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晚间22点30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出消息,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62岁的黄兴国是浙江象山人,毕业于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自参加工作的1972年起,黄兴国在浙江省象山县、台州市两地工作了20余年。1996年8月,黄兴国任浙江省政府秘书长,两年后任浙江省副省长,同年1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2003年11月,时年49岁的黄兴国从浙江来到天津,出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8年1月,任市长。2014年12月30日,孙春兰调任统战部部长后,黄兴国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至此次被中纪委调查,他已代理该市书记620天。
“8.12”天津港爆炸事故是黄兴国代理书记期间发生的,对此,他曾在爆炸发生后的第七天出现在该事故第十次新闻发布会现场,称“作为天津市委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我对此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在被查三天前,国务院安委会第四巡查组向天津市政府反馈巡查情况时指出,天津市安全生产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此,黄兴国称将进一步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这是在爆炸事故后,他第四次就安全生产领域问题表态。
另据《天津日报》9月10日报道,被查前一天,黄兴国上午曾到天津某中学看望教师和学生,并出席了天津市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当天下午,他还去往天津迎宾馆会见了中国国民党副主席胡志强一行。
黄兴国是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他也成为了中共十八大之后第十位被查落马的中央委员,也是时任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第二个落马的省级党委一把手。
就在半个月前,2016年8月22日,时任天津市副市长尹海林被查;两年前,时任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兼公安局长武长顺落马。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天津政务网、新华社、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