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主体的自由全面发展

2016-05-14 14:11邹萍
关键词:实践性教学思政课

邹萍

摘 要:实践性教学是思政课教学区别于传统知识论教学的一种新的模式或范式,其根本价值目标是促进实践主体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为把握这一价值目标的基本规定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实践主体性确立与发展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表征,实践主体对象性关系的完善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表征和实现路径。实践主体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价值目标及其基本规定性的明确对于思政课实践性教学有着直接的方法论意义。传统知识论教学的思维根源是单一客体思维和单一主体思维,思政课实践性教学需规避这两种思维方式,从实践中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逻辑出发组织教学,包括凝练教学目标、整合教学内容、选取教学方法、设计考评方式。

关键词:实践主体;思政课;实践性教学;价值目标;建构逻辑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9-0224-03

实践性教学改革是近年来思政课教学改革的一个热点议题和重要方向。目前学界对思政课实践性教学的基本定位主要有三种典型的理解,有的学者将实践性教学理解为一种教学手段,即实践性教学是理论讲授的辅助手段或佐证,有的学者理解为教学环节,有的则把实践性教学视为一种教学模式。本文所基于的是第三种理解,即实践性教学是思政课教学区别于传统知识论教学的一种新的模式或范式,它不仅包含某些教学手段、教学环节,而是涵贯教学活动开展的各层次、各方面、全过程。实践性教学是把实践性作为思政课的内在特性和核心原则贯注其中的教学模式,它主张以实践性要求对传统知识论教学进行全面改革。实践性教学改革涉及许多方面,可以从不同侧面切入,但其根本性的价值目标及基于价值目标的教学整体建构逻辑无疑是首先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实践主体的自由全面发展及其基本规定性——思政课实践性教学根本价值目标的内涵

实现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在推进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引导帮助他们培养健全人格,提升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的重要途径,其本身就具有引导大学生在认识和实践中发挥主体精神、争取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的内在价值和功能要求。培养具有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的人就是思政课教学的根本价值目标,问题是,在实践性教学改革语境下,对这一价值目标的基本内涵——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基本规定性应加以进一步把握。我们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中寻找理论依据。

(一)自由全面发展的主体是实践的人而非抽象的人

主体是近代西方哲学的核心概念,但近代理性主义哲学将主体置于形而上学认识论框架之中考量,视理性的“思”为主体性确立的“阿基米德点”,因此近代哲学的主体概念带有先验性、抽象性,近代理性主义哲学视域中的人是抽象的、观念性的人。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叶德国古典哲学以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和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唯物主义都有关于主体的思想,但马克思显然对他们的思想都不满意,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这两派哲学关于人和人本质的思想进行了批判,他一方面指出唯心主义“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另一方面指出费尔巴哈的“直观的唯物主义”[2]“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3]在马克思看来,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人和人本质的理解都存在抽象化问题。他立足于人现实感性的实践活动,对抽象的人的观念进行了革命性批判,以实践的人取代了抽象的人,以实践主体取代了抽象主体。“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4]人在实践中生发和印证着自我的主体性,因此,人的本质不是某种先天固定的抽象本质,“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马克思主义实践主体理论标志着人在理解自身问题上所实现的思维方式的飞跃,也为人争取自身的自由全面发展确立了科学的理论支点。

(二)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表征和根本表征

1.实践主体性确立与发展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表征

对自由全面发展的追求源于人的自我意识,即人的主体意识的发生。人在活动中将自身与自然物区别对待,把活动指向的自然物视为对象而把自己视为主体,并意识到自身的生命活动与生命特性。“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6]其次,人与动物不同,人有着对自己生命活动的自觉意识,可以对之加以管理、引导与升华,因此人的活动是自主的,即人是作为主体去开展自身活动的。人的这种自觉、自主的生命活动就是实践。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它使人从自然界分化出来成为享有自由并不断追求自由的主体。

