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扬长补短破解难题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实现新突破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2015年,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坚强领导和兄弟省区的大力支持下,广西森林公安坚持以新思维应对新常态、以新状态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森林公安改革,扎实推进“四项建设”,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根本,扬长补短,破解难题,有力地推进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突破,为打击破案等核心业务指标和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列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十二五”期间,广西森林公安连续4次在全国省级森林公安政工培训班上作了典型发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在整体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的基础上,通过统筹谋划、加强协调、全力争取,机构编制难题连续被突破,机构设置逐步正规化。
(一)省市县三级森林公安机构实现规范设置
经过努力协调,由自治区编办发文,统一明确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名称和级别,全部纳入地方行政公安机构序列。全省现有14个地市级森林公安局,均为副处级机构;91个县级森林公安局(分局),均为副科级以上机构;明确146个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参照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人职级配备。钦州市森林公安局创新机制,加挂了“钦州市公安局森林生态安全警察支队”牌子。
(二)省局机关机构编制建设实现5大跨越
2015年,自治区编委批复同意我局设立两个直属分局,为副处级行政机构,各负责管理8个直属派出所,政法编制各28名,副处级领导职数各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各9名。“十二五”期间,我局机构编制实现了主要领导高配、成立党委和纪委、内设机构得到升格和增设(内设机构达到1正处10副处,有教育训练支队和特警支队)、规范完善内设机构的职能科所(大队)设置(共设26个、正科级)、设立两个直属分局,共5大步跨越发展。获批组建了广西森林公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成为全国首家省级森林公安机关物证鉴定机构。在全省森林公安系统开展“一场(区)一警”警务工作机制建设,成为目前全国唯一开展警犬“犬防”工作的省级森林公安机关。
(三)省局机关编制和领导职数大幅增加
通过升格和增设内设机构,政法专项编制从转制前的12名增加到目前的82名,另有9名后勤编制。处级以上领导职数由转制前的4名增加到目前的副厅级领导职数2名、处级领导职数25名,其中正处长6名(副局长3名、副政委1名、政治部主任1名、纪委书记1名)、副处长19名(所有支队均配支队长和政委),另有处级非领导职数14名,副处以上职数共41名,达到政法专项编制的50%。此外,16个直属派出所设置62个警务区,警务区警长按副科长级配备。
为适应人事制度改革和深化公安改革的新形势,根据分级管理、下管一级、层层负责的原则,通过努力争取,林业厅党组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局党委的干部管理权限。
(一)干部管理方面
明确我局机关及直属分局处级干部的干部管理权限在厅党组,其任免和调整事项经征求我局党委意见后,由厅党组研究决定;我局机关及直属分局、直属派出所正科级及以下干部的管理权限在我局党委,其任免和调整事项由我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党委委员(省管干部局长、政委除外)的任免,由我局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厅党组研究决定后,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我局纪委委员的任免,由我局党委研究决定,报自治区纪委驻厅纪检组备案;我局后勤人员聘用调整由我局党委研究决定;全省森林公安民警招录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地级市森林公安局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方面
对各市森林公安局领导班子的任免职征求意见事项,明确由我局党委研究决定后函复。
(三)奖励惩罚方面
以我局名义对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表彰奖励等事项,由我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按纪检监察有关规定办理。此外,还对请销假、出国(境)审批等作了明确规定。
充分发挥教育训练支队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一)建立了全省森林公安民警教育训练信息库和各级教官库
通过全面收集民警的基本信息,建立了2300多名民警的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了200多人的省、市、县三级教师教官信息库。
(二)完善教育训练工作管理制度
制定了一整套覆盖教育训练办班管理、学员管理、教师评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了与地方公安院校及地方公安训练基地的协调机制,深化了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多方面合作。
(三)完成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的实战化大轮训
除常规性培训项目外,举办了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反暴恐实战化训练等培训班。全年我局共举办培训班37期,参训民警达3214人次,完成了从2014年起历时两年的覆盖全省森林公安所有民警的实战化大轮训。
(四)组织或参加一系列大比武活动
成功举办了全省森林公安机关首届警务技能大比武。组队参加了上一年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大比武活动,获得总成绩第八名(超过7个地级市公安局),警械实战运用单项第三名、警情处置单项第四名、体能单项并列第四名的优异成绩。
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加强队伍监管,努力打造“五个过硬”队伍。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
我局年初印发了党委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年初和年底召开了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强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强化
我局纪委、监察室和警务督察支队的人员增加到10人。建立了全省纪检监督员制度,确定了124名纪检监督员负责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廉政教育得到加强
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确保民警绝对忠诚。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以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2014—2015年两次成功举办全省森林公安廉政知识竞赛。
(四)内部管理得到强化
制定并实施《广西森林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管理细则(试行)》,对民警的轻微违纪、违规行为,分别给予扣分、黄牌和红牌警告等教育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五是警务督察工作得到加强。我局共组织了23个督察组,开展各类现场督察行动50余次,出动督察警力200余人次。
(责任编辑刘允杰)