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峻榛
内容摘要:格律是中国诗歌的外在要求,不管格律如何变化,其本意,都是希望让诗歌的水平更上一层楼。本文将对中国古今诗歌的格律特点进行探讨。
关键词:格律 古体诗 近体诗 现代诗 三美
中国诗歌的始祖——《诗经》本来是并不讲太多格律的,浪漫主义的先河《楚辞》也不讲什么“平仄对仗”。可我们一看到《诗经》、《楚辞》的诗便可以判断出它的大致出处。这是因为这些先秦的诗作,已经有规律可循。譬如《诗经》的常用赋、比、兴的手法,或是《楚辞》的常用语气词“兮”。
从秦汉至南北朝,前面的三曹,晚些的陶潜、左思、谢灵运均是诗歌上的大师级人物。不过这时,完备的近体诗格律还未形成——近体诗格律是在唐代才完全成型的。
近体诗中,每句的字数、每首诗句数均不可改变。
现代汉语的四声,为阴平、阳平、上声、去声。而古时则分为平、上、去、入四声。后来汉语演变,入声在现在的普通话中消失,又有一些字的发音变化,才有了现代四声。平,好理解,就是指平声。仄,即“不平”,即古时“上、去、入”三声。一般作近体诗,多按古汉语来分平仄。
在近体诗中,平仄要求较多,首先是在本句中的交替,如“柳暗花明又一村”(陆游)——“仄仄平平仄仄平”。又如“蓬门今始为君开”(杜甫)——“平平仄仄平平”。五言的也一样,如“风正一帆悬”(王湾)——“仄仄平平”。简而言之,五言句不外乎这几个形式:“中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中仄仄平平”(中:可用平可用仄),七言句不过是:“中仄中平平仄仄”、“中仄平平仄仄平”、“中平仄仄平平仄”、“中平中仄仄平平”四种。由此易知,平仄在一句中不断交替。
有时,诗人会打破这些常规,即为拗句。拗句可以通过在本句,或是在同一联的另一句中调整平仄而形成的“救”,如此“合律”——但格律毕竟是“外”,为了诗歌的内涵。打破格律也是可以的。(关于拗救的知识较复杂,本文以介绍对比为主,故不赘述)
之后,近体诗的平仄还讲求“粘对”。粘,指后一联出句第二字与前一联对句第二字的平仄需一致。对,则指同一联中出句与对句的平仄要相反,如:“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即“平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除了可变通的字外,其他的平仄完全相对。
至于平仄的变通,有(七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五言中一三不论,二四分明),即偶数字的平仄要严格处理,除韵脚外的奇数数字的平仄可变通。这是因为在诗句中,偶数字往往在一个断句点(以及节奏点)上,如:“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四三结构)、“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所以要重视偶数字的平仄。然此种“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有条件的,“平平仄仄平”变作“仄平仄仄平”即犯了孤平(可以改作“仄平平仄平”来救),“仄仄仄平平”变作“仄仄平平平”即犯“三平调”,所以在变通时,还要注意是否犯了这一类忌讳。
平仄的规定,一方面是近体诗的“束缚”,限制人们的创作,可另一方面,又给了近体诗一种别样的美——我们现在读这些诗时,往往觉得极富音律美,这便是因为近体诗的平仄的交替、相对赋予了它富有顿挫感的风格。
多数律诗,都是在中间两联用了对仗的。对仗的运用,也是近体诗——尤其是律诗的创作中所要遵循的格律。
如上面所言,律诗的对仗,多是在中两联对仗的。然而也有只用一联对仗、全诗中三联对仗,甚至全诗均用、均不用对仗的。但总体来看,这些对仗都符合一定的要求,有它们的共性。
我们现在看对联时会看到,上下联平仄基本相对应,上联仄声结尾,下联平声结尾。而且上下两联中的词一定可以相对。律诗中的对仗也是如此。工整一点的对,要求同一类词相对——方位对方位,颜色对颜色,诸如此类。除此以外,一些常常并列在一起的字词,譬如天地,诗酒,花鸟等,也可以算在其中。而同义词相对,是诗家大忌。如果出句与对句由于用了过多同义词而句意基本一样,就是“合掌”相当于多写了一句无用的话,浪费了一个句子,虚耗了近体诗本来就较小的空间。所以合掌是要坚决抵制的。
宽一点的对,词性相对,都是可以的,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更宽一点,两句半对半不对的,也有。在尾联对仗,用半对半不对就更好。因为用对仗结尾,易给人未说尽之感。杜甫在一首律绝中,用“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作结,美则美矣,了却未了。在短小、像一个小片段的绝句中用来结尾尚好,用到完整性更强的律诗中,则给人生硬“烂尾”之感。而杜甫《登高》尾联,以“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作结,前半句对仗较工,而后半句(断句应该是“繁|霜鬓”、“浊酒|杯”)不对,则对仗极宽,更加自然。
