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佩 德
(泰州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列子贵虚与贵正思想辨析
刘 佩 德
(泰州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摘要:《尸子》载“列子贵虚”,《战国策》则言“列子贵正”。“虚”倾向于道家思想,“正”则接近于儒家思想。通过对“正”的分析,可知其已内化为诸子思想的精髓,随时代变迁而变化。再反观《战国策》相关记载,可知其有鲜明的针对性。因此,“贵虚”与“贵正”并不冲突。
关键词:列子;贵虚;贵正;思想
文字是体现作者思想的主要载体,讨论列子思想,必须分析、研究其著作,而学界对列子其人及其书的争议之声历来不断。有关列子的记载,最早见之于《庄子》,但因《庄子》以寓言见称,故后人对其记载多有疑问。宋高似孙在《子略》中即持此观点,认为列子乃“鸿蒙云将之流”。《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列子》八篇,并注曰:“名御寇,先庄子,庄子称之”。班固所撰《艺文志》源自刘向、刘歆父子所作《七略》,刘氏父子奉命校理群书时当有《列子》一书传世。至少在唐代,便流传有一篇署名刘向的《列子书录》,柳宗元曾予以辩驳,认为书录中所载列御寇与郑缪公同时有误,以刘向之博学,不当有此谬误,但他并未断定这篇序言是后人伪作。此后不断有学者以此为据,认为这篇序言乃是后人伪作。对于今本《列子》,也存有诸多疑问。张湛在《列子注序》叙述了其整理《列子》并作注的经过,后人多认为《列子》为张湛或魏晋人伪造。根据《尸子》《吕氏春秋》《淮南子》《汉书·艺文志》等书中的相关记载,《列子》虽然有不合史实之处,但其中仍然保留了先秦时期的相关资料,《庄子》所载列子事亦并非空穴来风。综合历代与列子相关的辨析文字,可以大致得出如下通识:战国时期确有列子其人,至少在汉代刘向之时,即有《列子》一书传世,其思想近于道家。
一、贵虚思想
《尸子·广泽》篇概括列子思想主旨为“贵虚”,《吕氏春秋》亦沿袭这一说法。《列子·天瑞》篇记载了列子对“贵虚”的解释:
列子认为,虚即是无所依凭,不要只注重事物的名,要以虚静之理探寻名背后之实。凡事应当防患于未然,一旦既成规律被人为打破,便再也无法恢复原貌。在列子看来,为人处事的最好办法是由静而致虚,这与老子思想一脉相承。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2]35-36万物生生不息,最终都要归于灭亡,老子将这一现象称为“归复”,意即静。虚,即是看透万物本不恒常的本性。在老子看来,虚与静是相辅相成、互为作用的。万物由生而死的现象为静,又名“复命”,意即回复生命的本来面貌,静的目的即是明白这一恒常不变的规律,进而看透万物虚幻不实的本性,摆脱物我的束缚,达到精神的绝对自由。若不依规律而随意自为,便会招致灾祸。列子继承了这一思想,他将人的贪婪与索取同静与虚对比,认为做到静与虚便是“得其居”,只看到取和与,便是“失其所”。列子继承老子修真养性的实质,追求绝对的精神安宁,这也是“贵虚”的题中之意。
大体而言,“虚”是列子哲学的最高范畴,它建立在理解万物生化规律、进而摒弃物我成见的基础之上,主要包括两个层面,即生化论和齐物论。
1.生化论
生化论是列子对天地万物生灭规律的总体认识。列子将万物生化归纳为四个概念:有生、不生、有化、不化。有生,指所能见到的有形之物,意即形体;不生,指形体产生的规律;不化,指形体变化的规律。规律是永恒不变的,并且决定着形体的变化,因此,“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1]2。生与化是天地间永恒不变的规律,万物因之而生,因之而化,永不停息。而规律并不随万物变化而变化,它独立存在且不为任何力量所左右,列子称之为“自生自化”。生的现象是有生,灭的现象是无生,有生必然走向无生;可见的形体称为有形,形体消亡称为无形,有形必然走向无形。形体是生的外在表现,形体的消亡是灭的外在表现。形体生灭的现象并非规律本身,只是规律的外在表现。生化受规律支配,并非随自身意愿而随意变化。规律无始无终,亦不受任何外力约束。列子将人分为精神与形体两个部分,精神是支持形体运动的动力源,形体是精神得以寄存的载体。规律使精神与形体各得其所、各行其是。一旦精神与形体分离,则意味着生的结束、死的到来。精神消散于天空,骨骸化入大地,一切归于平静。人大多乐生而恶死,总是希望能够长生不死,这是被生化的外在表象所迷惑,打破了规律的运行法则,势必会招来灾祸。因此,列子让人等同物我、看透生死。
