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沙
内容摘要:缠足与反缠足两种观念在近代中国的竞争是持续而曲折的。至少到20世纪30年代,小脚美的观念在民间仍广泛存在。时人反缠足经常提政治上弱国弱种、道德上诲淫等相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较空洞的意义,而忽略了女性自身在审美观、婚姻等切身利益方面的考虑,使女性这个缠足的主体处于“失语”状态。我们应打破这种女性的“失语”状态,关注缠足女性的自身心理。
关键词:近代女性 反缠足 自身心理
一.近代反缠足运动的宏观背景
近代前的中国,缠足基本是正面的形象。鸦片战争后,大量的西人来到中国,将所见所闻带回西方,缠足在西方的形象被随之颠覆。在尊西趋新成为思想界主流之后,新观念把缠足视为野蛮的行为。
虽然各地都颁布缠足禁令,但是效果并没预期的大。缠足与反缠足两种观念的碰撞依然强烈。至少到20世纪30年代,小脚美的观念在民间仍广泛存在。可长期以来,缠足女性并未受到足够的关注,处于严重的“失语”状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婚嫁取向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审美观念等,是女性继续缠足的关键所在。要探索缠足禁而不止的原因,除社会、政治、经济因素外,尤其应考虑缠足女性自身的心理。
二.缠足女性自身心理
晚清社会的反缠足宣传主要是政治上之“国耻”观和“弱国弱种”,身体上易生病(然而并没有太多关注女性自身的真实情况),道德上易犯“淫”,还有“妇女解放”意义,谈这些高不可攀的大道理。女性自身心理则却置之脑后。而女性在面对以下的反缠足宣传时,却有自己真实的想法。
1.审美
俗语说:“脚小能遮三分丑”i。正如周作人所说:“女子因男人爱重小脚”而缠足,身体受到“毁伤是第三者客观的话;在当局者只当作一种修饰,如文身、贯鼻、缠乳、束脚,都是同类的例”。宣永光也说:“她们只要能得获‘美的称誉,纵然伤皮破肤,断骨折筋,在所不辞”ii。也有人说缠足“不过为美观起见耳”iii;反之,缠足这样的习俗一旦形成,即被认为一种必要的修饰。不如此,不但不摩登,甚至被认为不够妇女资格,故女性甘心服从而不敢打破。
而审美观不过是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其水下那支持这种观念的社会交往体制和生活方式更远。在那个时代,容貌乃天生而难改,足之大小却正可以补先天之不足或增先天之“美”。作为改变社会地位的一种手段,女性缠足当然有为男性修饰的含义。但以人为方式修饰躯体的特定部位以随顺社会的观念习俗,也是女性自身的一项权利。更进一步言,在“小脚美”其实是社会较普遍的共识的时代,女性有爱美和追求美的愿望。可以说,“小脚美”并不一定仅仅体现了男权社会的观点。至少在近代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女性自身认为小脚才美的应非少数。在特定的时空内,脚的大小是女性在同性社群内争胜的重要因素。
2.婚姻
当时一名为”无事老人“的云南人作《奉劝女子不宜缠足说》iv,以他和一客人之间的问答表述缠足与反缠足双方的见解。客人举出不缠足之三难:“始存不缠之心,又恐耽误青春,一难也;继为亲友所劝,反致游移无主,二难也;终虑无人问字,富贵岂肯联姻,三难也。”其实三难就是一难,即婚嫁问题。文中客人代时人设想的不缠足之三难则代表了普通女性缠足的最主要原因。
女性缠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们的婚姻。不管是对于女性自身,还是对于父母,缠足与否关系到她们的“终身大事”。“毁伤筋骨做弓况,不为保身为孝死。堪嗤乡愚庄稼汉,不怜儿女忍心缠”v;“婶娘为免她嫁不出去,便仔细地为她缠足,丝毫不顾小女孩的叫喊哭泣”vi;“她的祖母和母亲,全是不出门的闺秀。她们做这些就是为了让女儿将来嫁一个好人家。”尽管政府采取种种方式禁止,但大多女性及其父母还是为她们的婚姻做打算而缠足。对于她们来说,婚姻才是真正和她们有关系的事,而不愿接受那些强国强种、妇女解放等空洞的理由。
3.身体
当时很多人提到缠足对妇女身体的坏处,不可否认也关注到了反缠足对女性自身的影响,但那些理由全是他们“自认为”的或是夸大的,而且他们还是强调缠足对下一代的影响,又会引到弱种导致弱国这个理由上。而且,当时反缠足者大多是男性,他们根本没有切身体会又何来理解一说?
对于女性自身,缠足“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必定会给生命和健康带来危害”。“女人每天可以步行几英里——护士轻松自如地看护婴儿——女仆亦能轻松地干比一般英国女仆多得多的活计。无论是以三寸金莲摇晃行走的年轻妇女,还是在街道上嬉戏玩耍的小女孩,脸上都没有痛苦的表情。妇女喜欢用小脚玩踢毯(毽)子游戏,卖艺的妇女用两只小脚直蹬着一张四条腿的桌子平衡在空中,并用两只脚轮番转动桌子,都丝毫没有痛苦的样子。”这是否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反缠足的旁观者把缠足对身体的伤害夸大了,而失去了其真实意味?