人的自由还体现在人主体性生命活动即实践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即人能够通过实践活动与自然界、与人自身建立普遍的、全面的联系,能够运用多种尺度认识和改造世界。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7],并且“人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8],人能不断突破片面性和有限性而创造丰富性和全面性恰恰是对自由的一种诠释。与动物相比,人的内在尺度是多维的、丰富的,人还能够在实践中生发和运用各种不同的尺度,进而一方面使人发展起更为丰富的对象性关系,同时也使人的内在得到不断充实、升华。人就是自觉地开展实践活动并在其中不断确证自我、丰富自我、提升自我的实践主体。可见,在马克思主义的视域中,人的实践主体性是自由的重要表征,人越作为实践主体自觉、自主地开展其生命活动,他就越自由,反之则越不自由;人越作为实践主体丰富、全面地与对象建立联系,他就越自由,反之则越不自由,因此,实践主体性确立和发展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表征。

人从其内在确立实践主体性固然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表征,但如果单纯囿于主观内在的维度,而忽视外在客观性,忽略从主客体现实的辩证统一当中去寻求人的解放,那就没有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在人和人的发展问题上思维革命的深刻内涵,马克思主义是从主客体现实的对象性关系中考察人的存在与发展、解答人对自由全面发展的终极探求的。

2.实践主体对象性关系的完善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表征和实现路径

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观念性活动,它是现实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即实践是在一定的现实条件下作用于现实对象的现实活动,“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9]因此,实践主体的自由不是抽象自由,而是指人现实生存的自由,它表现在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实践活动的一切对象性关系中,“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0]可见实践主体对象性关系的完善,即其对象性关系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最根本表征,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必须诉诸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实践活动及其对象性关系的发展,“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11]基于此,马克思把人类社会进程中人的发展大致划分为三大阶段,分别是前资本主义社会以人的依赖关系为主要特征的阶段、资本主义社会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以及共产主义社会人的自由个性,这三个阶段都是在人类社会一定历史时期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分工基础上形成的,又随着社会生产条件的变革和发展逐步推进。正如马克思所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且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2]实践活动是人与其所生存的环境、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从根本上说,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置于主客体相统一的现实关系中加以考察,通过对实践主体对象性关系的变革得以实现。

综上,实践主体性确立和发展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规定和表征,实践主体对象性关系的发展完善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外在规定和表征,也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路径。实践主体自由全面发展是内外相统一、主客相一致的过程。离开内在自觉去讨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将使其失之完整,而脱离对象性关系去讨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则耽于空想。

二、实践主体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价值目标及其基本规定性对于思政课实践性教学的方法论意义

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及其基本规定性的把握为思政课实践性教学明确了根本价值目标——促进实践主体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价值目标将决定思政课实践性教学的基本建构逻辑,也为其具体教学目标、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各方面要义的明确提供了基本导向。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主体自由全面发展的批判性和建构性理论阐述逻辑,从反向和正向为思政课实践性教学的组织带来了启示。

(一)思政课实践性教学需规避的思维误区——单一客体思维和单一主体思维

思政课传统知识论教学的根本症结在于主客体二分的思维,它在对理论教学功能的理解上表现出单一客体思维,而在教学与生活实践关系的理解上又陷入单一主体思维。

单一客体思维是片面强调客体独立于主体的自在性的思维方式,在知识来源上强调主体对客体的直观反映,这种思维忽略主体意识在反映客体中的能动性,因此也看不到客体(客观知识)向主体价值转化过程的复杂性,其实这也即是马克思所批判的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思政课传统知识论教学就表现出了这种单一客体思维。这种思维将思政课教学的直接目标定位于理论传授,突出对客观性知识的介绍宣讲。它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呈现为一套既成知识体系,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价值维度和主体性维度的开掘和展示,削弱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力量。同时以知识为中心的教学还造成了几个突出问题,一是强调理论灌输,轻视能力培养,不利于促进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二是师生角色与关系错位。老师演绎着知识权威角色,在课堂上处于绝对中心地位,而学生则处于被动地位,缺少对学生主体精神的培养。三是考评方式单一,偏重知识考核,不利于学生个性发挥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单一客体思维的直接对立面是单一主体思维,即从脱离客体的抽象主体出发,片面强调主体独立于客体的能动性的思维方式,它容易将主体非现实化、绝对化,忽略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的统一。这种思维运用到教学中也会导致知识化、理论化的教学模式。基于单一主体思维的教学必然会从抽象主体性建构的内在规定出发去推导教学的组织逻辑,在教学目标上忽略实践发展对人的要求,忽略对人的实际的实践能力培养,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忽略对理论向实践转化的引导和激发,忽视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