2.齐物论
人与物虽然形体不同,但从生化之理上来看,却具有同一性。所不同者,物的生存基于其自身的基本需求,而人却有无限的欲求。但是,嗜欲却蒙蔽了人的本真。由于人无法把握自身适当的需求,对欲望的追求往往是无厌无足、多多益善,甚至想打破生死的界限,摒弃一切障碍嗜欲的因素。殊不知,生化规律是不可改变的。因此,人应当端正自己的思想,认识到人与物的根本归宿是相同的,在本质上并没有任何区别,从而摆脱一切虚名的束缚,建立起等同物我的齐物思想。
在列子思想中,虚包含了生化论与齐物论两个层面。生化论是基础,齐物论是落脚点。在明了万物生化无别的基础上,从本质上了解万物无别的特点,进而看破物我,达到虚的境界。
二、贵正思想
刘向辑录的《战国策·韩策二》“史疾为韩使楚”条下载史疾见楚王则称“列子贵正”:
史疾为韩使楚,楚王问曰:“客何方所循?”曰:“治列子圉寇之言。”曰:“何贵?”曰:“贵正。”王曰:“正亦可为国乎?”曰:“可。”王曰:“楚国多盗,正可以圉盗乎?”曰:“可。”曰:“以正圉盗,奈何?”顷间有鹊止于屋上者,曰:“请问楚人谓此鸟何?”王曰:“谓之鹊。”曰:“谓之乌,可乎?”曰:“不可。”曰:“今王之国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其任官置吏,必曰廉洁胜任。今盗贼公行而弗能禁也,此乌不为乌,鹊不为鹊也!”[4]1444
郭人民注曰:史疾,韩人[5]553。此人不见于其他史料,据文意看,当为战国说客。诸祖耿注曰:顾观光附此条于赧王十四年。据《史记·六国年表》,周赧王十四年当为韩襄王十一年、楚怀王二十八年。是年,秦、韩、魏、齐四国曾联合击楚,当时韩、楚两国适逢战时,史疾此行或奉韩王命而与楚讲和。楚王问史疾治何种学问,史疾回答楚王治列子之学,其学以“正”为主要宗旨。他以乌鹊为喻,指出楚国盗贼盛行的根本原因是国家的各级官吏不谋其政,不能廉洁以行政令。杨伯峻认为,“贵正”论“近于儒家的正名,不可能认为是列子的正宗,只能估计是战国说客因列子已不被人所真知,假借其名,以为游说的招牌”[1]2。诚然,儒家非常注重名,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孔子认为,做任何事都要有名分,否则便师出无名而遭人非议,这与孔子的入世思想相关。而单就史疾所言来看,他所谓的“贵正”,乃是针对楚国混乱的局面而言,并不能代表其根本思想即是以儒家为主,也不能证明史疾“贵正”论是“游说的招牌”,杨氏此说过于武断。
《说文解字》释“正”曰:“从止,一以止。”所谓“一”,乃是暗指一定的法则,“止”乃是遵照法则行事,不偏离大的方向。《易》有“刚健中正”之说,《新书·道术》篇释“正”曰“方直不曲”,《吕氏春秋·君守》篇“有绳不以正”句下高诱注曰“正,直也”,即取《说文》此意。先秦子书亦多有取此意者,如《论语·乡党》“席不正不坐”,《荀子·君道》“仪正而影正”,《管子·立政》“正道捐弃而邪事日长”,等等。由此看来,“正”并非是先秦学术之一家主张,而是在规律指引下所形成的一种通用法则,并逐渐成为约束人事行为的道德准绳,亦无门派之别。以《老子》为例,如“清净以为天下正”(第45章)、“以正治国”、“我好静而民自正”(第57章)、“正言若反”(第78章),均与此意相同。但是,老子将其内化为人自身的德行。在他看来,只要具有了“正”的德行,便可以化民治国。《列子》中也有“正”的思想,且继承了老子这一思想。《说符》篇载列子问道于壶丘子林之事曰:“子列子学于壶丘子林。壶丘子林曰:‘子知持后,则可言持身矣。’列子曰:‘愿闻持后’。曰:‘顾若影,则知之。’