但要在尾联以严一点的对作结,也是可以的。若真要如此,用流水对来结,最好。流水对,通俗点讲,就是上下两句句意相通,像是一句话分成两句来讲的对子。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一诗中,“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分成两句而句意连续性强,像是一句话被分成两半正是如此。这样一对,自然而不生硬。
统而言之,律诗在对仗上要求更宽松,不像是平仄那样严。用多少、用什么都是可以由诗人灵活选择,自由发挥的。至于律绝,对仗更是可用可不用,完全凭诗人来定。
自然,近体诗与其他诗一样,都是要押韵的。我们现在的诗,用韵更宽松,发音相近,读着顺口的字,都可以用来押韵。但近体诗则不痛。它的韵,必须是平声,且要由专门的韵书规定。它把各个汉字分类,用韵时只能从同一类的字中选用。在创作中,近体诗的首句可以押“邻韵”,这“邻韵”,不一定是书中与之相邻的一类,也可以用不在同一类中,而发音却与之相近的字来押。
近体诗的格律,以严格的平仄为中心,讲求对仗的手法,押韵按韵书来押。凡不合于这些的,都可以说是是古体。然而,古体也不能完全摆脱格律的影响。
虽然多数古体诗不讲究平仄,但合乎平仄的格律的句子也是不少的。王勃的《滕王阁诗》中,除六、七句不粘外,其余几句都基本合乎粘对,平仄在同一句中也相互交替合律。崔颢《黄鹤楼》一诗,则更是一首古风化的律诗、律诗化的古风。前半首是古风的样子,后半首则是律诗的样子。(二诗附于后)
古体诗的押韵,也是宽松不少的,律诗一般只在首句用邻韵,而多数古体却可以在全诗中通用邻韵。中间换别的韵,也是可以的。不过古体中的“柏梁体”则特殊一些,不能隔句用韵,必须句句用韵,一韵到底。
古体诗也不要求对仗。是否运用这一手法全由诗人决定。
因此,一些古体诗受了近体影响,用了一些近体的句式。但这种用法不是硬性的格律,不需要诗人遵守。押韵上,也只有柏梁体要求较高。所以可以说:古体诗的格律比近体诗宽松多了。
词与诗不同的一点是:在刚开始,词是为了和着曲子唱而专门填出的。后来词与曲子分离,才成为一种按专门的词谱所填的诗。
词有词牌。词牌可以看作是词的格式的名称。与律诗不同的是,词的格式有上千种,就是说,有上千个词牌。词牌不同,格式自然不同。按长短,词可以分为小令、中调、长调。按阙数,则有单调、双调、三叠、四叠之分。词中的句子与近体诗接近,都讲究平仄的交替。
我国固体诗词中,近体诗对格律要求最高。其次是词(因为同一词牌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变化,增、减一些字)。至于各种古体,对格律的要求是不高的。而这些格律,基本是以平仄为中心,加上韵书所规定的韵,以及律诗中要用到的对仗而形成的。这种对字音的严格要求,对每句字数的规定,对对仗的把控,使近体诗读起来既有顿挫感,又有整齐之风。而词则因此既有音律美,又有长短句交错的飘逸。古体则由于其宽松的格律,常显得更自由,情感更强烈突出。
中国现代诗则基本放下了格律。连押韵也去除了韵书的限制,不再拘泥于形式。很显然,当一个人吟着“春天,十个海子全部复活”的时候,那个人是想不到平仄对仗的。然而,现代诗并非不受古代诗歌影响。
这类影响中,最广泛的,大概是一种“诗意”了。比如“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它既有一定的哲理,又有诗意之美。又比如“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读来只是淡淡的一个“浅浅”,一个“这头”,“那头”,却似有千钧之力,不用一句吼叫而道出无限悲痛,与古诗的回味无穷而语言平静温雅,不是极相似吗?
当然,诗意对诗的影响是内在的。现代诗中将古时的格律搬过来的,不多。但不可否认的是,现代诗也是有自己的格律的。韵要押——但不拘泥于韵书。还要分行分节——虽然这通常由诗人自己处理。这些,本身就是一种格律。但讲到现代诗的格律,“新月派”的诗人——如闻一多,则不可不提。
应该承认,闻一多的“三美”主张,在整个新诗的发展中都是举足轻重的。闻一多本人,也把“三美”贯彻在自己的创作中。“音乐美”的音韵,“绘画美”的画面感色彩感,“建筑美”的小节、句式的匀称,他的很多诗都具备了。比如《忘掉她》,全诗每节开头,结尾都用“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一句,中间用两个押韵的七字句,富有建筑美、音乐美。而全诗情感也像建筑摩天大厦一般,随着“春风里一出梦”、“梦里的一生钟”、“蟋蟀唱得多好”、“墓草长得多高”不断上升,但到最后仍一直压抑,没有大爆发,好像没有封顶竣工,也没有来一次大的垮塌。因此,作者用一种无声的痛,一种无泪的哭,把对亡女的思念刻到了骨子里。
又如《死水》。这首诗的“建筑美”、“音律美”且不谈,因为在我看来,它的“绘画美”是极突出的。闻一多反其道而行之,用“翡翠”、“桃花”、“罗绮”、“云霞”等绝美的意象,来描绘“一沟绝望的死水”。用美写丑是对丑的另一种突出表现,让读者看到一潭死水,告诉读者什么是当年的中国。又用别样形式描出丑恶,要“看它造出个什么世界”,这又在丑恶中生出一点改变的希望。
所以,中国的现代诗,也是有一定的格律的。
虽然格律只是诗的外在要求,但它也是不容忽视的。不管格律如何变化,其本意,都是希望让诗歌的水平更上一层楼。如果合理运用格律,诗歌的光辉将更加耀眼。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