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省会“一把手”

2016-05-14 14:58刘成伟
领导文萃 2016年9期
关键词:一把手省会市委书记

刘成伟

省会“一把手”通常由省委常委兼任的惯例,让同级和上级纪委均很难对其进行监督

去年 5月22日,随着南宁市委书记余远辉被中纪委调查,十八大之后,省会城市“一把手”落马人数已达8人,在中国省会城市中占比26%。

在这些落马的省会“一把手”中,中央候补委员有5名,分别为万庆良、陈川平、王敏、杨卫泽,以及此次被调查的余远辉。

腐败的磁场

这些落马的省会“一把手”,除了高劲松尚未等到进省委常委就落马之外,其余的在落马时都是省委常委。

著名反腐专家李永忠对《中国新闻周刊》坦言,大量的省会“一把手”落马,是权力结构的问题。在二三十年前,李永忠就有一个观点,即沿用苏联模式的权力结构和选人用人体制,是极其落后和不科学的。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市委书记高挂上级党委常委的衔,让监督的格局发生了变化。他说,如果省会市委书记不担任省委常委,市纪委对其监督,属于厅局级干部监督厅局级干部,作用不大,但还是有一点作用。但其若是省委常委,就成了省部级干部了,不仅市纪委没法监督,省纪委监督起来也很吃力,因为其与省纪委书记是同级。

“我们现在是层层加挂,直辖市加挂政治局委员,副省级城市甚至地级市加挂省委常委,这都造成了潜在危险。”李永忠说,这种因为一时之需的临时之举,最后成了长久之设的做法,是非常危险的,也是省会城市“一把手”严重违法违纪的个中原因。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这些省城的市委书记,有其明显的空间特性:作为省委常委,与其上级——省委书记的关系较近,使其权力空间很大。“权力大不一定腐败,但腐败空间一定大。”

另外,省会又是一个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各种稀缺而丰厚的资源,权力寻租的机会很多。另外,中央的很多政策和资源,往往都是先下到省会城市,省与省之间的交流一般也要经过省会。“所以,省会城市的机会会特别多,是一个关系磁场和腐败磁场,”李成言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谈到了制度弊端下的腐败共性问题。“‘一把手腐败是中国监督体系的一个软肋和短板。同级党委书记任命同级纪委书记,同级纪委书记监督同级党委书记几乎不可能。还有一些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兼职人大主任,又等于把人大的监督职能给废除了,一把手权力过大,过于集中。”

反腐的空间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受访专家给出的建议,多是“标本兼治”。汪玉凯认为,应该通过打破原有的生态系统,建立一个体制性的监督性政治结构,重塑中国官场。具体的构想是:在省以下,包括省会城市,可以构建党政一体化的体制架构,但市委书记和县委书记不要兼任人大主任。“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后,等于把人大这个监督系统的作用大大弱化了。人大主任应由人大选举出的领导人独立担任。但是市县委书记、市县长可以由一个人来担任。”汪玉凯说。

“一把手”的产生,则通过三条线产生:首先,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党委要推荐合格的书记候选人;其推荐的四五个人到市县党代会上去发表演说,党代会代表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前三位,到市县人大上去竞争市县长。在人大会上,最后谁当选为市县长,谁就是当然的市县委书记。“一把手”有组阁权。“他提名各部门负责人,由人大批准,他要负连带责任。与此同时,将现有的党政机构整合。”

汪玉凯说,通过三条线产生的“一把手”,既体现党管干部原则,也体现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

另外,汪玉凯还提到了纪委的垂直领导,使其不受本级党委书记制约,这样就可以监督“一把手”;人大则主要监督市县长。这样,两条线实际上都在监督“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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