列子顾而观影:形枉则影曲,形直则影正。然则枉直随形而不在影,屈申任物而不在我,此之谓持后而处先。”壶丘子林教列子持后之道,他认为懂得这个道理便可把握自身的行为。他以人影为喻,身体弯曲,影子便弯曲;形体正直,影子便正直。影子的正与直取决于形体的变化,而影子本身并无任何变化。推而广之,人处事的曲与直,应当随着事物的变化而变化,不应舍本而逐末。关尹子又对列子说:“言美则响美,言恶则响恶;身长则影长,身短则影短。名也者,响也;身也者,影也。故曰:慎尔言,将有和之;慎尔行,将有随之。”[1]239-240关尹子更为直接地指出了人的行为与事物之间的关系,他提醒列子,应当谨慎自身的言行,使身心不偏离规律而合于正道。据此而言,无论道家还是儒家,均包含“正”的思想。实际上,“正”已成为先秦各家思想的精髓。无论哪家学说,首先要确立的便是符合规律的思想倾向,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发挥自身特长,也便形成了诸多不同的思想派别。
三、贵正与贵虚
既然《列子》中也包含“正”的思想,那么“虚”与“正”应当存在一定的关联。作为列子思想的最高范畴,“虚”的境界并不能轻易达到。《庄子》有六篇载列子故事,大体可归为三类:《逍遥游》《应帝王》为一类,《至乐》《达生》为一类,《让王》《列御寇》为一类,它们分别代表了列子学道层次的三个不同阶段。
《逍遥游》篇载列子御风事曰:“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列子凭借风的作用遨游于世间,诚然为世人所不能。尽管他免除了行走的劳役之苦,但仍然是有所凭借。而真正能够把握宇宙变化规律的圣人,则能够无所凭借而遨游天下。庄子最后总结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具有高尚道德修养的人,摒除了物我的束缚,此为至人;真正超脱于物外的人,从不树立人间的功业,此为神人;而达至圆满无碍境界的人,从不为名誉所羁绊,此为圣人。至人、神人、圣人乃是修道的三个阶段,只有圣人能够超脱于物我的束缚而获得自由。列子虽然能够驾驭风而远游,但他仍有所凭借,未能摆脱物的束缚,只能被称为智者。《应帝王》载列子被郑国神巫季咸所迷惑,通过神巫与壶子的三次交锋而受到启发,认识到真正的得道者无欲无求、朴实无华,并不为纷扰的世间杂务所左右。列子能够驾驭外物而为己所用,但他却不能摆脱外物的束缚而超脱于物我之外,主要原因是他偏离了规律,未能认识到道的实质。
《至乐》篇载列子出行见百岁骷髅事曰:“列子行,食于道从,见百岁髑髅,攓蓬而指之曰:‘唯予与汝知而未尝死、未尝生也。若果养乎?予果欢乎?’”列子见百岁骷髅而有所感悟,在他眼中,已经没有了物我的区别,生与死只不过是受规律作用的无限循环而已。《达生》篇载列子向关尹子询问至人何以能“潜行不窒,蹈火不热,行乎万物之上而不慄”,关尹子认为这是因为至人能够守住纯气,并非人间智巧所能达到。虽然列子认识到生死同一、物我无别的道理,但他仍然不能理解至人所达到的精神境界。
《让王》篇载列子拒不受驷子阳粟事,列子看到了现象背后的实质,认为虽然现在受到当权者重用,此后必定会有灾祸。《列御寇》载列子与伯昏瞀人论道,列子到齐国去,因见为利益而竭尽所能的店主而想到了各诸侯国国君。若国君也如此热情,自己必定也是倾尽所有而为国君卖命,因此他半路折返。伯昏瞀人非常赞赏列子的这一见解,并且告诉他很快便会有很多人依附他。当伯昏瞀人再去拜访列子时,看到屋外满是鞋子,就告诉列子要摆脱这种境况,真正的得道者不应追求这种外在的名誉。列子能够透过现象认识到事物的本质,但他仍未摆脱名誉的束缚。
