教条能与之辩论。中国共产党人立足当代实际,着眼中国国情,排除“马教条”、“洋教条”的思想束缚和各种利益藩篱,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点来破译中国发展“秘诀”,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改革开放新的实践有机结合,成功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指引中国、影响世界的中国道路,初步形成了具有强大解释力和指导力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中国经济实践逻辑和经验在理论上的系统归纳和合理阐释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拓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经济领域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蕴藏着理论创造的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可以、应当也必将开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为世界贡献更加丰富更加系统的创新性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有益经验和理论成果。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9)[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53.
[2]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问题的部分论述(3)[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190.
[3]洪银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新发展[J].红旗文稿,2016,(7).
责任编辑 宫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