(二)从实践中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逻辑出发组织教学

实践主体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包含了马克思主义人自由全面发展理论的革命性基质——思维方式的转换,思政课实践性教学必须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革命的思维转换实质,从实践中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逻辑出发重新思考定位自身,包括凝练教学目标、整合教学内容、选取教学方法、设计考评方式等,既要体现实践主体主体性建构的要求,要有效回应大学生在实践中的成长发展需求,也要有效回应实践发展对主体的客观要求;要充分体现理论关怀实践主体的内在价值维度,充分展开理论本身的实践维度。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发挥教师和学生双方的主体性。

1.实践性教学目标凝练

传统知识论教学围绕知识传授展开,实践性教学则要围绕社会主义实践发展和实践中人的发展来展开,其总的目标是增强学生通过实践成长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提高学生在实践中成长发展的素质能力。因此,在思考定位思政课实践性教学目标时,要充分体现实践主体自由全面发展的主客观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思政课教学要从实践主体的内在要求出发引导大学生增强实践主体自觉,确立实践信仰,坚定实践意志,培养实践理性和塑造健全人格,启迪学生从被动接受者转变成长为主动自觉的实践者,二是要从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引导学生培养具体的实践精神和能力,如表达沟通、团队合作、自我管理、组织协调、创新创造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2.实践性教学内容整合

思政课实践性教学将围绕其教学目标进一步分解传统教学纯知识化的叙述结构和教学语言,对教学内容进行整合。实践性教学内容整合最主要的工作在于重构叙述语境和叙述逻辑,凸显教学指向实践的主体关怀和问题意识,从社会主义实践发展对主体的要求和实践主体自身成长发展要求两个方面对教学内容进行梳理和呈现。这种梳理和呈现要兼顾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教学内容对实践语境的呈现。传统教学更多是社会语境,偏重宏大叙事,而实践性教学的内容整合既要进一步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发展的语境,更要进一步带入青年大学生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成长发展的主体语境、个体语境,使教学内容以强烈的实践主体关怀色彩出场。二是教学内容对实践逻辑的凸显。要围绕实践性教学目标形成指向鲜明的内容组织逻辑,以实践性的组织逻辑合理安排各门课的先后顺序、课程间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课程内各部分内容的铺陈贯通。各门课应突出自己独特的实践指向,从实践中主客观相统一的视角提炼出若干指向鲜明的问题,形成本门课独特的问题纲,即本门课实践性的组织建构逻辑。

3.多样化教学方法运用

在教学方法的选取和运用上思政课实践性教学要紧扣实践性教学目标,根据教学内容特点和学生专业、班级特点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多媒体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互动教学法、研讨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实践教学法等都可以探索运用。在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时要注意突出学生的话语权和主体地位。教学方法的选取不应是教师单方面的行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有意识地让学生参与教学活动方案的设计,可在某一专题(章节)教学前,由教师提供若干初步方案,师生双方讨论选定一套最优方案并共同加以完善,最终运用到教学当中。

4.实践性教学考评设计

实践性教学要进一步转变考评方式,建立起师生共同考评的全过程综合性考评体系。一是鼓励学生自我管理、自我评价。从教师单方面评价转向师生共同参与评价,建立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相结合的考评方式。二是强调全过程综合考核。围绕教学内容的展开建立覆盖全程的考评办法,全面反映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表现,把学生到课情况、讨论发言情况、参与实践教学活动情况、考试情况等各环节表现均纳入考评范围。二是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创造力培养。考评的内容及形式应多样化,从偏重知识考核转向偏重思想考核、素质考核、能力考核,注重营造学生自由个性和创造力的发挥空间,鼓励主动担责、鼓励参与,鼓励学生个性化的合理理解,鼓励学生在表达内容、方法、形式上的创新创见。

参考文献:

〔1〕-〔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3,136,139,57,139,56,57,51,147,154,138.

〔13〕彭平一,张卫良.“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运用[J].现代大学教育,2010(2).

(责任编辑 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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