缠足女性的身体健康在多大程度上得到重视,也是一个问题。从生理看,要放开已缠成的脚,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尤其迅速放脚会带来难以忍受的疼痛,故放脚时间的长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同时,放脚之后必须新置全套鞋袜,对一般家庭也是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对广大缠足者而言,除审美及婚姻的压力外,在忍受放足疼痛的同时,还要承受经济上的压力,这才是与她们切身相关的问题。
4.道德
反缠足者认为缠足诲淫,而不缠足则可防淫。认为“妇女要守家看房子,缠了足免到处乱跑,好禁止她们出外”vii;1902年新任川督岑春煊认为以缠足为美即是“无廉耻”。他说,“以小脚求媚于人,乃是娼优下贱的思想。世间喜小脚的,必是轻薄无行的男子,人有女儿,就不该许给他,所以不必顾虑女儿不缠足不好对亲”viii。
缠足者反驳的话语也有很多。“中国节孝祠中节妇,皆缠足者,何尝淫”ix;“有德行的女人,即便不缠足,也是‘稳稳重重的,反而是缠足的妇人‘做出了许多丑事来”;“上海青楼中人个个都是脚短的,难道青楼中人反算正经的妇女么”;“倡家女最勾人金莲三寸,富贵家讲小脚也不正经。乡村妇脚虽大安贫守分,贞淫事不在脚只在寸心”x。这些都辩解了反缠足一方的缠足“诲淫”说。
5.妇女解放
近代反缠足运动,有人简单地将其纳入妇女解放运动,而对其主张缺乏深入的了解。事实上,反缠足者提倡的妇女解放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为缠足妇女考虑,还是个需要进一步考察的问题。
时人评论说:“吾人希望一般缠足的女同胞,翻身自觉,应视缠足为束缚女界自由的一种侮辱,抱‘不自由,毋宁死的决心自求挣断这几千年来的锁链”xi;冯玉祥多次提出“缠足是压迫女子的”,妇女运动“非放足不可”xii。1932年国民党云南省提出禁止妇女缠足的咨文中也说:“欲使二万万女同胞,与男子同担救国之责任、同负革命之工作,此等陋俗,断不容再留于社会”。
这类宣传文告举不胜举,但与一般老百姓关心的问题颇有距离。“他们着眼处,只在缠足女子是否容易嫁人而已。”因而华北许多地方出现农民抵制宣传的现象:“缠足的女子不但没有减少,乡农们反而因怕他人劝说自家女子放足,将自己的女孩子关在家中禁止出门”xiii。
6.国耻、国弱
反缠足者认为缠足是一种“落后”,是“国耻”。他们沉痛于这种“国耻”之中,曾经一度提出缠足乃国耻之说。关于缠足影响国家富强方面,时人也多做出了评论。直隶总督袁世凯曾上《劝不缠足文》,论证缠足与国家种族强弱的关系;四川总督岑春煊提出缠足“关系国家”的弊病说;湖北巡抚端方说缠足会导致我国“致弱致贫”;还有很多人在报刊上撰文、演讲中劝诫缠足来说明强调缠足与国家富强的关系。
而当时也有人对这种反缠足宣传进行反驳,反对将缠足的意义拔高。“妇女缠足之细事,亦且是则是效。岂不缠足中国果能富强乎?”缠足并不关乎“甚么文明与野蛮”……何必注意于微末的小节呢?”xiv也有人针对“变法自强必自禁缠足始”之说,反问道:“何欧美各国之自强,初不由禁妇女窄腰始乎”xv?
正如一位评论者所说:“劝人不缠应当以天理人情为题目,不必高谈阔论离开当前的事实,用虚而且远的‘强种或‘强国做招牌”xvi。大多普通女性不能体会到种族兴衰,所以立足于她们的角度,缠足只是个人的事。
综上文所述,以往反缠足研究中女性的“失语”忽略了当事人的感受与认知,不能真实客观的探索史实。因此应将近代缠足及反缠足双方放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平等看待,不要用“倒放电影”xvii的态度来研究,不能用我们当代人在当代环境下的思考来评判历史人物在历史环境下的想法。应该摆脱这种女性的“失语”状况,从女性自身出发去研究反缠足运动。这样才能更好地揭示史实,更好地进行史学研究。
注 释
i杨兴梅.《观念与社会:女子小脚的美丑与近代中国的两个世界》,《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4期
ii杨兴梅.《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321页
iii缠足与女学之关系《新世界小说社报》,1906年,第4期,11-16页
iv杨兴梅.《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29-31页
v杜洁儒.观缠足有感,《通问报:耶稣教家庭新闻》,1936年,第1719期,21页
vi[美]高彦颐著,苗延威译.《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8月,30页
vii杨兴梅.《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45页
viii同上,45页
ix同上,21页
x同上,44页
xi为禁止婦女缠足运动进一言,《南声》,1935年,第10期,1-2页
xii杨兴梅.《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75页
xiii同上,78页
xiv同上,39页
xv同上,37页
xvi同上,86页
xvii罗志田,《民国史研究的“倒放电影”倾向》,《社会科学研究》,1999/04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