庄子主张绝对的精神自由,摆脱一切物我的束缚,从而获得精神的解脱。所谓至人、神人、圣人,实际上也是建立在“虚”的基础之上。摆脱物我的束缚,即是认识到物我本来虚无,生死喜怒等现象均是不真实的存在。认识到物我本来虚无的实质,便与道相近了。《庄子》中所载的这六则故事,除《逍遥游》篇列子御风事外,其他均见于《列子》。在《庄子》中,由《逍遥游》到《让王》,列子经历了诸多磨难,始终未能得道之要领,根本原因在于他尚未认识到道的本质。不可否认,庄子的论述有鲜明的针对性,他之所以选取列子尚未得道的相关记载,重在说明常人与得道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尽管列子未能达到老庄的境界,但就其自身而言,却在等同物我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万物生化不息的宇宙变化论。在这一前提下,遵循宇宙变化的规律,最终走向了“虚”。列子认为,万物相生相化,没有固定的形态与现象。生于此有可能死于彼,死于彼又可能生于此,宇宙的规律便是随顺事物形态的变化而变化。在这一规律作用下,人与物便具有了平等性。
黄帝书曰:形动不生形而生影,声动不生声而生响,无动不生无而生有。形,必终者也。天地终乎,与我偕终。终进乎?不知也。道终乎本无始,进乎本不久。有生则复于不生,有形则复于无形。不生者,非本不生者也;无形者,非本无形者也。生者理之必终者也,终者不得不终,亦如生者之不得不生。而欲恒其生、尽其终,惑于数也[1]18-20。
一切现象都受规律制约,万物根据其自身特点,结下与之相应的果。有生必有死,有形必有终,万物亦不能摆脱终的结局。宇宙的规律便是使万物生化不息。在规律面前,人与物是平等的,没有任何区别。列子将人与物等同看待,以生死转化之理来阐释世间万物繁衍不息的现象,进而建立起等同物我的思想基础。物我等同的最终结果是空却万物,从而摆脱人事的羁绊,最终走向虚。由此看来,“贵虚”的思想实质是看透万物多变的现象,透过现象认识永恒不变的规律。而从有到无、从无到虚的过程,关键在于树立正确的方向,以“正”的思想引导自我追寻真理。若为物质名利所束缚,便会迷失自我的本性,不能达到“虚”的境界。“正”已内化为符合规律的通理,只有符合这一通理才能不偏离规律,最终达到圣人的境界。
列子隐居于郑国圃田,一直未曾出仕诸侯,他的思想中不见有关治国理政的观点。列子也教授弟子,现在已无法得知列子授徒的初衷。或许是迫于生计,抑或是其弟子仰慕他的德行而主动跟随在其左右。列子的弟子后学亦不见载于史书,尽管《战国策》是刘向所辑录,但其史料价值不容怀疑,史疾当确有其人。他生当战国末期,各诸侯国逐渐走向衰亡,大一统趋势渐渐明朗,诸子思想也逐渐趋于融合。史疾以乌鹊之喻,指出了楚国存在的吏治问题,意在告诫楚王:你自己的国家尚且混乱不堪,哪里有闲暇去攻打别的国家?显示了史疾较强的应变能力。由此也可看出,列子后学已经在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充实完善其思想。列子以虚为尚,但其弟子并不能完全秉承他的思想精髓而隐居于林下。要出仕于诸侯,必须具有适应多变的政治环境的应变能力。无论如何应变,始终遵循正道的规律是不变的。史疾所说“贵正”,乃是针对楚国混乱的政治局面而言,并非实指。因此,“贵虚”与“贵正”并不矛盾。
参考文献:
[1]杨伯峻.列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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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郭人民.战国策校注系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责任编辑:高建立】
中图分类号:B2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600(2016)04-0012-04
作者简介:刘佩德(1980—),男,河北邢台人,讲师、文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主要从事先秦诸子研究。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道家四子文献思想研究”(编号:15LSC006)。
收稿日期:201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